約伯記 約伯記 4:7-11

約伯記 4:7-11


[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獅子的吼叫和猛獅的聲音盡都止息;少壯獅子的牙齒也被敲掉。壯獅因無獵物而死,母獅之子也都離散。](和合本) 第7-11節則進入以利法的核心論點:苦難是罪的報應,義人必蒙保守。以利法的發言(4-5章)奠定三位朋友的神學立場:因果報應。第7-11節結構分為兩部分:因果原則(7-9節)與獅子比喻(10-11節)。他試圖以此[安慰]約伯,卻顯露對苦難奧秘的誤解。(7節):以利法以反問開場,主張無辜與正直之人不會遭受毀滅。這呼應舊約的報應觀(如箴 11:5),暗示約伯的苦難必有原因。(8節):他用農業比喻(耕、種、收),強調罪(’āwen,罪孽)與苦難(‘āmāl,毒害)的直接關聯,聲稱這是他觀察的規律。(9節):以利法將惡人的結局歸於神的審判,[出氣](nĕšāmâ)與[發怒](’ap)象徵神的主權懲罰。以利法的邏輯簡單清晰:罪帶來苦難,義人得平安。他以此推論約伯的苦難非無辜,卻忽略神試煉的可能(1:12)。(10節):以利法用五個獅子意象(獅子、猛獅、少壯獅子、壯獅、母獅之子)描述惡人的力量衰敗。獅子在舊約中象徵強勢與威脅(如詩 7:2)。[少壯獅子的牙齒也被敲掉](10節)、[壯獅因無獵物而死](11節):他描繪獅子失去威脅(牙齒被毀)與生存能力(無獵物)。[母獅之子也都離散](11節):惡人的後代也無法延續,顯示徹底敗亡。這詩意平行句(希伯來文特色)強化以利法的論點:惡人看似強大,終將被神消滅。他暗指約伯若無罪,怎會像獅子般衰敗?以利法的觀點有部分真理:神確審判罪惡(詩 1:6),惡人終將敗亡(如箴 24:16)但他將因果報應絕對化,認為苦難只因罪,忽略約伯的義(1:8)與神試煉的旨意(2:3)。他的話安慰失當,因未同理約伯的痛苦(3:24-26)反而加深其孤單。 思想: 4:7-11 是以利法對苦難的解釋,他以因果報應與獅子敗亡安慰約伯,卻因缺乏同理與全貌而失誤。這段經文提醒我們,苦難非簡單公式可解,神的公義與憐憫超越我們的認知。願我們在患難中信靠神,也以愛陪伴身邊的約伯。 祈禱:慈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從以利法的話中看見人的有限。當我們面對苦難,求祢超越我們的理解,賜我們信靠的心。當我們安慰他人,求祢教我們聆聽與同理,而非論斷。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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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2:1-6約伯記 2:1-6


[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耶和華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他雖然受了試探,仍然持守他的純正;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地毀他,他仍然持守正直。』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和合本) 經文背景2:1-6 進入第二次爭論,撒但不服,試煉加深至約伯的身體。這段經文揭示苦難的層次進展,同時彰顯神的主權與對約伯的信賴,為後續苦難與對話鋪墊。 當中的場景與1:6-7相同[又有一天]顯示試煉的連續性。[神的眾子](天使)與撒但同現,撒但的[走來走去](參彼前 5:8)表明它持續尋隙攻擊,神的主動提問顯示祂掌控全局。約伯受苦是[無故](3節)的,敬畏神也是[無故](1:9)的,因果律並不是解釋一切的萬能公式。神允許撒但傷約伯,但限制其範圍(6節)。試煉雖加深,仍在神掌中,撒但無權逾越。神再次誇約伯[完全正直],強調他通過第一次試煉(1:22),[無故地毀他]承認苦難非約伯應得。這顯示神看重約伯的忠心,並以此反駁撒但。約伯通過第一次試煉(3節),撒但要求更嚴厲考驗。這顯示真信仰需在極限中顯明,純正非一時,而是持久。(4節) [人以皮代皮]是一句諺語, 意思都是表達[並非切膚之痛](5節)。(5節) [當面棄掉你]原文是[當面祝福你]是[當面咒詛你]的委婉說法。第4-5節表示指人願犧牲外物保命,撒但認為約伯未棄神是因未傷及性命。它要求更深的試煉(傷骨肉),預言約伯會咒詛神,挑戰信仰的極限。神允許試煉加深,但設限[存留他的性命],顯示祂的主權與對約伯的保護。撒但受限於神旨意,無法越界。約伯的信心比撒但所預期的更為堅韌,但撒但不承認失敗。牠認為對約伯財富和兒女的攻擊並非切膚之痛,還不算真正的試驗。牠暗示約伯真正關心的是自己,所以只要他的身體遭受痛苦,就會露出本相[當面棄掉](5節)神。撒但很清楚,許多人外表無私,內心自私,他們在身外之物發生難處的時候,還能保持屬靈的面貌;或許一旦自己出現切膚之痛問題,內心的軟弱,苦毒和小信就全都出來了。 思想: 約伯記 2:1-6 帶我們看見試煉的加深:撒但挑戰,神掌權,約伯蒙信賴。苦難從財產到身體,卻未脫離神的界限;信仰從考驗到顯明,彰顯約伯的純正。我們也常面對試煉加深的時候,但可確信神的主權未變,祂信賴我們能站立。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在約伯記中顯明祢的主權與信賴。祢掌管試煉的界限,祢考驗我們的純正,祢看我們為僕人。求祢幫助我們在苦難加深時信靠祢,以忠心持守祢,以順服榮耀祢。阿們。

約伯記2:2-10約伯記2:2-10


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棄掉神,死了吧!』約伯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和合本) 經文背景:第2章延續第1章的試煉敘事。2:7-10具體描寫試煉加深至身體與家庭關係,約伯卻仍持守信仰。這段經文展現苦難的極致與約伯的堅韌,為後續對話鋪墊。 第7-8節[毒瘡]可能是嚴重皮膚病(如麻風或膿瘡),從頭到腳顯示痛苦全面,符合撒但[傷骨肉](2:5)的試煉。[爐灰]象徵哀悼與卑微,[刮身體]顯示瘡癢難耐,約伯孤獨承受肉體折磨。毒瘡從頭到腳,約伯失去健康,坐在爐灰中。這試煉比財產與兒女的喪失更深,觸及生命本身。妻子是約伯僅存的親人,卻勸他[棄掉神](咒詛神),與撒但預言(2:5)呼應。她的話出於絕望,非惡意,但加深約伯的孤立。這是情感試煉的頂點。妻子勸約伯棄神,他孤立無援,卻選擇持守純正。這孤獨試驗他的內心,信仰勝過情感壓力。約伯責備妻子[愚頑](缺乏智慧),卻未咒罵她。[得福…受禍]表明他接受神的權柄,不因苦難否定神的恩典。[不以口犯罪]證明他未棄神,再次勝過撒但的挑戰。約伯說[得福…受禍],接受神的旨意,不以口犯罪。這順服顯明他對神主權的信靠。約伯再次得勝了,無論是身外之物的剝奪,還是身體病痛的折磨,[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10節)。他既沒有咒詛人,也沒有褻瀆神,而是承認禍福的主權完全在於神。但是,約伯的心中仍有許多疑,所以撒但不必繼續攻擊,從此退到後面,等待牠的指控被證實。 思想:約伯記 2:7-10 展示約伯在身體試煉中的信仰:毒瘡折磨他,他孤獨掙扎,卻仍接受神的主權。他的回應不是否認痛苦,而是超越痛苦的敬拜。我們也常面對身體與情感的苦難,但約伯告訴我們,神未離開,信仰能帶我們走過。我們有否相信在苦難中有神旨意的安排呢?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在約伯記中賜下試煉中的榜樣。祢與我們同在苦難,祢堅固我們的信仰,祢掌管我們的福禍。求祢幫助我們在身體試煉中倚靠祢,在孤獨中持守祢,在得失中讚美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