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約伯記 9:25-35

約伯記 9:25-35


我的日子比跑信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憂容,勉勵我的心,我就懼怕我一切的痛苦,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你仍將我丟在坑中,我的衣服都仇視我。他本不是人,使我能回答他,也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一隻手。願他把杖離開我,不讓驚嚇嚇到我。我就說話,不懼怕他,現在我不是這樣。 (9:25-35)悲嘆他的哀嘆,從生命的短暫轉向對神的審判的無奈,表達了對中保的渴望與無法自辯的痛苦。約伯的語氣在絕望與掙扎間擺動,顯示他對神主權的敬畏與對自己的困惑。他從時間的流逝講到神的超越,再談到自己面對神的無助與不平,最終表達一種渴望:若有中保就好了!經文段落(25-26節)人生如飛逝的時光;(27-31)掙扎於內心與神的距離(32-35)無中保的悲哀。(9:25-26)約伯用三個比喻形容生命的飛逝:[跑信的]古代傳遞緊急軍情的使者,速度極快;約伯形容人生如流星般飛逝,不但短暫,而且充滿痛苦,毫無喜樂。[快船]尼羅河的蘆葦船,輕快劃過水面;[急落抓食的鷹]猛禽俯衝捕食,瞬間完成。他感受到生命的快速消耗,且這一切都是在苦難中流失。約伯感嘆生命短暫,而他的苦難卻似乎永無止境。(27-31) 約伯即使想鼓起勇氣忘記痛苦,也因對神的敬畏而無法真正釋懷。他知道即使自己洗滌自己(比喻自證清白),神仍能把他視為污穢。[我就是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自己的手],[雪水]象徵純淨,[鹼]是古代強力清潔劑。約伯認為無論如何潔淨,神仍定他有罪,顯示沮喪。(9:32)約伯的困境在於:神是至高者,人無法與祂平等爭辯。在人間法庭,兩造可以辯論,有法官調解(9:33),但人與神之間沒有這樣的[聽訟者]。 [杖]象徵神的管教或威嚇。約伯渴望神停止對他的壓迫,使他能自由地提出申訴。約伯深知自己不是神的對手,無法與神對話爭辯,因[祂不像人那樣可以與我對話]。他渴望有一位[仲裁者、中保],能站在他與神中間,使他得以與神溝通而不懼怕。 思想:約伯對生命是短暫與無福,令人心酸。我們是否也曾在忙碌或痛苦中感嘆時光飛逝?這是信仰的低谷,自潔無效。我們也曾靠自己追求[無辜],卻仍感不足?約伯渴望無懼地與神對話,卻被恐懼束縛。他的坦誠令人動容,即使絕望,仍不停呼求。 祈禱:親愛主,當我們像約伯一樣覺得人生短暫,痛苦,充滿困惑時,求祢幫助我們看見耶穌是我們的中保,是我們在患難中唯一的盼望。教導我們如何在不明白中仍然信靠,在苦難中仍然尋求祢的面。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約伯記 7:17-21約伯記 7:17-21

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任憑我咽下唾沫呢?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現在我將躺臥在塵土中,你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
這段經文(7:17-21)是約伯對神的直接控訴,將焦點從個人痛苦轉向與神的關係,質疑神為何如此關注他這微不足道的人。這段話語帶有諷刺與痛苦,反映他對苦難意義的困惑。這段經文是約伯對神發出的終極質問,包含三個銳利的問題;(17-18節)人算什麼?[為何不放過我?]; (21節)[為何不赦免? 17節人(ʾĕnôš,脆弱的人類;gādal,高舉),這句呼應詩篇 8:4,但語氣諷刺,質疑神的過度關注。(18節)約伯感覺神像嚴厲的考官,不斷[測試]他; 約伯將神的注意視為負擔,而非祝福。(19-20節)[吞滅]與[放過]的強烈對比;吞滅原指海怪吞噬(伯2:3),約伯感覺神如怪獸般對待他。 容我嚥下唾沫是最卑微的請求-求片刻喘息。(20節)約伯的困惑;若我有罪,為何不直接懲罰?若無罪,為何受苦?,約伯質疑他的罪如何影響神,並指自己成為箭靶。(21)[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並不是約伯承認犯罪,否則他早已按照以利法的[認罪-赦免-蒙福]公式(5:17-20)重獲祝福(5:21-26)。約伯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所以常為已知之罪和未知之罪獻祭(1:5)。但他卻不知道這次到底犯了什麼罪,甚至連獻祭也不管用,神竟然始終不肯赦免,以致他遭受如此沉重的苦難。21節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他預見死亡([躺臥在塵土]),質問神為何不寬恕。約伯的控訴指向罪與苦難的因果困惑,渴望赦免與釋放。約伯承認神是鑑察人的主,盼望神的眼目看顧自己(8、21節),但不想被神當作[仇敵]鑑察、試驗,而是當作密友尋找
思想:約伯的質問與詩篇 8:4形成對比;詩人讚嘆神的眷顧,約伯卻視之為折磨。我們是否也曾在苦難中誤解神的注意?神的[鑒察]並非審判,而是愛的凝視(詩篇 139:1-3)。約伯此刻看不到,但我們知道祂的關注最終帶來救贖(約伯 42:10)。約伯質疑罪與苦難的關聯,感到自己無辜卻成箭靶。這是許多人在苦難中的心聲;為何我受罰?約伯未得即時答案,但新約揭示主耶穌已成為我們的箭靶(以賽亞 53:5),承擔罪的後果。我們的苦難或許無解,但基督的愛給予意義。
祈禱:慈愛的天父,當我如約伯般質問祢的關注,求祢讓我看見祢的愛。赦免我的罪,醫治我的苦,賜我片刻喘息的平安。即使我躺臥塵土,感謝祢仍尋找我。阿們!

約伯記 10:1-7約伯記 10:1-7


我厭惡我的性命,必由我自己描述我的哀情,因為我內心苦惱說出我的話。我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明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設計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點燃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的眼目豈像人的眼目?你的日子豈不像人的日子?你的歲數豈像人的歲數?就追問我的罪孽,尋找我的罪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也沒有人能救我割斷你的手。 【約伯記】第10章是約伯對書亞人比勒達(第8章)回應的讚揚,緊接在第9章。經文(10:1-7)是約伯內心痛苦的史詩,他直接向神傾訴,質問神無故與他爭辯,並堅稱自己的無辜。語氣從哀嘆轉為詔問,反映他對神公義的困惑與自身對正直的堅持。這段經文是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的心靈獨白,呈現了三個層次的掙扎:情感宣洩(1節):表明要盡情吐露苦情;直接質問神(2-5節):四個尖銳的問題;信仰的困境(6-7節):明知自己無辜卻無處申訴。1節約伯以極強烈的語氣表達他的痛苦與倦怠,他不想再活下去,但不是出於自暴自棄,而是因為他渴望明白這痛苦的意義。他選擇[向神說話],這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約伯採用”自我對話”的形式,表明要打破沉默。 “厭煩”原文指靈魂的極度厭惡,是信仰誠實的表現。第2節:約伯的訴求包含兩個層面:消極層面:”不要定我有罪”否認朋友的指控;積極層面:”指示我”尋求明白神旨意”爭辯”一詞在法庭用語中表示”提出訴訟”,約伯視自己為神的”被告”。第3節:三個連續指控:”欺壓”:指神像壓迫者對待所造之物;”藐視”:認為神輕看自己的創造;”光照惡人”:指控神似乎偏待惡人;約伯用創造論質疑神的護理,這種表達類似耶利米的困惑(耶12:1)。第4-5節:兩個反問構成平行結構:第4節:質疑神的認知方式是否與人相同,第5節:質疑神的時間觀念是否與人相同;暗示神的審判標準超越人理解,呼應以利戶後來的回答(33:12); 第6-7節:信仰的矛盾頂點:第6節:明知神全知卻感受不到神的公義;第7節:承認神知道祂的清白卻無處申訴;”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顯示約伯雖困惑仍承認神主權。 思想:約伯在痛苦中選擇向神傾訴,而非沉默。他的坦誠是信仰的真實面;不假裝堅強,而是將苦楚帶到神前。我們是否也敢在低中向神訴說?約伯的詘問態度積極,卻未放棄與神的關係。他雖不解,仍求神顯明。我們是否也曾在困苦中質問神?約伯用反誹謗提醒自己,神的洞察遠超人的眼睛。當我們感到被判斷或不公平時,是否忘記了神的視野無限?約伯堅信自己的正直,卻無力自救。這呼聲人類對救贖的需要;無人能割除神的權能,惟有神自己賜救恩。 祈禱:親愛主,在我們不明白的日子裡,讓我們學像約伯一樣,不躲避祢,而是勇敢地將心中疑問與痛苦傾訴給祢。求祢用祢的憐憫擁抱我們,使我們在疑問中仍然信靠祢的美善與主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