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約翰的第一封信First Epistle of John]。【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書信Catholic Epistles ]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本信和【希伯來書】一樣,開頭沒有問安,也沒有提到作者的名字,但教會傳統和內證,外證都指向是【約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約翰。使徒約翰晚年定居於羅馬亞細亞行省的以弗所,他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於主後81-96年在位)的大逼迫中被流放拔摩島,後來回到以弗所,於第一世紀結束之際去世。他可能在主後90年代,從以弗所給附近亞細亞的教會寫了本信。[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節)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1.神的兒子是真實的[生命](約1:4)也就是[那永遠的生命](2節),祂也要將這種生命賜給人(5:12)。2.神的兒子是[道](約1:1)。作為[道]祂是啟示者,是神向人彰顯自己的媒介。[道logos]的原文可翻譯成[話](約10:19)[說](約4:39)或[緣故](太5:32)。3.神的兒子是[生命之道],祂[從起初原有的]永恆存在(約1:1-2),又道成肉身,進入時間,已經在歷史中向人顯現出來(2節)是使徒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節)。神的兒子基督把[生命之道]從最抽象變為最具體,不但完美地彰顯了父神(西1:15),也完美地彰顯了生命(2節)。4.[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2節),所以信徒對於真實生命的認識,既不是根據哲學家莫衷一是的推斷,也不是按照科學家眾說紛紜的定義,而是根據使徒的親身經歷(約1:39)。使徒們所見證的福音(2節)就是在傳[生命]要叫人[得生命](約10:10);離開了[生命],一切屬靈的追求和神學都失去根基,毫無意義。有了生命的定義,就有了生命的意義;生命的定義是[原與父同在](2節)的基督(約11:25),所以生命的意義就是[與神相交](6節):1.[相交koinonia]原文的意思是[溝通,參與,分享](林後8:4[有分];英文譯為[團契fellowship。聖父和聖子在永恆裡彼此相交(約10:38),基督道成肉身以後,這種永恆的相交就進入時空(約17:21)。[那永遠的生命]從神出來,把人領回到神面前,從祂那裡得著行公義(2:29)和愛弟兄(3:10)的能力。因此,[相交]是雙向的:一方面把自己的分享給別人,另一方面接受別人的分享。[相交]也是立體的:首先是[與父,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3),其次是信徒之間[彼此相交](7節)。2.罪使人[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3:8),墮落的第一個惡果就與神失去相交。而在神的救恩計畫裡,從曠野建造會幕(出25:8),應許[以馬內利](賽7:14),基督道成肉身(約1:14)神揀選人,呼召人的目的,都是為了讓人與祂恢復相交。使徒約翰[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節),就是為了[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節),以便更好地與神相交。因此,傳福音的終點並不是脫離罪,上天堂,得永生,而是與神相交。3.相交的前提是生命,生命的本質有兩種。一種是適合地獄的生命:我的好處歸我,你的好處歸你;存在就要排除,增加就要吞吃;大魚吞吃小魚,強者吞吃弱者的資源,意志和自由。因為這種生命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但卻資源有限,必須競爭。另一種是適合天國的生命:天國的公理是[萬物多種多樣,同歸於一,我的益處是成為祢的益處],這種不可思議的事稱為愛。[神是愛](4:16),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因為這種生命以神為神,當然資源無限,福杯滿溢,所以才能[彼此相交]。4.相交是新天新地的生活方式,所以主耶穌為教會的代求,就是要我們現在就開始在地上適應這種生活。思想: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聖經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生命的主宰,生命源頭,不但使我們明白生命的來源,祂更要我們明白生命的意義。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每日都活我們的生活;我們有否樂意經歷這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愛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呢?祈禱:親愛主,你要讓我們知道明白你就是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你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更是我們生命的主宰,唯有主你才能帶給我們生命的價值和意義,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樂意到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主你面前。阿們!
約翰壹書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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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 5:14-21約翰壹書 5:14-21
13-17節是[禱告的確據]。一旦我們有了永生的確據(13節),也就有了禱告的確據,一生都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15節)親近神,知道[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14節),因為:1.[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3:22)從神兒子的生命出來的禱告,並不是祈求自己的心願,而是只求神的旨意成全(太26:39) [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37:4)。2.[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15節),[無不得]的原文是現在時,意思現在就已經得著。因為重生的人所求的乃是[與神相交](1:6),而不是堅持自己的願望。連摩西(申3:23-28)保羅(林後12:8-9)和主耶穌(太26:39)的禱告好像未必立時成就,何況是我們呢?因此,我們只要[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15節),就已經足夠了,因為我們可以確信[照祂的旨意求]的一切都已被神垂聽,並會在神國降臨(太6:10)的終極旨意中得著最好的成就。[照祂的旨意求]包括為那些犯罪的弟兄代禱(16節),因為[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1節):[不至於死的罪](16節),包括[偶然被過犯所勝](加6:1)被假先知迷惑,若不認罪(1:9),就會妨礙[與神相交](1:6)。所以我們[當為他祈求](16節),[神必將生命賜給他](16節),讓他恢復[與神相交]。[至於死的罪](16節)包括不認神的兒子(12節)沉溺於犯罪(3:8)。他們[褻瀆聖靈](太12:31)本來就[不是屬我們的](2:19)並不是神的兒女(3:10)。這種人禱告了也沒有用,所以約翰[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6節)。在人看來,罪有輕重之分,但在神眼中[凡不義的事都是罪](17節)結局都是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 )。但是,重生的信徒不會犯至於死的罪,因為[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沒有任何事物能奪走我們的永生,這就是我們為弟兄代禱的確據。18-20節用三個[知道]重申了三個得勝的確據:1.救恩的保障:[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18節),重生的信徒不會沉溺於犯罪,也不會犯那[至於死的罪](16節)。因為主耶穌已經求神[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17:15)不允許撒但長期轄制他們。18節 [犯罪][保守][害]原文都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2.身分的保障:[我們是屬神的](18節)所以惡者無法轄制我們。[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19節)但這個世界又在神的掌管之下,任何事情都在祂的護理之下發生,直到祂預定的時候(啟11:15)。在這之前,每個人或是[屬神的],或是[臥在那惡者手下],沒有第三種立場。3.相交的保障:[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並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20節),當我們認識真神與神相交的時候,就能勝過一切異端(4節)。既然知道了[這是真神,也是永生](20節),約翰就呼籲[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21節)。信徒是蒙神保守的人(18節),但神的保守並不是人放鬆懈怠的理由,反而是人保守自己的根據。正因為信徒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對自己的[保守]才不會徒勞落空,而不[保守]自己必然被神管教。所以,立約之民有責任守住蒙召的地位(出19:5)神的兒女有責任[自守](約壹5:21),遠避一切代替真神的偶像,遠離一切引誘人的假先知。 思想:今天,教會裡有否摻雜了不少自以為[屬神],但卻[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人呢?我們極需對照約翰的話來驗證自己的重生身分。我們更要保守自己活在屬神的生命中,因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必需深信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祈禱:親愛主,你是真神,也是永生。面對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很需要保守自己,更需要活出屬你的生命;求主使我們倚靠你;因我們若照你的旨意求什麼,你就聽我們。阿們!
約翰壹書 4:9-12約翰壹書 4:9-12
9-10節是[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與13-16a[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前後呼應。[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9節),這個歷史事實顯明了神的愛(約3:16),啟示了愛的本質(10節)。1.人的自我肉體裡沒有真愛,也不能理解真愛,所以[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10節),愛是神主動發起的。2.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10節),既滿足了公義,又成就了救贖,這是神主動用自己的愛挽回了自己的忿怒,所以約翰宣告: [這就是愛了](10節)。真愛的本質不是變幻莫測的情緒或感覺,而是一種意志,是主動,捨己,公義,信實,憐憫,溫柔,忍耐地恩待最不配的人。如果不用[挽回祭](2:2)這個詞,就無法解釋神的愛。人若只強調神的愛,卻忽略公義和救贖,這樣的福音就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別的福音](加一6)。11-12節是[彼此相愛彰顯神的愛]。[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12節),可譯為[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滿了](和合本修訂版)。神的愛源自於祂自己(7-8節),藉著祂的兒子顯明出來(9-10節),在祂的兒女中得以完滿(12節)。[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1節),因為:1.信徒既然[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7節),就當遵守神的命令(3:23)用[彼此相愛]來彰顯和回應神的愛(20-21節)。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是因為不認識神,裡面沒有從神而來的[愛](7)。2.[神是靈](約4:24)[從來沒有人見過神](12節),只有基督道成肉身[將祂顯明出來](約1:18:西1:15)。[神是愛](8節),基督身體裡的肢體[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12節),讓世人透過我們認識神(約13:35)。這樣,[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滿了]實現了在我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 思想: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這愛能夠使我們明白神在地上設立教會的原因。若每個信徒都是同一個樣式,無論是想法,愛好,喜歡的東西也一樣;教會將只是共同的物體。神設立教會,就是叫世人看見,縱使有很多不同種類的人在中間,卻因耶穌基督的愛;我們仍然合而為一,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會認識何為真正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因為我們能愛,是因你先愛了我們。求你把這樣的愛每日都充滿在我們裡面,因這份愛是世人所期盼的;願主使我們能將使我們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