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 約翰壹書 2:7-14

約翰壹書 2:7-14


當約翰要求信徒[照主所行的去行](6節)的時候,馬上就提醒他們:[我寫給你們的,不是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7節):1.一方面,愛是一條[舊命令]因為這是每個信徒早已領受的基督的命令(約13:34),並不是約翰的創新。神的僕人不會像異端那樣[越過基督的教訓](約貳9) 2.另一方面,愛也是一條[新命令](約13:34),因為主耶穌在祂開啟的新時代裡,給這條命令賦予了新的意義和表達:不但要[愛人如己](利19:1)更要為人[捨己](加1:4);不但要愛[鄰舍](路10:27),也要愛[仇敵](太5:44)。這新命令[在主是真的](6節)因為主耶穌不但賜下這條命令,還親自成為[榜樣](約13:15)為我們[捨己](加2:20),彰顯什麼是真正的愛。這新命令[在你們也是真的](6節),因為在信徒的心中,[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6節)。隨著信徒[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1:6),也會越來越在愛裡成長和得勝,每天都會對[彼此相愛]有新的經驗和體會。因為[彼此相愛]不是出於外在的要求,而是來自裡面[真光]的照耀。愛是信徒裡面被[真光]照耀的結果,因此,要驗證一個人是否[住在光明中](10節),[住在主裡面](6節),檢驗標準就是他是否持久地[愛弟兄](10節)。1.人若不肯[照主所行的]去[愛弟兄],證明他並沒有[住在主裡面],[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9節)。人若看起來很屬靈,但卻無法與教會的肢體和自己的家人和睦同居,就不能自稱[與神相交](1:6)。2.諾斯底主義異端自稱[在光明中](9)宣稱人得著多少光照,就擁有多少對神的知識。但是,只有耶穌基督是那[真光](約1:9)人若自稱[在光明中](9,10節)就應當按照[真光]的命令去[愛弟兄]。在神看來,一個人或者是[在光明中],或者是[在黑暗裡]黑白分明,沒有半明半暗的灰色地帶。同樣在神看來,一個人若是不[愛弟兄],就是[恨弟兄](11)。[愛]與[恨]不單顯示我們真實的屬靈光景,也會影響我們的人生:1.[愛]使人[在光明中]行,清楚知道自己正在[往哪裡去](11節),所行的路上沒有妨礙前行的障礙,[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11:9-10)。人若捨己,即使別人[以惡報善,以恨報愛](詩109:5)也不會讓自己犯罪,退後(詩119:165)。2.[恨]會使人[在黑暗裡,在黑暗裡行](11節)人生迷失方向(約12:35)對人對事產生偏見[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節)。只有愛才能讓我們對人,對事看得清清楚楚,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林前2:14-15)。當約翰提到[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節),馬上就提醒信徒:不要懷疑救恩,誤以為自己[是在黑暗裡](11節)。雖然3-11節可能讓他們很紮心,但約翰寫信的目的是為了堅固信徒,所以首先肯定他們得救的地位:[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12節)。[罪]原文是複數,指罪。12-14節原文是一首詩,約翰分別用[小子們](12節),[父老](13節),[少年人](13節)來稱呼信徒:[小子們],在本信中都是指全體信徒(1,18,28節;3:7,18;4:4;5:21)他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已經[認識父](13節),得著了永生(約17:3)。[父老]是年長的基督徒,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13節)神子耶穌,親身經歷過道成肉身的基督(1:1)。[少年人]是年輕的基督徒,他們是異端主要攻擊的對象,但卻靈裡[剛強](14節),因為[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14節),所以因著[信耶穌是神兒子](5:5)而[勝了那惡者](14節)。 思想: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彼此相愛是主耶穌臨上十字架前的命令,在十字架我們能夠明白愛真正的定義,不再是利益,不再是自我,不再是感覺,而是捨已,委身的行動。我們有否樂意從十字架明白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的意義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從你的十字架使我們明白愛真正的意義,是你的付出捨命,使我們知道主你不但真的很愛我們,更讓我們能活在愛中,不再是自我,不再是感覺,而是主你捨已的大愛,願我們一生都明白你的愛,使我們懂得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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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節是[如何驗證真正的愛]。愛可以驗證一個人是否得救(14-15節),但愛本身也需要被驗證。人人都可以宣稱自己有愛,如果沒有可靠的方法來驗證愛是否真實,也就無法用愛來驗證一個人是否得救。[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16)。因此,真正的愛,是在必要時[為弟兄捨命](16節)。1.愛的本質就是[捨己](加2:20)。世人的恨帶來[殺人](15節),基督的愛帶來[捨命],所以我們的[彼此相愛](11節)也當效法基督[為弟兄捨命]。2.[為弟兄捨命]並非只是願意為弟兄而死,更是願意為弟兄而活,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在日常生活中與弟兄分享生命中的所有(17節)。為弟兄死容易,為弟兄活難,因為需要時時顧念弟兄的感受,放下自己的堅持。17節可譯為[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裡面呢](和合本修訂版)。1.我們可能很少有機會[為弟兄捨命]但卻有很多機會與有需要的弟兄分享[世上財物](雅2:15-16)捨棄自己,供應別人。如果我們[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表明自己裡面並沒有[神的愛]住在自己裡面(24節)。2.16節的[弟兄]是複數,17節的[弟兄]是單數,我們很容易愛整個普世教會,但卻不容易愛我們所[看見]的那位不太可愛的[弟兄]。愛的本質不是感覺,不是言語,而是[捨己]的行動,[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表達出來。不付出代價[只在言語和舌頭上](18節)的憐憫,同情或安慰,根本不是真正的愛(雅2:15-16);只有虛偽的外表,沒有內心真誠的行動,也不是真正的愛(雅2:20,16)。因此,任何關於愛的宣稱或感受,都必須[在行為和誠實上]經過檢驗,才能證明一個人[已經出死入生了](14節)。19-22節是[愛弟兄有得救確據]。如果我們能[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驗證自己的愛,就可以從這一點確信自己[是屬真理的](19節),因為這是[神的愛](17節和合本修訂版)在重生得救的人裡面工作。而有了得救的確據,[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19節)。20節表示良心的安慰很可能會作假,但良心的自責通常都是公正的,惟有神的憐憫和赦免才能平息它的聲音。即使我們偶爾跌倒,也沒有任何新的證據能推翻祂對我們的揀選。如果我們[是屬真理的]良心的功能就是正常的。這時,[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21節),就可以[坦然無懼](21節)地親近神(來4:16),並且知道[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22節)。因為我們所有的祈求都是為[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22節;5:14-15)。[命令]原文是複數,指神所有的命令。23-24節是[神的命令是信和愛]。23節的[命令]原文是單數。約翰將神所有的命令(22,24節)總結為[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3節)。 [信pisteuo]和[愛agapao]是這個命令的兩個方面,涵蓋了所有的命令。我們對主的信,是[使生命發仁愛的信心](加5:6)。人若不能[彼此相愛]就證明不信;人若不信,就不可能[彼此相愛]。24節的[命令]原文是複數,包括神所有的命令。只有順服神命令的人,才能[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24節),也就是[與神相交](1:6)。我們之所以能確信[神住在我們裡面](24節),不是透過邏輯的推理,肉體的感覺或神祕的經驗,而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24節)。一方面,聖靈向我們見證[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另一方面,順服不是人的天性,是聖靈使我們[心意更新而改變](羅12:2),得以遵守神的命令,[與神相交]。 思想: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真正的愛的本質不是感覺,不是言語,而是[捨己]的行動;從主耶穌捨己的生命,我們有否明白何為愛?我們能否因著主耶穌捨己的愛,去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呢?因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祈禱:親愛主,你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一切的愛都是從你而來,沒有主你我們的愛可能只是一種的感覺,一堆的虛話;求主使我們不再有藉口沒有力量去愛,不懂得去愛。因主你藉聖靈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懂得愛,有力去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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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7的主題是[敵基督不認耶穌為基督]用關鍵字[認homologeo](2:23;4:2,3)。當約翰提到[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17節)以後,馬上就提醒信徒:[如今是末時了](18節),因為已經有許多敵基督者出來了。這部分整體是一個交錯平行的結構:[末時]是[末期](太24:14),[末日](約12:48),是[末世](林前10:11)中基督再來以前的最後一段時間。[那敵基督的](18節)原文是單數帶冠詞,特指基督再來之前將要出現的那個[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帖後2:3-10)。[好些敵基督的](18節)原文是複數,泛指被撒但利用的[假基督,假先知](太24:24)他們敵對基督,否認主耶穌就是基督,否認主耶穌是神的兒子(22節)。在基督再來之前,將有許多[假基督,假先知]要起來,當我們看到這些情形時,便知道[如今是末時了](18節),就當提醒自己:[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就要過去了,務必[警醒](太24:42)等候主。只有重生得救,有基督生命的人,才能[與神相交](1:6),也與弟兄[彼此相交](1:7)。而[敵基督的]並沒有基督生命出來的捨己之愛,所以不能在基督的身體裡與弟兄[彼此相交],早晚會離開教會:1.神允許異端引起教會分裂,目的是[顯明](19)謬誤,潔淨教會,因為[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19)。2.異端可能會以基督的名義另組團體,慈善傳教,社會關懷可能都會做得有聲有色,但[卻不是屬我們的](19節),我們不必羨慕,效法。有異端認為,只有少數人才能擁有神秘的屬靈知識,但約翰宣告,所有的信徒都[從那聖者受了恩膏](20節),得著了聖靈的內住,所以都[知道這一切的事](20節),不必在聖經之外再找神秘的知識,因為基督所賜的[真理的聖靈](約16:13)會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恩膏]原來指用來膏抹的膏油,而彌賽亞所受的膏是聖靈(賽61:1)信徒都領受了和基督一樣的聖靈[恩膏](林後1:21-22)。因此,他們並非[不知道真理](21節),只需要堅固已知的真理,[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24節)。因為真理必然前後一致,[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21節),所以[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19節),而是[說謊話的](22節), [敵基督的](22節)。[敵基督的]的記號是[不認耶穌為基督](22節),因而也[不認父與子](22節)。他們不但否認主耶穌就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而且否認主耶穌是神的兒子(5:1,5),否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3 )。有些異端或異教雖然承認獨一的神,卻只把耶穌當作聖人,先知或天使長,不承認道成肉身的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們都是[敵基督的]。有些人自稱是基督徒,但言行卻不把主耶穌當作真神來敬畏和順服,這樣的心態也是[敵基督的]。[認子](23節),就是承認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聖子基督。如果有人自稱敬拜聖父,卻不認主耶穌是聖子,那隻是敬拜自己臆想出來的神,因為:1.[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23節)惟有子能將父啟示給我們,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2.[認子的,連父也有了](23節)認識主就是認識父(約14:7),信祂就是信父(約12:44-45)。既然信徒[曾聽見說](18節)的那敵基督的出來了,就當[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24節),不需要與時俱進的新方法來抵擋異端,只需要用起初所知的(20-21節)[神的道](14節)來保守自己。[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24節)意思是[認子的,連父也有了](23節)與聖子,聖父都有親密的相交,享受聖父(約3:16)和聖子(約6:47)所應許的[永生](25節)。而[不認子的,就沒有父](23節),結果是失去[永生]。約翰寫信的目的,是要提醒信徒防備[那引誘你們的人](26)。[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24節),因為聖靈永遠與信徒同在(約14:16)。因此,[不要用人教導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27),聖靈會教導他們[知道這一切的事](20節)。這不是說教會中不需要教師的恩賜(弗4:11),而是說這些信徒已經[知道真理](21節),並不需要異端所說的某種聖經以外的隱密知識。[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27節),指[聖靈是真理](5:7)不會另外發明真理,而是把從主而來的真理告訴信徒(約16:13-15),讓我們想起主[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所以我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27節),而不是按照某種神秘的知識,肉體的感覺。 思想:今日縱使世上有不少異端,不是似是而非的道理或充斥不少世上的價值觀,我們又如何面對呢?我們有否只順著潮流因然接受?還是樂意每日讓真理的聖靈引導光照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