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 約翰壹書 3:11-15

約翰壹書 3:11-15


3:11-24的主題是[住在神裡面的愛弟兄]與2:28-3:10[住在主裡面的行公義]前後呼應。當約翰提到[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10節)以後,接著就討論[愛弟兄]。這部分整體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A. (11-13節)主的命令是彼此相愛;B. (14-15節)愛弟兄的出死入生;C. (16-18節)如何驗證真正的愛;B1. (19-22節)愛弟兄有得救確據;A1. (23-24節)神的命令是信和愛。11-13節是[主的命令是彼此相愛]。[彼此相愛](11節)不是人的天性,而是神對祂兒女的[命令]。正如[行義]是神兒女的標誌,[愛弟兄]也是,[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10節)。信徒重生得救之後,就應遵守[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11節),活出[彼此相愛]的見證(約13:35)。[該隱](12節)是亞當和夏娃的長子,因為怨恨殺害了弟弟亞伯(創4:1-8)。他的怨恨源自於魔鬼,是[魔鬼的兒女](10節)。該隱殺亞伯,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12節);他不是嫉妒羨慕亞伯的[善],而是因為亞伯的[善]凸顯了自己的[惡],所以產生怨恨,怨恨導致殺人。因此,[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13節),因為[世人]和該隱一樣是[屬那惡者](12節)的,信徒的[行義](10)也會[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約7:7;3:19)讓[世人]很不舒服,心生怨恨。1.信徒是神[從世界中揀選](約15:19)出來的[不屬世界](約17:14,16)雖然仍[在這世上](4:17;約17:11,15) ,但與世界彼此對立,彼此分別。 [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3:1),因此,信徒被世人所恨,不必自憐,也[不要以為希奇](約15:19,25)希奇的是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廣受世人歡迎。2.信徒不能恨世人,但也不可[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2:15)以致與世界妥協,被世界玷污。3.信徒不能逃離世界,而要住在世上(4:17)但卻不屬世界(約15:19)成為被主差到世上(約17:18)的[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太5:13-14);不但能抗拒世界的誘惑(15-16節),也能憑信心[勝過世界](5:4-5)。14-15節是[愛弟兄的出死入生]。世人恨神的兒女(13節),而[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已經出死入生了](14節)。因為我們愛主裡的弟兄,不是因為他們可愛,而是因為他們有同樣屬神的生命,[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5:1)。[愛心](14節)是聖靈的果子(加5:22)是信心的記號(加5:6)。一個人若不[愛弟兄],就是[恨他弟兄的](15節),沒有中間的模糊地帶。愛弟兄證明人[住在光明中](二10),恨弟兄證明人[是在黑暗裡](2:11);愛弟兄證明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而恨弟兄證明[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15節)。因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15節),罪的本質並不是外在的行為,而是內在的心思(太5:27-28)。藏在內心的恨,只要有足夠的勇氣和機會,就會導致殺人的行動,所以恨人等於殺人(太5:21-22)。因此,人若常懷仇恨之心,證明還沒有重生得救。 思想:我們都[愛],都有[恨],更有感覺情緒;主要求不是強迫我們去[愛],而是要住在主裡面去愛。若我們的生命不在主的裡面,我們不會知道真正愛,真正的生命;要知道一個信徒在主裡面,就是要看他能否[愛弟兄]。不能用[愛]主裡的弟兄,或許[仍住在死中](14節)不是住在主生命裡面。我們願意每日住在主裡面認識愛,明白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你就是愛,你將愛真正的意義活現在你的生命中;我們沒有一個是可愛,沒有一個是義人。惟有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你為我們死,顯明這是神的愛;求主每日引導住在你裡面,能認識愛,明白活出你愛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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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約翰要求信徒[照主所行的去行](6節)的時候,馬上就提醒他們:[我寫給你們的,不是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7節):1.一方面,愛是一條[舊命令]因為這是每個信徒早已領受的基督的命令(約13:34),並不是約翰的創新。神的僕人不會像異端那樣[越過基督的教訓](約貳9) 2.另一方面,愛也是一條[新命令](約13:34),因為主耶穌在祂開啟的新時代裡,給這條命令賦予了新的意義和表達:不但要[愛人如己](利19:1)更要為人[捨己](加1:4);不但要愛[鄰舍](路10:27),也要愛[仇敵](太5:44)。這新命令[在主是真的](6節)因為主耶穌不但賜下這條命令,還親自成為[榜樣](約13:15)為我們[捨己](加2:20),彰顯什麼是真正的愛。這新命令[在你們也是真的](6節),因為在信徒的心中,[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6節)。隨著信徒[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1:6),也會越來越在愛裡成長和得勝,每天都會對[彼此相愛]有新的經驗和體會。因為[彼此相愛]不是出於外在的要求,而是來自裡面[真光]的照耀。愛是信徒裡面被[真光]照耀的結果,因此,要驗證一個人是否[住在光明中](10節),[住在主裡面](6節),檢驗標準就是他是否持久地[愛弟兄](10節)。1.人若不肯[照主所行的]去[愛弟兄],證明他並沒有[住在主裡面],[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9節)。人若看起來很屬靈,但卻無法與教會的肢體和自己的家人和睦同居,就不能自稱[與神相交](1:6)。2.諾斯底主義異端自稱[在光明中](9)宣稱人得著多少光照,就擁有多少對神的知識。但是,只有耶穌基督是那[真光](約1:9)人若自稱[在光明中](9,10節)就應當按照[真光]的命令去[愛弟兄]。在神看來,一個人或者是[在光明中],或者是[在黑暗裡]黑白分明,沒有半明半暗的灰色地帶。同樣在神看來,一個人若是不[愛弟兄],就是[恨弟兄](11)。[愛]與[恨]不單顯示我們真實的屬靈光景,也會影響我們的人生:1.[愛]使人[在光明中]行,清楚知道自己正在[往哪裡去](11節),所行的路上沒有妨礙前行的障礙,[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11:9-10)。人若捨己,即使別人[以惡報善,以恨報愛](詩109:5)也不會讓自己犯罪,退後(詩119:165)。2.[恨]會使人[在黑暗裡,在黑暗裡行](11節)人生迷失方向(約12:35)對人對事產生偏見[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節)。只有愛才能讓我們對人,對事看得清清楚楚,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林前2:14-15)。當約翰提到[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節),馬上就提醒信徒:不要懷疑救恩,誤以為自己[是在黑暗裡](11節)。雖然3-11節可能讓他們很紮心,但約翰寫信的目的是為了堅固信徒,所以首先肯定他們得救的地位:[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12節)。[罪]原文是複數,指罪。12-14節原文是一首詩,約翰分別用[小子們](12節),[父老](13節),[少年人](13節)來稱呼信徒:[小子們],在本信中都是指全體信徒(1,18,28節;3:7,18;4:4;5:21)他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已經[認識父](13節),得著了永生(約17:3)。[父老]是年長的基督徒,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13節)神子耶穌,親身經歷過道成肉身的基督(1:1)。[少年人]是年輕的基督徒,他們是異端主要攻擊的對象,但卻靈裡[剛強](14節),因為[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14節),所以因著[信耶穌是神兒子](5:5)而[勝了那惡者](14節)。 思想: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彼此相愛是主耶穌臨上十字架前的命令,在十字架我們能夠明白愛真正的定義,不再是利益,不再是自我,不再是感覺,而是捨已,委身的行動。我們有否樂意從十字架明白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的意義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從你的十字架使我們明白愛真正的意義,是你的付出捨命,使我們知道主你不但真的很愛我們,更讓我們能活在愛中,不再是自我,不再是感覺,而是主你捨已的大愛,願我們一生都明白你的愛,使我們懂得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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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約翰的第一封信First Epistle of John]。【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書信Catholic Epistles ]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本信和【希伯來書】一樣,開頭沒有問安,也沒有提到作者的名字,但教會傳統和內證,外證都指向是【約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約翰。使徒約翰晚年定居於羅馬亞細亞行省的以弗所,他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於主後81-96年在位)的大逼迫中被流放拔摩島,後來回到以弗所,於第一世紀結束之際去世。他可能在主後90年代,從以弗所給附近亞細亞的教會寫了本信。[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節)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1.神的兒子是真實的[生命](約1:4)也就是[那永遠的生命](2節),祂也要將這種生命賜給人(5:12)。2.神的兒子是[道](約1:1)。作為[道]祂是啟示者,是神向人彰顯自己的媒介。[道logos]的原文可翻譯成[話](約10:19)[說](約4:39)或[緣故](太5:32)。3.神的兒子是[生命之道],祂[從起初原有的]永恆存在(約1:1-2),又道成肉身,進入時間,已經在歷史中向人顯現出來(2節)是使徒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節)。神的兒子基督把[生命之道]從最抽象變為最具體,不但完美地彰顯了父神(西1:15),也完美地彰顯了生命(2節)。4.[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2節),所以信徒對於真實生命的認識,既不是根據哲學家莫衷一是的推斷,也不是按照科學家眾說紛紜的定義,而是根據使徒的親身經歷(約1:39)。使徒們所見證的福音(2節)就是在傳[生命]要叫人[得生命](約10:10);離開了[生命],一切屬靈的追求和神學都失去根基,毫無意義。有了生命的定義,就有了生命的意義;生命的定義是[原與父同在](2節)的基督(約11:25),所以生命的意義就是[與神相交](6節):1.[相交koinonia]原文的意思是[溝通,參與,分享](林後8:4[有分];英文譯為[團契fellowship。聖父和聖子在永恆裡彼此相交(約10:38),基督道成肉身以後,這種永恆的相交就進入時空(約17:21)。[那永遠的生命]從神出來,把人領回到神面前,從祂那裡得著行公義(2:29)和愛弟兄(3:10)的能力。因此,[相交]是雙向的:一方面把自己的分享給別人,另一方面接受別人的分享。[相交]也是立體的:首先是[與父,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3),其次是信徒之間[彼此相交](7節)。2.罪使人[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3:8),墮落的第一個惡果就與神失去相交。而在神的救恩計畫裡,從曠野建造會幕(出25:8),應許[以馬內利](賽7:14),基督道成肉身(約1:14)神揀選人,呼召人的目的,都是為了讓人與祂恢復相交。使徒約翰[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節),就是為了[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節),以便更好地與神相交。因此,傳福音的終點並不是脫離罪,上天堂,得永生,而是與神相交。3.相交的前提是生命,生命的本質有兩種。一種是適合地獄的生命:我的好處歸我,你的好處歸你;存在就要排除,增加就要吞吃;大魚吞吃小魚,強者吞吃弱者的資源,意志和自由。因為這種生命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但卻資源有限,必須競爭。另一種是適合天國的生命:天國的公理是[萬物多種多樣,同歸於一,我的益處是成為祢的益處],這種不可思議的事稱為愛。[神是愛](4:16),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因為這種生命以神為神,當然資源無限,福杯滿溢,所以才能[彼此相交]。4.相交是新天新地的生活方式,所以主耶穌為教會的代求,就是要我們現在就開始在地上適應這種生活。思想: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聖經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生命的主宰,生命源頭,不但使我們明白生命的來源,祂更要我們明白生命的意義。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每日都活我們的生活;我們有否樂意經歷這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愛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呢?祈禱:親愛主,你要讓我們知道明白你就是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你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更是我們生命的主宰,唯有主你才能帶給我們生命的價值和意義,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樂意到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主你面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