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12:37-50

約翰福音 12:37-50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即使主耶穌親自行神蹟,教導,人還是不會信。38節引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賽53:1。39-40節引自賽6:10但與原文有所出入。當人故意不認識神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羅1:28)所以說是神【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祂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賽6:3)但作者指出以賽亞在聖殿裡看見的其實是基督的榮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10:30)。42節這是約翰福音第二次將信耶穌與被逐出猶太會堂的威脅連結在一起(9:22,12:42,16:2)。在猶太社會中,個人的身分全繫於他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信徒只在心裡相信,不敢向人承認,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4至50節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後,祂就不再向猶太人說甚麼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主耶穌對祂的聽眾最後再提供一次【不住在黑暗裡】的機會。 【光】指將父神啟示出來,【黑暗】則代表對神的無知,以致使自己淪為那惡者的獵物。47節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5:30);乃是說祂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3:17,8:15),而不是要審判世人。對於領受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拯救他;對於拒絕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審判他。主所講的道已經把祂的所是和所做都說清楚了,在末日時,主所說的這些話會成為定他們罪的證據,叫人無法推諉。主耶穌的話之所以有如此的決定力,是因為祂所說的是父神要祂講的話,所以拒絕主耶穌的話就是拒絕神的話,沒有人能拒絕神的話而不受懲罰。可悲的是,人們所拒絕的神的話,正是能使人獲得永生的話!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所以接受祂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祂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 思想:人若拒絕這十字架的唯一救法,就只有留在審判中等候定罪,人的拒絕不是不知道,不是沒有經歷,而是內心的剛硬,更是因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祈禱:主耶穌,我們知道主祢是光,祢是我們生命的救主,求主引導我們,面對世間各種的挑戰,或許我們會懼怕,或許沒有勇氣承認主祢。使我們知道承認主祢不是表面的認知,而是愛,讓我們更明白祢的愛,使我們更有勇氣愛祢見證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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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主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是祂在地上公開事奉的最高潮,顯明了復活的能力。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消息在民間傳開,促使猶太首領們打定主意除掉主耶穌。雖然神做工的結果也會滿足人,但祂做工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乃是為神的榮耀】是要高舉祂的兒子,來成就神永遠的旨意。主耶穌等了兩天,並不是【延誤】兩天。主耶穌有祂自己最好的時間和方式,事實上,此時拉撒路已經斷氣了,因為當主耶穌到達的時候,拉撒路已去世四天(17節)。當時猶太人認為人斷氣後靈魂還會盤旋三天,期間仍有甦醒的希望。拉撒路若是斷氣四天後復活,才能清楚顯明那是神榮耀的作為(4節)。(7節)【再】字與剛過不久的修殿節連結起來(10:31-39)。修殿節時猶太人企圖用石頭砸主耶穌;現在剛過2-3個月,此時回猶太地還會遇到危險。門徒可能認為主耶穌等了兩天才動身,是擔心有危險。【白日】(9節)比喻父神指派祂在世工作的時日,在父神所定規的時日未結束以前,祂乃是這世上的光,故當趁此機會有所行動,必不至於遭遇甚麼危險。15節【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因為拉撒路的死是主耶穌有機會讓他起死回生,讓門徒經歷主復活的大能,因此在主耶穌升天以後的日子裡,也能憑著單純的信心,不偏離跟隨主的道路。古時猶太人的習俗,哀喪期有的長達三十天之久,鄰舍與親友會來探望並慰問喪家。除家人以外,還僱有婦女幫忙哀哭。馬利亞還不知道主耶穌來了(28-29節)。馬大受人觀念的限制,認為主耶穌必須在場才能醫治,拉撒路的死已經成了定局,主就無能為力了。馬大的話並非埋怨主耶穌沒有及時趕來,因為報信的出發不久,拉撒路就死了。馬大以為主耶穌就像從前的先知,要【向神求】才能得著甚麼。她此時還不認識主耶穌復活的大能,也不知道祂自己就是那復活(25節)。馬大以為是指在末日復活,這也是當時法利賽人的觀念。人若只知道末日的復活,還不明白什麼是復活,他們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卻不知道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又廢去死亡的權勢。【我就是復活與生命】(25節)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五次(6:35,48,51;8:12,9:5;10:7,9;10:11,14;11:25;14:6;15:1,5)這詞組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示祂就是【我就是那我是】(出3:14)的神。(26)【必永遠不死】不是指肉身不死,乃是指因著與主耶穌聯合,信徒的靈魂已經進入永生,死對他們已經無能為力了,因為他們的生命已經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1,3)。馬大是聖經中除彼得(太16:16)撒馬利亞婦人(4:29)之外的第三個公開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人。主後一世紀的猶太人以【神的兒子】這頭銜作為彌賽亞的頭銜。 思想: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人若只知道末日的復活,還不明白什麼是復活,我們有否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卻不知道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的主?或是我們只期待用我們的方式時間去要求經歷上主呢? 祈禱: 親愛主, 當我們面對困難,我們會感到傍惶,感到絕望,但『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主祢不只是我們的盼望,更是我們的主,成為我們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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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世人】指一切敵視主耶穌的人,包括猶太教領袖。因為主耶穌將我們從世界揀選出來,所以我們必然被世界所恨惡,所以基督徒不要盼望從世界中得著同情。我們若為真理的緣故受到世人的逼迫,是因為我們屬乎主,因此是有福的,應當歡喜快樂(太5:10-12)。逼迫門徒的猶太教領袖以為自己是在【事奉神】(16:2),其實他們完全【不認識】(21節)神。人因為對主的話無知而違背了主的話,乃是罪;明白了主的話還違背,乃是罪加一等,【無可推諉】(22節)。主耶穌與父神原為一,恨主耶穌,就等於恨神。25節引自詩35:19,69:4。26節是約翰福音第三次提到保惠師(14:16,26,15:26,16:7),每次都讓我們對保惠師的角色多了解。14:16,26指出保惠師是由父神差來,在此指出祂也是主耶穌差來的。這裡用男性代名詞【祂(ekeinos)】(26節)來指聖靈,表明聖靈是有位格的,祂不只是一股力量。聖靈的主要工作是為基督作見證,祂要在我們遭遇逼迫時(18-25節)幫助和護衛我們,將聖父和聖子顯給我們,使我們經歷三一神的實際。保惠師的見證也會透過門徒的見證而顯現出來,信徒若接受聖靈為基督所作的見證(26節),自然會在世人面前為基督作見證(27節)。 思想: 如果世人恨你們,你們要知道他們在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面對世界的價值觀都成為信徒生命的挑戰,使我們更要明白我們是屬於神不是屬於這個世界,更成為我們更倚靠主的動力,這動力不是信念,而是晝夜陪伴我們的保惠師,那真理的聖靈,使我們不再懼怕生命所挑戰的。 祈禱:親愛主,藉著主祢從父那裡要差來給我們的保惠師,那真理的聖靈,就是當我們不懂得分辨,不再有力量面對這世界的挑戰時,成為我們的力量,成為我們的愛,願我們每日都藉著聖靈更倚靠祢面對生命的挑戰,不再懼怕。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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