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12:37-50

約翰福音 12:37-50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即使主耶穌親自行神蹟,教導,人還是不會信。38節引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賽53:1。39-40節引自賽6:10但與原文有所出入。當人故意不認識神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羅1:28)所以說是神【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祂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賽6:3)但作者指出以賽亞在聖殿裡看見的其實是基督的榮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10:30)。42節這是約翰福音第二次將信耶穌與被逐出猶太會堂的威脅連結在一起(9:22,12:42,16:2)。在猶太社會中,個人的身分全繫於他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信徒只在心裡相信,不敢向人承認,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4至50節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後,祂就不再向猶太人說甚麼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主耶穌對祂的聽眾最後再提供一次【不住在黑暗裡】的機會。 【光】指將父神啟示出來,【黑暗】則代表對神的無知,以致使自己淪為那惡者的獵物。47節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5:30);乃是說祂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3:17,8:15),而不是要審判世人。對於領受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拯救他;對於拒絕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審判他。主所講的道已經把祂的所是和所做都說清楚了,在末日時,主所說的這些話會成為定他們罪的證據,叫人無法推諉。主耶穌的話之所以有如此的決定力,是因為祂所說的是父神要祂講的話,所以拒絕主耶穌的話就是拒絕神的話,沒有人能拒絕神的話而不受懲罰。可悲的是,人們所拒絕的神的話,正是能使人獲得永生的話!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所以接受祂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祂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 思想:人若拒絕這十字架的唯一救法,就只有留在審判中等候定罪,人的拒絕不是不知道,不是沒有經歷,而是內心的剛硬,更是因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祈禱:主耶穌,我們知道主祢是光,祢是我們生命的救主,求主引導我們,面對世間各種的挑戰,或許我們會懼怕,或許沒有勇氣承認主祢。使我們知道承認主祢不是表面的認知,而是愛,讓我們更明白祢的愛,使我們更有勇氣愛祢見證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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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 眾人知道主耶穌並未與門徒一起登上停泊在那裡的惟一小船,卻又找不到祂,所以覺得奇怪。這些人為了自我的滿足來尋找主耶穌,雖然辛苦、迫切,但他們尋找主的目的不準確,並不是因著認識神的兒子而跟隨祂。主耶穌並非禁止我們為著肉身的生存而【勞力】(帖後三10),而是說不要以它為我們【勞力】的重心。因此耶穌表示不要以必壞的食物為【勞力】。眾人以為自己有能力【做神的工】換取神的恩典,但耶穌要他們知道【信神所差來的】才能進入神的工作,而不是靠我們自己來為神去作。當眾人看到五餅二魚的神蹟,就認定以為主耶穌是與摩西同等級的先知。【神的糧】不是基督以外別的聖經知識、恩典或別的事物,而是賜生命給人的基督自己。眾人只看眼前,還在盼望像嗎哪一樣的物質供應來源源不斷地滿足他們肉身的需要,所以不能明白【這糧】就是基督自己。耶穌要眾人知道【生命的糧】是基督自己,祂來作人的生命,人就得著屬天的生命,從此靈裡不再飢渴,永遠活在與神緊密的關係的狀態中。【我就是生命的糧】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一次(6:35,48,51;8:12,9:5;10:7,9;10: 11,14;11:25;14:6;15:1,5)這詞組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示祂就是從人的角度看,來到主耶穌面前的人是自己選擇相信祂,但從神的角度看,他們其實都是父神所揀選並賜給主耶穌的。38節【自己的意思】指主耶穌在人性裡的意思,但祂從來不求自己的意思(太26:39)。主耶穌是生命的糧,祂所賜的是不受死亡拘禁的復活的生命。人若接受了這生命的糧,身體雖然今生會死,但在末日都要復活。 思想: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耶穌一次一次地向人邀請【到我這裡來】,因唯有到祂那裡才有生活,唯有到祂那裡才能活出真正的生命,我們願意每日接受主的邀請【到我這裡來】嗎? 祈禱:感謝主耶穌,不單只祢從天來到地上,更一次又一次對我們生命作出邀請,願我們每日都【到我這裡來】因你總不丟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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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雖然黑暗不接受光,神實在願意【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世上】原文與【世界】(10節)同一詞,使徒約翰常用【世界】一詞來指離開神而在魔鬼權勢下生活的世人(7:7)。【世界】在使徒約翰的著作中具有獨特的意思,指混亂,墮落的世界。【不認識】乃是無法分辨,蒙昧無知;11節【自己的地方】不是指基督的家,而是指屬基督的產業,廣義泛指全世界,狹義特指以色列。【自己的人】廣義泛指全體世人,狹義特指神的選民猶太人。【信】意思是【信入】就是信靠,接受。【名】代表整個人(摩5:8,27),所以【信祂名】就是信靠主耶穌。【作神的兒女】就是被收養為神的兒女,可以承受神的基業。只有藉著接待基督,才能與神恢復正常關係,恢復作神兒女的權利。【兒女】原文是【孩子(teknon)】使徒約翰刻意把【兒子(huios)】一詞專門用在主耶穌身上,將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和信徒是神的【兒女】區分開來。【不是從血氣生的】表示得救不是靠人的血緣,遺傳。【不是從情慾生的】表示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決定,意志。【不是從人意生的】表示得救不是靠人的理智意願。人除了由聖靈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的理性,情感或意志恢復成為神的兒女。【乃是從神生的】表示人只有因信而接受神的兒子作生命,讓神的生命進到他們裡面釋放自己,才能脫離舊造的生命,在新造裡作神的兒女。【道成了肉身】就是神的話在肉身裡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3:16)。【住】原文作【支搭帳幕】主耶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當中,正如神當年支搭會幕在以色列的營中與神的百姓同在一樣(出40:34-38。神要住在人中間,是祂起初的計劃,因為神要人享用祂,願意與人有相交。【有恩典有真理】源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所翻譯的【慈愛與誠實】(出34:6-7)【慈愛與誠實】是神向摩西宣告之榮耀的組成成分,現在具體顯明在道成肉身的基督身上。【榮光】指神充滿會幕的榮光(出40:34-35)神的榮光過去如何充滿在會幕,現在也同樣充滿在道成肉身的基督身上。【獨生子】可以翻譯為【獨一無二的】強調從父來的道具有獨一無二性。人對恩典的領會常常停留在赦免,祝福上,但是基督要用【豐滿的恩典】繼續在人的身上做工【恩上加恩】最終是讓人完全得著神自己。【恩典】一詞在約翰福音中只出現三次(14,16,17節)全部都是描述基督。基督所彰顯出的神的榮耀,核心就是恩典:【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藉著摩西傳給人的(出24:12),功用是見證神的公義,照著神的所是對人有所要求,讓人知罪。【恩典】和【真理】卻是神所是的豐滿供應,使人能享受神並經歷神,藉以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基督是【恩典】恩典就是神赦免人,讓人完全得著祂自己。基督是【真理】就是神讓人認識祂,也看見祂。因此,沒有基督,就沒有恩典和真理。不可能只要恩典和真理,而不要基督。【從來沒有人看見神】表示從來沒有人用肉眼看見神的本體,傳律法的摩西也沒見過(出33:19-20)也顯示從來沒有人真正認識神。【在父懷裡】原文直譯【進入父懷裡】表示親密的關係表明主耶穌最接近父神,具有尊貴獨特的地位。聖父的獨生子藉著【道】、【生命】、【光】、【恩典】和【真理】這五樣,將神完全地表明出來:道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恩賜,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給人享用,真理是神給人認識。 思想:我們要認識神,就必須藉著耶穌基督,我們越多經歷主,就越能清楚認識神。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無法找到脫離黑暗權勢捆綁的道路,所以神的兒子降卑自己到地上來作人,在人間把神具體地顯明出來,叫人認識神的所是,所作所為,更親自做成神所要做的,讓人可以去享用神的所是,進入與天父最緊密的關係。 祈禱:親愛主,真的從來未見過神,但感謝你用你的生命彰顯神的美,神的善,更活出神的愛,願我們藉著【恩典】和【真理】更深認識主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