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18:28-40

約翰福音 18:28-40

【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沒提主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所主持的公會前的審判(太26:57-68;可14:53-65;路22:54-55)直接就說【從該亞法往衙門內解去】。根據對觀福音書,主耶穌是在吃過逾越節的筵席後被捉拿的(太26:17-21;可14:12-17;路22:14-21)而這裡卻說【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主後26-36年。通常住在凱撒利亞,但在重大節期都會鎮守耶路撒冷。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這些人的態度傲慢無禮,他們認為彼拉多應該照著他們的決定處死主耶穌,但彼拉多並不願意照他們的心意去做。倔強的彼拉多不接受猶太人的態度,反而向他們挑戰,讓他們自行決定。彼拉多知道猶太人沒有權利這麼做,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所以他們被迫承認【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如果由猶太人執行死刑,一定是用石頭砸死,但主耶穌已說過祂將被【舉起】,即被釘十字架(3:14,8:28,12:32-33),只有當羅馬人執行死刑時,才有機會用此刑罰。主耶穌必須被掛在木頭上,才能擔當咒詛(申21:22-23)。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影響羅馬帝國的統治,通常是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太26:59-66)來控告主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主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府對抗。【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意思是如果是猶太人說的,那麼【猶太人的王】意思就是【彌賽亞】。彼拉多看不起猶太人,所以不關心什麼叫作【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你本國的人】主耶穌卻改變了對話的方向,說【我的國不是從世界來的】神國的建立是靠神的能力,不是靠人的勢力。【屬】原文指來源【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指【我的國不是從世界來的】。彼拉多抓住主耶穌所提【我的國】想讓主耶穌親口承認祂想做這世界的王,但主耶穌反而說祂是來為神的真理作見證。彼拉多則墜入雲裡霧中問:【真理是什麼呢?】【真相是什麼?】彼拉多只是隨口一問,並不是在認真探問,所以未等答案就離開了,表明他對此問題並不太關切。【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是宣告主耶穌不觸犯羅馬律法。這是彼拉多第一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彼拉多想放了主耶穌,同時又想安撫猶太人,所以提到這個規矩。他說【猶太人的王】是想嘲弄猶太人。【強盜】原文含有革命分子與亂黨的意思,巴拉巴是當時造反的殺人犯(可15:7)。祭司長和長老們絕不同情造反者,因為他們的既得利益會因此受損,但此時卻慫恿民眾要求釋放巴拉巴(太27:20;可15:11)。世人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也不要主耶穌,所以沒有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能得到全世界的愛戴。 思想:【我的國不是從世界來的】我要為真理作見證,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上。屬世界的掌權者為自己的利益不斷行惡,但屬神的主卻為真理作見證,甚至受苦捨命。我們明白【真理是什麼呢?】 祈禱:主耶穌,感謝祢不只為我們來到世上,更為真理作見證甚至受苦捨命,願主使我們更愛惜真理,為主活出真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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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即使主耶穌親自行神蹟,教導,人還是不會信。38節引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賽53:1。39-40節引自賽6:10但與原文有所出入。當人故意不認識神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羅1:28)所以說是神【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祂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賽6:3)但作者指出以賽亞在聖殿裡看見的其實是基督的榮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10:30)。42節這是約翰福音第二次將信耶穌與被逐出猶太會堂的威脅連結在一起(9:22,12:42,16:2)。在猶太社會中,個人的身分全繫於他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信徒只在心裡相信,不敢向人承認,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4至50節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後,祂就不再向猶太人說甚麼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主耶穌對祂的聽眾最後再提供一次【不住在黑暗裡】的機會。 【光】指將父神啟示出來,【黑暗】則代表對神的無知,以致使自己淪為那惡者的獵物。47節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5:30);乃是說祂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3:17,8:15),而不是要審判世人。對於領受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拯救他;對於拒絕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審判他。主所講的道已經把祂的所是和所做都說清楚了,在末日時,主所說的這些話會成為定他們罪的證據,叫人無法推諉。主耶穌的話之所以有如此的決定力,是因為祂所說的是父神要祂講的話,所以拒絕主耶穌的話就是拒絕神的話,沒有人能拒絕神的話而不受懲罰。可悲的是,人們所拒絕的神的話,正是能使人獲得永生的話!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所以接受祂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祂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 思想:人若拒絕這十字架的唯一救法,就只有留在審判中等候定罪,人的拒絕不是不知道,不是沒有經歷,而是內心的剛硬,更是因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祈禱:主耶穌,我們知道主祢是光,祢是我們生命的救主,求主引導我們,面對世間各種的挑戰,或許我們會懼怕,或許沒有勇氣承認主祢。使我們知道承認主祢不是表面的認知,而是愛,讓我們更明白祢的愛,使我們更有勇氣愛祢見證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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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第三天】可能指七日的【第三日】從星期一晚上開始。因為神在創造的第三日兩次宣告【神看著是好的】(創1:10,12)所以猶太人傳統把【第三日】當作適合舉行婚禮的雙福日(Double Blessings/פעמיים כי טוב)。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給前來祝賀的親友提供流水席。因此【酒用盡了】耶穌母親要求主耶穌出手幫助【婦人】希伯來文是女人同義;正是(創 3:15)女人的後裔,全卷約翰只有兩處出現【婦人】另一處是當耶穌釘十字架時稱呼母親為【婦人】 (19:26)因此,作者是要讀者知道耶穌就是舊約中直指那【女人的後裔】是神設立那位救主。【我與你有何相干】原文只有四字: ti=what; emoi=to me; kai =and; soi =to 直譯是【甚麼是我和你】可譯為【我與你的關係是怎樣的】。耶穌與母親是怎樣的關係接著下文便有交代,而根據上下文,此處是主耶穌拒絕母親在【我的時刻還沒有到】來作出指揮神旨意的行動。【我的時刻還沒有到】在本書中總共出現9次(4節,7:30,8:20,12:23,27×2,13:1,16:32,17:1)主耶穌的【時候】是約翰福音的一個重要主題,頭3次都說主耶穌的【時候】未到,後6次則說【時候】已到。主耶穌現在是按著天父的時間表而行。【潔淨的規矩】指猶太宗教禮儀上的條例(3:25)。猶太教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規定在進食以前必須履行用水潔淨的儀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約等於一百公升,如此大量的水擺在那裡,因為賓客很多。這些用人不問任何理由,主說把水倒滿了,他們就倒滿直到缸口。當人肯順服接受主的權柄的時候,也就是主行神蹟的時候。他們明知所送的是自己所倒的水,卻不怕出洋相,毫不猶豫地遵行,這真是【他吩咐你們甚麼,就做甚麼。】的最佳實踐。好酒從何而來,管筵席的人不知道,【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只有完全順服的人,才能經歷並見證主奇妙的作為,只有全然接受神權柄的僕人,才能讓人享用神的供應。管筵席的嚐了主耶穌用水變的酒,就覺得先前的只是次酒; 當時的習俗是先將最好的酒奉上,酒喝多了後味蕾就會麻木,那時再將次等酒拿出來。在約翰福音裡,都是用【記號】來稱呼【神蹟】(23節)強調的是神蹟所含有的重要意義,而不是神奇的現象本身。【這是主第一件神蹟】暗示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都是用來表明祂就是神的記號。約翰福音挑選記錄了七個神蹟,目的是為了讓人相信主耶穌是基督,並且因相信祂的名而得生命(20:30-31)。【榮耀】用來描述神臨在的光景(出24:16)所以【顯出祂的榮耀來】意思是【顯出祂的神性來】。 思想: 信心不是看環境事實,而是單單看主,明明知道環境事實不符合自己所嚮往的,卻仍因主的話而不動搖。雖然在神凡事都能,但若沒有我們憑信心順服的合作,祂就不做任何事。人的信心和順服,乃是全能之神做工的軌道。我們願意成為順服主的旨意的人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的大能,讓我們不但經歷不一樣的生命,更讓我們生命能藉著順服主祢,使祢參與我們的人生,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一生都願意順服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