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做的,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彼拉多試圖藉著鞭打主耶穌來平息猶太人的忿怒(路23:16,22)使他可以釋放主耶穌(12節),結果卻是加增了主耶穌所受的痛苦和凌辱。這正應驗了【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5- 6)。【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朱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又挨近祂】原文意思是【不斷走到祂面前】兵丁乃是不斷地重複嘲弄祂的舉動。這些兵丁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主耶穌被崇尚法治的羅馬帝國審判官宣判為無罪。第4節這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你們看這個人】這句話可能同時表達了同情和輕蔑。彼拉多或許是想引眾人注意主耶穌頭戴荊冕,身上傷痕累累,滿布瘀青的模樣,能博得他們的同情而放過祂。【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釘祂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太20:19,太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第6節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猶太人終於透露了實情,主耶穌不是犯了叛亂罪,而是違犯了他們對律法的解釋。他們以為這樣棄絕主耶穌可以捍衛律法的尊嚴,沒想到主耶穌正是要以祂的死來滿足律法的要求,成就神憐憫人的恩典。彼拉多的【害怕】(8節)可能是出於迷信心理,不知是何方神聖藉耶穌降臨世間,而他剛剛鞭打了祂。【你是在那裡來的】(9節)意思是【你到底是誰】。【耶穌卻不回答】應驗了【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思想: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耶穌基督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祈禱:主耶穌,感謝祢傾盡祢的一生來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願主愛每日充滿我們的心。阿們!
約翰福音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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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3:16-21約翰福音 3:16-21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神愛世人】原文是【因為神如此愛世人】【如此】和【照樣】(14節)是同一個字,意思是神用讓祂的兒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4-15節)的方式來愛世人。【世人】原文與【世界】(約壹2:15)同字,指犯罪墮落而構成世界的人。【信】字原文是【信入】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真實的相信乃是歸入基督裡面,而且一直、持續地相信。【滅亡】在原文並不含喪失知覺或停止知覺活動的意思,聖經裡面所謂【滅亡】的刑罰,是有痛苦知覺一直到永遠的。【永生】就是認識神,與神恢復關係,並且今生與永世都經歷這關係所帶來的一切經歷包括主的同在,而【滅亡】則相反,就是今生與永世都錯過這經歷。16-21節是使徒約翰對此事意義的評論。主耶穌第一次降世不是為了審判人,而是為了拯救人。當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天父就將最後審判的責任交給了祂(5:22)。(18節)【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暫時的【信】或【不信】而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信主的名等於信主自己。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穌【不愛光倒愛黑暗】(19節)輕看,藐視、忽略神的救恩。【信祂的不被定罪】乃是因為這些人按著神的方法除掉罪,也按著神的方法接受了對的生命。主耶穌就是神所應許的唯一方法,叫相信祂的不被定罪。人被定罪的原因不是因為罪行的輕重或多少,而是因為人生命的本質不正確,這生命使人拒絕神、更拒絕神的方法,所以只好自己去承擔罪的後果。【作惡】在原文不是指偶爾作惡,而是指習慣作惡。世人不信基督的原因,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19節)而基督的光會顯明人行為的不善,讓他們心裡不舒服,所以就恨惡光、不接受主耶穌。【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話語的人,也是行神話語、倚靠神的人。【靠神而行】意思是【照著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動】【行真理的】人必然會來尋找主耶穌,為要確定自己所行的是否討神喜悅。 思想: For God so love the world,主耶穌一次又一次要清清楚楚坦蕩地表示神對人愛的心腸,更用行動表示出祂願意付上甚至生命的代價,只為了人的信。我們真的明白神如此的愛嗎?真的樂意接受,持續地相信祂在我們身上的救恩與作為嗎? 祈禱,感謝主耶穌,祢要一次又一次揭示祢對我們的愛,甚至付上性命的代價,使我們不但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就是進入與祢緊密的關係中,直到永遠。阿們!
約翰福音 11:45-57約翰福音 1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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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因看神蹟而來的信心常常是膚淺的(2:23-25,6:14,66,8:31-38),但這次並非如此,這些猶太人是看見神蹟而信之人的表率(20:31 )。經文表示這些猶太人是看見神蹟而信,同樣的複活神蹟,人們卻有兩樣的反應:有的相信,有的去告密。這些猶太教領袖並不否認主耶穌所行神蹟的真實性,但這【好些神蹟】對心眼矇蔽的不信者毫無作用。約翰福音多次提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開會(7:32,45,11:57,18:3)但本節是惟一一次明確提到【公會】(47節)。而猶太公會仿效摩西與七十位長老的模式,由七十位委員組成,大祭司是公會主席。它是猶太人的最高權力機構,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大省管理猶太人。猶太公會一方面要對羅馬政府交帳,一方面又要爭取大部分猶太人的民心,所以現在進退兩難。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和附近地區所行的許多神蹟,使許多猶太人相信祂是彌賽亞。此事若持續下去,大部分人都會跟隨祂,這會被視為對羅馬帝國的威脅,招致羅馬軍隊的鎮壓。公會若袖手旁觀,羅馬帝國會將他們革職,他們就會失去對聖殿和人民所享有的特權。當中的公會主席大祭司該亞法,無意中說出的話正好符合神的救贖計劃,不自覺地說了預言。其實仍然為著他們固有的利益,但作者作出補充【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是因主耶穌是全世人的救主。該亞法的提議被猶太公會接納為正式的決議捉拿耶穌。猶太公會決意為了保全人而犧牲神的兒子,而神的兒子則是為了神的國而預備好犧牲自己。但因為神的時候未到以前,耶穌決不魯莽行事。因此主耶穌隱退【以法蓮】可以暫時迴避耶路撒冷城裡的反對者,又可以及時趕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這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的最後一個逾越節,也是約翰福音所記錄主耶穌在公開事奉期間的第三個逾越節(2:13,23;6:4;11:55)。逾越節期間,猶太男人必須提前在聖殿南面台階入口處舉行潔淨禮,然後才能將他們的羔羊帶入祭司院獻祭。這潔淨禮在逾越節前舉行,為期七天(12:1)。主耶穌剛在耶路撒冷近郊的伯大尼使拉撒路起死回生,這消息在耶路撒冷不脛而走(45-48節),所以人們都盼望祂的出現。 思想: 【人的忿怒,要成全祢的榮美。人的餘怒,祢要禁止】(詩76:10)。因著人的利益,自私儘管多有歷歷在目的神蹟在他們面前,都可以不相信,甚至要將神的兒子殺掉;但神的旨意就是儘管人的惡都能成就祂的工作。 祈禱:親愛主耶穌,在我們社會的環境中有很多的惡,很多的人的自私,但主祢不但知道,更能夠利用,甚至成就主祢的旨意。願我們深信祢仍為我們掌權,為我們作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