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我渴了】引自(詩69:21)【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表示祂為我們受的煎熬快要到盡頭了,這煎熬是罪人在火湖裡所忍受的,正如逾越節的羔羊被火所烤。本節是第二次應驗詩69:21【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28節)。只有約翰福音指出【牛膝草】使人想起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前夕,用牛膝草沾了羊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出12:22),而主耶穌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這【醋】就是發酸的酒。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刻,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太27:34;可15:23)可幫助減輕一點釘十字架的痛苦,但被祂回絕了。當主耶穌在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49;可15:33-37)之後,卻喝了這酸酒。因為這象徵祂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逾越節的第四杯酒(太26:29)也是代替罪人喝了神所遞給祂的那苦杯(太26:42)完成了真正的逾越節筵席,所以說【成了】。【將靈魂交付神了】表示主耶穌的死是祂主動把靈魂交給了神。猶太人【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目的是【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受十字架之刑的犯人,可以支撐兩三天,但斷了腿之後,便無法支撐身體的重量,導致呼吸困難,會加速死亡。根據申21:22-23讓被行刑犯人的屍體留在樹上過夜,會污染應許之地。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預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預備日】。【大日】可能指正月十五日的無酵節聖會:【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利23:6-7)。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通常要兩,三天斷氣。主耶穌因為已經主動【將靈魂交付神了】(30節)所以不必被打斷腿,應驗了有關骨頭一根也不折斷的預言(36節)。【有血和水流出來】這种血清從血漿裡分離出來的現象,證明主耶穌早已死亡了。看見這事的那人】可能指使徒約翰本人。【祂的見證也是真的】是為了反駁當時有人不相信主耶穌真的死了,所以使徒約翰特地提到流出來的血和水,作為主耶穌確實斷氣的證據。36節引自詩34:20而逾越節的替罪羔羊的骨頭也是一根也不能斷(出12:46)。37節引自亞12:10。【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區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方約30公里。約瑟和尼哥德慕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但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卻大膽表明自己的身分。約瑟也是個【財主】(太27:57)應驗了主耶穌【與財主同葬】的預言(賽53:9)。羅馬人一般不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下葬,只將屍體卸下丟在地上。猶太人依照律法,掛在木頭上的屍體必須在天黑前下葬(申21:22-23)但只把被處死的犯人埋在公墓裡。約瑟所安排的葬禮既符合猶太律法,又不同一般,高貴得體。尼哥德慕也是公會的一員(3:1,12:42)秘密跟隨主耶穌。最初他在夜晚來見主耶穌(3:1-15),後來他勇敢地在公會前為主耶穌辯護(7:50-51)現在他更是與約瑟一同將自己門徒的身份公諸於世,同心協力地確保主耶穌得到尊榮的葬禮。【一百斤】的沒藥和沈香,是個很大的數量,足夠皇家葬禮所用。作者為了使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人了解猶太地的習俗,就解釋這是【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思想:主耶穌為愛而生,更為愛而為我們死,因我們的罪受盡人的羞辱,受盡肉身的痛苦,更為祢為我的罪心傷破。我們是否願意再讓主心傷破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愛我們到一個地埗,使祢的心都傷破,就願主的愛使我們願意更愛主祢,不再讓主心傷破。阿們!
約翰福音 19:28-42
Related Post
約翰福音 14:15-31約翰福音 14:15-31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愛主不是情緒的激動,也不是工作的熱誠,而是遵守祂的命令,以信心和順服回應祂的一切教導。【保惠師】原文是法律用語,指一個陪伴當事人出庭,照顧有關案件一切事務的人,其工作乃是代言,辯護,安慰,教導。聖靈之所以被稱為【真理的聖靈】乃因為聖靈是真理的基督作見證(6節)祂要引導人進入真理(16:13)。世人因屬乎血氣,聖靈不能住在他們裡面(創六3),所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世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是因為世人不認識主耶穌【你們卻認識祂】是因為門徒認識主耶穌。主耶穌將藉著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裡,永遠與我們同在。聖靈將取代主耶穌身體的同在,替門徒做主耶穌在地上替他們做的事。【世人不再看見我】復活的主耶穌不會將祂自己顯現給不信的世人看。【到那日】是指主耶穌死而復活,在聖靈裡進到信徒裡面的那日(20:22),也就是【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9節)的那一天。【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指門徒將不只在頭腦裡【知道】更是因著在基督裡面的經歷而【知道】。原來只有【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10-11節),將來因聖靈的內住,信徒也被帶進到這個奧秘的【裡面】了。【你們在我裡面】指信徒藉著聖靈與基督聯合。【我也在你們裡面】指基督藉著聖靈住在信徒裡面。愛是遵行主命令的動機(15節)遵行主的命令是愛的顯明。【並且要向祂顯現】指信徒在聖靈裡經歷到主。【猶大】指雅各的兒子猶大(路6:16)又稱達太(太10:3)。【世人】指不信的猶太人。猶大以為主耶穌所說的【顯現】(21節)是指肉眼可見的顯現。當時猶太人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有分於彌賽亞國度,所以不信的猶太人應該也能看見彌賽亞的顯現,主耶穌不應該只向這些門徒顯現。猶太人認為末世時神會來與祂的子民同住(結37:26-27)。但主耶穌應許說,人們盼望在末世時會來臨的事,此時此刻就能經歷到一部分:因為隨著聖靈的來臨,聖父、聖子將藉著聖靈與愛主並遵行祂旨意的人同住。三一真神不會與不遵行祂旨意的人【同住】(23節)。【因我的名】指【代表我】;聖靈在門徒裡面代表主耶穌,主耶穌藉著聖靈與門徒同住。【一切的事】指當年主耶穌親自教導他們的一切。十字架的衝擊,或許會使門徒喪膽困惑,不能再【作比這更大的事】(12節),因此主耶穌應許賜下祂的平安。【我的平安】指【基督的平安】(西3:15)有了基督,才有基督的平安;沒有基督,就沒有基督的平安。【我去還要你們這裡來】指主耶穌在聖靈裡來臨。【因為父是比我大的】指主耶穌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2:8),而顯在人面前的職分區別(13:16)並不是指聖父與聖子之間的地位的高低,權柄的大小,榮耀的多寡。主耶穌回到父那裡去,是為了恢復祂與父神在創世之前共享的完全榮耀(17:5),因此祂希望門徒能與祂一同喜樂。【世界的王】(30節)指魔鬼【他在我裡面毫無一切】指撒但在主耶穌裡面什麼也得不著,只能殺害主耶穌外面的身體,卻一點都不能掌控祂的生命。主耶穌的受難和受死,並非因為祂的失敗,而是因為祂對父神旨意的順服。主耶穌說完【起來,我們走吧】就離開了吃最後晚餐的房子,在途中繼續臨別贈言(15:1-16:33)和禱告(17:1-26),然後才出了耶路撒冷城,【過了汲淪溪】(18:1)。 思想: 主耶穌清楚明白我們生命真正的需要,所賜給信徒的是與我永遠同在的【保惠師】成為我們安慰、教導者;更賜下【基督的平安】是在人生風暴中的寧靜,是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和平。我們願意領受主賜予的平安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主祢在我們生命的賜予,不只是物質,而是主祢永遠的同在陪伴,更有主祢賜下的平安,因著主祢的賜予讓我們充滿感恩的心。阿們!
約翰福音 21:1-11約翰福音 21:1-11
【約翰福音】 提比哩亞海】實際上是一個淡水湖,古名基尼烈湖(民34:11)後改稱革尼撒勒湖(路5:1)繼稱【加利利海】(太4:18)後因希律安提帕在其西南岸湖畔新建提比哩亞城作為首都,再度易名【提比亞海】。約20:31已經明顯地作了全書結束的交代,但是聖靈感動使徒約翰,特意加上二十一章。這裡一共有七個門徒【七】在聖經裡代表完整。他們照著主耶穌的吩咐,回到加利利等候主耶穌(可14:28;16:7)捕魚可能是為了解決食物問題,而不是想重操舊業。夜晚通常是捕魚的最佳時機,彼得是個老練的漁夫,但他們竟然整夜打不著魚,這是他們第二次經歷這樣的事情(路5:5)。我們若有甚麼窮乏的經歷,對我們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它能使我們更多經歷主,認識主。門徒正捕魚的時候遇見主,我們不一定需要在安靜靈修的時候才能與主同在,即使是在勞苦工作中,也能與主同在,和祂有親密的相交。門徒【不知道是耶穌】因為當時天剛濛濛亮,船離岸邊將近百米,看不清站在岸邊的人。主耶穌首先問:【你們有吃的沒有】表示屬靈的人也是很【接地氣】的。主耶穌顧念我們的窮乏和困苦,也藉著我們的日常生活讓我們認識祂。門徒若沒有對主的話信而順從,就不能實際地從主的話語中得著供應。使徒約翰經歷過類似的神蹟(路5:4-9)所以立刻悟出岸上那人必是主耶穌。【赤著身子】,指當時用網捕魚的漁夫光著上身工作。彼得在跳入海裡去見主之前,隨手抓起一件簡單上衣披上,以示對主耶穌的尊重。船離岸將近一百公尺。岸上的炭火與大祭司院子裡的炭火(18:19)遙相對應,彼得在那夜的炭火旁失敗了,現在主耶穌在黎明的炭火旁服事、供應並堅固了他。【上面有魚,又有餅】表示他們根本無須靠自己去打魚解決食物問題,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供應。但主耶穌沒有阻止門徒去捕魚,因為祂要藉此讓他們更認識祂。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魚和餅,卻要他們【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可能一方面表示祂欣賞做工的人的順從,一方面是引導他們數算一下這個神蹟。事隔幾十年,使徒約翰還記得這【一百五十三條】大魚。逐條數算如此龐大的一網魚是不尋常的,所以許多人認為153這數字具有像徵意義。 思想:在門徒面對他們生活現實,但復活的主一直在他們生命中,或許我們每天仍然營營役役面對我們的現實的生活,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主一直為我們生命中有預備。我們相信復活的主在我們的生命呢中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一直活著,無論我們面對每日現實的生活中,主祢仍然活著,更為我們預備我們的生命,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都不忘記復活的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