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主耶穌在14:31對門徒說了【起來,我們走吧】之後,就出了最後晚餐的樓房,路上講了15至16章的話,又在聖殿山上做了17章的禱告,此時才離開聖殿山。【汲淪溪】是耶路撒冷東城牆和橄欖山之間小山谷裡的旱溪。這【園子】是一個橄欖園,名叫【客西馬尼】位於汲淪溪對面的橄欖山畔,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是主耶穌和門徒常去之處(2節)。猶大帶來捉拿主耶穌的人包括祭司長,守殿官並長老(路22:52)法利賽人的差役,千夫長和一隊兵(12節),大祭司的僕人(10節),一些閒雜人(26節)。主耶穌主動【出來】見他們,表示祂上十字架是甘願捨命。主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所以臨事不會驚慌失措;【我就是】原文是【我是egō eimi】猶太人都知道,這是神向摩西宣示祂自己時所用的稱號(出3:14-15)。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從這戲劇性的反應看來,主耶穌使用【我是(egō eimi)】不只說祂就是他們要找的人,也是宣告祂與神原為一。無論那些人是否明白這意思,都感受到從主身上發出的力量,令他們在祂面前站立不住。若不是主耶穌甘心樂意把自己交在這些人的手中,他們是毫無能力捉拿祂的。8節主耶穌再次主動用【我是(egō eimi)】表明祂的身份,並且對來捉拿祂的人下命令,顯明是祂在掌控局勢。在四福音中,只有約翰福音指出砍人的是西門彼得,而他所砍的那人叫馬勒古,只有路加福音記錄主耶穌醫好了那人(路22:51)。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憑血氣替神出頭,替神出主意,動機雖然是為了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其實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彼得以為自己在護衛主耶穌,其實情勢完全在主耶穌的掌控之下,祂不需要門徒憑血氣為祂的榮耀爭戰(36節)。人所關心的是事情的平安順利,主所關心的是事情照神的旨意成就。從外面看,是人把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主卻說這是【我父給我的那杯】。任何十字架的苦難,我們若能認識這是天父量給我們的,就不會怨天尤人,而是樂於接受。【亞那】是在主後5-15年任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撫革職,但猶太人認為大祭司是終身職,所以他能在幕後繼續行使大祭司的職權。【該亞法】在主後18-36年任大祭司,是羅馬政府所認可的大祭司。對於一位曾經說過要把主耶穌處死是恰當的人(11:49-52),不要期望從他那裡得到公平的審訊。 思想: 面對十字架的如此苦難,主耶穌因信靠天父安然面對,我們若能認識生命中的苦難是天父量給我們的,就不會怨天尤人,而是樂於面對。還是像彼得藉助自我的方法去處理生活中的困境呢? 祈禱:主耶穌,我們感謝祢為我們面對人的出賣,面對十字架都全然信靠天父,活出天父的旨意,求主教導我們面對困苦都願意信靠祢,與主祢一同面對。阿們!
約翰福音 1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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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主耶穌曾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拿回來】10:18)除非祂自己允許,彼拉多沒有權柄動祂一根毫毛。【把我交給你的那人】指大祭司該亞法。彼拉多只處理政治犯,不想惹宗教上的麻煩,因此想釋放主耶穌。但猶太人威脅彼拉多,如果他釋放主耶穌,他們就會向凱撒告密,生性猜忌多疑的羅馬皇帝一定會對彼拉多起疑心。從人的角度看,是猶太教領袖和彼拉多使得主耶穌被釘的事成了定局;從神的安排看,是【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賽53:10)主耶穌受難和受死的經歷,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祂藉著所承受的一切,成全了神所要做的救贖。【鋪華石處】指聖殿西北角一處鋪有石頭的地方。據說羅馬巡撫出外開庭審判時常將審判座設在露天的地方,座下喜歡鋪上一些棋盤式的方格華石。【午正】第六時,如以猶太計時法為中午十二點,但以羅馬計時法為上午六點。【預備逾越節的日子】指正月十四日,當天黃昏開始逾越節(利23:5,民9:2)將近黃昏時要宰殺逾越節羔羊(出12:6)。【看哪,這是你們的王】這是彼拉多第二次羞辱猶太人(18:39),但使徒約翰在此乃要強調主耶穌的王權。當猶太人與彼拉多唇槍舌戰時,主耶穌被他們公然棄絕。祭司長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不但否定了主耶穌,也否定了以色列的真王耶和華神(撒上八7),顯明他們拒絕作神的子民,拒絕神的國度,犯了最大的褻瀆罪。羅馬人有權處死人,猶太人沒有權力處死人;但不是羅馬人的律法定了主耶穌的罪,而是猶太人藉著神的律法定了祂的罪。神的【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卻被猶太人用來定了基督的罪,這正顯示主耶穌【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神之所以允許有律法的猶太人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聯手【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是因為神救贖的計劃就是要【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英文名【加略】是從拉丁文轉譯。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 思想: 依律法的原則【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從耶穌死的日子,死前的經歷,耶穌一次又一次要向我們證實,他就是神的羔羊,是為你為我流出寶血的救主。為著我們得到赦免,得到救贖耶穌為我們都是毫無保留。 祈禱:主耶穌你真的好愛我們,在我們還不明白,還犯罪的時候,仍按所定的日期為我們死,你的愛是堅定的愛,是毫無保留的愛,願我們都願意明白你的愛,更願意一生都愛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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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過了那兩天,耶穌離了那地方(撒馬利亞),往加利利去。但主耶穌表示【本地】指主耶穌的家鄉拿撒勒不尊敬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侍他(1:11)。但許多加利利人剛剛從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回來,對主耶穌在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蹟記憶猶新,因此歡迎耶穌的到訪,但主耶穌知道他們的信心不真。當時希律安提帕作加利利和比利亞的分封王,這人是他的臣子之一。迦百農距離迦拿約30公里,路程約有一天。當耶穌又到了加利利的迦拿,就是祂從前變水為酒的地方。有一個大臣因為他的兒子在迦百農患病,就求主【下去】醫治垂危的兒子, 主耶穌雖是對大臣說話,如果沒有看見神蹟奇事,就總是不肯相信,但這句責備卻是針對所有的加利利人,因為主耶穌知道他們沒有真正相信(44節)。信心若是建立在神蹟奇事而非主的話上,這不是真的信心。那大臣心急如焚,不願與主耶穌爭辯。他相信主耶穌能醫治他的孩子,希望耶穌按照他的方法意願馬上求主【下去】醫治他的兒子(49節),主耶穌反而要求大臣按照主的說話作出回應,是因主一面堅持要人對祂有真信心,一面又以憐恤的心回應人的著急。大臣未看到神蹟就相信是真的信心,更因他從僕人聽到事情的結果而得到堅定,後得證實。從迦拿到迦百農大約要走一天。【未時】即第七時(以猶太計時法是下午一點,以羅馬計時法為下午七點)。這並不是說他在這以前不信主(50節)乃是說他對主的信心有了長進:從信靠到信服,從小信到深信;從客觀道理上的相信,到主觀經歷上的相信;從個人的相信,到全家的相信。53節大臣這並不是說他在這以前不信主,乃是說他對主的信心有了長進,並全家都信了。主耶穌在加利利兩次行神蹟,都是【記號】(【神蹟】的原文)。第一件是顯出祂豐盛的榮耀(2:11),第二件顯出祂勝過死亡的權柄。 思想: 從信靠到信服,從小信到深信;從客觀道理上的相信,到主觀經歷上的相信;從個人的相信,到全家的相信。正是神蹟中的進程,我們會否期望神蹟降臨,而沒有信心去配合神的工作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我們面對生命中的急難時,或許我們都期望按照我們自我的方法,自我理解的模式求主將神蹟降下,並沒有明白主的作為,更沒有明白,對信靠主到信服主的重要,求主教導我們,使我們懂得去學習祢在在我們生命的旨意,更明白真正的信!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