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主耶穌再一次在門窗緊閉的屋裡找到門徒,也許他們仍然【怕猶太人】(19節),所以祂也再次以【願你們平安】和他們打招呼。猶太人在計算天數時,通常將首末兩天也計入,所以【過了八日】是指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主日)。這顯示主耶穌的復活是身體的復活,而不是死後靈魂的繼續存在。主耶穌復活以後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這些釘痕乃是祂愛我們的記號。凡真正遇見主顯現的人,都不能不衷心俯伏下來尊榮祂。多馬的看見是經轉折的。當他聽見門徒告訴他看見復活的主,他仍不信,除非他能親手摸到。多馬不再需要將手指探入主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手探入祂的肋旁了,只要看到主就已經足夠了(29節)。【我的主!我的神】是約翰福音中最後一次對主耶穌的信仰告白(1:34;1:49;4:42;9:33,35-38;11:27;16:30)。使徒約翰記錄這個告白,就將讀者帶回本書的第一句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1:1)。凡是【看見】才相信的,只不過是接受既成的事實,但感官上的憑據,並不是信心準確的根基。而【沒有看見就信的】,是因為聽到或讀到門徒對主耶穌所作的見證,然後有聖靈在心中做印證的工作(15:26-27)。約翰福音記載了主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蹟:在迦拿將水變為酒(2:1-11),治好大臣的兒子(4:46-54)醫好畢士大池旁的瘸子(5:1-9)餵飽五千人(6:1-14)在海上行走6:16-21)醫好生來瞎眼之人(9:1-7)且將拉撒路起死回生(11:1-44)。這些只是從主耶穌所行的許多神蹟中精選出來的幾個。約翰福音精選這幾個神蹟的主要目的,是叫散居羅馬帝國的猶太人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全書都指向這方向,所以再三記錄人們作這告白的例子:拿但業(1:49),撒馬利亞人(4:42)生來瞎眼的人(9:33,35-38),馬大(11:27)門徒(16:30)和多馬(20:28)。【基督】是主耶穌的職分【神的兒子】是主耶穌的身份。祂是神的受膏者基督,來成全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計劃;祂是神的兒子,來顯出神自己,表明神自己。【名】代表了祂的本性和祂的一切。【信】有些抄本的時態是不定過去式,有些抄本是現在式。有人認為不定過去式表示最初的相信,而現在式則表示持續的相信。但希臘文的動詞時態不支持如此的分歧,因為約翰福音中【信】的不定過去式既表示最初也表示繼續的相信(1:7,7:39),而現在式也同樣表示這兩種相信(6:35,一12)。 思想: 信的人得生命,生命不是指肉體生命,原文是永恆生命, 生命是禮物,是恩典, 生命亦是一個人與神的關係,認識基督耶穌,這就是永生,不斷與主有互動,使我們生命更豐盛更滿足!我們的生命信息又是甚麼?讓我們同來領受差遣,一生傳揚這信息,見證耶穌基督復活大能的榮耀。 祈禱:求主幫助我們領受神所賜給我們各人的生命信息,領受差遣,一生竭力傳揚這信息,見證耶穌基督的信實,彰顯父神的榮耀,使更多人相信耶穌,領受那【沒有看見就信】的祝福。阿們!
約翰福音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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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主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是祂在地上公開事奉的最高潮,顯明了復活的能力。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消息在民間傳開,促使猶太首領們打定主意除掉主耶穌。雖然神做工的結果也會滿足人,但祂做工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乃是為神的榮耀】是要高舉祂的兒子,來成就神永遠的旨意。主耶穌等了兩天,並不是【延誤】兩天。主耶穌有祂自己最好的時間和方式,事實上,此時拉撒路已經斷氣了,因為當主耶穌到達的時候,拉撒路已去世四天(17節)。當時猶太人認為人斷氣後靈魂還會盤旋三天,期間仍有甦醒的希望。拉撒路若是斷氣四天後復活,才能清楚顯明那是神榮耀的作為(4節)。(7節)【再】字與剛過不久的修殿節連結起來(10:31-39)。修殿節時猶太人企圖用石頭砸主耶穌;現在剛過2-3個月,此時回猶太地還會遇到危險。門徒可能認為主耶穌等了兩天才動身,是擔心有危險。【白日】(9節)比喻父神指派祂在世工作的時日,在父神所定規的時日未結束以前,祂乃是這世上的光,故當趁此機會有所行動,必不至於遭遇甚麼危險。15節【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因為拉撒路的死是主耶穌有機會讓他起死回生,讓門徒經歷主復活的大能,因此在主耶穌升天以後的日子裡,也能憑著單純的信心,不偏離跟隨主的道路。古時猶太人的習俗,哀喪期有的長達三十天之久,鄰舍與親友會來探望並慰問喪家。除家人以外,還僱有婦女幫忙哀哭。馬利亞還不知道主耶穌來了(28-29節)。馬大受人觀念的限制,認為主耶穌必須在場才能醫治,拉撒路的死已經成了定局,主就無能為力了。馬大的話並非埋怨主耶穌沒有及時趕來,因為報信的出發不久,拉撒路就死了。馬大以為主耶穌就像從前的先知,要【向神求】才能得著甚麼。她此時還不認識主耶穌復活的大能,也不知道祂自己就是那復活(25節)。馬大以為是指在末日復活,這也是當時法利賽人的觀念。人若只知道末日的復活,還不明白什麼是復活,他們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卻不知道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又廢去死亡的權勢。【我就是復活與生命】(25節)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五次(6:35,48,51;8:12,9:5;10:7,9;10:11,14;11:25;14:6;15:1,5)這詞組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示祂就是【我就是那我是】(出3:14)的神。(26)【必永遠不死】不是指肉身不死,乃是指因著與主耶穌聯合,信徒的靈魂已經進入永生,死對他們已經無能為力了,因為他們的生命已經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1,3)。馬大是聖經中除彼得(太16:16)撒馬利亞婦人(4:29)之外的第三個公開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人。主後一世紀的猶太人以【神的兒子】這頭銜作為彌賽亞的頭銜。 思想: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人若只知道末日的復活,還不明白什麼是復活,我們有否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卻不知道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的主?或是我們只期待用我們的方式時間去要求經歷上主呢? 祈禱: 親愛主, 當我們面對困難,我們會感到傍惶,感到絕望,但『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主祢不只是我們的盼望,更是我們的主,成為我們的生命。阿們!
約翰福音 19:11-17約翰福音 19:11-17
【約翰福音】 主耶穌曾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拿回來】10:18)除非祂自己允許,彼拉多沒有權柄動祂一根毫毛。【把我交給你的那人】指大祭司該亞法。彼拉多只處理政治犯,不想惹宗教上的麻煩,因此想釋放主耶穌。但猶太人威脅彼拉多,如果他釋放主耶穌,他們就會向凱撒告密,生性猜忌多疑的羅馬皇帝一定會對彼拉多起疑心。從人的角度看,是猶太教領袖和彼拉多使得主耶穌被釘的事成了定局;從神的安排看,是【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賽53:10)主耶穌受難和受死的經歷,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祂藉著所承受的一切,成全了神所要做的救贖。【鋪華石處】指聖殿西北角一處鋪有石頭的地方。據說羅馬巡撫出外開庭審判時常將審判座設在露天的地方,座下喜歡鋪上一些棋盤式的方格華石。【午正】第六時,如以猶太計時法為中午十二點,但以羅馬計時法為上午六點。【預備逾越節的日子】指正月十四日,當天黃昏開始逾越節(利23:5,民9:2)將近黃昏時要宰殺逾越節羔羊(出12:6)。【看哪,這是你們的王】這是彼拉多第二次羞辱猶太人(18:39),但使徒約翰在此乃要強調主耶穌的王權。當猶太人與彼拉多唇槍舌戰時,主耶穌被他們公然棄絕。祭司長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不但否定了主耶穌,也否定了以色列的真王耶和華神(撒上八7),顯明他們拒絕作神的子民,拒絕神的國度,犯了最大的褻瀆罪。羅馬人有權處死人,猶太人沒有權力處死人;但不是羅馬人的律法定了主耶穌的罪,而是猶太人藉著神的律法定了祂的罪。神的【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卻被猶太人用來定了基督的罪,這正顯示主耶穌【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神之所以允許有律法的猶太人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聯手【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是因為神救贖的計劃就是要【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英文名【加略】是從拉丁文轉譯。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 思想: 依律法的原則【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從耶穌死的日子,死前的經歷,耶穌一次又一次要向我們證實,他就是神的羔羊,是為你為我流出寶血的救主。為著我們得到赦免,得到救贖耶穌為我們都是毫無保留。 祈禱:主耶穌你真的好愛我們,在我們還不明白,還犯罪的時候,仍按所定的日期為我們死,你的愛是堅定的愛,是毫無保留的愛,願我們都願意明白你的愛,更願意一生都愛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