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提比哩亞海】實際上是一個淡水湖,古名基尼烈湖(民34:11)後改稱革尼撒勒湖(路5:1)繼稱【加利利海】(太4:18)後因希律安提帕在其西南岸湖畔新建提比哩亞城作為首都,再度易名【提比亞海】。約20:31已經明顯地作了全書結束的交代,但是聖靈感動使徒約翰,特意加上二十一章。這裡一共有七個門徒【七】在聖經裡代表完整。他們照著主耶穌的吩咐,回到加利利等候主耶穌(可14:28;16:7)捕魚可能是為了解決食物問題,而不是想重操舊業。夜晚通常是捕魚的最佳時機,彼得是個老練的漁夫,但他們竟然整夜打不著魚,這是他們第二次經歷這樣的事情(路5:5)。我們若有甚麼窮乏的經歷,對我們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它能使我們更多經歷主,認識主。門徒正捕魚的時候遇見主,我們不一定需要在安靜靈修的時候才能與主同在,即使是在勞苦工作中,也能與主同在,和祂有親密的相交。門徒【不知道是耶穌】因為當時天剛濛濛亮,船離岸邊將近百米,看不清站在岸邊的人。主耶穌首先問:【你們有吃的沒有】表示屬靈的人也是很【接地氣】的。主耶穌顧念我們的窮乏和困苦,也藉著我們的日常生活讓我們認識祂。門徒若沒有對主的話信而順從,就不能實際地從主的話語中得著供應。使徒約翰經歷過類似的神蹟(路5:4-9)所以立刻悟出岸上那人必是主耶穌。【赤著身子】,指當時用網捕魚的漁夫光著上身工作。彼得在跳入海裡去見主之前,隨手抓起一件簡單上衣披上,以示對主耶穌的尊重。船離岸將近一百公尺。岸上的炭火與大祭司院子裡的炭火(18:19)遙相對應,彼得在那夜的炭火旁失敗了,現在主耶穌在黎明的炭火旁服事、供應並堅固了他。【上面有魚,又有餅】表示他們根本無須靠自己去打魚解決食物問題,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供應。但主耶穌沒有阻止門徒去捕魚,因為祂要藉此讓他們更認識祂。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魚和餅,卻要他們【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可能一方面表示祂欣賞做工的人的順從,一方面是引導他們數算一下這個神蹟。事隔幾十年,使徒約翰還記得這【一百五十三條】大魚。逐條數算如此龐大的一網魚是不尋常的,所以許多人認為153這數字具有像徵意義。 思想:在門徒面對他們生活現實,但復活的主一直在他們生命中,或許我們每天仍然營營役役面對我們的現實的生活,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主一直為我們生命中有預備。我們相信復活的主在我們的生命呢中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一直活著,無論我們面對每日現實的生活中,主祢仍然活著,更為我們預備我們的生命,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都不忘記復活的主。阿們!
約翰福音 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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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撒馬利亞婦人向主耶穌要活水(15節)但主耶穌卻提到她的【丈夫】,也就是她的生命中的隱惡(18節)。猶太人認為一個女人只可以離婚兩次,如果撒馬利亞人也有類似的標準,這個婦人的生活就顯得極端不道德。【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可能指她現在跟另一個男人有關係,但並未結婚。因此,婦人認為只有先知才可能對她的私生活瞭如指掌。認定耶穌是一位先知,但這位撒馬利亞婦人可能想避談她不光彩的隱私,就把話題轉移到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古老的分歧上。(20節) 【這山】是基利心山。當婦人與主耶穌在敘加談話時,抬頭就可望見,山上有主前388年建造的撒馬利亞聖殿,今日仍有撒馬利亞人在基利心山上敬拜。撒馬利亞人認為基利心山是特別神聖的地方。亞伯拉罕和雅各曾在這附近築壇(創12:7;33:20)而以色列百姓也在這座山上得到祝福(申11:29;27:12)但猶太人根據聖經在耶路撒冷敬拜神。主前128年,猶太王許幹摧毀了撒馬利亞聖殿;主後6-9年間,撒馬利亞人在逾越節時將死人骨灰灑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褻瀆它。主耶穌表示敬拜將不再局限於一個特定地點。既然要敬拜,就該知道敬拜的對像是【父】這是神在人間做工的目的,祂要作人的父,人有了神的生命,神成為人的父,神是人的父才是人與神正確的關係。撒馬利亞人的聖經只有摩西五經,以致他們對神的認識不多。耶穌更清楚指示她神的旨意就是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主耶穌在此將【心靈】與【地點】相對,【誠實】與【祭物】相對,指出【靈】乃是敬拜地點的實際,【誠實】乃是祭物的實際。神是靈,只有從聖靈重生,接受神的生命以後,才能真正敬拜是神的靈。我們拜祂也必須在真理裡,真正的敬拜是在生命裡發出來的,是靈裡面與真理相配合的感動。但婦人仍然認為在何處敬拜的問題必須等到撒馬利亞的彌賽亞來到後,才能真正明白。主耶穌竟然將祂彌賽亞的身份首先啟示給一個對彌賽亞持有不同看法的撒馬利亞婦人!27節根據當時拉比的教導,猶太人應盡量避免在街上與婦女說話,連自己的妻子都不行。因此婦人將她重要的維生器具那【水罐子】留下,表明她生活的優先次序因著救主耶穌改變了。婦人原本在酷熱中午太陽底下去打水(6-7節),是因為怕見眾人,但遇到基督之後就不再避諱,而【往城裡去,對眾人】作見證。 思想:因著主耶穌的真光, 這位婦人竟然肯把她羞恥的隱私擺在眾人面前,足見一個真心悔改的人;耶穌願意主動除去我們生命的罪,更要解決我們生命的困惑,我們有否願意被主引導光照我們的生命呢? 祈禱: 親愛主耶穌,我們承認生命有很多的隱惡,更有很多隱而未見的罪,是主祢樂意光照我們,樂意引導我們出黑暗進入那奇妙的光明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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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主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是祂在地上公開事奉的最高潮,顯明了復活的能力。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消息在民間傳開,促使猶太首領們打定主意除掉主耶穌。雖然神做工的結果也會滿足人,但祂做工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乃是為神的榮耀】是要高舉祂的兒子,來成就神永遠的旨意。主耶穌等了兩天,並不是【延誤】兩天。主耶穌有祂自己最好的時間和方式,事實上,此時拉撒路已經斷氣了,因為當主耶穌到達的時候,拉撒路已去世四天(17節)。當時猶太人認為人斷氣後靈魂還會盤旋三天,期間仍有甦醒的希望。拉撒路若是斷氣四天後復活,才能清楚顯明那是神榮耀的作為(4節)。(7節)【再】字與剛過不久的修殿節連結起來(10:31-39)。修殿節時猶太人企圖用石頭砸主耶穌;現在剛過2-3個月,此時回猶太地還會遇到危險。門徒可能認為主耶穌等了兩天才動身,是擔心有危險。【白日】(9節)比喻父神指派祂在世工作的時日,在父神所定規的時日未結束以前,祂乃是這世上的光,故當趁此機會有所行動,必不至於遭遇甚麼危險。15節【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因為拉撒路的死是主耶穌有機會讓他起死回生,讓門徒經歷主復活的大能,因此在主耶穌升天以後的日子裡,也能憑著單純的信心,不偏離跟隨主的道路。古時猶太人的習俗,哀喪期有的長達三十天之久,鄰舍與親友會來探望並慰問喪家。除家人以外,還僱有婦女幫忙哀哭。馬利亞還不知道主耶穌來了(28-29節)。馬大受人觀念的限制,認為主耶穌必須在場才能醫治,拉撒路的死已經成了定局,主就無能為力了。馬大的話並非埋怨主耶穌沒有及時趕來,因為報信的出發不久,拉撒路就死了。馬大以為主耶穌就像從前的先知,要【向神求】才能得著甚麼。她此時還不認識主耶穌復活的大能,也不知道祂自己就是那復活(25節)。馬大以為是指在末日復活,這也是當時法利賽人的觀念。人若只知道末日的復活,還不明白什麼是復活,他們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卻不知道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又廢去死亡的權勢。【我就是復活與生命】(25節)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五次(6:35,48,51;8:12,9:5;10:7,9;10:11,14;11:25;14:6;15:1,5)這詞組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示祂就是【我就是那我是】(出3:14)的神。(26)【必永遠不死】不是指肉身不死,乃是指因著與主耶穌聯合,信徒的靈魂已經進入永生,死對他們已經無能為力了,因為他們的生命已經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1,3)。馬大是聖經中除彼得(太16:16)撒馬利亞婦人(4:29)之外的第三個公開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人。主後一世紀的猶太人以【神的兒子】這頭銜作為彌賽亞的頭銜。 思想: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人若只知道末日的復活,還不明白什麼是復活,我們有否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卻不知道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的主?或是我們只期待用我們的方式時間去要求經歷上主呢? 祈禱: 親愛主, 當我們面對困難,我們會感到傍惶,感到絕望,但『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主祢不只是我們的盼望,更是我們的主,成為我們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