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提比哩亞海】實際上是一個淡水湖,古名基尼烈湖(民34:11)後改稱革尼撒勒湖(路5:1)繼稱【加利利海】(太4:18)後因希律安提帕在其西南岸湖畔新建提比哩亞城作為首都,再度易名【提比亞海】。約20:31已經明顯地作了全書結束的交代,但是聖靈感動使徒約翰,特意加上二十一章。這裡一共有七個門徒【七】在聖經裡代表完整。他們照著主耶穌的吩咐,回到加利利等候主耶穌(可14:28;16:7)捕魚可能是為了解決食物問題,而不是想重操舊業。夜晚通常是捕魚的最佳時機,彼得是個老練的漁夫,但他們竟然整夜打不著魚,這是他們第二次經歷這樣的事情(路5:5)。我們若有甚麼窮乏的經歷,對我們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它能使我們更多經歷主,認識主。門徒正捕魚的時候遇見主,我們不一定需要在安靜靈修的時候才能與主同在,即使是在勞苦工作中,也能與主同在,和祂有親密的相交。門徒【不知道是耶穌】因為當時天剛濛濛亮,船離岸邊將近百米,看不清站在岸邊的人。主耶穌首先問:【你們有吃的沒有】表示屬靈的人也是很【接地氣】的。主耶穌顧念我們的窮乏和困苦,也藉著我們的日常生活讓我們認識祂。門徒若沒有對主的話信而順從,就不能實際地從主的話語中得著供應。使徒約翰經歷過類似的神蹟(路5:4-9)所以立刻悟出岸上那人必是主耶穌。【赤著身子】,指當時用網捕魚的漁夫光著上身工作。彼得在跳入海裡去見主之前,隨手抓起一件簡單上衣披上,以示對主耶穌的尊重。船離岸將近一百公尺。岸上的炭火與大祭司院子裡的炭火(18:19)遙相對應,彼得在那夜的炭火旁失敗了,現在主耶穌在黎明的炭火旁服事、供應並堅固了他。【上面有魚,又有餅】表示他們根本無須靠自己去打魚解決食物問題,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供應。但主耶穌沒有阻止門徒去捕魚,因為祂要藉此讓他們更認識祂。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魚和餅,卻要他們【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可能一方面表示祂欣賞做工的人的順從,一方面是引導他們數算一下這個神蹟。事隔幾十年,使徒約翰還記得這【一百五十三條】大魚。逐條數算如此龐大的一網魚是不尋常的,所以許多人認為153這數字具有像徵意義。 思想:在門徒面對他們生活現實,但復活的主一直在他們生命中,或許我們每天仍然營營役役面對我們的現實的生活,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主一直為我們生命中有預備。我們相信復活的主在我們的生命呢中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一直活著,無論我們面對每日現實的生活中,主祢仍然活著,更為我們預備我們的生命,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都不忘記復活的主。阿們!
約翰福音 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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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為了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所有的猶太成年人都應該在逾越節期間上耶路撒冷去過節。這是約翰福音提到主耶穌五次去耶路撒冷過節的第一次。當時聖殿的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猶太人繳納丁稅或奉獻必須用指定的推羅舍客勒,所以有兌換銀錢的人提供方便。這類買賣表面似乎並無不妥,實際已成為【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玷污了聖殿。主耶穌潔淨聖殿,其他三卷福音書均記載在祂被釘十字架之數天前發生(太21:12-13;可11:15-17;路19:45-46)但本書則記載在祂公開傳道之後不久發生。其中很可能主耶穌曾兩次潔淨聖殿,第一次是以神兒子的身份來潔淨聖殿,所以稱殿為【我父的殿】;第二次是以彌賽亞君王的身份來潔淨聖殿,所以稱殿為【我的殿】(太21:13,可11:17;路19:46)。但若按著上文潔淨的主題,是作者對有關信息的延伸,更是對當時那些猶太人的領袖只按著他們對律法加添的規定,從生活上的潔淨到聖殿中的潔淨所出反響。本書常以【想起】這詞形容門徒在主耶穌復活以後,對祂生平事蹟的回想與領會(22節;12:16;14:26)。18節【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意思是【還有什麼記號,能讓我們看了就相信你從神那裡得著權柄做這些事】?【你們拆毀這殿】:表示神不再在其中,雖然外表的宗教活動還是很熱烈,但聖殿裡的實際內容已經被【拆毀】了。【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象徵主耶穌的身體(21節)將要在被釘死以後第三日復活(太16:21)。主耶穌的話常常需要從屬靈的角度來理解。祂三日所建造的【殿】,指的是祂的【身體】,物質的聖殿只是基督的預表,現在基督的本體已經來了,祂要用復活的生命來建造屬靈的聖殿,讓神與人都能在其中得著滿足與安息。(23節) 名字代表一個人,所以信了【祂的名】,意即接受主耶穌(一12)。因看神蹟而來的信心,不一定是真的信心,主不能將祂交託給沒有真正信心的人。作者在此使用了一個文字技巧:許多人【信了(episteusan)】但主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episteuen)】他們,他們對祂的【信(trust)】不足以讓主耶穌將自己【交託(entrust)】給他們。 思想: 真的信仰不是外表的冠冕堂皇,而是內心的態度, 真實的信心,不是用言語來表明,乃是向著主的存心;人的存心如何,因為主知道人的內心有甚麼。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想起】神的話,知道內心要有甚麼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在我們願意見證信仰的同時,更要讓我們知道心靈內裡的有甚麼,求主使我們不只是看重外表的見證,更願意每日好好【想起】神的話,成為我們內心每日要充滿的事情。阿們!
約翰福音 8:1-20約翰福音 8:1-2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橄欖山】是耶路撒冷城東的山脊。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前的最後一周,每天夜裡就在那裡住宿(路21:37),又於被捕之前赴橄欖山的客西馬尼園禱告(18:2)。經文表示黎明時份,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通姦時被抓到的婦人來,因著律法要求把姦夫淫婦一併處死(利20:10;申22:22-24),這婦人若是當場被抓姦,為何只有婦人一人被帶來呢?此處不見那個犯罪的男人,可看出整個事件可能是故意設計來陷害主耶穌的。原因可能是他們想使主耶穌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如果祂建議饒恕這婦人,他們就會指控祂觸犯了摩西的律法。但如果祂主張遵照摩西律法把婦人處死,他們也會指控祂觸犯了羅馬帝國的法律未有授的權柄(18:31)。主耶穌卻在地上畫字,可能是表示祂拒絕以文士所定的條件來辯論,所以他們窮追不捨地追問(7節)。事實上摩西的律法規定,用石頭打死犯罪的人時,要由見證人【先】下手(申17:6-7)。神頒布律法的主要用意,是要幫助人看見自己無力遵守律法,從而轉向神的救恩。對於人們所提的問題,主耶穌常常不直接回答是或非(四20;九3),而是把人的注意力轉到生命,人只要得著基督所賜的生命,所有的問題就都解決了。8節主耶穌的動作是表示不願意再繼續辯論下去。年紀老的人最先了解到自己不符合主耶穌所設定的條件,因此知難而退。主耶穌給那婦人悔改的機會,但表明祂並非對罪採取隨便的態度,祂絕不縱容罪,或與罪妥協。【不要再犯】指不要再習慣性地犯罪。在住棚節期間,除安息日之外,每天晚上在聖殿的婦女院裡要點燃四支巨大的燈檯。主耶穌宣告【我是世界的光】是以當時住棚節的習俗為背景發出的。【我是世界的光】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二次,表明祂就是【我是】(出3:14)的神。更是以賽亞預示彌賽亞是外邦人的光(賽42:6)。使主耶穌的見證有效的,是祂的對頭全然不知的事:他們不曉得祂是父神差來人間的,不久之後又會回到神那裡去,神子的見證用不著人來證實。主說祂的見證是真的,因為有父與祂同在(16節),與祂同作見證;同樣的,當我們為主作見證時,也有主親自與我們同在,與我們同作見證。認識了基督,也就認識了神。法利賽人以為主耶穌是以祂的肉身父親作為祂的第二個證人。因此受到法利賽人對他作見證的質疑,主卻說祂的見證是真的,因為有父與祂同在,更因這【時候】由神決定,並非那些想抓住主耶穌的人決定。 思想:作為信徒常會發問這樣可以嗎?那樣可以做嗎?主耶穌看似常常不直接回答是或非,而是把人的注意力轉到生命,人只要得著基督所賜的生命,才是問題真的答案。我們有否願意這【世上的光】光照,明白的不是問題的本身,而是進入主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祢是世上的光,祢不但要光照我們的黑暗,更要帶給我們溫暖同在,求主讓我們明白接受主祢每天的光照,引導,除去我們內心的黑暗。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