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這些門徒在外面是不知道【你是誰】但是裡面卻又莫名其妙地知道。世上一切的宗教,只有要求,卻沒有供應;惟有我們的主,祂不但有要求,且有供應。主總是先有供應,後才有要求。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可能是與那些魚,船,網相比,也可能是與其他門徒對主的愛相比。但彼得經過三次不認主的失敗,已經不敢對自己的肉體再有自信,所以只敢說【你知道我愛你】。主耶穌指派彼得【餵養我的小羊】意思是為信徒提供屬靈的糧食。主耶穌指派彼得【牧養我的羊】意思是牧養一般的信徒。彼得【憂愁】可能因為他覺得主耶穌對他前兩次的回答不滿意。但主耶穌可能是給彼得三次機會來重新恢復他,因他曾三次不認主(18:15-17,25-27)。主耶穌指派彼得【餵養我的羊】意思是為一般信徒提供屬靈的糧食。主耶穌在15,16節的問話中所用的【愛】原文是agapaō,而彼得回答的【愛】原文是phileō,而17節的問和答中的【愛】原文都是phileō。有人認為agapaō是指【神聖愛】而phileō是指【朋友之愛】;實際上,agapaō和phileō在約翰福音中是同義詞。使徒約翰既用agapaō來描述聖父對聖子的愛(10:17;15:9;17:23,24,26)主耶穌對拉撒路的愛(11:5)主耶穌對使徒約翰的愛(13:23;19:26;21:7,20)父神對門徒的愛(14”23);也用phileō來描述聖父對聖子的愛(5:20)主耶穌拉撒路的愛(11:3,36)主耶穌對使徒約翰的愛(20:2)父神對門徒的愛(16:27)。主耶穌預言彼得年老時被逮捕與殉道的情形(19節),彼得對此預言銘記在心(彼後1:14)。根據古教會的傳說,使徒彼得不但是為主被釘十字架而殉道,並且還要求行刑的人將他倒釘,因為他自覺不配與主有同樣的死法。 思想:在我們失敗軟弱時,主耶穌明白我們最需要的不是道理,不是教義,而是愛,這不是一種的溺愛,而是讓我們再次有勇氣跟蹤主的愛!使我們不再靠自己自把自為的愛,而是信任主在我們生命中獨特安排的愛! 『你跟從我吧!』 祈禱:親愛主耶穌,多謝祢愛我們,更使我們生命面對軟弱時都能經歷主祢的愛,是祢的愛使我們有勇氣面對我們的軟弱,面對我們的將來,求主使我們愛祢更願意一生跟隨祢。阿們!
約翰福音 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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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主耶穌在14:31對門徒說了【起來,我們走吧】之後,就出了最後晚餐的樓房,路上講了15至16章的話,又在聖殿山上做了17章的禱告,此時才離開聖殿山。【汲淪溪】是耶路撒冷東城牆和橄欖山之間小山谷裡的旱溪。這【園子】是一個橄欖園,名叫【客西馬尼】位於汲淪溪對面的橄欖山畔,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是主耶穌和門徒常去之處(2節)。猶大帶來捉拿主耶穌的人包括祭司長,守殿官並長老(路22:52)法利賽人的差役,千夫長和一隊兵(12節),大祭司的僕人(10節),一些閒雜人(26節)。主耶穌主動【出來】見他們,表示祂上十字架是甘願捨命。主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所以臨事不會驚慌失措;【我就是】原文是【我是egō eimi】猶太人都知道,這是神向摩西宣示祂自己時所用的稱號(出3:14-15)。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從這戲劇性的反應看來,主耶穌使用【我是(egō eimi)】不只說祂就是他們要找的人,也是宣告祂與神原為一。無論那些人是否明白這意思,都感受到從主身上發出的力量,令他們在祂面前站立不住。若不是主耶穌甘心樂意把自己交在這些人的手中,他們是毫無能力捉拿祂的。8節主耶穌再次主動用【我是(egō eimi)】表明祂的身份,並且對來捉拿祂的人下命令,顯明是祂在掌控局勢。在四福音中,只有約翰福音指出砍人的是西門彼得,而他所砍的那人叫馬勒古,只有路加福音記錄主耶穌醫好了那人(路22:51)。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憑血氣替神出頭,替神出主意,動機雖然是為了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其實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彼得以為自己在護衛主耶穌,其實情勢完全在主耶穌的掌控之下,祂不需要門徒憑血氣為祂的榮耀爭戰(36節)。人所關心的是事情的平安順利,主所關心的是事情照神的旨意成就。從外面看,是人把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主卻說這是【我父給我的那杯】。任何十字架的苦難,我們若能認識這是天父量給我們的,就不會怨天尤人,而是樂於接受。【亞那】是在主後5-15年任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撫革職,但猶太人認為大祭司是終身職,所以他能在幕後繼續行使大祭司的職權。【該亞法】在主後18-36年任大祭司,是羅馬政府所認可的大祭司。對於一位曾經說過要把主耶穌處死是恰當的人(11:49-52),不要期望從他那裡得到公平的審訊。 思想: 面對十字架的如此苦難,主耶穌因信靠天父安然面對,我們若能認識生命中的苦難是天父量給我們的,就不會怨天尤人,而是樂於面對。還是像彼得藉助自我的方法去處理生活中的困境呢? 祈禱:主耶穌,我們感謝祢為我們面對人的出賣,面對十字架都全然信靠天父,活出天父的旨意,求主教導我們面對困苦都願意信靠祢,與主祢一同面對。阿們!
約翰福音 2:1-12約翰福音 2:1-12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第三天】可能指七日的【第三日】從星期一晚上開始。因為神在創造的第三日兩次宣告【神看著是好的】(創1:10,12)所以猶太人傳統把【第三日】當作適合舉行婚禮的雙福日(Double Blessings/פעמיים כי טוב)。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給前來祝賀的親友提供流水席。因此【酒用盡了】耶穌母親要求主耶穌出手幫助【婦人】希伯來文是女人同義;正是(創 3:15)女人的後裔,全卷約翰只有兩處出現【婦人】另一處是當耶穌釘十字架時稱呼母親為【婦人】 (19:26)因此,作者是要讀者知道耶穌就是舊約中直指那【女人的後裔】是神設立那位救主。【我與你有何相干】原文只有四字: ti=what; emoi=to me; kai =and; soi =to 直譯是【甚麼是我和你】可譯為【我與你的關係是怎樣的】。耶穌與母親是怎樣的關係接著下文便有交代,而根據上下文,此處是主耶穌拒絕母親在【我的時刻還沒有到】來作出指揮神旨意的行動。【我的時刻還沒有到】在本書中總共出現9次(4節,7:30,8:20,12:23,27×2,13:1,16:32,17:1)主耶穌的【時候】是約翰福音的一個重要主題,頭3次都說主耶穌的【時候】未到,後6次則說【時候】已到。主耶穌現在是按著天父的時間表而行。【潔淨的規矩】指猶太宗教禮儀上的條例(3:25)。猶太教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規定在進食以前必須履行用水潔淨的儀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約等於一百公升,如此大量的水擺在那裡,因為賓客很多。這些用人不問任何理由,主說把水倒滿了,他們就倒滿直到缸口。當人肯順服接受主的權柄的時候,也就是主行神蹟的時候。他們明知所送的是自己所倒的水,卻不怕出洋相,毫不猶豫地遵行,這真是【他吩咐你們甚麼,就做甚麼。】的最佳實踐。好酒從何而來,管筵席的人不知道,【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只有完全順服的人,才能經歷並見證主奇妙的作為,只有全然接受神權柄的僕人,才能讓人享用神的供應。管筵席的嚐了主耶穌用水變的酒,就覺得先前的只是次酒; 當時的習俗是先將最好的酒奉上,酒喝多了後味蕾就會麻木,那時再將次等酒拿出來。在約翰福音裡,都是用【記號】來稱呼【神蹟】(23節)強調的是神蹟所含有的重要意義,而不是神奇的現象本身。【這是主第一件神蹟】暗示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都是用來表明祂就是神的記號。約翰福音挑選記錄了七個神蹟,目的是為了讓人相信主耶穌是基督,並且因相信祂的名而得生命(20:30-31)。【榮耀】用來描述神臨在的光景(出24:16)所以【顯出祂的榮耀來】意思是【顯出祂的神性來】。 思想: 信心不是看環境事實,而是單單看主,明明知道環境事實不符合自己所嚮往的,卻仍因主的話而不動搖。雖然在神凡事都能,但若沒有我們憑信心順服的合作,祂就不做任何事。人的信心和順服,乃是全能之神做工的軌道。我們願意成為順服主的旨意的人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的大能,讓我們不但經歷不一樣的生命,更讓我們生命能藉著順服主祢,使祢參與我們的人生,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一生都願意順服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