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3:22-36

約翰福音 3:22-36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中的耶穌和門徒來到猶太鄉間,並且施洗,事實上主耶穌並不親自施洗,乃是由祂的門徒施洗(4:2)。【哀嫩】及【撒冷】的位置都不能確定。「水多」可能指當地有很多水泉或溪流,並不一定暗示當時的施洗乃是將人的全身浸入水里,因為水泉或溪流並沒有那麼深。當中可能那位【猶太人】在辯論中說約翰的施洗比不上主耶穌的施洗,因而激怒了約翰的門徒。約翰表示【人甚麼都不能得到,除非那是從天上賜給他的】因為事奉神的人不應該彼此攀比,彼此嫉妒,證明自己,也不可妄自菲薄,一切的工作和果效都是神所賜的。他更表示出神的僕人不是基督,而是基督的見證人,所以一切的榮耀都當歸給基督。古代猶太人婚禮習俗,新郎的朋友(伴郎)負責將新郎帶到新婦面前,在洞房花燭夜時等在外頭。【新郎的聲音】是指新郎確認他娶的妻子,向外頭等待的新郎的朋友(伴郎)發聲通知,此時伴郎的責任才算了結,並且因新郎的喜悅而一同快樂。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把基督介紹給猶太人,所以當施洗約翰看到【眾人都往祂那裡去了】(26節)的時候,不但不嫉妒,反而為之快樂。【祂必興旺,我必衰微】是真正的屬靈長進,乃是基督的生命在人們裡面逐漸興旺,故有自我的生命逐漸衰微,乃是人們把基督顯明在世人面前更多。【從天上來的】指主耶穌。【從地上來的】指施洗約翰。人所解說的再精彩,再正確,也比不過神帶著能力的話語本身,因為【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主耶穌的教訓,乃出於祂屬天的經歷。【只是沒有人領受祂的見證】而接受主耶穌見證的人都證明神是真實的。【印上印】是專門用語,意思是將信件或布袋密封起來,蓋上認可的圖章,確保沒人修改其中的內容,比喻接受主耶穌見證的人都證明神是真實的。(34節)【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意思是說,神澆灌在主耶穌身上的聖靈比所有先知都多,所以主耶穌的話就是神的話。【父愛子】是天父【將萬有交在祂手裡】的原因最蒙神喜悅的事,就是相信天父所愛的子;最讓神忿怒的事,就是拒絕接受天父所愛的子,藐視,棄絕子為人們捨棄的生命。 思想: 【人甚麼都不能得到,除非那是從天上賜給他的】在我們的生命中,有否認為一切的成就,一切成果都是憑著我們自己去爭取的呢?我們能否明白上主的賜予呢?我們有否願意將主興旺,使故有的自我必衰微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祢就是我們的主,在我們的生命中或許我們有很多為生活上故有自我的拼博及爭取,求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放心讓主祢一同參與我們的人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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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我渴了】引自(詩69:21)【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表示祂為我們受的煎熬快要到盡頭了,這煎熬是罪人在火湖裡所忍受的,正如逾越節的羔羊被火所烤。本節是第二次應驗詩69:21【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28節)。只有約翰福音指出【牛膝草】使人想起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前夕,用牛膝草沾了羊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出12:22),而主耶穌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這【醋】就是發酸的酒。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刻,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太27:34;可15:23)可幫助減輕一點釘十字架的痛苦,但被祂回絕了。當主耶穌在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49;可15:33-37)之後,卻喝了這酸酒。因為這象徵祂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逾越節的第四杯酒(太26:29)也是代替罪人喝了神所遞給祂的那苦杯(太26:42)完成了真正的逾越節筵席,所以說【成了】。【將靈魂交付神了】表示主耶穌的死是祂主動把靈魂交給了神。猶太人【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目的是【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受十字架之刑的犯人,可以支撐兩三天,但斷了腿之後,便無法支撐身體的重量,導致呼吸困難,會加速死亡。根據申21:22-23讓被行刑犯人的屍體留在樹上過夜,會污染應許之地。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預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預備日】。【大日】可能指正月十五日的無酵節聖會:【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利23:6-7)。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通常要兩,三天斷氣。主耶穌因為已經主動【將靈魂交付神了】(30節)所以不必被打斷腿,應驗了有關骨頭一根也不折斷的預言(36節)。【有血和水流出來】這种血清從血漿裡分離出來的現象,證明主耶穌早已死亡了。看見這事的那人】可能指使徒約翰本人。【祂的見證也是真的】是為了反駁當時有人不相信主耶穌真的死了,所以使徒約翰特地提到流出來的血和水,作為主耶穌確實斷氣的證據。36節引自詩34:20而逾越節的替罪羔羊的骨頭也是一根也不能斷(出12:46)。37節引自亞12:10。【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區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方約30公里。約瑟和尼哥德慕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但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卻大膽表明自己的身分。約瑟也是個【財主】(太27:57)應驗了主耶穌【與財主同葬】的預言(賽53:9)。羅馬人一般不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下葬,只將屍體卸下丟在地上。猶太人依照律法,掛在木頭上的屍體必須在天黑前下葬(申21:22-23)但只把被處死的犯人埋在公墓裡。約瑟所安排的葬禮既符合猶太律法,又不同一般,高貴得體。尼哥德慕也是公會的一員(3:1,12:42)秘密跟隨主耶穌。最初他在夜晚來見主耶穌(3:1-15),後來他勇敢地在公會前為主耶穌辯護(7:50-51)現在他更是與約瑟一同將自己門徒的身份公諸於世,同心協力地確保主耶穌得到尊榮的葬禮。【一百斤】的沒藥和沈香,是個很大的數量,足夠皇家葬禮所用。作者為了使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人了解猶太地的習俗,就解釋這是【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思想:主耶穌為愛而生,更為愛而為我們死,因我們的罪受盡人的羞辱,受盡肉身的痛苦,更為祢為我的罪心傷破。我們是否願意再讓主心傷破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愛我們到一個地埗,使祢的心都傷破,就願主的愛使我們願意更愛主祢,不再讓主心傷破。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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