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6:22-40

約翰福音 6:22-4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眾人知道主耶穌並未與門徒一起登上停泊在那裡的惟一小船,卻又找不到祂,所以覺得奇怪。這些人為了自我的滿足來尋找主耶穌,雖然辛苦、迫切,但他們尋找主的目的不準確,並不是因著認識神的兒子而跟隨祂。主耶穌並非禁止我們為著肉身的生存而【勞力】(帖後三10),而是說不要以它為我們【勞力】的重心。因此耶穌表示不要以必壞的食物為【勞力】。眾人以為自己有能力【做神的工】換取神的恩典,但耶穌要他們知道【信神所差來的】才能進入神的工作,而不是靠我們自己來為神去作。當眾人看到五餅二魚的神蹟,就認定以為主耶穌是與摩西同等級的先知。【神的糧】不是基督以外別的聖經知識、恩典或別的事物,而是賜生命給人的基督自己。眾人只看眼前,還在盼望像嗎哪一樣的物質供應來源源不斷地滿足他們肉身的需要,所以不能明白【這糧】就是基督自己。耶穌要眾人知道【生命的糧】是基督自己,祂來作人的生命,人就得著屬天的生命,從此靈裡不再飢渴,永遠活在與神緊密的關係的狀態中。【我就是生命的糧】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一次(6:35,48,51;8:12,9:5;10:7,9;10: 11,14;11:25;14:6;15:1,5)這詞組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示祂就是從人的角度看,來到主耶穌面前的人是自己選擇相信祂,但從神的角度看,他們其實都是父神所揀選並賜給主耶穌的。38節【自己的意思】指主耶穌在人性裡的意思,但祂從來不求自己的意思(太26:39)。主耶穌是生命的糧,祂所賜的是不受死亡拘禁的復活的生命。人若接受了這生命的糧,身體雖然今生會死,但在末日都要復活。 思想: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耶穌一次一次地向人邀請【到我這裡來】,因唯有到祂那裡才有生活,唯有到祂那裡才能活出真正的生命,我們願意每日接受主的邀請【到我這裡來】嗎? 祈禱:感謝主耶穌,不單只祢從天來到地上,更一次又一次對我們生命作出邀請,願我們每日都【到我這裡來】因你總不丟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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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舉目望天】是猶太人禱告的姿勢(11:41;詩1231),此時主耶穌可能正走在前往客西馬尼園的路上。本章的禱告是大祭司的禱告,也是神榮耀的獨生子帶進神的眾子的禱告,分離並不是主要的禱告內容,把父神的心意做成在人的身上才是禱告的中心。這是約翰福音所記錄主耶穌的第三個禱告。【時候到了】是在一連串有關主耶穌的【時候】的句子中的最後一個(2:4,7:30,8:20,12:23,27,13:1,16:32,17:1 ),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和復活得榮耀的時候。前三個說主耶穌的時候未到,後面六個則說祂的時候已到。【榮耀】是神性的彰顯(出40:34),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就是祂得榮耀的時候(12:23),十字架是主耶穌得榮耀和榮耀神的唯一道路,祂借著死而復活,彰顯出隱藏在卑微肉身裡的神性而得榮耀,也使父神在祂身上得榮耀。主耶穌為自己所作的第一個祈求是【願祢榮耀祢的兒子】目的是【使兒子也榮耀祢】。這是一個尋求神榮耀的禱告,父神賜給聖子權柄管理一切被造的人,把永生賜給人,叫死亡向聖子並屬祂的人低頭,這就是聖父榮耀了聖子。聖子的所作所為彰顯了父神的憐憫,恩典、慈愛和誠實的性情(出34:6-7)使人認識了父神,順服父神永遠的旨意,這就是聖子榮耀了聖父。主耶穌在禱告中再三提到,接受永生的人都是父神【所賜給祂的人】(2,6,9,24節)。主耶穌是父神賜給世人的禮物(3:16)門徒是父神賜給主耶穌的禮物,每個信徒都是聖父所揀選賜給聖子的禮物。主耶穌親自為【永生】下了定義:【永生】不只是長遠活著,更是永遠的,高品質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認識基督就是認識神,就能分享神兒子的生命,也有了永生,這永生是在今生就可以享受的。信徒今生若要多經歷永生,就必須多認識基督,經歷神。第5節這是主耶穌為自己所作的第二個祈禱。1-4節的【榮耀】是指【藉著十字架所顯出的榮耀】本節的【榮耀】是指【在永世中就已有的榮耀】。主耶穌在地上的事奉,是把神的榮耀與權能【顯明】出來,把人帶回神的面前,恢復人與神的正常關係。這些被神預先揀選的人藉著基督認識了神的名,就以順服神的權柄,遵守神的道來顯明他們是屬於神的。聖子是聖父的顯出,人要認識父,必定要經過子,接受了子就是接受了父,不接受子就不可能有父。聖父賜給聖子權柄(2節)信徒(2,6,9,24)事工(4節)道(8節)名(11-12節)榮耀(22,24節),神所揀選的人認定了這一切都是從神來的,而未被揀選的人則拒絕承認(7:20,8:48-49,52,10:20)。人若【領受】神的話,又【確實知道】主耶穌的屬天根源,並且【信】祂降世的使命,這就顯明他們是屬於父神的,是聖子所得的。主耶穌接下來單單為屬於神的門徒祈求,而不是為不信的【世人】祈求。【凡是】原文是中性複數,表示凡屬於聖子的東西都屬於聖父,凡屬於聖父的東西也都給了聖子,包括門徒。【我因他們得了榮耀】指門徒們信主、順服主。 思想:從人的祈禱反映他記掛的事情,在主耶穌的祈禱中我們明白祂的記掛呢?祂記掛天父賜給他的人,祂記掛信徒【合而為一,像三一神一樣】,祂記掛的是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我們願意明白主耶穌對我們的記掛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的祈禱,祢的記掛,祢對我們的愛,願我們更明白主祢對我們的愛,使我們更愛主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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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sHwqAB0yJuE?si=-oDpRzlBn_RjRMT0

【約翰福音】 【我渴了】引自(詩69:21)【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表示祂為我們受的煎熬快要到盡頭了,這煎熬是罪人在火湖裡所忍受的,正如逾越節的羔羊被火所烤。本節是第二次應驗詩69:21【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28節)。只有約翰福音指出【牛膝草】使人想起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前夕,用牛膝草沾了羊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出12:22),而主耶穌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這【醋】就是發酸的酒。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刻,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太27:34;可15:23)可幫助減輕一點釘十字架的痛苦,但被祂回絕了。當主耶穌在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49;可15:33-37)之後,卻喝了這酸酒。因為這象徵祂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逾越節的第四杯酒(太26:29)也是代替罪人喝了神所遞給祂的那苦杯(太26:42)完成了真正的逾越節筵席,所以說【成了】。【將靈魂交付神了】表示主耶穌的死是祂主動把靈魂交給了神。猶太人【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目的是【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受十字架之刑的犯人,可以支撐兩三天,但斷了腿之後,便無法支撐身體的重量,導致呼吸困難,會加速死亡。根據申21:22-23讓被行刑犯人的屍體留在樹上過夜,會污染應許之地。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預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預備日】。【大日】可能指正月十五日的無酵節聖會:【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利23:6-7)。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通常要兩,三天斷氣。主耶穌因為已經主動【將靈魂交付神了】(30節)所以不必被打斷腿,應驗了有關骨頭一根也不折斷的預言(36節)。【有血和水流出來】這种血清從血漿裡分離出來的現象,證明主耶穌早已死亡了。看見這事的那人】可能指使徒約翰本人。【祂的見證也是真的】是為了反駁當時有人不相信主耶穌真的死了,所以使徒約翰特地提到流出來的血和水,作為主耶穌確實斷氣的證據。36節引自詩34:20而逾越節的替罪羔羊的骨頭也是一根也不能斷(出12:46)。37節引自亞12:10。【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區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方約30公里。約瑟和尼哥德慕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但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卻大膽表明自己的身分。約瑟也是個【財主】(太27:57)應驗了主耶穌【與財主同葬】的預言(賽53:9)。羅馬人一般不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下葬,只將屍體卸下丟在地上。猶太人依照律法,掛在木頭上的屍體必須在天黑前下葬(申21:22-23)但只把被處死的犯人埋在公墓裡。約瑟所安排的葬禮既符合猶太律法,又不同一般,高貴得體。尼哥德慕也是公會的一員(3:1,12:42)秘密跟隨主耶穌。最初他在夜晚來見主耶穌(3:1-15),後來他勇敢地在公會前為主耶穌辯護(7:50-51)現在他更是與約瑟一同將自己門徒的身份公諸於世,同心協力地確保主耶穌得到尊榮的葬禮。【一百斤】的沒藥和沈香,是個很大的數量,足夠皇家葬禮所用。作者為了使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人了解猶太地的習俗,就解釋這是【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思想:主耶穌為愛而生,更為愛而為我們死,因我們的罪受盡人的羞辱,受盡肉身的痛苦,更為祢為我的罪心傷破。我們是否願意再讓主心傷破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愛我們到一個地埗,使祢的心都傷破,就願主的愛使我們願意更愛主祢,不再讓主心傷破。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