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節)【為自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思,為了自己的榮耀; (8節)【為主】就是按照主的意思,為了主的榮耀。信徒【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8節),因此,凡事都應當【意見堅定】(5節)清楚認定是【為主】去行。既是【為主】就應當體諒基督身體裡的其他肢體,不能以自己為中心,只顧自己的想法。保羅不是說【要為主而活】而是說【是為主而活】(8節)。這不是人的選擇,而是因著基督的受死與復活,祂已經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成為一切【死人並活人的主】(9節),每個信徒已經在祂的管理之下【為主而活】也【為主而死】(8節),將來都要在【神的台前】向祂交帳。(10節)【神的台前】就是我們將來向主交帳的【基督台前】(林後5:10)。當我們【站在神的台前】交帳的時候,我們怎樣【論斷弟兄】【輕看弟兄】(10節)神也要怎樣按著我們【論斷】【輕看】別人所根據的道理來追討我們。因為神的審判不是看我們知道多少道理,而是看我們是否遵行這些道理。因此,人越被聖靈光照,就越認識自己,也就越不敢用道理【論斷】人,而越肯用恩典去接納人。當我們【站在神的台前】交帳的時候,【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12節)。軟弱的弟兄是向神交帳,而不是向剛強的弟兄交帳;剛強的弟兄也是向神交帳,而不是向其他更剛強的弟兄交帳。因此,我們若從神那裡對某件事領受了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22節)自己照著去行,而不是用來勉強別人。11節引自賽45:23。我們今日【不可再彼此論斷】(13節)免得將來基督用我們論斷別人的標準來追討我們(太7:1-2)。(13節)【放下絆腳跌人之物】就是勉強別人效法自己,結果卻有意無意地導致別人犯罪。剛強的信徒應幫助軟弱的弟兄進一步蒙光照,但過程卻急不得,應該多體諒弟兄,因為真正改變人心的是聖靈。除非是真理原則問題,否則即使是勉強別人去做一件【對】的事情,也可能絆倒人(21節)。在新約時代,食物的本身並不分潔淨或不潔淨(徒15:28-29),但信心軟弱的人仍舊持守律法對食物的規定,如果他們的觀念沒有改變,卻勉強吃他們【以為不潔淨的】(14節)就是存心不順服神,成為影響他與神關係的罪。既然【基督已經替他死】(15節)為甚麼神允許他繼續【信心軟弱】(1節)?而神允許這些【信心軟弱】的弟兄活在我們周圍,正是要我們學習【按著愛人的道理行】(15節),【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節),而不是堅持自己【敗壞】弟兄(15節)。既然【基督已經替他死】我們為甚麼還要叫他因信心動搖而【憂慮】(15節)?即使是正確的【善】事,也不可成為【被人毀謗】(16節)的話柄。即使是傳福音,關愛人,勸勉人,如果只為著完成任務,卻不顧及別人的感受【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也不能榮神益人。當時猶太人認為,將來【神的國】(17節)降臨時,神會與人同在,所有的人都能和平共處。但主耶穌卻指出,祂所成就的工作已經引進了【神的國】【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17: 1)。因此,已經活在【神的國】(17節)裡,接受神管理的信徒,外面【吃喝】的形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裡面追求神的性情:【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7節)。(20節)【神的工程】就是基督的身體教會。真信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但真信徒也是眾人的僕人,要服事所有的人(加5:13)。因此,神給我們操練真自由的機會:人越是自由,就越應當體諒別人,自由地放下自己的堅持,為了不【毀壞神的工程】(20節)不【叫弟兄跌倒】(21節),寧可限制自己,絆倒人的事【一概不做才好】(21節)。本章的【信心】(1,22,23節),是指在神面前堅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確的,所以可以【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22節),這信心沒有【強】和【弱】的區別,只有【有信心】(22節)和【沒信心】的區別。我們若【不是出於信心】(23節),在神面前勉強去做甚麼,實質不是存心不順服神,就是在神面前裝假。因此,【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3節)。 思想:神對每個人的帶領都不同,所以在不同的事上賜給各人的信心也不同。但神所賜的信心不是用來要求別人,論斷弟兄的,而是讓我們自己【在神面前守著】的(22節),順服聖靈去做有把握的事,避免沒有把握是否正確的事。 祈禱:親愛主,是主你讓我們知道對自己的認識有限,對別人的認識更有限,唯有主你是全知的,誰人愛你?誰人為你?你一一都知道,求主使我們深信你的知道。阿們!
羅馬書 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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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8:28-39羅馬書 8:28-39
神的旨意是藉著萬有來恢復人,藉著恢復人來恢復萬有。信徒都是神所揀選的,【按祂旨意被召的】因此在我們身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出於【偶然】;【萬事】的發生都需要神的安排或允許,為了讓我們【得益處】。這好處就是讓我們能【效法祂兒子的模樣】(29節)【得榮耀】;(30節)萬事互相效力】的益處不是為了今生暫時的好處,而是要叫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一面藉著裡面聖靈的扶持代禱,一面藉著外面安排的環境際遇,漸漸地被更新而變化成基督的樣式。【衪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表明我們的信主並非是自己理性,情感或意志的結果,而是神恩典的揀選。【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表明神救恩的目的不是要得著一個一個的人,而是要把有基督樣式的【許多弟兄】建造成基督的身體教會。神全備的救恩計劃,始於神在永恆裡的【預知和預定】(29節)出於神主動的【有效呼召】藉著【因信稱義】最後要使整個教會都【得榮耀】。【得榮耀】是未來的事,但這裡使用過去式,可能是希伯來文【預言式的過去式】即對預言的事件非常有把握,以至談論它時,好像它已經發生過了。從歷史的角度,神的兒女還沒有得著榮耀,但從神旨意的角度,他們在永恆裡已經被命定要得榮耀。30節【既是這樣】指神的旨意,安排既然是如此。第二章到第七章問了許多的問題,現在保羅作總結:神要藉著賜生命靈的律,釋放我們,帶領我們神的榮耀裡。30節【幫助我們】:神不是以我們為中心,幫我們心想事成,而是照祂的方式和時間【幫助我們】成就祂在我們身上的美好旨意,誰也不能攔阻神旨意的成就。【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回應了創22:12,15。【豈不也把萬物和衪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我們與基督聯合 ,得著了基督和祂所承受的萬有,萬有就成為我們的產業:。第二章到第七章充滿了質問,每一個質問都是一個控告。世人都落在控告之下。但在神榮耀的救恩裡,一切控告在我們身上都不再發生作用【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我們不被定罪,不是因為我們沒有軟弱,失敗,而是神不接受控告。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神兒子所有的一切補滿了我們的缺欠,蓋過了我們的軟弱,我們的義就在神面前。我們無論多好,也不能使我們的義更好,我們無論多壞,也不能使我們的義變壞,因為我們的義乃是耶穌基督自己。【現今在神的右邊】回應了詩110:1是指著彌賽亞說的。【也替我們祈求】回應了賽53:12我們不只在心裡有一位代求者(27-28節)在神那裡也有一位代求者,即【中保】(約壹2:1 )。我們既與基督聯合,祂必愛我們到底(約13:1)任何境遇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這愛使我們在痛苦中受安慰,在軟弱時重新得力,讓萬事為我們永恆的益處互相效力(28節)。不是脫離了【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35節)才算得勝,而是【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我們不是為得勝而打仗,而是因得勝而打仗。因為【愛我們的主】已經得勝,我們所該做的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都安息在祂裡面。【基督的愛】(35節)把我們帶進【神的愛】裡。我們與基督是合一的【基督的愛】與【神的愛】是合一的。【高處,低處】是當時星象學的術語【別的受造之物】指其他出乎人所能想像的事物。35-39節列出了17種【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的事物,17在聖經裡代表豐富和完全(創7:11)。 思想: 神使都萬事互相效力;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信仰也好,生活也好,當我們感到困苦,軟弱的時間,有否深信這些寶貴的經文呢?這不是一些道理,更是主對你和我的愛與永遠的承諾。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愛與承諾,是你一次又一次藉著經文讓我們能進入你榮耀的救恩,更進入誰也不能與基督的愛隔絕的關係,我們同樣願意愛你。阿們!
羅馬書 6:15-23羅馬書 6:15-23
人常聽不進【將自己獻給神】(13節)卻聽進了【不在律法之下】(14節)。所以保羅繼續假設有人質疑:既然【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因為已經沒有律法管轄了。】這樣說的人其實根本不在【恩典之下】因為在【恩典之下】的人在靈裡已經死裡復活,與基督聯合【脫離了罪】(7節)。人生只有兩種選擇,兩種結局: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生命源頭在亞當裡的人,只能【作罪的奴僕】沒有不犯罪的自由;生命源頭在基督裡與基督聯合的人,只能【作順命的奴僕】沒有犯罪的自由。【道理的模範】是指以基督的教訓為準則的基督徒倫理總綱。神把我們從罪中釋放,是藉著祂兒子寶血的買贖,所以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17節)而是被買贖【作了義的奴僕】。【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即用當時人所熟悉的奴隸市場的比喻。我們未重生得救的時候,是【作罪之奴僕】只能受罪的約束,裡外都是拒絕神,敵對神的事物,不能接受神的權柄【不被義約束】管理。與基督聯合的人,裡面接上了基督的源頭,外面與基督的形狀聯合,就不再受罪的約束,而是接受義的約束。因此對罪很敏銳,從前習以為常的事,現在卻【看為羞恥】也知道【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因此不會再隨意犯罪。沒有與基督聯合的人不能理解這種情形,所以才會以為【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繼續犯罪(15節)。與基督聯合的人雖然還沒有達到全然成聖的地步,但必然有【成聖的果子】得著【永生】的生命。這生命是不會犯罪的。沒有【成聖的果子】的人,【重生得救】是很可疑的。世人辛苦地犯罪,服事【罪】這個主人,結果這個主人必要給人【死】作為報酬,叫人不能逃脫死的結局。而神白白的恩賜卻讓我們與基督聯合,活在神的【永生】生命裡,而這個生命是不可能犯罪的。 思想: 經文讓我們明白與基督聯合的生命的人,即使有軟弱,這生命也會提醒我們離開,不要靠近試探;即使有有失敗,這個生命也會催促我們迴轉,趕快脫離兇惡。我們有否願意活出與基督聯合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救恩,不只是讓我們脫離永死,更要我們的生命與你聯合,與主你生活,更與主你一同面對我們的人生,能彰顯主你的生命,願我們每天活出與你聯合的生命。阿們!栽培班六月釋經靈修分享12/06/2024 (羅6:15-23)【和合本】 (youtub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