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16:16-27

羅馬書 16:16-27

希臘史家希羅多德說【在古代一個人向尊長問安,是用嘴親手,胸,膝或腳,向朋友則親他的臉頰】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且只限於親臉頰。新約時代的親嘴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7:45)。信徒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相交(羅16:16)當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彼此出現隔閡的時候,保羅特別吩咐他們【親嘴問安】(16節)正是要鼓勵他們操練【彼此接納】(15:7)。【基督的眾教會】是指差派代表準備與保羅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會(徒20:4)保羅寫信時正與這些代表們在一起。保羅在14到16章都強調要【彼此接納】(15:7)但對於【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17節)不但不能【接納】反而要【留意躲避他們】(17節)。因為【彼此接納】的前提是【在基督裡】(9節)而假弟兄,假教師並不是【在基督裡】的肢體。【彼此接納】的界線是【在基督裡】同樣,愛心的界線是在真理裡。神的愛不是沒有原則的溺愛,濫愛,而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對於各種異端,我們應該【在惡上愚拙】(19節)不必特意去詳細研究,只需要【在善上聰明】(19節),熟讀聖經,自然就能分辨真假。【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20節)引用了創3:15。【提摩太】(21節)是保羅所揀選的助手(徒16:1-3)當保羅最後前往耶路撒冷時,他也隨行(徒20:4)。(21節)【我的親屬】指猶太人【路求,耶孫,所西巴德】(21節)都是猶太人,其中【路求】是羅馬名字,【耶孫,所西巴德】是希臘名字。當時的人大都沒有能力書寫,通常都是口述書信,請人代筆。而保羅可能視力不好,所以也常請人代筆,最後親筆簽名作為結束(林前16:21;加6:11;西4:18;帖後3:17)。羅馬書由保羅口述,德提執筆。【德提】是羅馬名字,代筆者通常不會加上自己的話,但【代筆寫信的德提】(22節)是與羅馬教會有關的信徒,所以在此加了一句自己的問安。【該猶】(23節)就是【提多猶士都】。古羅馬公民以第一個名字和第二名字表國籍及姓氏,作為羅馬籍的猶太人,他的全名應該是【該猶提多.猶士都】。當保羅被哥林多會堂趕出來的時候,提多猶士都接待了他們(徒18:7)。他的家能【接待全教會】(23節)顯示房子非常大。【以拉都】(24節)這個名字十分普遍,不一定就是徒19:2或提後4:20的以拉都。羅馬書從神的【榮耀】被虧缺說起(1:21)啟示神要藉著福音恢復人的【榮耀】(2:10)使我們能今生【歡喜盼望神的榮耀】5:2)來世與基督【一同得榮耀】(8:17),讓神的【榮耀】彰顯在被祂恢復的人身上(8:30;9:23)最終【使榮耀歸與神】(11:36;15:7-9;16:27)。因此,保羅【所傳的福音】(25節)乃是【榮耀】的福音。【永生神】(26節)是超越時間的,祂按著自己命定的時候和方式,將這榮耀的救恩奧秘【顯明出來】(26節)。雖然【萬國的民】(26節)都還在愚昧和黑暗之中,但是神自己會負責叫祂所揀選的人認識救恩,【使他們信服真道】(26節)。人不能改變人心,【惟有神能】(25節),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一16)。【獨一全智的神】(27節)知道該做什麼,也知道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因此,信徒傳福音不必擔太多的重擔,凡是神要做成的事,祂必能按著自己的美意和智慧,照著自己的時間和方式做成。 思想:我們若真明白【惟有神能】就能在一切屬靈的工作上專心盡自己的本分,不為一時的得失所捆綁,甘心將榮耀【歸於獨一全智的神】愛神愛人,以愛奉獻!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是你的恩典使我們不再迷失,使我們重新,更使我們歸家,經歷愛,分享愛,願我們一生不住明白認識神的愛,以愛奉獻。送給我所愛的羅以團契。保重!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羅馬書 5:1-21羅馬書 5:1-21

【因信稱義】不是靠著人來做什麼,而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把人恢復到承受神恩典的地位上。【稱義】是恩典的開始,這恩典首先是我們在基督裡【與神相和】恢復人在伊甸園裡所失去的與神的正常關係。神的兒子基督是【恩典】的內容,恩典的結果是顯明神的兒子在人身上。人承受恩典的過程是從【稱義】開始,一直進到【榮耀】裡,這個過程裡會有許多的曲折,但【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的人,不會靠自己的努力來掙扎,而是因為知道是神賜給自己信心、神掌管一切,所以無論是平安穩妥或在患難中,都會【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因信稱義,與神相和,進入恩典,盼望神的榮耀】這四件事都是藉著基督來成就的。神既然允許【患難】發生,我們就【歡歡喜喜】地從神手中接過來,不管環境多難,時間多久,裡面都平靜安穩,都能享受神藉著【患難】對我們的造就,體驗【患難】所顯明恩典的真實與寶貴,自然就生發出【忍耐】。有真實信心的人不會祈求難處趕快過去,而會求神讓我們能學習祂要我們學到的功課,好進入恩典的高處。每一次【忍耐】的經歷,都使我們對神的旨意有多一點把握,對神的工作有多一些體會。長期的【忍耐】能使人對屬靈的事越來越【老練】。【老練】原文指金屬經過提煉後毫無雜質的狀況,患難、忍耐能煉淨神兒女裡面的雜質,使我們向著神的心更加單純,生命更加成熟,更加盼望【神的榮耀】(2節)。當我們走過從【患難】【忍耐】【老練】到【盼望】的恩典歷程時,就會明白神的眼目一直在【患難】的環境中看顧我們,因此,一個屬靈【老練】的人對神的盼望是有確據的,因為我們在【患難】中經歷,體會了【神的愛】就必確信我們所盼望的【神的榮耀】( 2節)不會落空,【不至於羞恥】。【神的愛】(5節)是主動的,是神在我們還沒有做出任何行為的時候,就已經計劃好要賜給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在恩典的經歷裡,神始終不離不棄,每次我們跌倒,祂都用恩典扶我們起來,因此我們越來越體會到【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祂也早知道我們得救後還會軟弱和失敗,但祂始終不放棄我們。神兒子的新生命來解決我們的罪,免去遭神忿怒的因素,使我們得以稱義。【神兒子】是我們在神面前蒙恩的根據。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解決了我們【罪】的難處,使我們能【與神和好】看法和行事與神一致,使神得以滿足。【以神為樂】是救恩的最高處,恩典的最深處,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為滿足,直到永遠。結局是【藉著祂以神為樂】這一切都是基督自己做的,我們只需要憑著信心接上神兒子的所作所為。 思想: 一個憑理性,意志和情感來跟隨主的人,靠的是經不住【患難】考驗的虛假信心。有真實信心的人不會祈求難處趕快過去,而會求神讓我們能學習祂要我們學到的功課,好進入恩典的高處。因經歷了神如此愛我們的確據,無論是患難,逼迫,還是軟弱,失敗,都不能奪去我們在榮耀盼望裡的喜樂。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不但賜予我們恩典,更要將神的愛帶給我們,是要我們進入如此的大愛,願我們一生都去明白主你當我們還軟弱,犯罪時已經愛我為我死的大愛。阿們!

羅馬書 13:1-14羅馬書 13:1-14

行在神旨意的信徒在地上的國度寄居的時候,對地上的權柄的態度是(1-7節)【順服】對地上的鄰舍的態度是【愛】(8-10節),對地上的自己的要求是【行事為人要端正】(11-14節)。(1節)【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每一個政權的存在都仰賴神,地上的權柄不過是表明神的權柄。任何政權若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個能夠存在。因此【人人當順服他】實際上是順服允許這些權柄存在的神。雖然世俗的政府和法庭【都是神所命的】我們承認那些【在上有權柄的】(1節)背後是至高的神。(1節)【權柄】主要指有權【佩劍】(4節)徵稅(6節)的政府。保羅勸勉信徒順服掌權者,並非因為當時的政權善待教會。掌權者的不公義自有神來對付,在尼祿開始逼迫前夕,保羅仍教導【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多3:1);【神所命的】(1節)權柄,職責都是賞善罰惡,若是違背了這個原則,神必然會叫這個權柄站立不住。因此,我們最應當關心的是自己如何【行善】而不【作惡】(3節)注意自己如何在神面前交帳,而不是只關注在政府的腐敗,專製或不公義上,保羅卻指出,他們只不過是【神的用人】(4節),是神手中有用的工具。歷史證明,雖然羅馬帝國後來開始長期逼迫教會,但從主前30年開始長達兩百年的【羅馬和平Pax Romana】卻是福音廣傳的最好時機,實在【是與你有益的】( 4節)。世人是被迫【順服】(5節)因為懼怕法律的製裁;信徒是主動【順服】因為對神,對人當有【無虧的良心】(徒24:16)。信徒【良心】(5節)的功用被聖靈恢復了,當我們的心思言行順服聖靈的管理時【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約壹3:19) 。(6節)【糧】原文是【貢物,稅金】指羅馬帝國的稅收; (7節)【稅】原文是【關稅】指地方政府的稅收。這些稅收不但被用來維持政府和軍隊,修築公共設施,也被用來建造敬拜凱撒的廟宇,所以有許多猶太人不願意向異教政府繳稅。(7節)【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這原則正如【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可12:17)。我們在【黑夜】(12節)裡學習順服地上的權柄,到【白晝】(12節)才能【審判世界】(林前6:2)。信徒活在地上,不但不可虧欠政府(7節),而且【凡事都不可虧欠人】(8節);不但不可逃避該負的責任,並且對肢體之間的【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9節),永遠不要以為已經盡到責任了。我們對基督的愛體會得越多,就越肯在彼此相愛【常以為虧欠】(8節),不是去想對方該不該得,配不配得,而總是覺得自己愛得不夠,關心得不夠,就像永遠都不知道的債。【愛人如己】(9節)原文是【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一切我們可以幫到的人,不管有沒有信主,都是我們的【鄰舍】。【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9節)就是十誡的第七,第六,第八和第十條(出20:13-17)都被包含在【愛人如己】之中。【愛】不是代替律法,而是滿足了律法的最高要求,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0節)。這是【基督的律法】(加6:2),超越了政府的律法(1-7節)。(10節)【愛就完全了律法】這是讓我們警醒,而不是讓我們自誇,真正的【愛】絕對不是一件容易行出來的事。【愛】(10)和【順服】(1節)一樣,都沒有看起來那麼容易,都是我們一生最難學習的功課:但卻不可與【鄰舍】一同活在【黑夜】(12節)之中,而應當【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13節)。在逼迫面前,保羅說【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1節),因為【黑夜已深,白晝將近】(12節)【趁早睡醒】(11節)是【警醒謹守】(帖前5:6)不再對罪不敏感。而我們在黑夜之中賴以勝過罪惡的【光明的兵器】(12節)。【荒宴醉酒,好色邪蕩,爭競嫉妒】(13節)都是外邦人在晚上常見的活動。在主再來之前,雖然【黑夜已深】(12節),我們的【行事為人】卻應當【好像行在白晝】(13節)警醒地活在神的權柄管理之下,隨時【預備迎見祢的神】(摩4:12)。所以不能和世人一樣繼續在黑夜中【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節);我們【披戴主耶穌基督】【穿上新人】(弗4:24)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讓基督的性情顯明在我們身上,以致世人看見我們,就像看見基督一樣。 思想:當我們有了付出,卻未必有【愛】。【愛】並不是人因著憐憫或同情所產生的付出,而是從我主基督生命中的流露。我們有否願意因著愛,活出順服,活出基督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從前我們都不知道甚麼是愛,或許只會憑著感覺,憑著主觀去愛,是主你讓我們明白真的愛,更能夠經歷這份真的愛,求主讓我們活出基督的生命與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