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2:18-29

羅馬書 2:18-29

17-24節是對著當時的猶太人說的,但也是警告所有自以為屬靈,重生得救的人。猶太人有屬靈的特權,也有屬靈的責任。今天信徒擁有神兒女的身份和地位,又有神的話做引導,如果我們的行事為人和世人沒有兩樣,這些都要成為我們的額外定罪的依據。【分別是非】一詞可能源自當時的希臘哲學,和腓1:10的意思能都是【辨別什麼是最重要的】。19-21節保羅要提醒信徒讀聖經是為教育別人而讀,還是為自己行道而讀?保羅更反問信徒有沒有貪愛世界(提後4:10)犯了屬靈的淫亂呢?或高舉主的僕人,製造我們內心屬靈的偶像呢?信徒若只誇聖經的好處,卻不切實際實行道,在神的眼中便是【玷汙神】。因為神百姓的知行不一,甚至行為不如世人,會使神的名在不信的人中因我們【受了褻瀆】(24節)這是何等嚴重的罪!24節引自賽52:5【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既是無價被擄去,如今我在這裏作甚麼呢。耶和華說,轄制他們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割禮】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利12:3)也是在約中蒙福的憑據(創17:10-11)但如果人裡面沒有敬虔的實際【割禮就算不得割禮】。儀文形式對人是有益的,但人只有裡面先有屬靈的實際,才能得到外面的儀文形式的益處。【未受割禮的】指外邦人信徒那些在儀文形式上不完全的外邦人信徒,如果裡面有了屬靈的實際,不但算是完全了儀文,並且還要審判那些只有儀文而無實際的猶太信徒。猶太人很重視律法和割禮,但這兩樣如果沒有屬靈的實際,反倒成為被神定罪的根據。【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這是代表【真猶太人】的雙關語。猶太人的名字源自於其先祖【猶大】而這名字與【讚美】有關(創29:35;49:8)。29節是強調屬靈的實際,而不是說教會在神面前已經取代以色列人。 思想:神要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3-24)【真割禮】的實際是【心靈】真事奉,真敬拜的實際也【心靈】。凡是裡面不需要基督的生命,不必倚靠聖靈,不必經過禱告相交就能做的事奉,就不是【在乎靈】的真事奉。凡只藉著建築,音樂等來營造敬拜氣氛,還沒等聖靈來感動,自己就先感動了,就不是【在乎靈】的真敬拜。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用真誠真摰的愛來愛我們,你最期望我們都用心靈和誠實面對主你,求主光照我們除去我們的虛假,更除去我們內心的黑暗,使我們行在光明中,如同行在主你的同在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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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指祖宗亞當將罪帶進這個世界; 眾人都犯了罪】指每個人都會因這罪的世界,環境導致生活中的犯罪。亞當墮落的時候,神還沒有頒布律法,但【罪】已經存在。 【罪也不算罪】並不是說罪不是罪,而是說因為沒有律法,所以沒有定罪的根據來顯明某項罪行就是罪。雖然在摩西之前沒有律法作為定罪的根據來顯明罪就是罪,但罪還是實際存在的。雖然沒有律法來定人的罪,但亞當的後裔也照樣逃不過罪的結局【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基督的救贖所賞賜給我們的恩典,不但遮蓋了亞當的過犯遺留給我們的禍害,並且還【加倍地臨到】豐滿有餘。亞當的所有後裔在出生前都在亞當裡,所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亞當所作的是過犯,帶給眾人的是死;基督所作的是恩賜,帶給眾人的是生命。因此,基督所作的遠比亞當所做的強。【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指恩賜使許多人從他們的過犯中被釋放出來,不再被定罪,反而蒙恩得稱為義。亞當把眾人都帶到死亡的轄制之下,基督把眾人帶到復活的生命裡,讓我們能順服裡面復活生命的約束,享受復活生命的豐富,也就是接受基督【在生命中作王】。【照樣】顯示原則是一樣的,生命的源頭決定人的結局。一切的結果都是根據作源頭的那個人,我們在哪個源頭裡,就有哪一個結局。【一次的過犯】(18節)是外在行為的問題,19節【一人的悖逆】是裡面生命的問題。【律法本是外添的】指因為人有罪而不知罪,神才頒布了律法。【叫過犯顯多】指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指人越看見罪的可怕,就越不敢依靠自己,而是迴轉過來依靠恩典,以致恩典更多顯明在我們的身上。而恩典總是超越罪的,不只比罪更強,更有能,並且比罪更多,更夠用。第一個【一人】亞當有神的【形象】(創1:27)卻沒有揀選神的生命,結果【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弗4:18)【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把他的後裔都帶到絕望裡。第二個【一人】基督【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祂自己就是【生命】(約14:6)也成為我們的【生命】(西3:4),神要用恩典【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把一切在亞當裡絕望的人帶進生命的榮耀裡。 思想: 在神的眼裡只有兩個人,一個是亞當,另一個是基督【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林前15)。地上所有的人都和這兩個人有關:所有的人源頭都是亞當,或者因拒絕基督而被定罪,或者因接受基督而被赦免,我們又願意成為哪類的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明白何為罪,更是主你使我們能罪得赦免,因著主你使我們不再受罪的奴役,更能夠因主而活,為你而活,全因主你將生命再次帶給我們。求主引導我們每日正確地選擇屬天的主你,賜予生命的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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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假設有人質疑,既然【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5:20)為什麼我們不【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因信稱義】是神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做的工,使我們【已經在罪上死了】脫離罪的捆綁了,這樣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死了】是過去式,表示這是人在信主時已經發生的事實。不是我們【應該在罪上死】而是我們【已經在罪上死了】。【受洗歸入基督耶穌】就是【披戴基督】(加3:27)進入基督裡面,成為祂的肢體,與祂結合,支取祂的死和復活的功效。【洗禮】是表示舊造的生命到此結束,新造生命從此開始。我們浸在洗禮的水中,代表與基督【一同埋葬】舊造的生命已經死了,脫離了罪的捆綁;從水裡上來,代表與基督一同復活,領受了基督的新生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向著罪是自由的,自以為屬靈,其實還是憑【舊人】(6節)而活。【父的榮耀】指神榮耀的大能(弗1:20)。救恩就是裡面連上基督的生命源頭,外面與基督【結合】與基督的【形狀】認同,一致。【受洗】的實際是與基督聯合,因信稱義的信心是神所賜的,這真實信心結出的果子就是與基督聯合,與基督同死,同活,怎麼能【仍在罪中活著】呢(2節)?【同釘十字架】是過去式,不是現在的經歷,而是過去的事件。與基督聯合的結果,就是支取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果效,就像我們的【舊人】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就已經與祂同釘了(加2:20)。【罪身】即【肉體】【舊人】就是未重生前有犯罪傾向的天然本性。【滅絕】指被完全壓制,不再活動。因信稱義的人,雖然還會軟弱,失敗,但【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了,已經脫離了罪的捆綁,不會再長久地停留在罪裡。許多人【信主】後仍是被罪轄制的【罪的奴僕】因為他們並不是因著從神而來的真實信心稱義,而是靠自己努力改善【舊人】的行為,結果卻是越努力,越顯出【舊人】的敗壞。因信稱義的人不是靠著自己拚命掙扎、與罪爭戰來脫離罪的轄制,而是藉著【死】(11節)。 【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因為做【罪的奴僕】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6節)【新人】是在基督裡【與耆同活】( 8節),所以不再受罪和死的轄制(9節)。【向罪死了】表示對罪不再有反應,不再和罪有關係,即使我們拒絕罪,罪也不能拿我們怎麼樣。【只有一次】強調基督把自己獻上為祭是一次性的,祂的死一次就徹底擊潰了罪,不需要第二次戰役。【向神活著】指永遠不住地向神活;信徒【與基督同死】(8節)並非【自表謙卑,苦待己身】(西二23)真正的【死法】是因信【看自己是死的】。【看】原文是【算】當我們悔改信主的時候,神已經【算】我們在罪上死了,所以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應當符合基督已經在我們身上做成的工,憑信心【算】自己向罪是已經死了,因此能勇敢地拒絕罪。人不是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讓罪來使用自己,就是【將自己獻給神】讓神來使用自己。【器具】代表肢體的用途,一個與基督聯合的人,有個心思會在裡面不住地提醒自己:我是被神使用的【器具】還是被罪使用的【器具】?當我們憑信心【看自己是死的】(11節)用因重生而恢復的自由意志選擇拒絕罪的時候(12-13節),就會發現【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乃是一個真實的事實。【在律法之下】是靠自己努力,越努力越難脫離罪。【在恩典之下】是【將自己獻給神】(13節),神必供應我們順服祂旨意的意願與能力,叫我們對罪不再感興趣,變得更合乎主用。 思想: 與基督聯合的人,為自己而活的成份會越來越減少,為神而活的成份會越來越增加,經歷因死而得自由,因自由而成為【義的器具】可以自由地服事神,服事人,實現真正的人生價值。我們是否仍然為自己而活,還是為神而活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主你的救贖,更讓我們經歷與主你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求主引導我們每天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你而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