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不是靠著人來做什麼,而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把人恢復到承受神恩典的地位上。【稱義】是恩典的開始,這恩典首先是我們在基督裡【與神相和】恢復人在伊甸園裡所失去的與神的正常關係。神的兒子基督是【恩典】的內容,恩典的結果是顯明神的兒子在人身上。人承受恩典的過程是從【稱義】開始,一直進到【榮耀】裡,這個過程裡會有許多的曲折,但【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的人,不會靠自己的努力來掙扎,而是因為知道是神賜給自己信心、神掌管一切,所以無論是平安穩妥或在患難中,都會【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因信稱義,與神相和,進入恩典,盼望神的榮耀】這四件事都是藉著基督來成就的。神既然允許【患難】發生,我們就【歡歡喜喜】地從神手中接過來,不管環境多難,時間多久,裡面都平靜安穩,都能享受神藉著【患難】對我們的造就,體驗【患難】所顯明恩典的真實與寶貴,自然就生發出【忍耐】。有真實信心的人不會祈求難處趕快過去,而會求神讓我們能學習祂要我們學到的功課,好進入恩典的高處。每一次【忍耐】的經歷,都使我們對神的旨意有多一點把握,對神的工作有多一些體會。長期的【忍耐】能使人對屬靈的事越來越【老練】。【老練】原文指金屬經過提煉後毫無雜質的狀況,患難、忍耐能煉淨神兒女裡面的雜質,使我們向著神的心更加單純,生命更加成熟,更加盼望【神的榮耀】(2節)。當我們走過從【患難】【忍耐】【老練】到【盼望】的恩典歷程時,就會明白神的眼目一直在【患難】的環境中看顧我們,因此,一個屬靈【老練】的人對神的盼望是有確據的,因為我們在【患難】中經歷,體會了【神的愛】就必確信我們所盼望的【神的榮耀】( 2節)不會落空,【不至於羞恥】。【神的愛】(5節)是主動的,是神在我們還沒有做出任何行為的時候,就已經計劃好要賜給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在恩典的經歷裡,神始終不離不棄,每次我們跌倒,祂都用恩典扶我們起來,因此我們越來越體會到【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祂也早知道我們得救後還會軟弱和失敗,但祂始終不放棄我們。神兒子的新生命來解決我們的罪,免去遭神忿怒的因素,使我們得以稱義。【神兒子】是我們在神面前蒙恩的根據。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解決了我們【罪】的難處,使我們能【與神和好】看法和行事與神一致,使神得以滿足。【以神為樂】是救恩的最高處,恩典的最深處,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為滿足,直到永遠。結局是【藉著祂以神為樂】這一切都是基督自己做的,我們只需要憑著信心接上神兒子的所作所為。 思想: 一個憑理性,意志和情感來跟隨主的人,靠的是經不住【患難】考驗的虛假信心。有真實信心的人不會祈求難處趕快過去,而會求神讓我們能學習祂要我們學到的功課,好進入恩典的高處。因經歷了神如此愛我們的確據,無論是患難,逼迫,還是軟弱,失敗,都不能奪去我們在榮耀盼望裡的喜樂。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不但賜予我們恩典,更要將神的愛帶給我們,是要我們進入如此的大愛,願我們一生都去明白主你當我們還軟弱,犯罪時已經愛我為我死的大愛。阿們!
羅馬書 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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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19-30羅馬書 3:19-30
10-18節所引用的聖經都是【律法上的話】。律法的功用不是要使認識律法的猶太人靠行律法而得救,而是為了指證他們的罪,使他們無話可說和外邦人一樣【伏在神審判之下】。人裡面迷失了,就做不出在神眼中看為好的事。不認識神律法的人,不知道神看為好的標準。認識律法的人,知道神的標準,卻沒有辦法行出來。因此【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神賜律法給人的目的,不是要人靠行律法稱義,而是要證明人不能遵行,藉此認識自己的敗壞和邪惡,迴轉歸向基督。人既然不能靠著遵行律法顯出【神的義】神就【在律法以外】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顯出祂的義,滿足祂公義的要求。【律法】(申18:18)和【先知】書(賽53:4)都指出一個事實,神不斷地【在律法以外】記念人在律法以外給人開一條蒙恩的路。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罪上【並沒有分別】在神的恩典上也【沒有分別】。因為無論有沒有律法,人自己都沒有【義】都需要神另外【加給】。23節說出需要因信稱義的原由:人當初是按神的形象而造,是為著神的榮耀而被造的(賽43:7)凡是沒有【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的人,都是【虧缺了神的榮耀】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救贖】是古奴隸市場的用語,指支付贖價使奴隸獲得自由(出15:13)。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義】罪得赦免,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而是因著恩典【白白地稱義】,完全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支付了贖價,替我們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不是等我們一生行完律法,到終點才宣告我們為義人,而是【在律法以外】在我們重生得救的起點就先接納我們為義人。【挽回祭】原文與【施恩座】(來9:5)是同一個詞hilasterion指挽回的途徑,在希臘文學中指異教以獻祭來討好忿怒的假神。保羅借用【挽回祭】這個異教名詞,但所表達的概念與異教截然不同:1,異教假神的忿怒是易怒霸道,反复無常的;而真神的忿怒則是出於祂對一切罪惡的公義,不變的恨惡。 2.異教是人或第三者提供禮物來賄賂假神;而真神則是出於祂自己的愛,用祂的兒子為【挽回祭】主動【挽回】(來2:17)恢復我們與祂之間的關係。這【 挽回祭】是神主動設立的,而不是罪人預備的,基督不但是【挽回祭】也是獻上【挽回祭】的祭司,祂如今仍然是【挽回祭】因為祂一次獻上的祭永遠有效(來10:10);我們不僅在得救時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與神和好,並且在得救之後,繼續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維持【與神相交】(約壹1:6)。神一面【憑著耶穌的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神可以接納人,赦免人的罪(來9:22);另一面【藉著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效,坦然就近神(來10:19)。依照公義的原則,犯罪的就應受刑罰。從開始人就都犯了罪,但是人卻沒有都受刑罰,因為神的計劃是到了時候【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節)所以在十字架的【挽回祭】做成之前【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5節)。現在主耶穌已經作了挽回祭,滿足了神正義的要求,神才【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了,就顯明了神自己是公義的。神的義是絕對的義,人若認識祂的義,就曉得憑自己無法稱義,也就不會想靠行為稱義了。所以神【顯明祂的義】好叫人能【知道祂自己為義】從而尋求【信主之法】(27節)。27節【立功之法】就是人憑自己的行為得以稱義,因此就會覺得自己比別人好而自誇。而【信主之法】使人無法自誇,因為信心乃是神所賜的(弗2:8-9)。【遵行律法】就是【立功之法】保羅並不是說不需要遵行律法,而是說人若靠自己,再努力遵行也無法達到被神【稱義】的程度。神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因此祂悅納人,不是根據只傳給猶太人的【律法】而是根據【信】。神用【信】的原則來重新接納猶太人和外邦人;【受割禮的】指猶太人【未受割禮的】指外邦人。 思想:人被神【稱義】是靠著信心領受神白白的恩典,而不是靠行為。我們因信稱義,一面滿足了律法懲罪的要求,一面因著基督生命的大能。所以恩典成全了律法,因信稱義不但不會廢了律法,反而是堅固了律法,成全了律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恩典,使我們明白主你的救贖,並不是利益,更不是交易,而是你的慈愛,求主每帶我們到你十字架下,明白主你為我們所作的【挽回祭】。阿們!
羅馬書 15:14-33羅馬書 15:14-33
保羅向羅馬教會的信徒表示,他寫本信並非因為他們不夠成熟,而是要【提醒】(15節)他們一些事情。保羅客氣地自稱【稍微放膽】(15節)是因為保羅還沒去過羅馬教會,所以語氣不像寫信給哥林多,加拉太教會那麼直接。【我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17節)顯示這些其實是基督自己的工作。保羅在此向羅馬教會論到【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的事,是為了提醒那些外邦信徒,正是一個地道道的猶太人保羅,被神揀選【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16節),這證明外邦人在福音上欠了猶太人(27節)所以他們應當接納猶太弟兄。另一方面,當時有些猶太信徒認為外邦信徒是不潔淨的,因為他們沒有受割禮。所以保羅也指出,聖靈已經住在他們裡面,使外邦人【因聖靈成為聖潔】了(16節),可以被獻給神當作【活祭】(12:1)。15:14-16:27是信尾的附註和問安,目的也是向羅馬信徒顯明【彼此接納】(7節)的榜樣,讓他們也能操練【彼此接納】。我們的任何事奉,都是【基督藉我做的】(18節),因此成就歸功於神自己,挫折也由神自己負責,祂必有最好的計劃和安排。(19節)【以利哩古】是馬其頓北方,亞得里亞海東岸說拉丁文的省份,大約是近代前南斯拉夫和阿爾巴尼亞一帶。【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19節)代表保羅已經把福音傳遍了地中海東部,下一步的目標是把福音傳往地中海西部。21節引自七十士譯本的賽52:15用來說明保羅從基督所領受的開荒佈道的呼召。(22節)【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顯示之前攔阻保羅去羅馬的原因(1:13)是因為【以利哩古】(19節)以東的福音需要。現在福音在地中海的東部都已經傳遍了(23節)所以保羅可以前往羅馬了。地中海西面的西班牙是當時已知世界的西方地極,而羅馬是前往西班牙的必經之地。(24節)【送行】是含蓄的說法,包括提供物質和後勤的支持,顯示保羅希望以羅馬教會作為向西班牙傳道的根據地。保羅向羅馬信徒提起與他們並不相干的【供給聖徒】的事(林前16:1-4)是要提醒他們對猶太信徒【所欠的債】( 27節)。(26節)【馬其頓】和【亞該亞】是羅馬帝國的兩個省份,合起來相當於現代的希臘。這些捐款的教會都是保羅親自建立的。保羅清楚知道自己去羅馬是出於神的帶領,所以確信【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29節)。【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30節)表明不但要靠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也要靠【聖靈的愛】來激勵他們禱告。【一同竭力】原文的意思很強烈,意思是一起爭戰,比賽,需要竭盡全力,這是我們禱告應有的態度。保羅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充滿危險和變數,所以保羅請求羅馬教會代禱三件事(31-32節),這三件事最後都蒙了神的應允:1.保羅還沒動身就聽到有【猶太人設計要害他】(徒20:3)但結果還是化險為夷,脫離了那些【在猶太不順服的人】(31節);2.保羅所帶的外邦教會【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31節)果然蒙了耶路撒冷教會領袖雅各和猶太眾長老的悅納(徒21:17-20);3.保羅後來被押送到羅馬受審(徒27:1)以出人意料的方式【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地到你們那裡】( 32節),在羅馬放膽傳了兩年道(徒28:30-31)。使徒保羅有極大的屬靈恩賜和成就,但他在許多書信中都要求對方為自己代禱(羅15:30;弗6:19;西4:3-4;帖前5:25;帖後3:1 -2)。這不是因為對方的禱告【更靈】也不是因為沒有代禱神就不做工,更不是代禱的人越多神就越垂聽;而是要把自己擺進基督的身體裡,帶動所有的肢體藉著同心禱告,在靈裡合一配搭,【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因為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而不是幾個【超級肢體】。當羅馬教會與保羅【一同竭力】為這三件與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有關的事禱告時【聖靈的愛】就能充滿他們,讓他們能從心裡【彼此接納】。 思想:凡是神為我們所開的路,無論是鄉村或城市,無論是自由來往還是帶著鎖鏈,都是要我們【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去】在所到之處成為宣揚福音的使者,傳遞恩典的管道。願我們帶著主的恩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工作,你的旨意從來沒有停止,沒有後退,更著蒙恩的人能一同建立,成就你的旨意的工作,願主充滿你的教會,使我們【一同竭力】榮耀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