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9:11-33

羅馬書 9:11-33

11節【雙子還沒生下來】: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他們先天的條件。【善惡還沒做出來】:神的揀選也不是根據他們後天的行為。【不在乎人的行為】:不是說神允許人為所欲為,而是在人的眼裡【人的行為】有好壞之分,但在神的眼中,所有【人的行為】都已經敗壞了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3:12)。所以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而是完全根據祂在永恆裡的旨意(8:28-30)。歷史上有一段時期,以掃的後裔以東臣服於雅各的後裔以色列(撒下8:14;王上22:47;王下14:7)。13節引自瑪1:2-3。若按公平,公義,沒有人配得神的愛,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所以我們應該希奇的不是神【惡】以掃,而是神竟然【愛】雅各。15節引自出33:19。若不是神按祂的主權超越公平和公義,以【憐憫】和【恩待】來對待人,亞當的後裔結局都是死。所以無論怎樣【定意】人心都照樣剛硬;無論怎樣【奔跑】都行不出美善。所以沒有人配得神的【憐憫】和【恩待】(15節),神【發憐憫】的原因完全是出於祂自己的主權,不在乎人的意誌或行為。19節引自出9:16。【我將你興起】不僅指神興起法老為王,更指神容忍他在背逆之下仍然存活。如果根據人的【定意】(16節)人的心都是【剛硬】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3:10-12)。【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不是神叫法老從不剛硬變成剛硬。法老王故意不認識神(出5:2)前五災一再地剛硬(出7:13,22;8:15,32;9:7)結果第六災卻是神施行懲罰,不但任憑法老剛硬,而且將他早已硬化的心變得更剛硬(出9:12)。到第七災時,神再次放手任憑法老自己選擇,結果不單是法老【心剛硬】(出9:35)連他的臣僕也開始【硬著心】(出9:34)。因此在第八災中,神就使法老和他的臣僕的心更【剛硬】了(出10:1)從此不再給法老回頭的機會。無論是神憐憫摩西或是叫法老剛硬,都是按著祂自己的主權,根據祂自己全智的,全知的判斷,為要成就祂全善的旨意。受造之物沒有資格挑戰造物主的權柄,人只應追求明白神做事的法則(詩103:7)沒有權力要求神解釋祂的作為。神的【預備】(22-23節)並不能成為人不盡本分的藉口。【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是【預知】而非【預定】某些人沉淪,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4)【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3:9)。【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神是【預定】而不是【預知】某些人會悔改得救,因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3:11)所以神主動施恩,揀選一部分人得救【預先所定的人又召他們來】(8:30)。神不偏待人,祂向所有的人打開了憐憫的門,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間都有蒙憐憫被揀選為神兒女的。25-26節引自何1:10。27-28節引自賽10:22-23。將來以色列人仍有【剩下的餘數】得救,這正是神不放棄以色列的明證。舊約中的所多瑪,蛾摩拉兩座城,因罪惡滿盈,遭到神的審判,被火焚毀(創18:20-19: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說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憐憫,為他們【存留餘種】,他們早已照樣滅亡了。以色列人希望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卻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福音先臨到猶太人,然後傳給外邦人。外邦人【憑著信心】因信稱義,大部分猶太人卻仍【憑著行為求】所以他們永遠達不到目的。不是神的話落空了,而是以色列人沒有跟上神做工的法則;他們不要神的憐憫,卻要靠自己立功;他們不要憑應許作兒子,卻要憑他們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有所誇耀。【絆腳石】引自賽8:13-15,用來形容基督(彼前2:8)這塊石頭就是主耶穌。 思想:在奔騰的大水之中,將有一塊磐石作為避難所:不信祂的人,就要被這石頭絆倒;信靠祂的人,卻可以安立這磐石之上得救。塊石頭對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難所,但對反對它的人卻成了【絆腳石】。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主權,更感謝你的揀選,使我們生命得著救贖,是主你成為我們的避難所,成為我們的生命的磐石,使我們生命安息,穩妥。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羅馬書 16:16-27羅馬書 16:16-27

希臘史家希羅多德說【在古代一個人向尊長問安,是用嘴親手,胸,膝或腳,向朋友則親他的臉頰】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且只限於親臉頰。新約時代的親嘴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7:45)。信徒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相交(羅16:16)當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彼此出現隔閡的時候,保羅特別吩咐他們【親嘴問安】(16節)正是要鼓勵他們操練【彼此接納】(15:7)。【基督的眾教會】是指差派代表準備與保羅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會(徒20:4)保羅寫信時正與這些代表們在一起。保羅在14到16章都強調要【彼此接納】(15:7)但對於【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17節)不但不能【接納】反而要【留意躲避他們】(17節)。因為【彼此接納】的前提是【在基督裡】(9節)而假弟兄,假教師並不是【在基督裡】的肢體。【彼此接納】的界線是【在基督裡】同樣,愛心的界線是在真理裡。神的愛不是沒有原則的溺愛,濫愛,而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對於各種異端,我們應該【在惡上愚拙】(19節)不必特意去詳細研究,只需要【在善上聰明】(19節),熟讀聖經,自然就能分辨真假。【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20節)引用了創3:15。【提摩太】(21節)是保羅所揀選的助手(徒16:1-3)當保羅最後前往耶路撒冷時,他也隨行(徒20:4)。(21節)【我的親屬】指猶太人【路求,耶孫,所西巴德】(21節)都是猶太人,其中【路求】是羅馬名字,【耶孫,所西巴德】是希臘名字。當時的人大都沒有能力書寫,通常都是口述書信,請人代筆。而保羅可能視力不好,所以也常請人代筆,最後親筆簽名作為結束(林前16:21;加6:11;西4:18;帖後3:17)。羅馬書由保羅口述,德提執筆。【德提】是羅馬名字,代筆者通常不會加上自己的話,但【代筆寫信的德提】(22節)是與羅馬教會有關的信徒,所以在此加了一句自己的問安。【該猶】(23節)就是【提多猶士都】。古羅馬公民以第一個名字和第二名字表國籍及姓氏,作為羅馬籍的猶太人,他的全名應該是【該猶提多.猶士都】。當保羅被哥林多會堂趕出來的時候,提多猶士都接待了他們(徒18:7)。他的家能【接待全教會】(23節)顯示房子非常大。【以拉都】(24節)這個名字十分普遍,不一定就是徒19:2或提後4:20的以拉都。羅馬書從神的【榮耀】被虧缺說起(1:21)啟示神要藉著福音恢復人的【榮耀】(2:10)使我們能今生【歡喜盼望神的榮耀】5:2)來世與基督【一同得榮耀】(8:17),讓神的【榮耀】彰顯在被祂恢復的人身上(8:30;9:23)最終【使榮耀歸與神】(11:36;15:7-9;16:27)。因此,保羅【所傳的福音】(25節)乃是【榮耀】的福音。【永生神】(26節)是超越時間的,祂按著自己命定的時候和方式,將這榮耀的救恩奧秘【顯明出來】(26節)。雖然【萬國的民】(26節)都還在愚昧和黑暗之中,但是神自己會負責叫祂所揀選的人認識救恩,【使他們信服真道】(26節)。人不能改變人心,【惟有神能】(25節),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一16)。【獨一全智的神】(27節)知道該做什麼,也知道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因此,信徒傳福音不必擔太多的重擔,凡是神要做成的事,祂必能按著自己的美意和智慧,照著自己的時間和方式做成。 思想:我們若真明白【惟有神能】就能在一切屬靈的工作上專心盡自己的本分,不為一時的得失所捆綁,甘心將榮耀【歸於獨一全智的神】愛神愛人,以愛奉獻!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是你的恩典使我們不再迷失,使我們重新,更使我們歸家,經歷愛,分享愛,願我們一生不住明白認識神的愛,以愛奉獻。送給我所愛的羅以團契。保重!

羅馬書 14:1-6羅馬書 14:1-6

本章所說的【信心】(1,22,23節),並非指得救的信心或對神的信靠,而是指在神面前確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確的。神對每個人的帶領都不同,在不同的事上賜給各人信心也不同。【信心軟弱】(1節)就是對某些事情該做還是不該做沒有把握。神留給人一些聖經沒有清楚說明的【所疑惑的事】(1節)在這些事上,神所注意的不是對錯,也不是各人信心的強弱,而是肢體之間能不能【彼此接納】(15:7)【彼此建立】(19節)。保羅完全地享受在基督裡的自由,不受猶太教飲食,節期禁忌的捆綁,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都能愉快地入鄉隨俗,但也能接納那些還不能完全得釋放的信徒。因為人若在基督裡越享用更多的自由,也就越能接納,體諒軟弱的肢體,除非涉及基要真理,並不辯論聖經沒有清楚說明的【所疑惑的事】;而一個人越是缺乏基督裡的自由,越是受傳統,禮儀的捆綁,就越容易堅持自己,論斷,輕看弟兄。既然我們的得救和成長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是神在恩典裡【收納】(3節)了不配的自己,就應當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無知,無有和無能,不可彼此【輕看】【論斷】(3節),而應當靠主【彼此接納】學習肢體彼此相交的4種態度:1.為主:用神的眼光看待一切(2-12節);2.愛人:凡事造就人,不可敗壞人(13-21節);3.靠主: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2-23節);4.捨己:不求自己的喜悅(十五1-6)。當時在羅馬市場上販賣的肉食大都不符合摩西律法的潔淨條例,很可能還被用來拜過偶像,因此有些拘泥於律法的信徒避免吃肉【只吃蔬菜】(2節)。而有些信徒則相信【百物都可吃】(2節)因為主耶穌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可七15)。【信百物都可吃】(2節)的人可能會【輕看不吃的人】(3節)認為他們在恩典之下,卻仍被律法捆綁;不吃的人反過來也可能會【論斷吃的人】(3節)認為他們不遵行律法,與世人沒有分別。信徒無論在非基要真理的認識上有什麼領受,無論在靈命上是剛強還是軟弱,既然【神已經收納他了】(3節)並且【基督已經替他死】(15節)我們就不應在救恩之外設置比神【更高】的標準作為接納肢體的條件。肢體之間應學習【彼此接納】(15:7)【彼此建立】(19節)而不是互相輕看,互相論斷。【或站住或跌倒】(4節)指僕人是否蒙主人喜悅。神既然【已經收納他了】(3節)就一定會負責使他成長為更蒙悅納的僕人。因此,信徒的得救和成長,既不是倚靠自己,也不是根據別人,而是他【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4節)。肢體之間應當【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但靈裡的工作最終應當等候聖靈動工,【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腓3:16)。【勸勉人】的方法不是【論斷】【為主】(8節)的方式不是代替主;【熱心】的信徒最容易犯的罪,就是代替神來定罪人。假先知也喜歡斷章取義地引用【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來作自己的擋箭牌。因此,我們應根據聖經來分辨所聽的教導,不可把任何人當作權威全盤接受。這不是【論斷】而是【試驗】。而作神話語出口的人,更應當柔和謙卑,謹慎言行【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3:1)。 思想: 一個【心意更新而改變】之後的【活祭】生命,在地上所活出基督的生活,首先是【在基督裡成為一身】的教會生活,然後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晝】的社會生活(13:1-14)最後是肢體之間的【彼此接納,彼此建立】的生命。我們有否明白這個信仰的意義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救贖使我們不但不至滅亡,更能夠明白活出你的旨意,求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能夠出信仰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