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11:29-54

路加福音 11:29-54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29-32節是【責備選民聽而不行】【約拿的神蹟】(29節)預表主耶穌的死而復活,這個世代的人所需要的是接受死而復活的生命,才能解決難處,而不是用更多的神蹟來滿足自己無止盡的好奇心。(31節)【南方的女王】是示巴女王,她不遠千里地到耶路撒冷來【聽所羅門的智慧話】(31節);神的百姓卻自作聰明,不肯聽【比所羅門更大】(31)的基督的話。(32節)【尼尼微人】就是以殘暴聞名的亞述人,他們一聽見約拿所傳的信息,立刻就認罪悔改(拿3:5-8);神的百姓卻自以為義,不肯聽從【比約拿更大】(32節)的基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尚且付出代價尋求智慧、聽了真道就立刻悔改,選民卻對神的話聽而不行,還再繼續要求用【從天上來的神蹟】來證明基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聽了就行的外邦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31,32節)。33-36節是【心眼了亮才能見光】;【了亮】 (34節)原文是【 專一,無偽,真誠】。人點燈是為了照明,主耶穌也沒有把光藏起來,而是明明地照在人的眼前【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33節)。因此,一個人能不能接受光照,問題不在於光的強弱,而是在於自己屬靈的【眼睛】是否【了亮】。人若閉上眼睛,拒絕光照,即使身在大光之中,裡面仍然一片黑暗。因此要時時【省察】(35節)自己是否專一地定睛在主身上,否則恐怕【裡頭的光或黑暗了】(35節)。 37-44節是【法利賽人的三禍】法利賽人飯前【洗手】(38節)不是為了把手洗乾淨,而是像徵性的洗濯禮。律法規定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出30:19)但法利賽人卻把這個規定擴大到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洗淨杯盤的外面】(39節)指法利賽人不但洗手,而且把洗濯禮擴大到杯盤。【裡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39節)指法利賽人外表吹毛求疵,謹守教條,但卻放縱私慾,任憑內心污穢。【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40節)指神不但關心外面的形式,也關心裡面的態度。【只要把裡面的施捨給人】(41節)指把心裡所貪戀的施捨給人,讓心思不再被【勒索與邪惡】的意念轄制,就能有真正的潔淨,不需要行洗濯禮【凡物你們就都潔淨了】(41節)。主耶穌向法利賽人宣告了三禍:1.本末倒置;他們熱衷於遵守繁瑣的教條細節,卻忽略了基本的律法精意。律法規定了什一奉獻(利27:30)但【薄荷,芸香】(42節)只是數量很少的調味香料,連猶太口傳律法都規定芸香不必什一奉獻,這些法利賽人卻造作,刻意【獻上十分之一】(42節)。2. 驕傲自高:他們以自我為中心,貪戀人前的榮耀,【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43節);3. 假冒為善:他們不但沒有正確地引導百姓,反而假冒為善,像【不顯露的墳墓】(44節)使跟從他們的人潛移默化地受到敗壞的影響。45-52節是【文士的三禍】【你這樣說也把我們躓蹋了】(45節)意思是主耶穌批評恪守教條的法利賽人,捎帶也侮辱了研究教條的專家。主耶穌並沒有放過這些律法師,祂立刻向文士也宣告了三禍:1.生活虛假:他們用嚴苛的教條來要求別人,自己卻置身事外,只做表面功夫。【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46節),比喻律法師在神的誡命之外,又添加了許多人的遺傳,編纂成一套繁瑣的口傳律法,成為百姓的可怕重擔。【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46節),比喻他們的生活並不誠實,一面用專業知識來告訴人怎樣恪守教條,一面用這些知識來鑽教條的空子。2.不思悔改:他們熱衷於【修造先知的墳墓】(47節)透過尊崇先知來自我安慰,自我標榜。但他們卻不肯悔改,和【殺了先知】(48節)的祖先一樣漠視先知的信息,其實是【又證明又喜歡】(48節)祖先的惡行。3.阻擋真理:他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52節)用各種繁瑣的教條和靈意的解釋,讓普通人無法領會真理,把聖經變成是一本難以理解的謎語書,只有專家才能講解。53-54節是【耶穌被盤問】;文士和法利賽人殷勤地和主耶穌說話,但卻不是為了尋求真理,而是想伺機抓主的把柄、密謀陷害。 思想:耶穌對文士的講論是否也指向每一個尚還活著的信徒?我們到底該以怎樣心靈誠實的態度來具體面對主呢?我們有否覺察心靈裡有從主而來照亮自己的光? 否則我們每日尋找聖經只可能成為攻擊別人的合理依據。 祈禱:親愛主,求祢光照我們,使除去我們的虛假,更除去我們的驕傲,使我們謙卑聽從主的話,每日都願意被祢光照顧,被你引導。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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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1-8節是主耶穌繼續前一章關於【神的國幾時來到】(17:20)【人子顯現】(17:30)的話題,教導門徒【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節)。【寡婦】(3節)是古代猶太社會中最無依無靠的人。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屈不撓地【常來纏磨】(5節)。如果連一個【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4節)的法官,都會因著寡婦的不屈不撓而被迫公正斷案,何況是公義慈愛的神,祂豈會延遲不給自己的百姓伸冤嗎(7節)?因此,當【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7節)神國卻遲遲還沒降臨的時候,並不是因為神故意耽延,也不是要叫人忍受折磨,而是因為神有更美的旨意,要等到最美的時候。【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8節)問題不是神會不會快快伸冤,而是當主回應信徒的禱告,來為自己的百姓伸冤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憑信心預備好了,禱告只是圍著自己的需要,想讓自己在地上活得更舒服,更加長久,而不是求主再來。他們只是求主幫忙解決難處,解決完了最好趕快離開。神【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8節)並沒有不情願應允禱告。神國的百姓無論遭遇大事或小事,都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目的不是抓住自己所要的不放,而是求神帶領我們順服祂的權柄,活在神國的實際裡。恆切禱告不是為了催促神,而是為了預備自己。(10節)【上殿裡去禱告】指當時猶太人每天的三次禱告;上午九點,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法利賽人】(10)是猶太教中的一個派系,他們以對神的敬虔和律法的知識自誇;而【稅吏】(10節)是替羅馬帝國收稅的猶太人,遭到同胞的憎惡和鄙視。這兩個人的禱告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法利賽人的禱告,是自以為義的禱告,是向神標榜自己:【法利賽人站著】(11節)這是猶太人禱告時通常所採取的姿勢,但在這裡帶有誇耀的意味,表明這位法利賽人【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9節),想靠自己的義站立在神面前。【自言自語地禱告】(11節)顯示法利賽人的禱告並不是說給神聽,而是說給自己聽。因為他的禱告總是圍繞著自己,表白自己,通知神自己比別人更好(11節)奉告人自己有多麼敬虔。【神啊,我感謝你】(11節)表面上,這句話把自己的義行歸榮耀給神;實際上,人若忘了自己是個罪人,感恩只是變相自誇,謙虛只是扭捏作態。【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1節)這是用自己的長處去對比別人的短處,自然是高抬自己,貶低別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12節),指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但律法所規定的禁食只有每年贖罪日一次(利16:29-31)。我們也常常像這位法利賽人,以為人做得越多、就越討神喜悅。【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2節),這只是立約之民的本分(利二十七30),並沒有什麼是可誇的。稅吏的禱告,卻是個痛悔認罪的禱告,是向神祈求憐憫:【那稅吏遠遠地站著】(13節)表示稅吏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不但不配在神面前站立,也在人前感到羞愧。【連舉目望天也不敢】(13節)顯示稅吏以神為衡量公義的標準,所以認識自己的敗壞,害怕神的鑑察。【搥著胸】(13節)表示他的心靈破碎,被良心譴責,連說話的勇氣都沒有,只能用搥胸來表達對罪的憂傷和痛悔。【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3節)表示稅吏知道自己既沒有資格獲得獎賞,也沒有理由減免刑罰,只能憑信心來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恩典,求神挪開忿怒。他禱告時所想的都是自己的罪,而不是別人的罪。稅吏心靈破碎和承認自卑的禱告,使他在神面前得蒙悅納,被【算為義】(14節)。這不是他自己的義,而是神所賜的義,所以他才能在神面前得以站立。神接納那些謙卑認罪的人,卻拒絕那些自以為義的人。因為天國的大門低到一個地步,只能以膝代步,才能進去,所以【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4節)。 思想 神並不會按照人的時間表做工,只有在祂的時間,才能成就祂最美的旨意。因此,國度的禱告不是讓神成就人的願望,而是讓人進入神的心意。神接納人,不是根據人的自我評價,也不是根據人一時的行為,而是根據人怎樣認識自己。人若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是,這樣的【自卑】必被神所悅納。 祈禱:親愛主,感謝讓我們能夠去祈禱倚靠神,更能夠每日與你說話,與你同在,求主教導我們祈禱,更教導我們更與你同在,更與你同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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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後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彼得的第二封信Second Epistle of Peter]。本信的寫作日期可能是主後64年,彼得即將殉道之前(1:13-15)寫作地點可能是羅馬,最初的讀者可能也是【彼得前書】的收信者,小亞細亞北方的眾教會(3:1)。使徒彼得知道自己即將殉道(1:14)又知道教會中必有假師傅出來敗壞信徒的信心(2:1)擾亂和毀謗基督再來,末日審判的道理(3:3-7)。1:1-2的主題是[平安加給人]。聖經中只有一位[西門.彼得](1節),就是主耶穌所呼召的第一位門徒(路5:8,10)。[西門]是希伯來文[西緬]的希臘文形式(徒15:14)意思是[聽見]。[彼得]是主耶穌給他的希臘文名字(可3:16),意思是[石頭],亞蘭文是[磯法](約1:42)。彼得以[耶穌基督僕人和使徒](1節)的權柄寫了本信。[使徒]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特別指耶穌基督所特別挑選的[十二個門徒](路6:13)。[僕人]原文是[奴隸],表示使徒對基督的順服和謙卑的態度。[同得一樣寶貴信心](1節)顯示我們[因信稱義](羅5:1)的信心並非出於自己,而是[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1節),同樣公平,公義(賽45:21;53:11)地白白賜給所有的信徒:[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任何一個信徒賴以得救的信心,都與使徒的信心毫無分別;而當時的假師傅卻教導,只有少數擁有隱密知識的人才有屬靈的特權。[救主]是神的稱號之一(撒下22:2)彼得在本信中五次用[救主]一詞來形容基督(1:1,11;2:20;3:2,18),正如他在五旬節的講道一樣(徒2:21)等於宣告主耶穌基督的神性與父神是同等的(太16:16;約1:1)。開創了二百年[羅馬和平Pax Romana]的凱撒奧古斯都也自稱[救主],但只有這位能救贖罪人,預備新天新地(3:13)的[救主耶穌基督]才能帶來真正永久的和平。[恩惠,平安](2節)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當時的書信一般用[問候Chairein]一詞來問安(徒15:23;23:26)但彼得卻改為雙關語[恩惠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樂的]。[恩惠]是神賜給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動的禮物,是我們喜樂的泉源。希伯來文[平安Shalom]不只是沒有戰爭的狀態,更表示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認識epignosis](1:2,3,8;2:20)和[知識gnosis](1:5,6;3:18)是本信貫穿始終的關鍵字,用以對比那些自稱擁有特殊知識的假師傅。信徒越[認識神和我們主耶穌](2節)就越能經歷和享受神所賜的[恩惠,平安]。因為在神的旨意中:1.認識神才能得永生-[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2.認識神是人生至善-[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祂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祂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祂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祂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耶9:23-24)。3.認識神讓神最滿足-[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6:6)。 思想:真神只有一位,假神卻有無數;我們只要認識真神,就可以分辨各種異端。神是全能,全智,全知,公義,慈愛,聖潔,不變的獨一真理之神;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祂有恩慈,有嚴厲,是嫉妒的神;祂是公義的審判者,也是恩典的救贖者(出34:6-7,14)。我們有否願意成為每日都認識神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獨一的真神,更是愛我們每一的神,你期待我們不只是你的存在,更要我們明白你的旨意,認識你的愛。求主使我們願意成為每日都認識神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