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18:1-14

路加福音 18:1-14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1-8節是主耶穌繼續前一章關於【神的國幾時來到】(17:20)【人子顯現】(17:30)的話題,教導門徒【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節)。【寡婦】(3節)是古代猶太社會中最無依無靠的人。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屈不撓地【常來纏磨】(5節)。如果連一個【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4節)的法官,都會因著寡婦的不屈不撓而被迫公正斷案,何況是公義慈愛的神,祂豈會延遲不給自己的百姓伸冤嗎(7節)?因此,當【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7節)神國卻遲遲還沒降臨的時候,並不是因為神故意耽延,也不是要叫人忍受折磨,而是因為神有更美的旨意,要等到最美的時候。【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8節)問題不是神會不會快快伸冤,而是當主回應信徒的禱告,來為自己的百姓伸冤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憑信心預備好了,禱告只是圍著自己的需要,想讓自己在地上活得更舒服,更加長久,而不是求主再來。他們只是求主幫忙解決難處,解決完了最好趕快離開。神【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8節)並沒有不情願應允禱告。神國的百姓無論遭遇大事或小事,都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目的不是抓住自己所要的不放,而是求神帶領我們順服祂的權柄,活在神國的實際裡。恆切禱告不是為了催促神,而是為了預備自己。(10節)【上殿裡去禱告】指當時猶太人每天的三次禱告;上午九點,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法利賽人】(10)是猶太教中的一個派系,他們以對神的敬虔和律法的知識自誇;而【稅吏】(10節)是替羅馬帝國收稅的猶太人,遭到同胞的憎惡和鄙視。這兩個人的禱告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法利賽人的禱告,是自以為義的禱告,是向神標榜自己:【法利賽人站著】(11節)這是猶太人禱告時通常所採取的姿勢,但在這裡帶有誇耀的意味,表明這位法利賽人【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9節),想靠自己的義站立在神面前。【自言自語地禱告】(11節)顯示法利賽人的禱告並不是說給神聽,而是說給自己聽。因為他的禱告總是圍繞著自己,表白自己,通知神自己比別人更好(11節)奉告人自己有多麼敬虔。【神啊,我感謝你】(11節)表面上,這句話把自己的義行歸榮耀給神;實際上,人若忘了自己是個罪人,感恩只是變相自誇,謙虛只是扭捏作態。【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1節)這是用自己的長處去對比別人的短處,自然是高抬自己,貶低別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12節),指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但律法所規定的禁食只有每年贖罪日一次(利16:29-31)。我們也常常像這位法利賽人,以為人做得越多、就越討神喜悅。【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2節),這只是立約之民的本分(利二十七30),並沒有什麼是可誇的。稅吏的禱告,卻是個痛悔認罪的禱告,是向神祈求憐憫:【那稅吏遠遠地站著】(13節)表示稅吏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不但不配在神面前站立,也在人前感到羞愧。【連舉目望天也不敢】(13節)顯示稅吏以神為衡量公義的標準,所以認識自己的敗壞,害怕神的鑑察。【搥著胸】(13節)表示他的心靈破碎,被良心譴責,連說話的勇氣都沒有,只能用搥胸來表達對罪的憂傷和痛悔。【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3節)表示稅吏知道自己既沒有資格獲得獎賞,也沒有理由減免刑罰,只能憑信心來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恩典,求神挪開忿怒。他禱告時所想的都是自己的罪,而不是別人的罪。稅吏心靈破碎和承認自卑的禱告,使他在神面前得蒙悅納,被【算為義】(14節)。這不是他自己的義,而是神所賜的義,所以他才能在神面前得以站立。神接納那些謙卑認罪的人,卻拒絕那些自以為義的人。因為天國的大門低到一個地步,只能以膝代步,才能進去,所以【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4節)。 思想 神並不會按照人的時間表做工,只有在祂的時間,才能成就祂最美的旨意。因此,國度的禱告不是讓神成就人的願望,而是讓人進入神的心意。神接納人,不是根據人的自我評價,也不是根據人一時的行為,而是根據人怎樣認識自己。人若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是,這樣的【自卑】必被神所悅納。 祈禱:親愛主,感謝讓我們能夠去祈禱倚靠神,更能夠每日與你說話,與你同在,求主教導我們祈禱,更教導我們更與你同在,更與你同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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