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18:15-30

路加福音 18:15-3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15節)指當時的猶太人請受尊敬的拉比為自己的嬰孩祝福。【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15節)可能認為嬰孩年幼無知,不該為這些小事耽誤主耶穌上耶路撒冷,使國度顯現的大業。祂要向門徒啟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6節)。【像小孩子】(17節)嬰孩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只能倚靠父母。嬰孩的信心,乃是單純的信心,一點也不複雜。人若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能,單單信靠神,領受神的權柄,才有進入神國的資格。(18節)這個【官】是一位年輕的財主(太19:22)。這個【官】既年輕,又有錢,又有地位,還追求永生,非常敬虔,更難得的是還主動尋找耶穌,實在是人中翹楚,傑出青年。但他卻有兩個問題:這位年輕人並沒有把主耶穌看作【救主】而是看作一位善於教導的【良善的夫子】(18)。這位年輕人問【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節)表明他盼望【永生】也承認在自己裡面沒有【永生】。但他又以為【永生】可以靠做事換取,只是不知道還缺哪些事。【你為甚麼稱我為良善的】(19節)這句話是主耶穌在啟發這位年輕人,讓他認識自己並未真正明白聖經。人若是承認神是良善的,就該知道罪人不該問【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因為在真正良善的神眼裡【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3)。既然這位年輕人問自己【該做甚麼事】主耶穌就用十誡當作鏡子,幫助他認識人並不能靠行為贏得永生。主耶穌提到【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0節)這是十誡中的第5-9誡(申5:16-29)也就是【愛人如己】(利19:18)的部分。但主耶穌故意沒提最後一條誡命:【不可貪戀】(申5:21)。這位年輕人覺得這些誡命沒有甚麼新鮮的,所以膚淺地回答:【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1節)。但是,他一面滿意自己的行為,一面又缺乏自信,心中仍然覺得少了點甚麼,否則也不會來問【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因此,主耶穌立刻提出了一個具體的挑戰,證明這位年輕人不但達不到律法的要求,而且根本不明白【從小都遵守】的誡命。祂說:【你還缺少一件】(22節)也就是最後一條誡命【不可貪戀】。【不可貪戀】的實質,不只是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奴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也包括【不可貪戀】自己的錢財。主耶穌接著提出了兩個要求,這兩條正是律法的總綱(10:27)【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22節)。一個人若是願意讓別人來分享自己的【所有】才是真正的【愛人如己】。【你還要來跟隨我】(22節)也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10:27)。【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3節)所以當他必須在神與錢財之間作出選擇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心中最愛的並不是神,而是財富;雖然他外表謹守律法,內心卻違反了律法的兩大總綱:愛神,愛人。主耶穌並非要每個基督徒都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而是要叫這人知道他並不能完全遵守誡命。【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節)並不是因為窮人比富人更屬靈。但是,人若倚仗財富帶來的虛假安全感,就不會誠實倚靠神;【駱駝穿過針的眼】(25節)是當時的一句諺語, 比喻不可能的事。大家都聽懂了這個比喻,所以聽眾的回應是:【這樣,誰能得救】(26節)。雖然人不能勝過自己,但神卻可以拯救那些被祂揀選的人:【在人所不能的事】這是宣告人不能靠著自己得救,倚靠行為進入神國【在神卻能】這是宣告神能成就人所不能的事,只有神的恩典才能帶人進入神國。【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28節)這句話說明,彼得不知道自己就是一個屬靈的【財主】(25節)。一句【看哪】就說出他裡面的【有】;因為他覺得【撇下自己所有的】就是自己可誇口的地方;【撇下】(29節)不是丟掉,而是把主權交到主的手裡,讓主來掌管,使用。凡是不願【撇下】的東西,最後都會失去。【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30節)形容活在神國實際裡的人,現在就能得著基督裡的豐富,平安和喜樂。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12:32)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因為,最終所得到的不是有限的恩典,而是基督自己。 思想:今天,我們或許沒有那麼多的【錢財】可以撇下,但內心卻常常把成就,名譽,感情當作自己的倚靠,用學十字架不是只讓我們【撇下】而是要叫我們【得】著基督。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為我們走上十字架,使我們明白何為愛的道路,更讓我們走左主你愛的旨意中,使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神。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路加福音 6:12-26路加福音 6:12-26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12-16節是【神的揀選】。主耶穌經過【整夜禱告神】(12節)挑選了十二位使徒,作為建立神國百姓的基礎。這從一開始就表明,進入神國並不是人的決定或選擇,而是神主動的揀選。【門徒】(13節)的意思是【學徒,跟隨者】;【使徒】(13)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彼得∏έτρος】(14)是亞蘭文名字;【磯法】的希臘文,意思是【石頭】他是十二門徒的領袖;【安得烈Ἀνδρέας】(14節)是希臘文名字,意思是【有男子氣概的】。【雅各Ἰάκωβος】(14節)是希伯來文名字【雅各יַעֲקֹב】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抓住腳跟,取代者】。【約翰Ἰωάννης】(14節)是希伯來文名字【約哈難יוֹחָנָן】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耶和華已施恩】。(16節)【賣主的加略人猶大】原文是【後來成為出賣者的加略人猶大】此時他還是真心跟隨耶穌的。他們的共通點都是普通的小人物,沒有一個是有權利,有錢,有名或有學問的人。17-19節是【神國的百姓】也就是第二次出埃及的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主耶穌【站在一塊平地上】(17節)可能是站在加利利海邊山坡上的一塊平地上。在這些聽眾中,有門徒,也有【許多百姓】;有想【聽祂講道】人,也有【指望醫治他們的病】的人;有來自南方【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也有人來自【推羅,西頓的海邊】的外邦人。這樣一幫動機複雜,參差不齊的烏合之眾,路加卻把他們都稱為【百姓】;正像當年第一次出埃及的那幫奴隸,。因為主耶穌【站在一塊平地上】(17節)所以20-49節也被稱為【平地寶訓】以區別於《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登山寶訓】。(20節)【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顯示主耶穌的教訓是以門徒為對象。【有福了】(20,21,22節)意思是【快樂的,被祝福的】。20-26節是【神國價值】: (20-23)四福和(24-26)四禍。原文結構勻稱簡潔,容易記憶背誦,從正反兩面宣告了【神的國】(20節)臨到地上時的光景,完全顛倒了世界的標準,給這個世界的價值觀敲響了喪鐘:【貧窮的人有福了】(20節)包括那些知道自己物質貧窮和【靈裡貧窮】的人。當一個人看見自己的所有在永恆裡毫無價值的時候,他就【有福了】。【飢餓的人有福了】(21節)包括那些【飢渴慕義】的人。當一個人看見自己的所能無法使自己的靈裡滿足的時候,他就【有福了】。【哀哭的人有福了】(21節)包括那些身心靈遭遇難處.以及因認識自己的本相而痛苦的人。當一個人看見自己的所是在神面前全然敗壞的時候,他就【有福了】。為主被世界逼迫的人有福了(22-23節),指跟隨主的門徒。(24節)【有禍了】意思是【哀哉,慘了】表示悲嘆與同情。(24節)包括那些不知道自己【靈裡貧窮】的人。他們欣賞自己的所有,自以為物質充足,精神豐富,所以不需要進入神國。【飽足的人有禍了】(25節)指那些不再【飢渴慕義】的人。他們欣賞自己的所能,自以為可以靠著努力得到【飽足】,靠著行為成為義人,所以不需要救贖。【喜笑的人有禍了】(25節)指那些身心靈不覺得痛苦的人。他們欣賞自己的所是,人生自得其樂,所以不覺得自己需要【安慰】。被世界歡迎的人有禍了(25節)指那些拒絕基督,討好世界的人。因為【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26節),表示他們致力於【討人喜歡的喜歡】(加2:10)但【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2:15)。 思想: 當我們接受主的呼召的時候,無論最大的分歧,最深的矛盾,也能在基督的大愛和生命的大光中消失於無形,無論是政治觀點,貧富差距,還是文化修養,種族矛盾,主耶穌都要讓認識何為【福】與【禍】。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的揀選,感謝祢的呼召,祢不是看我們的背景,我們的身份,更不是我們的才幹,而是主祢的恩賜與選召。祢更要讓我生命進入真正的【福】與【禍】。阿們!

路加福音 5:12-26路加福音 5:12-26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12-26節的主題,是【耶穌潔淨醫治罪人】恩待那些被遺棄、被邊緣化的人。包括:潔淨長大麻風的人(12-16節);吩咐癱子起來行走(17-26節)。【滿身長了】(12節)原文是醫學用語,四福音中,只有身為醫生的路加用此來描述疾病蔓延的程度。長大麻風的人必須隔離(利13:46),這個人卻不惜違反律法,進了【城裡】(12節)。他一看到耶穌,【就俯伏在地】(12節),表示他承認主的權柄。【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12節)表明這個人對主耶穌的醫治能力充滿信心。在主並沒有【能】或【不能】,只有【肯】或【不肯】。(13節)【我肯,這句話中帶著恩典。 【能】不是問題,【肯】更是救主來到地上的目的。(13節)【你潔淨了吧】這句話中帶著能力。 (14節)指根據律法,大麻風痊癒後,必須先給祭司察看,經祭司認定已潔淨後,才可以獻祭,在眾人面前作見證。因此,這個人還必須再走三天路程,到耶路撒冷履行律法的要求。所以【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15節)。因此,雖然【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15節)但【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16節)不肯接受人的擁戴,而是繼續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這些【法利賽人和教法師】(17節)有些是從附近來的,有些是從猶太和耶路撒冷走了三天來的(17節)目的是特意來觀察主耶穌這位可能的彌賽亞。這是本書一次提到【文士與法利賽人】(21節)與主耶穌的衝突。古代猶太人的房子大都為平頂,人可以從房外的石階拾級而上。這種房頂容易拆開,所以這幾個抬癱子的人可以【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縵到當中】(19節),和那位不惜闖進城裡的大麻風病人一樣迫切(12節)。【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20)包括抬癱子的人和癱子的信心。他們雖然沒有說什麼話,卻用行動表達了迫切和信心。主耶穌並沒有立刻醫治癱子,而是先說:【你的罪赦了】(20)。【罪】原文是複數,顯示這位癱子外面的症狀是不能行走,裡面的病因卻是各種【罪】。因此,主耶穌先醫治裡面,然後才醫治外面;熟悉聖經的【文士和法利賽人】(21)認為主耶穌說了越過本分的【僭妄話】(21節)是褻瀆神的大罪。他們的道理是對的,所以耶穌指出,既然接下來的醫治將無可辯駁地證明祂【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24節),祂就理應被人承認為神。【你的罪赦了】(23節)和【你起來行走】(23節),這兩句話說起來都很容易,做起來都很難。但在人看來,並沒有方法立刻證明【你的罪赦了】,而【你起來行走】必須立竿見影,所以後者應該更難。人看重的是外面的【行走】,但主耶穌看重的卻是裡面的【赦罪】。主耶穌赦免人的罪,是祂與罪人之間的事,外人無從【知道】(24節)。但主耶穌也願意藉著人們能看見的【起來行走】,來證明祂【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彌賽亞既有赦罪的權柄,也有叫癱子起來行走的能力。【人子】(24節)指主耶穌。這是主耶穌在本書中第一次自稱【人子】,表明祂具有完全的人性。癱子【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25節),證明他已經得著醫治,也證明他的罪已蒙赦免。因此,這個神蹟證明主耶穌確實有赦罪的權柄,眾人也要承認祂是神。但眾人相信這是從神而來的權柄,所以都【歸榮耀與神】(25,26節)卻不敢進一步追問主耶穌究竟是不是神,只是【滿心懼怕】(26節),知道自己【看見非常的事了】(26節)。 思想:主耶穌看見了【他們的信心】是知道自己是需要醫治和拯救的罪人,所以迫切尋找耶穌。主耶穌也樂意醫治這些知道自己有病的人(31節)。但人的難處,卻是常常不知道自己活在勞苦重擔裡,也不認為自己是有病的人。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的憐憫,更感謝祢的接近,讓我們生命不但得著醫治,更讓我們生命能得著主祢自己,願我們的生命都充滿信心到主祢的面前,親近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