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22:14-30

路加福音 22:14-3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坐席】(14節)原文是【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標準坐姿,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 (15節)明確地把祂的【受害】和【逾越節】連結到了一起。 (16節)指主耶穌下一次與門徒坐席的時候,將是在神國顯現的時候(30節)。【耶穌接過杯來】(17節)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一杯酒。猶太人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要喝四杯酒:第一杯是【成聖之杯】(Cup of Sanctification)喝完以後要洗手,掰開三塊無酵餅中間的那塊餅(Yachatz)。第二杯是【釋放之杯】(Cup of Deliverance)喝完後要吃苦菜,羊肉。第三杯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喝完以後要唱詩篇哈利路篇(詩115至118篇)。第四杯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喝完後就結束了逾越節筵席。逾越節的筵席在唱完【哈利路篇】(太二十六30)之後,還要喝第四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但主耶穌並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18節)。主耶穌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42節)。主耶穌【拿起餅來】(19節)是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Afikomen)。【擘開】(19節)的目的是為了讓全家分享一塊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捨(19節)。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設立了擘餅聚會,【為的是記念我】(19節)。【記念】原文就是【想起】在新約裡,神不再【記念】(來8:12)我們的罪,而是讓我們【記念】主。【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20節),很可能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三杯酒【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太26:28)。【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20節),這句話只有在《路加福音》裡有記載:【血】是立約的方法。【杯】代表【所立的新約】,也就是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31:31-34)。【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21節)引自詩41: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2節)雖然聖經預言了賣主的事情,但卻不能將此作為為賣主的人開脫罪責的理由。【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23節)事實上,並非只有一個人會賣主。當主耶穌設立擘餅儀式,又宣告有人要出賣祂的時候,門徒的反應卻是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24節)。【恩主】(25節)是當時中東的外邦人喜歡使用的頭銜。【但你們不可這樣】(26節)指屬天的權柄和屬地的權柄完全不同。一方面【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26節)人若走十字架之路,甘心降卑自己.服事別人,身上自然就會流露出屬天的權柄。【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27節),顯示主耶穌作神國之王的方式就是【服事人】。神的國度裡,所有【為大的】(27節)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在神的國度裡,越是【為大的】,就越沒有自由;人越放下自己,甘心服事,就越顯出【為大】。(28節)【我在磨練之中】指主耶穌從受魔鬼試探開始所走的十字架之路。(29節)【我將國賜給你們】指著在國度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權柄。【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29節)表示主耶穌因著降卑順服,從父的手中得國;同樣,門徒也要謙卑順服。在主耶穌的國度裡,十二使徒將得到兩種特權,這兩種特權卻被猶大用來交換了三十塊錢:【坐在我的席上吃喝】(30節)代表與主彼此相交。【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30節),代表從主得著權柄。【審判】代表治理的權柄(詩122:5)。 思想: 在主耶穌就要上十字架之前,門徒們竟然一心只想爭名奪利;但主仍用寬容和忍耐教導他們,並且應許把國賜給他們。不但當日的使徒不配這樣的恩典,今天又有哪個人配得呢?然而,我們同樣有否知道【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更為我們死,這個死不是一個紀念,而是一個記念,因你成就了救恩更是活著愛我們的主,願主你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更因你而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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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20:45-21:4是【文士與寡婦】,偽善的文士和單純的寡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文士侵吞寡婦家產(45-47節);寡婦奉獻一切所有(21:1-4)。【長衣】(46節)是文士執行職務時才穿的衣服。【他們好穿長衣遊行】(46節)指文士們平時也念念不忘炫耀自己的屬靈身分。【喜愛人在街市問他們安】(46節)指喜歡在人前被奉承,被尊重。【喜愛會堂裡的高位】(46節)指喜歡屬靈的地位。喜愛【筵席上的首座】(46節)指喜歡屬世的地位。【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47節)指當時聖殿裡有照顧敬虔寡婦的製度(提前5:3-16)而她們原有的財產則交給文士管理;也可能指文士運用手段,鼓勵寡婦作出超越能力的奉獻。(47節)【假意作很長的禱告】指文士一面陷別人於困境,一面維持敬虔的外表。這些文士在天堂講道,在地獄生活,表裡不一、,教導和行為是矛盾的。因此,主耶穌教導門徒要【防備文士】(46節)也不要淪為假冒為善的【文士】。主耶穌剛剛提醒門徒【要防備文士】(20:46)譴責假冒為善的文士【侵吞寡婦的家產】20:47),馬上就有【一個窮寡婦】(2節)成為活生生的教材,讓門徒看到,甚麼樣的人在主的眼中才是寶貴的。當時聖殿的最外圍是外邦人院,外邦人只能到此為止;從那裡經過石級可進入婦女院,猶太婦女只能到此為止;再進一層就是內院,只有猶太男人可以進去。在婦女院的柱廊上,有十三個喇叭形的奉獻箱(shopharoth),前來敬拜的百姓投入銀幣或銅幣,旁邊的人可以根據響聲判斷奉獻了多少。【耶穌抬頭觀看】(1節)表示祂對奉獻很重視;但祂不是在那裡數算奉獻的金額,而是鑑察奉獻的心志。在耶穌的耳中,投入奉獻箱的聲音是不符合物理學規律的:【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1節)在地上聽到嘩啦啦一片,傳到天上卻是微乎其微;【窮寡婦投了兩小錢】(2節)在地上只聽到兩聲叮咚,傳到天上卻是驚天動地。【小錢Lepton】(2節)是當時面額最小的猶太銅幣,也就是【半文錢】(路12:59)。寡婦的【兩個小錢】是【她一切養生的】(4節);在主的眼中,【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3節)也就是比眾人的總數加起來還多。人所看重的是一個人捐出了多少,主所注意的卻是一個人剩下了多少。因為神要得著的是人,而不是人的所有。人若把一切所有的都給了神,但卻留下了自己,神對這個人還是一無所有。這位寡婦並沒有為自己留下一個小錢,也沒考慮祭司會不會看中,或者濫用她的奉獻,而是憑信心【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4節)。因為她的奉獻,乃是把自己完全交給了神,不但相信神會使用她的【小錢】也相信神會供應她的【不足】(4節)。 思想: 今天,我們若不天天警醒【防備】常常自省悔改,領受的責任越大,掌握的知識越多,也越容易重蹈文士假冒為善的覆轍【要受更重的刑罰】(47節)!今天,有些人常常謙稱自己的奉獻只是寡婦的【兩個小錢】其實是大大高估了自己。真正的奉獻,乃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教導,更感謝你的知道,你知道我們的生活行為,更知道我們為你的擺上,求主藉著經文更讓我們深信你的知道,活出你的旨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