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4:1-15

路加福音 4:1-15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1-15節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只有《路加福音》強調這是發生在【耶穌被聖靈充滿】(1節)之後;聖靈充滿的目的, 原文的重點在於聖靈的引導;不是讓人得著特異功能,產生肉體的感覺,,而是引導人順服神,讓神的旨意。魔鬼試探耶穌,不是直接攻擊神兒子的身份,而是攻擊彌賽亞的三大職分:先知,祭司和君王,要在祂還沒有開始工作之前就徹底打敗人類的救主。而【聖靈將祂引到曠野四十天】主動【受魔鬼的試探】是因為【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因此,這是一場關乎人類救恩的生死之戰。而主耶穌引用《申命記》6章和8章回應魔鬼的試探,顯示祂在這四十天裡,也在思想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申8:2-3)的經歷。【魔鬼diabolos】(1節)原文的意思是【控告者,毀謗者】3-4節是第一個試探,目的是攻擊彌賽亞的先知職分。這個試探的詭詐之處是:魔鬼早已窺伺在旁,一旦耶穌【餓了】(2節)就【進前來】(太4:3)給祂出主意。魔鬼並沒有直接挑戰主耶穌神兒子的身分。所以魔鬼就不住地提醒祂:【你若是神的兒子】(3,9節)引誘祂離開【人子】的地位【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3節)。但主耶穌只要離開了【人子】的地位,表面上只是行使【神的兒子】的合法權利,實際上是讓神失去了祂所要得著的人。魔鬼並沒有直接攻擊主耶穌的先知職分,而是引誘主耶穌忘記神的話語,違背神的旨意。但主耶穌只要離開了神的話語,就沒有資格再作那位像摩西的先知(申18:15、18)。(4節)這句話引自申8:3;主耶穌並沒有與魔鬼辯論,而是用這節經文一語道破了魔鬼的詭計:仇敵的目的只是引誘讓人離棄神的話語。5-8節是第二次試探,目的是攻擊彌賽亞的祭司職分。這個試探的詭詐之處是:魔鬼並沒有直接反對神,而是冒充神(啟13:1-4,11-15)帶著主耶穌上了當地的一座高山,然後在異像中將【天下的萬國】(5節)指給祂看,模仿神帶領摩西在尼波山上察看的應許之地(申34:1-4)。【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8節)這句話引自申6:13。魔鬼知道主耶穌並不關心地上的榮華富貴,所以就用彌賽亞的使命來引誘祂,強調自己可以讓出【天下的萬國】引誘主耶穌用拯救世界的使命來代替神的地位。所以主耶穌並沒有與魔鬼辯論,而是用這節經文一語道破了魔鬼的詭計:仇敵的目的只是想竊取神在人心中的地位。9-12節是第三次試探,目的是攻擊彌賽亞的君王職分。魔鬼並沒有直接否定聖經,反而引用了聖經。既然主耶穌緊緊抓住神的話語,魔鬼也引用了詩91:11-12(10-11節)。魔鬼也會說神的話,但卻不是為了讓神得榮耀,而是為了讓人遠離神。(12節)這句話引自申6:16。主耶穌並沒有與魔鬼辯論,而是用這節經文一語道破了魔鬼的詭計:仇敵的目的只是引誘人試探神,離間人與神的關係,從懷疑神的同在和信實開始,很快就發展成不再信靠順服。13節【魔鬼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離開耶穌,再等時機】(14節)【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耶穌被聖靈充滿】(1節)首尾呼應,結束了1-15節這個單元。 思想:主耶穌並不需要運用神蹟,也不需要特殊的啟示,而是使用和我們同樣的聖經來應對這一試探;我們有否同樣每日重視神的話,成為我們生命勝過試探的力量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凡事都受過試探,但祢沒有犯罪,讓我們明白我們能靠著神我話過得勝的生命,求主引導我們,保守我們常在祢話語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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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40-52節是耶穌的成長【孩子漸漸長大】(40節)這句話引用了撒母耳的成長(撒上2:21)。耶穌在十二歲之前的成長包括三個方向(40節),代表了合神心意的成長。1.身體的成長【強壯起來】;2.智慧的成長【充滿智慧】;3,屬靈的成長【有神的恩在祂身上】。真實的生命長進是平衡發展的,不但看重健康的靈命,,也要重視健康的身體和頭腦。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每年必須在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三大【耶和華的節期】(利23:2)上耶路撒冷城過節(出23:14-17 ;申16:16)。【逾越節】(41節)是記念以色列人被拯救出埃及的節期(出12:1-20),從猶太曆的正月十四日晚上開始,為期七天,約在陽曆三至四月間。在新約的時代,十二歲就可以成為「誡命之子」。【當祂十二歲的時候】(42節)標誌著耶穌即將成為【誡命之子】。猶太人赴耶路撒冷守節時,耶路撒冷附近道路的人潮可能多達數萬人。通常婦女和小孩子走在前頭,男人和大孩子跟隨在後,一家人到達約定的地點再集合。馬利亞可能以為耶穌已經過了十二歲,應該與父親同行,而約瑟可能以為耶穌仍然與母親同行,所以雙方都【以為祂在同行的人中間】(44節)。【過了三天】(46節)指離開耶路撒冷【走了一天的路程】(44節) 大約走到了耶利哥。回耶路撒冷走了一天,第三天才在城裡找到耶穌。(46節)指【教師】熟悉舊約聖經和口傳律法的學者,但路加並沒有使用只有猶太人才懂的【拉比】(太23:7;可9:5;約1:38)一詞。當時每逢重大節期,猶太拉比們都會來到聖殿,公開回答百姓有關聖經和口傳律法的問題。【豈不知我該以我父的事為念嗎】(49節)直譯是【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當在我父的事】這是雙關語,也可譯為【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當在我父的家嗎】。這是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中所說的第一句話。主耶穌已經成為【誡命之子】祂自己的父就是天上的父神;對祂來說,最自然的地方是【在我父的家裡】。【他們不明白】(50節),可能指他們不知道主耶穌所說的是雙關語。主耶穌是孝敬父母的榜樣、也是等候神的榜樣,現在還沒到開始執行父神使命的時候,所以祂就【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51節),順服地上的父母。本節與40節首尾呼應。40節是耶穌十二歲成為【誡命之子】之前的成長,52節是耶穌十二歲成為【誡命之子】之後的成長。耶穌在十二歲後的成長包括四個方向(52節),這是合神心意的成長。1.智慧的成長;2.身體的成長3.神喜愛祂的心靈增長是屬靈的成長。4.,人喜愛祂的心靈增長是社交的成長。 思想: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在人生不同的階段要作出順服的決定。祂聽從父母的話回家,以十二歲而言也是應當的事。祂希望留在耶路撒冷,但也願意順服父母。耶穌的智慧和身量與順服是成正比的。我們有否願意也在我們的生命位份上順服呢?耶穌順服的生命就讓祂的智慧和身量一同成長。 祈禱: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賜下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救贖主,成為我們生命的榜樣。求主幫助我們渴求主祢的話語,成為【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的基督徒。阿們! Lam HungP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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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坐席】(14節)原文是【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標準坐姿,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 (15節)明確地把祂的【受害】和【逾越節】連結到了一起。 (16節)指主耶穌下一次與門徒坐席的時候,將是在神國顯現的時候(30節)。【耶穌接過杯來】(17節)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一杯酒。猶太人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要喝四杯酒:第一杯是【成聖之杯】(Cup of Sanctification)喝完以後要洗手,掰開三塊無酵餅中間的那塊餅(Yachatz)。第二杯是【釋放之杯】(Cup of Deliverance)喝完後要吃苦菜,羊肉。第三杯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喝完以後要唱詩篇哈利路篇(詩115至118篇)。第四杯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喝完後就結束了逾越節筵席。逾越節的筵席在唱完【哈利路篇】(太二十六30)之後,還要喝第四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但主耶穌並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18節)。主耶穌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42節)。主耶穌【拿起餅來】(19節)是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Afikomen)。【擘開】(19節)的目的是為了讓全家分享一塊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捨(19節)。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設立了擘餅聚會,【為的是記念我】(19節)。【記念】原文就是【想起】在新約裡,神不再【記念】(來8:12)我們的罪,而是讓我們【記念】主。【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20節),很可能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三杯酒【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太26:28)。【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20節),這句話只有在《路加福音》裡有記載:【血】是立約的方法。【杯】代表【所立的新約】,也就是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31:31-34)。【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21節)引自詩41: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2節)雖然聖經預言了賣主的事情,但卻不能將此作為為賣主的人開脫罪責的理由。【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23節)事實上,並非只有一個人會賣主。當主耶穌設立擘餅儀式,又宣告有人要出賣祂的時候,門徒的反應卻是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24節)。【恩主】(25節)是當時中東的外邦人喜歡使用的頭銜。【但你們不可這樣】(26節)指屬天的權柄和屬地的權柄完全不同。一方面【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26節)人若走十字架之路,甘心降卑自己.服事別人,身上自然就會流露出屬天的權柄。【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27節),顯示主耶穌作神國之王的方式就是【服事人】。神的國度裡,所有【為大的】(27節)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在神的國度裡,越是【為大的】,就越沒有自由;人越放下自己,甘心服事,就越顯出【為大】。(28節)【我在磨練之中】指主耶穌從受魔鬼試探開始所走的十字架之路。(29節)【我將國賜給你們】指著在國度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權柄。【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29節)表示主耶穌因著降卑順服,從父的手中得國;同樣,門徒也要謙卑順服。在主耶穌的國度裡,十二使徒將得到兩種特權,這兩種特權卻被猶大用來交換了三十塊錢:【坐在我的席上吃喝】(30節)代表與主彼此相交。【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30節),代表從主得著權柄。【審判】代表治理的權柄(詩122:5)。 思想: 在主耶穌就要上十字架之前,門徒們竟然一心只想爭名奪利;但主仍用寬容和忍耐教導他們,並且應許把國賜給他們。不但當日的使徒不配這樣的恩典,今天又有哪個人配得呢?然而,我們同樣有否知道【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更為我們死,這個死不是一個紀念,而是一個記念,因你成就了救恩更是活著愛我們的主,願主你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更因你而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