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 12:1-44

馬可福音 12:1-44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馬可福音電影-創世電視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馬可福音】 主耶穌講了一個葡萄園的故事,祭司長,文士和長老,一聽就知道園主就是舊約聖經表示的神。葡萄園是【租】給園戶的,主權仍歸園主。耶穌清楚表示出神將祂的產業交託(租)給他們,是要他們按時交果子,把神的生命和見證活出來。(6節)【他的愛子】是耶穌要再次給他們知道主自己的身份並且來到猶太人中間。(7節)【園戶】比喻猶太教的領袖,他們認出了神兒子的身份,卻拒絕祂,起意要殺祂。【使產業歸於我們】如果土地的所有權不清楚,凡是曾經使用那塊地三年的人,可以在繼承人不在的情況下自行擁有它。這些園戶可以把殺害繼承人說成是自衛,他們只是在抵抗一個想來奪取他們土地的強盜。(8節)【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園戶們不能在葡萄園內殺人,因為屍體會玷污他們的地,他們就很難賣出園中所出的果子了。更預示主耶穌被人棄絕,釘死在耶路撒冷城外。神要把祂的產業託付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因著猶太教領袖棄絕主耶穌,神的國仍然繼續,神國子民不但要與神立約【租約】而且要在神面前結出生命的果子、活出屬天生命的見證。(10節)匠人】指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長老等;【石頭】指主耶穌。主耶穌被猶太教的領袖棄絕,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1節)【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是對那些猶太教的領袖研讀聖經卻不認識神旨意的人的諷刺。由13節至34節猶太人的領袖,包括:希律黨的人,撒都該人並文士輪流地要找耶穌的把柄,置他於死地。他們問耶穌交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這個問題非常險惡,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對猶太民族不忠;如果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當時的羅馬銀幣上刻有羅馬皇帝凱撒的肖像,並用拉丁文刻著凱撒的字號。主耶穌卻指出,神國子民如果能看見凱撒的權柄之上是神的權柄, 就可以在寄居在地的時候安心生活在這個政權之下,但【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也表明,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國,內容,方法,權柄都必須是屬天的,如果把屬地的和屬天的內容勉強調和在一起,雖然出發點是善良的,是想為神發熱心,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就好像這班希律黨的人惺惺作態地稱耶穌是為人誠實,不顧忌任何人,無所偏袒,只照著真理把神的道教導人的態度(14節)。另一方面,耶穌更表示(17節)【神的物當歸給神】一切屬於神的,神絕不容許被侵奪。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剛走,撒都該人接著就來了。19節是摩西律法(申25:5-6)表明神要人在祂面前永遠蒙記念,神所賜的產業可以永遠存留下去。正如撒都該人以屬地的眼光無法想像將來復活後屬天裡的光景,也就無法領會屬天的事。撒都該人自以為明白聖經,其實明白得非常膚淺,並未深入理解其屬靈意義,自然也就無法曉得神的大能,所以不相信神能使死人復活。他們的錯誤也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明白神的能力】。撒都該人的根本問題還不是婚姻嫁娶,而是有沒有復活。撒都該人只接受摩西五經,所以主耶穌用摩西五經上的話作為依據。第26節引自神在荊棘的火焰中親自向摩西所說的話(出3:6)。神也正是在這段對話裡向摩西啟示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是永恆不變的神。神既然宣布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26節)就表明永恆不變的神和他們建立了永恆不變的關係,自然不會讓他們死去而中止這種永恆不變的關係。所以說【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27節)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雖然已經死了,但神必定叫他們復活,否則祂就要變成死人的神了。神國是在生命中建立起來的,神國裡所充滿的都是復活的生命,沒有重生復活的生命,就不能進神的國。如果主耶穌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某些誡命。這位【文士】是熟悉律法的法利賽人,並不贊成撒都該人反對複活,所以認為【耶穌回答的好】。29-30節引自申命記六章4-5節。申六4-9被稱為【示馬】(Shema即希伯來文【聽啊】)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兩次用【示馬】來禱告。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所以愛神是【第一要緊的】(29節)。31節引自利未記19:18節。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掌握了愛神愛人的原則,守律法才不會成為教條主義的儀文。十誡可分為【愛神】和【愛人】兩大部分(出20:3-17)。這位文士原來可能是存心挑錯,結果卻很讚賞主耶穌的回答,他至少在這點上是誠實的。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舊約預言的基督是【大衛的子孫】。猶太教領袖們只顧與主耶穌辯論律法字句,卻完全忽略了他們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人的注意力帶回到基督,法利賽人僅能根據先知字面上的預言,知道那要來的基督是【大衛的子孫】(36節)所以狹隘地以為彌賽亞只是另一個大衛,是一個帶領猶太人復國的政治領袖。法利賽人既不能明白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詩111:1)所以就不能明白彌賽亞的身份比大衛大得太多了。經文表示主耶穌責備文士,平時也穿【長衣】來顯耀身份。【在街市上問他安】即在公眾面前被人奉承、尊重。經學家,能講對的事,但卻不能把對的事行出來,他們所作的不是因為敬畏神,而是為了表現自己,所以都成了虛假的儀文。文士總是介意名分地位,喜歡被人尊重,高舉。【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40節)當日在聖殿裡可能設有照顧敬虔寡婦的製度,讓她們在殿內作息(提前五3-16)而她們原有的財產則交給文士等人管理。【假意作很長的禱告】(40節)指一面陷別人於困境,一面在外表維持虔誠的模樣。在婦女院的柱廊安放著十三個奉獻箱,專供前來敬拜神的人投入奉獻之用。寡婦的兩個小錢,本意雖是自謙,卻把窮寡婦的兩個小錢低估了,因為它們在主的眼中【比眾人所投的更多】(43節)。這位寡婦可以為自己留下一個小錢,但她卻沒有這麼做,而是【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44節)因為她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相信神會負責供應她的生命。這是完全順服的信心,神所要得著的就是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 思想: 經文先強調耶穌責備文士,就是應為寡婦照顧的責任,卻吞食他們的家產,相反應該被人照顧的寡婦,卻願意奉獻所有,這個對比,要人知道神要得著的是人,而不是人所有的。人即使把所有的都給神,卻單單留下自己,自我,自尊,儘管地位多麼高崇,知識有多深厚,神對這些人還是一無所得。 祈禱: 主耶穌我們很多時面對身邊的價值觀,都是爭取,上游,因而忽略內心的實況,忽略身體有需要的人,求主保守我們的心,讓我們的生命在成長中,更明白主祢要我們所作的工並主祢的旨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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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猶太拉比禁止人在安息日醫治不存在死亡危險的疾病。如果主耶穌醫治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他們就說主犯了律法。如果主耶穌不醫治,他們又會說祂沒有【憐恤】。這些人如此【窺探】表明他們相信主耶穌一定能行神蹟醫治,但醫治的神蹟並不能改變剛硬的心。在主耶穌的眼裡,不是【行善】就是【行惡】不是【救命】就是【害命】(4節)沒有中間的道路。【他們都不作聲】他們若回答說可以,就不能控告主耶穌,若回答說不可以,則違背良心。因此故意不回答主的問題【心裡剛硬】(5節)。那人勇敢地伸出本不能動彈的那隻手,就是信心的表現。(5節)【怒目周圍看】指忿怒地向四周瞪目,主耶穌這些細微的感情很可能是被彼得注意到的。主耶穌沒有繼續與法利賽人與希律一黨爭辯律法與字句,而是隱藏神兒子的權柄和力量,離開他們【退到海邊去】按著神差遣祂的目的在加利利海沿岸繼續服事。主耶穌的影響吸引了除撒馬利亞以外的整個前以色列地區的人,因此引起猶太政教人士的焦慮。(12節)雖然污鬼說的沒有錯,但主耶穌卻拒絕接受邪靈為祂作見證,因為這見證的源頭不是出於神。污鬼的見證再有力量,也不能使榮耀歸於神,不能把人領到神面前,反而會迷惑人。耶穌選立【十二門徒】都是經過神的手安排的,包括賣主的猶大。主耶穌帶門徒的榜樣,是【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14節)把自己生命和生活都開放在他們面前,讓他們與自己有密切的相交,並且有機會與祂同工。要與主同工,必須先常和主同在,親近他明白他的旨意。主耶穌在地上的服事擴展了,從一個人服事,變成十二個人服事。主所差遣的,祂必然會【給他們權柄】(15節)。主的差遣與託付,從不會超過祂所賜的恩典和能力。而是讓人參與祂愛的服事。這十二使徒在人看都是普通的小人物,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有所記載之外,聖經中很少提到他們的豐功偉績,因為神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而是聖靈如何藉著他們工作。【半尼其】意思是【躁怒之子,大聲疾呼者】,雅各和約翰名叫【雷子】可見他們的脾氣非常大,暴躁如雷的人,也能為主所用。賣主的猶大居然也身列十二門徒之一,表明主和任何人配搭相處都是為了神的旨意成就。主耶穌呼召了十二門徒,但祂自己的服事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忙到【連飯也顧不得吃】。因為祂所留意是神的旨意有沒有成就,只有神的旨意成就了,祂才有滿足。當主耶穌在地上服事的時候,連祂在地上至親至近的人都誤解祂,以致說祂【癲狂】了。靠鬼王趕鬼對主耶穌的這個控告很嚴重,因為實行巫術是該當死罪的。【別西卜】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1:2)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鬼王】。【壯士】指剛強、有力的人,象徵撒但;【壯士家】指撒但的國度;【他的家具】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亦即被牠利用的世人。主耶穌靠著聖靈趕鬼,法利賽人卻說是靠著【鬼王】(太9:34)所以是【褻瀆聖靈】(29節)。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著赦免的,但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法利賽人明明看見了聖靈的權柄,卻存心拒絕接受,拒絕在恩典裡悔改,所以【永不得赦免】(29節)【要擔當永遠的罪】(29節)。這是新約聖經中最嚴肅的宣告與警告。35節主耶穌宣告了神國裡新的親屬關係。神國裡的關係不是建立在肉身生命關係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與神屬天的生命上。只有那些有神生命的人才可能遵行神的旨意。 思想:面對信仰是面對規條還是面對生命的主?主耶穌要我們知道讓生命得到成長的重點,不是表面的規則,而是內裡的信心,更不是快捷方便讓人驚訝的見證,而是對神的兒子的跟隨。我們有否細察自我的內心?存放的是甚麼呢? 祈禱:感謝主來到是讓我們得著生命平安,我們很多時寄望以行為換取恩典,忘記主祢給予我們生命成長的重點,求主光照我們的內心,讓我願意盛載主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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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馬可福音】 【到了早晨】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所以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主耶穌死罪。【彼拉多】是主後26-36年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行政長官。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所以必須將主耶穌解交給羅馬巡撫,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祢是猶太人的王嗎】是重複猶太領袖訴狀上的罪名。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政權,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沒有以宗教的罪名來控告主耶穌,而是以政治罪名誣陷祂。主耶穌如果承認是【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主耶穌的沉默(賽53:7)使巡撫不知如何判決。(10節) 【嫉妒】這是宗教上的嫉妒,公會的領袖們深感主耶穌的言行威脅到他們的權勢。百姓寧要罪犯巴拉巴,不要主耶穌基督,當時上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成千上萬,這些(11節)【眾人】不一定是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歡迎祂的那些人。公會領袖們【恐怕民間生亂】(26:5)一定會安排站在他們一邊的【眾人】來到巡撫門口支持他們的訴訟。最後,彼拉多釋放了巴拉巴,吩咐人把耶穌鞭打了,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用皮帶做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彼拉多的作為明顯地是為了【要叫眾人喜悅】犧牲真理原則。主耶穌經歷了猶太人的侮辱(14:65)又經歷外邦人的侮辱。【全營的兵】約有六百人他們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 而是從周圍地區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並無好感,因此,把一個【猶太人的王】(18節)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17節)【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又以帶刺的冠冕替代王冠,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羅馬罪犯通常都是赤著身子拉出去釘十字架的,這裡讓主耶穌【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20節)可能是羅馬巡撫對猶太人傳統的讓步。當時十字架應該由囚犯本人背負,但主耶穌經過鞭打,此刻已經力不能支。【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是羅馬的外邦信徒所熟悉的人物(羅16:13)他全家人可能都因他被勉強【背著耶穌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22節)【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23節)【沒藥調和的酒】具有麻醉的作用,可以用於減輕被釘的痛苦。表明主耶穌【祂卻不受】是因他要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保持清醒地為人面對十字架的刑罰。耶穌的罪狀牌上寫著猶太人的王,這個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羅馬帝國境內所有的人都能看懂。除了猶太教領袖和過路人,連猶太罪犯也參與了這場戲弄。29-32節所有譏誚的話都有一個共同的內容,就是【離開十字架吧】! 思想: 經文一次又一次表示耶穌基督被羞辱,無論是外邦的兵丁,猶太人的領袖,路人,甚至身旁的強盜,每次的羞辱都表示耶穌基督為你為我去到人生最低點,我們知道是誰將祂釘上十字架? 祈禱:主耶穌多謝為我們釘十字架,是我們的罪將主祢釘上十字架,求主使我們一生都不忘記主祢的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