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 14:32-72

馬可福音 14:32-72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馬可福音電影-創世電視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馬可福音】 【客西馬尼】是希臘文,意思是【榨油之處】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的禱告,就像祂在那裡獨自被壓榨。是主耶穌和門徒們常去之處(約18:1-2)所以猶大可以在那裡找到他們。 (33節)【開始驚恐難過】主耶穌是個完全的人,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主耶穌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因為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背起了全世界人一切的重擔。難處重到一個地步,連主也好像擔不起來了。但主耶穌看神的旨意比難處更重,祂不求父同意祂逃避難處,只求父幫助祂接受神的旨意(36節)。這是順服的生命,主耶穌把最完全的人的生命擺在父的面前。(34節)【保持警醒】主耶穌並不是指望門徒的扶持,而是希望他們【免得入了迷惑】(38節)。(35節)這是聖經記載中耶穌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表示祂強烈需要向父神禱告。【這杯】是主耶穌還沒有喝的逾越節筵席的第四杯,祂要喝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25節)而是盛滿神忿怒的杯。彼得願意與主同死,卻不能與主一同【警醒片時】(37節)更指出這樣會留給敵人趁隙而入的機會。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辦法就是【保持警醒禱告】(38節)。主耶穌三次禱告,與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相呼應。在關鍵時刻跌倒,正是門徒們未能與主耶穌一同警醒禱告的結果。主耶穌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裡。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門徒。門徒因為軟弱,不能同主警醒分擔苦難,但主耶穌並不勉強門徒,因為祂此時最重要的任務是上十字架。【起來,我們走吧!】(42節)不是逃避,乃是去迎接。照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用作出賣主的【暗號】。當時天黑人多,必須要一個【暗號】才能確保抓住主耶穌。電光火石的情景下有人拔出刀來,砍了大祭司的奴僕一刀,削掉他一隻耳朵。明顯他認為以武力對抗有關的困境,以便作出重圍。經文再次記述要應驗經上的話【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亞13:7)門徒迅速地離開耶穌,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言猶在耳(31節),但試驗一到便顯明了人的真相。一切表面上是人的陰謀,而是背後卻是上主的旨意,(51節)【有一個年輕人】很可能就是本書的作者馬可。同樣記述他不惜一切要脫離險境的情況。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所以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里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才可作為祭物(出12:5;申17:1)。逾越節是陽曆三、四月間,位於山區的耶路撒冷晚上還比較冷。彼得可能念記他的承諾所以【遠遠的跟著耶穌】主在公會面前不為自己表白,正應驗了【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大祭司諷刺主耶穌【祢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1節)。大祭司的話雖是諷刺,但主耶穌卻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62節;出3:14)肯定了大祭司的話,表明祂是由大祭司察驗過的逾越節的羔羊。大祭司問主耶穌是不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主卻宣告祂正是預言中的那位【人子】(62節)要在人性裡受苦,也站在人子的身份地位上得勝,死而復活,升天,並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63節)【撕開衣服】是猶太人在哀慟或悲憤時的一種表示,大祭司連死了家人也不可撕開衣服(利十6,21:10 ),僅在聽到僭妄的話時可例外。(64節)【褻瀆的話】即誹謗、褻瀆神的話,按照律法,褻瀆神名的要用石頭打死(利24:10-23)。(64節)【該死的罪】猶太人當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並無執行死刑的權利,所以公會宣判主耶穌該死,還需要由羅馬巡撫來做最後的判決和執行。公會定主耶穌的罪,是因為祂見證自己是神的兒子,但公會並不關心神的事,所以根本不想去證明主耶穌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是因為主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他們的權益,需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因此,耶穌更要面對的人,吐唾沫在祂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用手掌打祂的羞辱。 思想:當人面對不公平,無禮的對待,反應是點解,更要為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但耶穌默默無聲,並不是內弱,更不是無奈,而是要活出神羔羊的樣式,正是(賽53:7)他被虐待,受痛苦的時候,他並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去屠宰,又像羊在剪羊毛的人面前寂然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正是一生為天父,為我們活出美善人性的耶穌。阿們! 祈禱:主祢的一生好美麗,從來不是自我,不是為自己,而是一生為神為人,從不後悔活出人最美善的旨意,願主祢的一生成為我們跟蹤的對象,願意愛神愛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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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p2-9VOmKLR8?si=zIRhALVKK5P-Dmbk

【馬可福音】 主耶穌暫時離開,完成在加利利巡迴傳道後,又回到迦百農。這次【許多人聚集】【連門前都沒有空地】(2節)與上一章不同,他們不只是為了醫病趕鬼,也是為了要聽神的道。 (4節)【拆了房頂】古代猶太人的房子大都是為平頂,屋頂通常是用樹枝編成的席子橫排在木樑上,在上面舖一層很厚的黏土,用石輪壓過。這種房頂易於拆開。【他們的信心】包括抬癱子之人和癱子本人的信心,他們雖然沒有說甚麼話,但這信心是用行動表現出來的。【你的罪赦了】顯示這位癱子外面的症狀是不能行走,裡面的病因卻是罪,主耶穌首先醫治人裡面。(6節)這是第一次提到【文士】與主耶穌的對立。【僭妄的話】(7節)猶太人認為除了神自己之外,任何人都沒有赦罪的權柄,所以認為主耶穌說話越過本分,竊奪了神所專有的赦罪權柄。在人看【你的罪赦了】(9節)只是口裡說說而已,誰也看不見立刻的果效,而叫人【起來行走】(9節)則立竿見影,故前者較後者容易。主耶穌赦免人的罪,是祂與罪人之間的事,外人無從【知道】(10節),但主耶穌也願意藉著人們所認為比較難的事,即癱子能行走,來宣告神的兒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10節),祂要用這權柄服事人。【那人就起來】證明他已得著醫治,而他的得醫治,又證明他的罪已蒙赦免,所以主耶穌確實有赦罪的權柄,以致眾人都【歸榮耀與神】。主耶穌經常在露天場合講道,加利利海邊傾斜的海岸可以容納大量的聽眾,主耶穌也可以在離岸不遠的小船上向岸上的群眾講道。利未是使徒馬太(太9:9)是替羅馬政府徵收稅金的稅吏。當時的稅吏幫助羅馬帝國壓榨同族,被猶太人視為罪人。馬太在上班的時候蒙主呼召,立刻丟下了鐵飯碗來跟隨主,成為十二使徒之一。利未所能找到的陪客,都是和他有來往的,被一般猶太人所不齒的稅吏和罪人。耶穌雖然與罪人來往,但在罪上卻【遠離罪人】。主耶穌被差派到地上,是以醫生醫治病人的態度服事人。神救人的方法,是先賜下律法,使人知道自己是個有病的罪人,然後差遣恩典的醫生主耶穌,讓人得著醫治拯救。每週例常禁食並不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而是法利賽人的遺傳規條,施洗約翰的門徒也小心翼翼地遵守。門徒活在與主面對面的相交裡,就能盡情地享用與主的交通實際,而不必憑藉禁食的儀式。宗教的儀文不但不能帶來神國的顯現,相反還會產生對屬天權柄的抗拒。神國不是建立在律法上,乃是建立在屬天的權柄上。人所要做的不是顯出外表的虔誠,而是裡面真實地接受神國的權柄。新布因未縮過水,若用來【補在舊衣服上】(21節)當洗衣後晾乾時,新布會收縮,把舊衣服撕破。【新酒】(22節)指新近釀造的酒。【皮袋】(22節)是猶太人用來盛裝飲料的羊皮袋。【新酒】發酵的力量較大,【舊皮袋】因陳舊而缺乏彈性,經不住新酒發酵膨脹所產生的壓力,容易爆裂。根據摩西律法,在別人的田裡用手摘麥穗吃是可以的(申23:25),但並無明文規定在安息日是否可摘。法利賽人關於安息日的規定已經繁瑣到一個程度,沒有相當的學問就不知道安息日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心裡完全失去了安息。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神殿內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出29:32-33)。法利賽人都承認大衛的行為在聖經上並沒有受到責備,但他們也會認為這只是主耶穌為門徒開脫的辯解。所以主耶穌更進一步宣告,法利賽人眾多遺傳的規條,已經使安息日成為人的重擔。神設立安息日是為了叫人得安息,但死守安息日教條就叫人被捆綁。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表示祂有權柄支配安息日,有權柄解釋安息日的律法。主耶穌要把人帶進神國,就是叫人到祂面前得著安息、在神國裡享用安息。祂喜歡賜人真安息,而不喜歡人受安息日規條的束縛。 思想:人們往往期待以儀式,制度,規條來換取神的恩典,耶穌來到要讓人們不是責備他們的獻上,而是痛心他們對信仰的誤解,我們有否以為能透過我們所謂的好行為,善行及功德去換取神的恩典,耶穌要我的是安息,不是作工換取。 祈禱:主耶穌,我們很多時期待祝福,更妄想用自我的行為來換取主祢的恩典,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好好安息在主祢的生命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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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馬可福音】 【經過加利利】是他們即將跟隨主踏上往耶路撒冷最後一段旅程。主耶穌【不想讓人知道】這次加利利之旅,因為祂要單獨教導門徒十字架的道路。這是主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8:31,9:31,10:33)門徒聽得懂【他們要殺害祂】卻聽不懂【過三天祂要復活】。主每次說到十字架的時候,必定提到復活的事,但門徒們還不能領會復活的啟示(10節),因此,門徒們一路爭辯不休,主耶穌並沒有當眾責備門徒,卻是私下教導他們。(34節)【門徒不作聲】表明他們所議論的題目讓他們很尷尬。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表明他們在登山變像看見了神國的榮耀以後,一直思想的是自己在這榮耀中能佔有多少,卻不是思想主耶穌關於十字架的教導。神的兒子降卑自己來服事人,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祂的門徒也應照樣要走降卑自己服事人的道路。(36節)【小孩子】在猶太社會裡是極微小的,不受人重視和尊敬。(37節)【為我的名】指為著榮耀歸主,因為對方是【屬基督】的(41節)。【小孩子】指任何一個謙卑追求主的神國子民,主耶穌看重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38-41節是在主耶穌完整的教導中插進去的一段話。這段插話是因為約翰聽了主耶穌關於【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的教導,立刻明白自己禁止別人趕鬼是不對的,也可能他們【在路上議論的】就包括這件事。無論哪種原因,主耶穌都把話題帶回到【彼此爭論誰為大】上。既然那人奉主耶穌的名行異能,就必須在眾人面前承認主耶穌的名,福音就被傳開了,所以主說【不反對我們的,就是支持我們的】(40節)。最後耶穌表示門徒被賞賜的原因不是因為【一杯水】而是【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根據上文,這裡【跌倒】的原因可能指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34節)以致輕視,藐視看起來最不起眼的門徒,妨礙了他與基督關係。【大磨石】原文是【驢子推轉的磨石】比一般家用的磨石大得多,非常沉重。【扔在海裡】比喻妨礙人與基督關係的後果非常嚴重,必須盡快除去這種行為,並非使人【跌倒】會失去永生。人之所以會被別人絆倒,固然有外面環境的原因,但首先是因為自己有容易【跌倒】的【手,腳,眼】實際上許多人是自己絆倒了自己。如果一個人不想被絆倒,首先不是把責任推給別人,而要付出代價,接受主對付並除去自己身上任何會使自己【跌倒】的【手,腳,眼】竭力維持自己在神面前的謙卑和單純。神國可以接受外面有殘缺的人,但不能接受裡面悖逆的生命,因人裡面的悖逆卻會拒絕神的生命。(45節)【地獄】一詞原為耶路撒冷城外一處深谷的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18:16)。猶太人用來焚燒犯罪者的屍首和一切不潔的垃圾,所以該處的火常年不止息,比喻地獄永遠的刑罰,也表明拒絕創造主的,就像垃圾一樣失去了被造的用途。地獄就是與神隔絕的地方。人若離開神,只能和魔鬼,邪靈和罪人一起在與神隔絕的地方直到永永遠遠。與神隔絕的地方就沒有愛,沒有公義,沒有光明,所以聖經用【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8節)是引自賽66:24。【凡祭物必用鹽醃】鹽是神和百姓立約的象徵,被主潔淨的屬天生命必然能活出屬天的智慧,所以又引出下一節的【鹽】所代表的另一個含義。猶太拉比常用【鹽】來比喻智慧(西四6)【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的意思。 思想:耶穌不只教導門徒彼此爭大的不是,更要讓門徒明白爭權奪利,背後的後果,代價相當巨大及沉重,而且影響到永遠,我們有否因著自己把持的權利,讓別人受傷?甚至影響他們對信仰的看法呢?我們期望身邊的家人朋友不會落地獄,但我們有否運用我們的言語行為令他們落地獄呢? 祈禱:主耶穌,求祢赦免我們,赦免我們的自高自大,赦免我們很多自我權利的把持,讓我們明白背後的代價,教導我們學像基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