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18:1-20

馬太福音 18:1-2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馬太福音】 本章記載主耶穌教導天國子民之間應有的關係。門徒問【天國裡誰是最大的】顯示他們一直思想的是自己在這榮耀與權柄中能佔有多少,卻不是思想如何尋求天國的榮耀,接受天國的權柄。【小孩子】在猶太社會裡是極小的,不受人重視和尊敬。人所思想的是怎樣得著天國裡最大的地位,主耶穌卻要他們思想怎樣才能進天國。如果進天國的條件都不符合,哪裡還談得上誰大誰小呢?【回轉】原文是被動語氣,表示【小孩的樣式】不是靠自己【裝作】的,而是生命被神【改變】的結果。小孩子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人只有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有,才能單純地仰望神,接受神的權柄。【為我的名】指為榮耀歸主,為對方是屬主的。【接待】指歡迎,關心,樂意接納,主耶穌看重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將人絆倒】的主要原因,通常都是因為【自己】太強,沒有小孩的【謙卑】的樣式。活在【自己】裡的人,不是自傲就是自卑,不是【將人絆倒】就是被人絆倒。主看【絆倒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人之所以會被別人絆倒,固然有外面環境的原因,但首先是因為自己有容易【跌倒】的【手,腳,眼】實際上許多人是自己絆倒了自己。如果一個人不想被絆倒,首先不是把責任推給別人,而是要自己付出代價,接受主對付並除去自己身上任何會使自己【跌倒】的【手,腳,眼】竭力維持自己在神面前的謙卑和單純。9節比喻出天國還可以接受外面有殘缺的人,但不能接受裡面悖逆的生命。【地獄】一詞原為耶路撒冷城外一處深谷的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18:16)。該處的火常年不止息,比喻地獄永遠的刑罰。在神眼中,人的價值高低,不在乎他的年紀大小,地位尊卑,學識高低,財富貧富,只要那人謙卑單純地尋求神,他們在天國中就是最大的。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因此,12節的比喻是講給門徒聽的,告訴他們天父關懷所有的【小子】講的是【走迷了路】的羊,即失去方向的門徒。主耶穌不是說看重這隻迷羊過於其他九十九隻羊,而是說祂為一隻羊都不失喪而心滿意足。15節【得了你的弟兄】指將弟兄從罪裡挽回過來,照著天父的樣子來找回【走迷了路】的羊(10-14節)。這種牧者般的關懷與破壞性的批評指責的區別之一,就是先要私下相交,【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這另外的【一兩個人】不是為了作目擊見證,討回公道,而是為了幫助挽回弟兄,讓他被兩三個人的見證說服。【句句都可定準】表示見證人的話必須有份量。【教會】是信徒之間出事時的最後挽回機會,如果教會全體的力量仍無法幫助犯錯的弟兄,那麼他必定是墮落到完全自我的地步。這時就應該不再和他相交來往,一面叫他自覺羞愧(帖後3:14)一面免使教會的見證受到虧損。18節表示教會的權柄不是像地上的政權那樣管轄人的身體,而是執行天上的定意,宣告屬靈的釋放或捆綁。【同心合意】意思是【音調和諧,協奏,交響】。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之所以有功效,是因為主與他們同在。【奉我的名聚會】原文是【被聚集在我的名裡】他們的聚會不是自己發起的,乃是被聖靈感動,離開個人的看法和立場,放棄自我,單純地歸屬並聯結於基督裡面。 思想:在教會裡只有基督的名,沒有其它的名。人若自己不先接受神的權柄,就不能執行神的權柄。教會就是活出這樣的實際來,屬天的權柄就可以在教會中顯明出來。我們願意與主【同心合意】把基督顯明出來,把天國的權柄顯明出來嗎? 祈禱:親愛主, 求祢幫助我們放下內心的爭競和比較,謙卑自己, 願意與主【同心合意】幫助我們追求屬神的生命,給予更多饒恕,恩典,好讓把基督顯明出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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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耶穌出了聖殿】正是大希律為了討好猶太人,把聖殿重建,富麗堂皇,宏偉壯觀。聖殿的被毀顯示這殿從此與天國的進展無關了,對天國的顯現已經失去了作用。【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這預言應驗在主後70年第二聖殿被提多王子率領的羅馬軍隊徹底摧毀,甚至石頭也被撬開,以取得聖殿被燒毀時從屋頂上熔流其間的金箔。主耶穌離開聖殿【坐在橄欖山上】門徒其實問了3個問題:【這些事】(聖殿被毀)【祢降臨】【世界的末了】他們可能認為這三件事將同時發生。但主耶穌要他們明白,聖殿被毀還不是【世界的末了】末期還需要一段時間才到。【降臨】一詞在四福音中只在本章(3,27,37,39)裡出現,但在使徒書信中曾多次用來講主耶穌在榮耀中降臨。此字通常用來指達官貴人的探訪,君王的巡視,神的降臨。主耶穌在啟示【預兆】之前,先提出警告:小心被【迷惑】。是否清楚知道眼見的末世預兆不是最重要,不被【迷惑】警醒等候才最重要。首先耶穌表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在過去兩千年中,有許多猶太人曾起來自稱基督,並有許多跟隨者,但最後都被證明是假的。雖然將會有戰爭,但是【末期還沒有到】在神帶進天國的計劃中【是必須有的】但並不能據此確定【末期】何時到來。【不要驚慌】的原因是【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驚慌】並無幫助。戰爭並非末期特有的現象。【民要攻打民】指民族,部落之間的戰爭【國要攻打國】指國家間的戰爭。末期之前固然會有戰爭,飢荒,地震,但這些只是【災難的起頭】並不能憑它們來判斷末期的遠近。【災難的起頭】本意是【產前的陣痛】用來指末期到來之前的頻繁陣痛階段,真正厲害的【大災難】還在後面(21節)。主耶穌之前曾預言門徒將要被恨惡,遭殺害(10:17-22)這裡卻預言他們的使命將擴及【萬民】之中。這裡的【跌倒,陷害,恨惡】都是指門徒在遭受逼迫時會出現的情形。11節主耶穌一再地說,許多人要被【迷惑】可見被【迷惑】乃是教會歷史中很普遍的事。【不法的事】指不守規矩,違背神旨意的事,就使許多門徒對神、對人的【愛心】漸漸冷淡了。這裡的【得救】並不是指救恩,而是指脫離災難。靠著基督在【不法之事增多】許多人【漸漸冷淡了】的環境中【忍耐到底】持守祂的道和祂的名,也只有基督能拯救【忍耐到底】的人脫離災難。【天國的福音】原文是【國度的福音】是強調人的悖逆和神的權柄,目的是帶人悔改,服在神的權柄底下。【作見證】就是傳福音,不只是口頭的傳揚,更是生活的見證。15節主耶穌引用但11:31,預言大災難期間敵基督將高抬自己【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當敵基督進入聖殿,自封為神的時候(15節),就是末期【大災難】(21節)開始的信號,也是提示猶太人趕快逃走的信號,因為敵基督要大大逼迫猶太人。這場危機來得突然,在猶太地(即今日之以色列)的人應當立刻逃到山上,在屋頂上休息的人來不及進屋收拾行李(17節),在田裡耕作的人也來不及回家換上外套(18節)。通常在打仗的時候,鄉下人會進到有城牆的城巿裡面以求保護。【大災難】的程度是空前絕後的(但12:1),人無法憑想像來了解,只能用【大】來形容其可怕。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記載,主後70年聖殿被毀時,耶路撒冷有一百多萬猶太人被餓死或殺死,數萬人被賣作奴隸。大災難如果持續下去,全世界沒有一個人能活得了,23節【基督在這裡…在那裡】都是指某一處地方,表示那些人所看見的再來的【基督】都是冒牌的假基督,只有少數人看見。因為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不會只向一小部分人顯現,而是要讓全以色列的人都看見(30節)。【假基督,假先知】原文都是複數,表示不只一個。【顯大神蹟,奇事】這些假基督,假先知照著撒但的運行,連【選民】猶太人也會被他們迷惑。 思想: 主耶穌預先將此事告訴我們,不是為了滿足我們對末世的好奇心,而是要我們格外小心謹慎,不要因為有人【顯大神蹟,大奇事】(24節),就以為他們必是從神來的。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祈禱: 親愛主,求祢主幫助我們謹慎,活出屬神的生命和生活方式,免得入了迷惑,預備我們的心迎接主祢的降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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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到了早晨】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所以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主耶穌死罪。【彼拉多】是主後26-36年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行政長官,他通常駐鎮凱撒利亞,逾越節期間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事件。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所以必須將主耶穌解交給羅馬巡撫,讓他依照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猶大是絕望的【後悔】,彼得是悔改的【痛哭】(26:75),結局不同,但都應驗了主耶穌的預言(26:24,34)。表面上是主耶穌被定了罪,實際上是賣主的猶大和猶太首領們被神定為【有罪的】。他們的良心一同見證主耶穌乃是【無辜之人】但他們又不願意承當罪的後果,所以都不肯接受【那三十塊錢】賣主的代價(3節)。【血價】就是出賣主耶穌,流【無辜之人的血】的代價。【庫裡】指聖殿裡存放供獻給神的財物處所,祭司長心裡明白這種錢不能討神的喜歡。9-10節引自亞11:13。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是重複猶太領袖訴狀上的罪。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政權,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沒有以宗教的罪名來控告主耶穌,而是以政治罪名誣陷祂。主耶穌如果承認是【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主耶穌的沉默(賽53:7)使巡撫不知如何判決,因為【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徒25:16)。【巴拉巴】原文是【耶穌巴拉巴】和主耶穌同名,是當時作亂的殺人犯。百姓寧要罪犯巴拉巴,不要主耶穌基督,顯示救贖的基本律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3:18)。【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彼拉多說【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為了與【耶穌巴拉巴】(16,17節)區分開來。彼拉多為了【要叫眾人喜悅】(可15:15),寧可犧牲真理原則,但又想在良心上把自己摘清。他以【洗手】表清白是猶太人的宗教儀式(申21:6-7)而非羅馬人的習俗。【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只是在場【眾人】無知妄言,而不是神對猶太人世世代代的咒詛。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用皮帶做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20:19,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主耶穌經歷了猶太人的侮辱(26:67-68),又要經歷外邦人的侮辱。【巡撫的兵】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全營的兵】約有六百人。【朱紅色袍子】本為羅馬士兵的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朱紅色】乃是罪的顏色(賽1:18)。以帶刺的冠冕取代王冠,以葦子取代國王的王節,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目的乃在戲弄祂。羅馬罪犯通常都是光著身子拉出去釘十字架的,這裡讓主耶穌【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是羅馬巡撫對猶太人傳統的讓步。十字架應該由囚犯本人背負,但主耶穌經過鞭打,此刻已經力不能支。古利奈人西門是魯孚的父親全家人竟因他【背著耶穌的十字架】(羅16:13)而得救。【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 思想:作為地上的權柄者,往往會做些看上去很好的決定,甚至是人都覺得為人著想,只有神知道我們的動機;若不是耶穌甘心順服至死,沒有人能把祂釘上十字架;無罪的耶穌把自己交出來走上十字架。這是真的捨己! 祈禱: 親愛主,求祢讓我們經歷十字架的意義,讓耶穌的死在我們身上,以至我們明白如何活出基督的身量。幫助我們使我們願意每日領受十字架。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