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25:1-46

馬太福音 25:1-46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馬太福音】 (1-12節)在十童女的比喻: 【新郎】比喻主耶穌, 這十個童女是在等待新郎迎接新娘回家舉行婚宴。【燈】原文意思是【燈,火把】,將碎布沾飽油綁在一根棍子上,作為夜間出外照明之用。通常另隨身攜帶裝油的器皿,以備隨時加油,免得熄滅。【新郎遲延的時候】比喻主耶穌尚未再來【聰明的】【愚拙的】童女都【打盹睡著了】門徒是否【預備】好,隨時迎接主的再來,還是等到最後關頭才匆忙【預備】。一個燈油充足的火把可以燃燒十五分鐘左右,沒有油的火把著一會兒就滅了,所以應該及早預備足夠的油。【聰明的】斷然拒絕分點油給【愚拙的】並不能說她們自私,因為分給別人【恐怕不夠你我用的】兩個火把都堅持不到新郎到來。12節【認識】原文有【稱許,嘉許,喜歡,承認】的意思,這句話並非指主真的不認識她們,而是指主不欣賞她們。14-30節的比喻回答了十童女的比喻中沒有回答的問題:甚麼才算【預備】?【警醒】等候不是虛度荒廢時日的消極【等待】而是在等候中積極使用神所賜的恩賜,機會,忠心工作。15節【五千,二千,一千】比喻屬靈的恩賜和機會,英文Talent就是來自這個比喻。僕人【隨即】表示沒有耽擱,這【做買賣】比喻是把主量給信徒的恩賜善加運用,好增加屬靈的產業。18節【埋藏】象徵埋沒恩賜,不肯運用恩賜去事奉。【算帳】一詞說明主人當初給他們銀子的目的,就是要他們去賺錢;及後主人對僕人的稱許【良善】指有美好善良的存心和動機,體會主的心意,並且又順服主;【忠心】指有信實可靠的態度和行為,一心一意地把主所交託的事做得最好更能 【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主人對那領二千銀子的僕人的稱讚和獎賞,和對那領五千的完全一樣(21節)。主耶穌所重視的是每一個信徒的【忠心】而不是我們所領受的恩賜大小,眼見的工作果效。那領一千的僕人認為他的主人是個嚴厲又刻薄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是俗語,意思是沒有付出,卻想有所得。這位僕人是【害怕】把所領的銀子賠掉了,將來難以交帳,因此不敢動用。因他依照地上工作的想法來揣摩主的心思,以為多做事多犯錯,少做事少犯錯,不做事不犯錯。【又惡又懶】與【又良善忠心】相對。【惡】指僕人不體貼主人的心意,又妄論主人。【懶】指僕人未盡主人的託付。主人只給這僕人一千銀子,說明主人不指望他做大事,他只要體貼主人的心意,起碼可以賺一點利息。天國的規則是【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對神所預備的獎賞不肯追求的人,恐怕能不能進天國都不一定。【無用的僕人】表示辜負主救贖的目的,因此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32-46節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的比喻 【萬民】原文是【外邦人】,他們不是以色列人或得救的信徒。分別為綿羊山羊是神的審判;【右邊】是指尊貴有福的一邊(王上2:19;詩45:9)。35節在國度的審判中,判斷是否是【義人】的依據是人對待主耶穌的態度。人若拒絕主耶穌,國度審判的判決就是【離開我】。地獄就是與神隔絕的地方。人若離開神,只能和魔鬼,邪靈和罪人一起在與神隔絕的地方直到永永遠遠。神是公義,是慈愛,是光明,與神隔絕的地方就沒有愛,沒有公義,沒有光明。這些人【被咒詛】的原因不是做了不該做事,而是沒有去做應該做的事,沒有善待受逼迫的信徒和以色列人。【永刑】就是進入【永火】裡(41節),也就是被丟在【火湖】裡(啟20:15)。 思想: 這三個比喻都帶著審判的意味,第一個審判誰是聰明,誰是愚拙;第二個審判誰是忠心,誰是不忠心;第三個審判誰有愛心,誰沒有愛心。我們願意成為聰明,忠心和有愛心的僕人,當主在榮耀的降臨時,得著看見與祂的榮耀;還是我們仍作愚拙,沒有忠心和愛心的僕人,神面前戰競,懼怕呢? 祈禱: 親愛主,求主藉著經文提醒我們,使我們成為有聰明,有忠心,有愛心的僕人,能夠在黑暗的世代跟從主,行在主的旨意,讓我們成為這世代榮耀的見證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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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的【因為】顯示這裡的比喻是延續19:27-29關於國度獎賞的教導。當時猶太人的工作時間從早上6點日出開始,到下午6點日落時分算一天,【清早】是早上6點。僱主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該請的人在清早就已經僱請齊全, 在【巳初】即上午9點額外僱請這些失業的人是出自主人的憐憫。主人並沒有跟後僱的人說好工價,只是說【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午正】即中午12點;【申初】即下午3點。【酉初】即下午5點。第8節【到了晚上】指工作時間結束以後,約在下午6點。在酉初僱的人只做了一個小時的工,卻得了一天的工資。【各得一錢】對清早被雇用的人而言,這是公義的;對後僱的人而言,這是逾格的恩典。這些人只看見自己的賣力,卻沒有看見主人的公義和憐憫。因此,他們【紅了眼】指因嫉妒而心生怨恨。主【作好人】是憑祂的主權,隨祂自己的意思向人施恩。主的恩典並不違反祂的公義,卻超過祂的公義。國度的獎賞標準不是根據律法,而是出於恩典,不是按勞付酬,按資排輩,而是根據事奉的態度和忠心。17節這是主耶穌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第三次嚴肅地最詳盡對門徒們宣告十字架的道路。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是要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在那裡作王,所以引起他們之間的地位之爭(20-24節)。但主卻說祂此去耶路撒冷乃是要受死,門徒並沒有把這話聽進去。猶太教高層棄絕彌賽亞,竟然將祂交給外邦人。【釘在十字架上】不是猶太人的刑罰,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重大罪犯的刑罰。主耶穌正在忍受十字架陰影的重壓,祂最親近的門徒卻在為自己求榮耀,可見當時是因門徒們都以為主耶穌此次上耶路撒冷是要趕逐羅馬人,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在榮耀中作王,因此要求坐在主的左右座位,指在彌賽亞國度裡僅次於主的地位。主耶穌表示【我要喝的杯】即將在十字架上擔當罪人所該受的刑罰,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祂所要受的【洗】是指十字架的受死。【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果然後來他們都為主受苦殉道(徒12:1)。【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主耶穌站在人子的地位上,甘願降卑自己做僕人,絕對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24節顯示十二個門徒沒有一個例外,彼此爭論誰為大,互不相讓,以致嫉妒,惱怒。但主耶穌要他們明白【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誰能降卑自己,甘心作服事弟兄的【用人】。在天國裡,越【為首】就越沒有自由;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放棄自己的自由和權利,就越顯出為大。【僕人】指失去主權的奴隸。【服事人,捨命】是主耶穌作天國之王的方式。要效法祂,走十字架的捨己道路來服事人。【贖價】原文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29-34節)記載此時主耶穌即將進入耶路撒冷了,主耶穌在進耶路撒冷前的傳道以醫治瞎子的神蹟結束。【極多的人跟隨祂】包括許多去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的猶太人。馬太福音為了見證主耶穌是【大衛的子孫】特地提到【兩個】瞎子,因為【二】在聖經裡是見證人的最少數目。【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彌賽亞基督的稱呼,只有猶太人有權力這樣叫祂,以這個名字來求告主耶穌,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主耶穌再一次改變了門徒對彌賽亞使命的觀念。主耶穌已經接近十字架,卻對別人動了慈心,祂即將面臨的極大苦難並不阻礙祂去服事人。這兩個瞎子甚麼都不要,單單要【我們的眼睛看得到】。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思想: 經文讓我們明白跟從主的動機不是要期待從主得著甚麼,而是要因信心看見主,跟隨主,看見祂是我們天國的主,我們的王,我們同樣要走在天國的路上, 不是斤斤計較天國裡的地位(12、21節),而是回應天國的呼召,緊緊地跟隨祂,甘心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祈禱: 親愛主,求祢讓祢的慈愛觸摸我們的心靈眼睛,幫助我們看見,認識神的心意;幫助我們放下自我的驕傲,自義,謙卑跟從主祢,願意作眾人的僕人,好我們能與主祢同工,作祢真正的門徒。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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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主耶穌剛剛談完安息(11:28-30)法利賽人就在守安息日的問題上指責祂。根據摩西律法,在別人的田裡用手摘麥穗吃是可以的(申23:25),但並無明文規定在安息日是否可摘。法利賽人可能認為掐麥穗相當於收割,用手搓相當於打穀,把殼拋開相當於簸糠,吃則證明他們已經預備了食物,一點食物竟然違反了四個安息日的禁令。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神殿內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出29:32-33)。但大衛在逃避掃羅王的追殺時,他和跟從他的人吃了陳設餅(撒上21:1-6),卻沒有被神定罪,因為神以憐憫為懷,祂重視人的生命過於律法的條文。祭司在安息日也要獻祭(民28:9-10),而獻祭雖然也是在做工,但因著是在殿裡作的,所以這樣的工作不算有罪。由此可見【殿】比【安息日】的律法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是主耶穌第二次引用何6:6(9:13)。神喜歡從裡面活出神的性情,而不是在外面遵守宗教規條,因神喜歡以【憐恤】為懷。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表明主有權柄支配安息日,有權柄解釋安息日的律法。神設立安息日的本意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釋放人,讓人享用神,得享安息,神看重人過於地上的一切。當時猶太教昆蘭團體曾嚴格禁止在安息日把掉在坑里的羊救上來,其他拉比們為此爭論不休,有的認為可以往坑里扔根木竿,讓羊自己爬上來,有的認為可以丟下一些飼料,等過了安息日再把羊救起來。他們最後的決定是,為避免動物受罪,這種情況可以通融。但對一個人,法利賽人卻死守規定不放。第14節這裡第一次提到法利賽人策劃殺掉主耶穌。主耶穌【離開那裡】避免與法利賽人正面衝突,因為祂上十字架的時候還沒到。18-21節引自賽42:1-4,主耶穌是這段預言的應驗和實際。18-21節兩次提到【外邦】表明因為猶太人棄絕天國之王,祂將轉向外邦,尋找真心要主的人。(22-37節)表示脫離黑暗的國度,神的國臨到,人就要脫離黑暗。法利賽人也趕鬼,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這是雙重標準。30節表明在世界上只有【神的國】和【撒但的國】,並沒有第三國。主耶穌靠著【神的靈】趕鬼,法利賽人卻說是靠著【鬼王】所以是褻瀆聖靈。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著赦免的,但人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但法利賽人明明看見了聖靈的權柄,卻存心拒絕接受,拒絕在恩典裡悔改,所以【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38-45節)表示天國的世代將更邪惡;當時世代的人有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是宗教的權威,來試探耶穌,要他行神蹟,但耶穌說沒有神蹟給他們看,除了約拿的神蹟。約拿所講的,尼尼微人都聽,猶太人有沒有聽呢?耶穌帶著神的國來到地上,進入黑暗的國度拯救他們,跟他們講話,他們卻不聽!如果這個世代好像一個被鬼附的人一樣,鬼因為神來了就出去了,但是這個世代卻不接受神,不接受耶穌的拯救,裡面沒有聖靈,好像污鬼出去之後,找不到地方住,就回去,看到裡面是空的,就去找更多的鬼來了,所以以後就很多倍了,更惡了。(46-50節)天國的新關係; 作為天國的人,如果接受耶穌,遵行神的旨意,每一個人就都與這位主有關係,是主的家人。天國全面展開了,面對仇敵的反對,耶穌去尋找願意接受祂,遵行神旨意的人,跟他們建立新的關係,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信仰中看似很多的規條,很多的限制,但當我們都遵行神旨意,就與神有一個新的關係,是天國的關係,並且是神的一家人,彼此關係更親密。因此,我們明白神要的不是規條,而是關係。 祈禱:親愛主,求祢讓我們明白在信仰中要我們不是死守規條,,而是與主祢的關係因祢是安息日的主,使我們堅定與主每日建立美好的關係,因祢喜悅的是憐憫和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