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26:1-30

馬太福音 26:1-3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馬太福音】 【這一切的話】指主耶穌在橄欖山上最後向門徒啟示天國的進展(24:3-25:46),逾越節本來是羔羊被交和被殺,現在變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釘,表明主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過兩天】是【後天】的意思,逾越節從正月(尼散月)十四日傍晚宰殺羔羊開始,吃逾越節晚宴已經是正月十五日(猶太人以日落開始算第二天)。【該亞法】是主後18-36年在任的大祭司,他們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祂,。縱使他們【恐怕民間生亂】但人的【詭計】終究仍為神所用,成就祂的計劃,更表示主耶穌很得民心,逾越節期間各地成千上萬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過節,不易維持秩序。【長大麻風的西門】早已被主耶穌治好了設宴待客.這【一個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約12:3)。【極貴的香膏】就是【真哪噠】一種由印度進口的甘松香油,價格昂貴。在宴席間以香膏塗抹貴賓是古代中東的習俗,不過使用如此昂貴的香膏顯得很奢侈。這香膏值三十兩銀子(約12:5)相當於普通人300天的工資,但人若被世俗價值的左右,就會將奉獻給基督這樣的【美事】視為【枉費】。但主耶穌不是否定【週濟窮人】的義務(申15:11),而是要門徒不要把人的需要看得高於主,只有做在主身上的【行善】才有永遠的價值。【真哪噠】可以用來膏抹尊貴的客人,也可以給死者膏身。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前,抓住機會膏了主。【這女人所行的】就是馬利亞因為被主的愛所摸著,不惜代價地愛主,【當下】是馬利亞膏抹主的時候,猶大卻出賣主。【三十塊】是指猶太銀子30舍客勒,相當於普通人120天的工資。馬利亞因為愛主,用300天工資的香膏來膏主,猶大因為愛錢,以120天工資的價格出賣了主,主耶穌在猶大和祭司長的眼中,不過如同一個【三十舍客勒】的奴隸(出21:32)。(17-30節)【逾越節的筵席】正是主耶穌【最後的晚餐】主耶穌要賦予【逾越節的筵席】嶄新的意義。除酵節共有七天,【除酵節的第一天】指正月十四日日落至十五日日落,也就是逾越節(出121:15-20)。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傍晚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晚上【吃逾越節的筵席】。20節【坐席】原意【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落座方式,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主耶穌的話引用了詩41:9,表明祂心中的傷痛應驗了【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同我沾手在盤子裡的】猶太人的逾越節筵席是大家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各人拿一小塊餅蘸著盤裡的調味醬吃。25節猶大稱呼耶穌【拉比】並沒有像其他門徒那樣稱耶穌為【主】。這段對話很可能是私下進行的。主耶穌以【你說的是】表示利用對方問題中隱含的答案來答覆對方,肯定並接受其答案。【擘開】象徵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裂開。【吃】象徵分享基督的所是。這【杯】是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28節)。馬太特別提到【使罪得赦】呼應一開始天使宣告的【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1)。西乃之約以祭【立約的血】新約則以主耶穌流的寶血作為立約的憑據。主耶穌並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這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因為祂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39節),最後,主耶穌獨自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這第四杯發酸的酒,就是【醋】(27:48)完成了真正的逾越節筵席。【他們唱了詩】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結束時要唱【哈利路篇】即詩篇115至118篇。 思想:馬利亞在耶穌身上做了一件美事,就是為耶穌獻上香膏。為何她這樣做會得著耶穌的稱讚?因為是出於一份很大的愛,很深情的奉獻。猶大以三十舍客勒出賣了主, 當主耶穌藉逾越節的筵席主餐說明祂為我們付上的代價,期待我們與神立約,重新與主建立美善的關係的同時;我們對主的估價是多少呢?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能夠看清生命中的價值,幫助我們明白神的話語和心意,並為神話語上代價,真心獻上,讓主的名在我們生命中得著最美的香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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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主耶穌剛剛談完安息(11:28-30)法利賽人就在守安息日的問題上指責祂。根據摩西律法,在別人的田裡用手摘麥穗吃是可以的(申23:25),但並無明文規定在安息日是否可摘。法利賽人可能認為掐麥穗相當於收割,用手搓相當於打穀,把殼拋開相當於簸糠,吃則證明他們已經預備了食物,一點食物竟然違反了四個安息日的禁令。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神殿內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出29:32-33)。但大衛在逃避掃羅王的追殺時,他和跟從他的人吃了陳設餅(撒上21:1-6),卻沒有被神定罪,因為神以憐憫為懷,祂重視人的生命過於律法的條文。祭司在安息日也要獻祭(民28:9-10),而獻祭雖然也是在做工,但因著是在殿裡作的,所以這樣的工作不算有罪。由此可見【殿】比【安息日】的律法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是主耶穌第二次引用何6:6(9:13)。神喜歡從裡面活出神的性情,而不是在外面遵守宗教規條,因神喜歡以【憐恤】為懷。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表明主有權柄支配安息日,有權柄解釋安息日的律法。神設立安息日的本意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釋放人,讓人享用神,得享安息,神看重人過於地上的一切。當時猶太教昆蘭團體曾嚴格禁止在安息日把掉在坑里的羊救上來,其他拉比們為此爭論不休,有的認為可以往坑里扔根木竿,讓羊自己爬上來,有的認為可以丟下一些飼料,等過了安息日再把羊救起來。他們最後的決定是,為避免動物受罪,這種情況可以通融。但對一個人,法利賽人卻死守規定不放。第14節這裡第一次提到法利賽人策劃殺掉主耶穌。主耶穌【離開那裡】避免與法利賽人正面衝突,因為祂上十字架的時候還沒到。18-21節引自賽42:1-4,主耶穌是這段預言的應驗和實際。18-21節兩次提到【外邦】表明因為猶太人棄絕天國之王,祂將轉向外邦,尋找真心要主的人。(22-37節)表示脫離黑暗的國度,神的國臨到,人就要脫離黑暗。法利賽人也趕鬼,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這是雙重標準。30節表明在世界上只有【神的國】和【撒但的國】,並沒有第三國。主耶穌靠著【神的靈】趕鬼,法利賽人卻說是靠著【鬼王】所以是褻瀆聖靈。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著赦免的,但人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但法利賽人明明看見了聖靈的權柄,卻存心拒絕接受,拒絕在恩典裡悔改,所以【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38-45節)表示天國的世代將更邪惡;當時世代的人有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是宗教的權威,來試探耶穌,要他行神蹟,但耶穌說沒有神蹟給他們看,除了約拿的神蹟。約拿所講的,尼尼微人都聽,猶太人有沒有聽呢?耶穌帶著神的國來到地上,進入黑暗的國度拯救他們,跟他們講話,他們卻不聽!如果這個世代好像一個被鬼附的人一樣,鬼因為神來了就出去了,但是這個世代卻不接受神,不接受耶穌的拯救,裡面沒有聖靈,好像污鬼出去之後,找不到地方住,就回去,看到裡面是空的,就去找更多的鬼來了,所以以後就很多倍了,更惡了。(46-50節)天國的新關係; 作為天國的人,如果接受耶穌,遵行神的旨意,每一個人就都與這位主有關係,是主的家人。天國全面展開了,面對仇敵的反對,耶穌去尋找願意接受祂,遵行神旨意的人,跟他們建立新的關係,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信仰中看似很多的規條,很多的限制,但當我們都遵行神旨意,就與神有一個新的關係,是天國的關係,並且是神的一家人,彼此關係更親密。因此,我們明白神要的不是規條,而是關係。 祈禱:親愛主,求祢讓我們明白在信仰中要我們不是死守規條,,而是與主祢的關係因祢是安息日的主,使我們堅定與主每日建立美好的關係,因祢喜悅的是憐憫和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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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耶穌預言門徒【都要跌倒】離開主四散逃走(56節)和彼得三次否認主(69-75節)是引自亞13:7的預言。主不單啟示祂的死,也啟示祂的復活,不單啟示羊群的分散,也啟示羊群的聚集。但彼得說:我卻永不跌倒;自以為剛強的人往往跌倒得最厲害。耶穌卻告訴彼得,今夜雞叫以先,要三次不認我。彼得和眾門徒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志,有屬靈的知識,也有屬靈的熱情,但是他們並不認識自己的本相,也不知道這將是一個多麼艱難的抉擇。【客西馬尼】是希臘文,意思是【榨油之處】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的禱告,就像祂在那裡獨自被壓榨。主耶穌在此【憂愁起來,極度難過】並不是怕死,而是因為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背起了人一切的重擔。難處重到一個地步,連主也好像擔不起來。但主耶穌看神的旨意比難處更重,祂不求父同意祂逃避難處,只求父幫助祂接受神的旨意(39節)。主耶穌並不是指望門徒【一同警醒】的扶持(40節),而是希望他們【免得入了迷惑】(41節)。主耶穌的話引自詩42:5,11。【這杯】是主耶穌還沒喝過的逾越節筵席的第四杯,祂要喝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29節)而是盛滿神忿怒的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完全順從父的旨意,這是主耶穌屬天生命的流露。這是聖經記載中主耶穌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表示祂強烈需要向父神禱告。彼得願意與主同死(35節),卻不能與主一同【警醒片時】。【迷惑】指留給敵人趁隙而入的機會。要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辦法就是【警醒禱告】主耶穌第一次是求問【倘若可行】(39節)第二次是堅定的【願祢的旨意成全】。主耶穌三次禱告,與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69-75節)相呼應。在關鍵時刻跌倒,正是門徒們未能與主耶穌一同警醒禱告的結果。主耶穌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裡。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記掛門徒。47節這【許多人】是聖殿的猶太警衛,並非羅馬士兵。照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當作出賣主的【暗號】。當時天黑人多,必須要一個【暗號】才能確保抓住主耶穌。猶大再次稱主耶穌為【拉比】。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主仍然稱呼猶大為【朋友】從祂的口中找不出一句苦毒的話。【十二營天使】表示許多天使,也可能用來與十二個門徒作對比。主耶穌不是個可憐無助的受害者,需要門徒的保護。祂之所以被捕是出於自願,為要成就父神的旨意。主耶穌坦坦蕩蕩,【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但猶太宗教領袖們卻不敢公開抓祂是光明與黑暗的對比。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說猶在耳(35節),但試驗一到便顯明了人的真相。主是逾越節的羊羔,所以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裡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才可作為祭物(出12:5)。【尋找假見證】判處死刑依律法需要兩個證人(民35:30)。主在公會面前不為自己告白,正應驗了【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大祭司清楚重建聖殿和彌賽亞有關,所以訥【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主耶穌用【你說的是】肯定了大祭司的話,表明祂是由大祭司察驗過的逾越節的羔羊(出12:5 1)。主更宣告祂正是預言中的那位【人子】要在人性裡受苦,也站在人子的身份地位上得勝,死而復活,升天,並且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大祭司【撕開衣服】是猶太人在哀慟或悲憤時聽到【僭妄的話】即誹謗,褻瀆神的話的一種表示,按照律法,褻瀆神名的要用石頭打死(利24:10- 23 )。【祂是該死的】猶太人當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並無執行死刑的權利,所以公會宣判主耶穌該死,還需要由羅馬巡撫來做最後的判決和執行。69節這使女可能見過彼得之前在大庭廣眾之下當首席門徒的風光情形。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35節)竟被弱小使女的一句話嚇倒了,彼得第一次只是【不承認】現在又加上【起誓】這個【起誓】指一般的立誓。彼得第三次否認主,比第二次更嚴重。【發咒】指咒詛這個【起誓】指極力的發誓,程度比第二次的【起誓】更嚴重(72節)。在【雞叫】中【想起耶穌所說的話】被主的話摸著,從心裡憂傷痛悔,【出去痛哭】。 思想: 當我們面對困局,黑暗,沉重壓力時,我們對周圍的人,是怨恨,苦毒,還是愛呢?在這些情況下是否懂得學像主耶穌的禱告?十字架顯明了人的軟弱,彼得的自信被打碎了,自尊也維持不下去了,他完全被拆毀了。因主藉著【雞叫】提醒彼得對祂的虧欠,主是否也已經藉著遭遇和環境提醒了我們? 祈禱:親愛主,在爭戰中,求主饒恕我們的軟弱,我們裡面的無知,不明白;求主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願意時刻與主祢儆醒禱告,願意行在主祢的意思,不行自我的意思。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