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26:1-30

馬太福音 26:1-3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馬太福音】 【這一切的話】指主耶穌在橄欖山上最後向門徒啟示天國的進展(24:3-25:46),逾越節本來是羔羊被交和被殺,現在變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釘,表明主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過兩天】是【後天】的意思,逾越節從正月(尼散月)十四日傍晚宰殺羔羊開始,吃逾越節晚宴已經是正月十五日(猶太人以日落開始算第二天)。【該亞法】是主後18-36年在任的大祭司,他們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祂,。縱使他們【恐怕民間生亂】但人的【詭計】終究仍為神所用,成就祂的計劃,更表示主耶穌很得民心,逾越節期間各地成千上萬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過節,不易維持秩序。【長大麻風的西門】早已被主耶穌治好了設宴待客.這【一個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約12:3)。【極貴的香膏】就是【真哪噠】一種由印度進口的甘松香油,價格昂貴。在宴席間以香膏塗抹貴賓是古代中東的習俗,不過使用如此昂貴的香膏顯得很奢侈。這香膏值三十兩銀子(約12:5)相當於普通人300天的工資,但人若被世俗價值的左右,就會將奉獻給基督這樣的【美事】視為【枉費】。但主耶穌不是否定【週濟窮人】的義務(申15:11),而是要門徒不要把人的需要看得高於主,只有做在主身上的【行善】才有永遠的價值。【真哪噠】可以用來膏抹尊貴的客人,也可以給死者膏身。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前,抓住機會膏了主。【這女人所行的】就是馬利亞因為被主的愛所摸著,不惜代價地愛主,【當下】是馬利亞膏抹主的時候,猶大卻出賣主。【三十塊】是指猶太銀子30舍客勒,相當於普通人120天的工資。馬利亞因為愛主,用300天工資的香膏來膏主,猶大因為愛錢,以120天工資的價格出賣了主,主耶穌在猶大和祭司長的眼中,不過如同一個【三十舍客勒】的奴隸(出21:32)。(17-30節)【逾越節的筵席】正是主耶穌【最後的晚餐】主耶穌要賦予【逾越節的筵席】嶄新的意義。除酵節共有七天,【除酵節的第一天】指正月十四日日落至十五日日落,也就是逾越節(出121:15-20)。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傍晚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晚上【吃逾越節的筵席】。20節【坐席】原意【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落座方式,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主耶穌的話引用了詩41:9,表明祂心中的傷痛應驗了【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同我沾手在盤子裡的】猶太人的逾越節筵席是大家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各人拿一小塊餅蘸著盤裡的調味醬吃。25節猶大稱呼耶穌【拉比】並沒有像其他門徒那樣稱耶穌為【主】。這段對話很可能是私下進行的。主耶穌以【你說的是】表示利用對方問題中隱含的答案來答覆對方,肯定並接受其答案。【擘開】象徵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裂開。【吃】象徵分享基督的所是。這【杯】是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28節)。馬太特別提到【使罪得赦】呼應一開始天使宣告的【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1)。西乃之約以祭【立約的血】新約則以主耶穌流的寶血作為立約的憑據。主耶穌並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這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因為祂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39節),最後,主耶穌獨自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這第四杯發酸的酒,就是【醋】(27:48)完成了真正的逾越節筵席。【他們唱了詩】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結束時要唱【哈利路篇】即詩篇115至118篇。 思想:馬利亞在耶穌身上做了一件美事,就是為耶穌獻上香膏。為何她這樣做會得著耶穌的稱讚?因為是出於一份很大的愛,很深情的奉獻。猶大以三十舍客勒出賣了主, 當主耶穌藉逾越節的筵席主餐說明祂為我們付上的代價,期待我們與神立約,重新與主建立美善的關係的同時;我們對主的估價是多少呢?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能夠看清生命中的價值,幫助我們明白神的話語和心意,並為神話語上代價,真心獻上,讓主的名在我們生命中得著最美的香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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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耶穌又用對他們說甚麼人可以進天國的比喻。娶親的筵席在新郎家中舉行,由新郎的父母負責。人是否有分於天國筵席的豐富,首先需要天國之王的邀請,其次在於【被召的人】肯不肯來。第二節所說的是第二次邀請那些之前已經【被召的人】第4節又請了第三次,但他們都拒絕按最初【被召】的時候所答應的前來赴宴,與小兒子出爾反爾(21:30),園戶背棄租約(21:34-36)是一樣的。這個比喻進一步說到,善與惡都將一樣被召,使原來【不配】的成為【配】新的【配】完全是根據恩典,而不是根據人的所是。【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呼召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壞,只要肯來就可以。救恩的原則完全越過人的善惡光景,這些新賓客並非只是外邦人,而是指所有肯來赴宴的人。【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不可能自備禮服,可能是主人為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位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禮服,這是對王的不尊重。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白白的恩典參加天國的筵席,但並不等於上了筵席後也毫無標準,可以輕率對待天國之王。古時猶太人的婚宴在夜間舉行,屋裡燈火通明,丟在外邊自然就落在黑暗裡。至於【黑暗】象徵什麼,並非是這個比喻的重點。被天國之王呼召的人很多,但只有接受邀請,又願意履行天國子民本分的人才能被【選上】。法利賽人在主耶穌的行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話語上尋找。【希律黨的人】不是宗教團體,而是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希律王朝的支持者,在政治上間接效忠羅馬帝國。他們問耶穌問題非常險惡,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對猶太民族不忠;如果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表明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國,內容,方法,權柄都必須是屬天的。【神的物當歸給神】一切屬於神的,神絕不容許被侵奪。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剛走,撒都該人接著就來了。撒都該人以屬地的眼光無法想像將來復活後屬天裡的光景。實際上,當時法利賽人認定這樣的妻子在復活時屬於第一位丈夫。撒都該人自以為明白聖經,其實明白得非常膚淺,並未深入理解其屬靈意義,自然也就無法曉得神的大能; 主耶穌特地提到【天上的使者】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天使。神既然宣布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表明永恆不變的神和他們建立了永恆不變的關係,自然不會讓他們死去而中止這種永恆不變的關係。主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34節)圍觀的人卻從中悟出了一些新的道理,所以【希奇祂的教訓】。35-40節律法師要試探耶穌;主耶穌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某些誡命。37節引自申命記六章5節。申六4-9稱為【示馬】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兩次用【示馬】來禱告。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就毫無價值。所以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節引自利未記19章18節。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 (41-46節) 這次主耶穌不等法利賽人試探,主動提問。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猶太教領袖只顧與主耶穌辯論律法字句,卻完全忽略了他們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人的注意力帶回基督【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主】是指基督。法利賽人既無法明白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詩111:1)所以就無法明白彌賽亞的身份比大衛大得太多了。主耶穌進入聖殿後的一連串辯論,以主耶穌全勝而告終,從此主耶穌不再與猶太教領袖辯論,而是直接教導群眾。 思想: 或許我們頭腦的知識攔阻我們明白神的話,更以為自己很認識神的大能,很明白聖經,事實上我們卻要承認自己作為人的限制。縱然我們曾經歷很多與神難忘的經歷,但都不要讓我們限制了對神的認識,因為神能夠做更偉大的事,所以我們不要以過去的經歷為滿足,卻要在信心裡不斷往前走。 祈禱: 親愛主,求主幫助我們放下自我的驕傲,使我們謙卑回應主祢的呼召,藉著聖靈更明白聖經和認識主的大能,使信心不斷往前走。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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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第17節這個預言引自(賽53:4)。主的救贖大功,不只除去人的罪惡,並且還使人經歷祂生命的大能,軟弱變剛強,疾病得醫治。主耶穌【見許多人圍著祂】正是工作大有成效的時候,卻【吩咐渡到那邊去】。【那邊】是外邦人的地方【加大拉】通常猶太人是不願意去的,主耶穌藉此把那些真心願意跟隨祂的人從【許多人】中分別出來。第18-22節表示跟從耶穌要有的態度。有宗教地位的【文士】沒有蒙主呼召,卻主動要來跟從主。也許他是因為見到主耶穌會醫病趕鬼,想得些神奇的能力,好在宗教界中出人頭地。但主耶穌卻潑了他一頭冷水,讓他好好計算代價。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對於跟隨主是為得屬地好處的人,主要求他們必須有接受在地上一無所有的心志。另一個人對耶穌說:【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可能是當時的諺語,並不代表他父親已經死了,意思是先為父親養老送終,然後再來跟從主。主耶穌不是要天國子民不照顧地上家庭的需要,而是說不應該等到屬地的事務都辦妥了,然後才來跟從主。主耶穌要那位主動要求跟從祂的文士好好計算代價。第23-27節的【平靜風浪】是講耶穌的權柄。加利利海常常有突然而來的暴風,狂風由北面吹襲約旦河谷,經過狹谷時風勢加速,海面匉訇不平,對船隻十分危險。主耶穌是完全的人,雖然渡海只需要一、兩個小時,但祂因為整日的傳道,已經疲倦地睡著了。主耶穌責備門徒,是因為他們對祂的權柄(18節)失去了信心,以致看到環境就膽怯(25節)。主耶穌斥責風和海,是行使祂對大自然的權柄。風浪使門徒們更深地認識了天國之王的權柄。第28-34節記述這位有權柄的主能趕出污鬼。神的兒子表明污鬼比門徒更認識主耶穌的身份(27節)。【豬】在律法中是不潔淨的(利11:7),所以猶太人不養豬,這一大群豬是外邦人養的。主說【去吧】鬼才能行動,若主不允許,連鬼也不能隨便行動。主耶穌容許污鬼進入豬群,表明在最後的審判之前,那些不潔淨的地方是被允許作為邪靈活動的範圍的。撒但利用財物來控制人心,無論是得著或損失,都有可能使人拒絕主。【合城的人】一致拒絕主,可見他們關心財物比被鬼附的同胞更多。這裡並沒有提到那兩人痊癒後成了傳道人(可5:18-20),因為馬太記錄此事的重點是要表明天國的權柄勝過黑暗勢力的權柄。 思想: 許多人願意跟著耶穌,卻沒有信心,也不懂如何與神建立關係,做主門徒最重要的乃是在於有沒有主的呼召,不在於我們有沒有意願。因門徒的【小信】和百夫長【這麼大的信心】(10節)成為鮮明對比。信心大的人只需要主的話,小信的人是因為忘記了主的話。 祈禱: 親愛主,求祢赦免我們過去的小信心,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跟從神,使我們因著主祢有信心面對環境,平靜風浪,放下自我,就算枕首的地方也沒有,仍然願意跟從主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