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7:1-29

馬太福音 7:1-29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馬太福音】 【論斷】意思是審判,定罪。遵行主耶穌許多教導的前提就是要有判斷能力(6, 15- 20節),天國子民要按照真理慎思明辨【分別是非】,但不能代替神去【論斷人】。天國的原則是:凡以公義待人的,就受公義的對待,凡以憐憫待人的,必得憐憫的對待。【量器】指量取食物的器具,比喻衡量是非,對錯的標準。我們若用什麼標準來衡量別人,也要預備別人用同樣的標準來衡量我們。凡是我們不願用做衡量自己的標準,也不可以用來衡量別人。【刺】指從木材上剝離的細小屑片,比喻細微的小過錯。【樑木】指房屋建築上所用的樑木,比喻明顯的大過錯。【刺】用放大鏡來檢查,對自己更大的【樑木】卻視而不見。門徒若看不見自己的缺點,卻批評別人的缺點,就和法利賽人一樣被主耶穌責為【假冒為善的人】。第6節天國的寶貴真理只能給能珍重欣賞的人,所以屬靈的教導應該有所判斷,根據對方的程度分別對待。【聖物】可能指祭物,只有祭司及其家人才可以吃(利21:22)【聖物、珍珠】代表寶貴的真理和見證。7-11節耶穌講論禱告;【祈求,尋找,叩門】指多次的禱告。餅和魚是加利利海周圍居民最普通的食物。石頭長得像圓餅,兩者原文讀音相似。只要天國子民向天父求,天父一定會答應,但不一定是照我們所求的給我們,而是照天父認為對我們有益的給我們。許多時候我們會求錯東西,但父神絕不會給錯東西,祂所給我們的都是【好東西】,就是【聖靈】,讓聖靈親自來帶領我們,造就我們。12節【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是天國子民待人的原則,是【登山寶訓】中天國倫理觀的總結。天國子民待人的方法,是根據我們願意別人怎樣待我們,而不是根據別人怎樣待我們。世界的路和門是寬的,好走的;但屬神的卻是窄的,難走的。天國子民甘心受天國權柄的約束,樂意接受失去,除去一切不屬天的東西,所以【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15-16節要辨認假先知,就必須察驗他們生活中結出的屬靈生命的果子。外面的現象可以假冒,但是裡面的生命卻是假冒不來的,一旦接觸到生命的實際,所有的假冒都無所遁形。【天國】就是神掌權的範圍,儘管凡稱呼我『主啊,主啊』,一個不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不是順服天國權柄的天國子民,當然不能進天國。【傳道,趕鬼,行異能】都是屬靈的工作,這些工作也都是奉主的名做的,但工作與表現不能代替裡面真實的屬天生命; 奉主的名做工,卻不遵行的神旨意,就是【作惡的人】,因為他們沒有活出天國的實際,所以進不了天國。24節【我這話】指主耶穌在五至七章裡所宣告的【天國憲章】【登山寶訓】是天國子民信仰和生活的根基。我們若聽了主的話就去遵行,就是把我們的一生建造在神話語的【磐石】根基上; 猶太地通常是夏日干旱,冬天雨水比較多。人們蓋造房子多是在夏天,但只有【無知的人】才會忘記了冬天的雨水,而把房子蓋在沙土上,沒有根基。主耶穌能宣告【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24節)【凡聽見我這話就不去行的】(26節),卻沒有其他文士敢給自己的話如此高的權柄,所以聽眾立刻聽出主耶穌說話【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思想: 我們的問題不在於要做好事還是壞事,而在於我們憑哪一種生命去活。我們若是憑著基督的生命去活,就結出好果子來;若是憑著自我的生命去活,即使是做好事,也會結出壞果子來。但人也不能用屬靈工作的熱心,勞苦和忙碌來代替對神旨意的順服,應當順服神話語中的權柄,聽了就去行。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無論在生活上,工作上,家庭裡或是教會的事奉有任何困難,都懂得尋求祢,求主幫助我們把指責,論斷都收起來,使我們選擇走主的窄路。求主赦免我們,求主幫助我們把生命建基在主的話語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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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到了早晨】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所以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主耶穌死罪。【彼拉多】是主後26-36年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行政長官,他通常駐鎮凱撒利亞,逾越節期間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事件。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所以必須將主耶穌解交給羅馬巡撫,讓他依照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猶大是絕望的【後悔】,彼得是悔改的【痛哭】(26:75),結局不同,但都應驗了主耶穌的預言(26:24,34)。表面上是主耶穌被定了罪,實際上是賣主的猶大和猶太首領們被神定為【有罪的】。他們的良心一同見證主耶穌乃是【無辜之人】但他們又不願意承當罪的後果,所以都不肯接受【那三十塊錢】賣主的代價(3節)。【血價】就是出賣主耶穌,流【無辜之人的血】的代價。【庫裡】指聖殿裡存放供獻給神的財物處所,祭司長心裡明白這種錢不能討神的喜歡。9-10節引自亞11:13。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是重複猶太領袖訴狀上的罪。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政權,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沒有以宗教的罪名來控告主耶穌,而是以政治罪名誣陷祂。主耶穌如果承認是【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主耶穌的沉默(賽53:7)使巡撫不知如何判決,因為【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徒25:16)。【巴拉巴】原文是【耶穌巴拉巴】和主耶穌同名,是當時作亂的殺人犯。百姓寧要罪犯巴拉巴,不要主耶穌基督,顯示救贖的基本律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3:18)。【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彼拉多說【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為了與【耶穌巴拉巴】(16,17節)區分開來。彼拉多為了【要叫眾人喜悅】(可15:15),寧可犧牲真理原則,但又想在良心上把自己摘清。他以【洗手】表清白是猶太人的宗教儀式(申21:6-7)而非羅馬人的習俗。【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只是在場【眾人】無知妄言,而不是神對猶太人世世代代的咒詛。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用皮帶做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20:19,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主耶穌經歷了猶太人的侮辱(26:67-68),又要經歷外邦人的侮辱。【巡撫的兵】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全營的兵】約有六百人。【朱紅色袍子】本為羅馬士兵的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朱紅色】乃是罪的顏色(賽1:18)。以帶刺的冠冕取代王冠,以葦子取代國王的王節,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目的乃在戲弄祂。羅馬罪犯通常都是光著身子拉出去釘十字架的,這裡讓主耶穌【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是羅馬巡撫對猶太人傳統的讓步。十字架應該由囚犯本人背負,但主耶穌經過鞭打,此刻已經力不能支。古利奈人西門是魯孚的父親全家人竟因他【背著耶穌的十字架】(羅16:13)而得救。【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 思想:作為地上的權柄者,往往會做些看上去很好的決定,甚至是人都覺得為人著想,只有神知道我們的動機;若不是耶穌甘心順服至死,沒有人能把祂釘上十字架;無罪的耶穌把自己交出來走上十字架。這是真的捨己! 祈禱: 親愛主,求祢讓我們經歷十字架的意義,讓耶穌的死在我們身上,以至我們明白如何活出基督的身量。幫助我們使我們願意每日領受十字架。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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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馬太福音】 主耶穌說有人【必看見人子降臨在祂的國裡】之日(16:28),到上高山的那一天,中間【過了六天】。【暗暗的】是因為登山變像是在復活裡的榮耀的啟示,但【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9節)。【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律法和先知所指向的就是基督,天國之王正是按著律法和先知的預言顯現在人的眼前。彼得表示【搭三座棚】不但是要留住基督,也要留住摩西和以利亞,把與基督有關的人,事,物提高到與基督同等的地位上。【搭三座棚】也表示只願意停留在山上榮耀,享受的光景中,而不願意下山去面對苦難,背十字架。【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神不讓彼得糊塗下去,親自出聲打斷彼得的話,向門徒肯定了只有祂的兒子能帶進天國的榮耀。【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當主耶穌受洗時,天父也說過同樣的話(3:17);【你們要聽祂】神的宣告應驗了摩西的預言:【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祂】(申18:15)。三位門徒因而【恐懼戰兢】主耶穌安慰他們【起來,不要害怕】。6-8節正是天國的小影,神的兒子是天國裡唯一的權柄,眾人都要聽從祂。主耶穌是唯一配得高舉的,活在祂的同在中,就能享用祂作喜樂與安慰。10節門徒問有關以利亞先來的問題,可能是因為剛見過主耶穌登山形象,認定祂就是那要來的彌賽亞。他們剛才既然已經看見以利亞來了,為甚麼還不能宣告主耶穌是彌賽亞呢?但天國之王在向世人顯明自己之前,必須先經歷十字架的道路。主耶穌下山後,立即面對群眾的不信(17節)和門徒的小信(20節)。門徒應該是有權柄去醫治這個病人的(10:1,8)。他們的失敗表明,他們雖然具有神給的權柄,卻缺乏行使權柄所應有的信心。耶穌表示他們的【不信】指對於天國王的權柄沒有信心,不能在信心裡支取主的權柄。【悖謬】指彎曲,偏離了主的旨意。這些人對天國王的權柄的【不信】;【信心小】並不是【真實卻微弱的信心】不是說信心不夠,而是說根本沒有信心。信心不在大小,而在於有無。真實的信心即使像【芥菜種】一樣微小,也大有能力,因為信心不是【自信】不是人的主觀願望,乃是對神所要做的事有把握的看見,看見了主的權柄,主的計劃,相信神的旨意必要如此,趕鬼不是人的所有所能做得到的,必須在信心中支取天國之王的權柄去對付鬼。21節【禱告,禁食】就是認識自己的欠缺,因而捨棄自己合理合法的權利,付上代價,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沒有】和【不能】專一地尋求主的【有】和【能】,讓主的【有】和【能】來蓋過我們的【沒有】和【不能】。【禁食】的功效並不是因為其行為,而是因為其存心和態度。22-23節是主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16:21),祂自己望定十字架,也不讓門徒忘記十字架,每次提到十字架,都有新的功課給門徒去學習。24-27節收取丁稅的經歷;這是主耶穌最後一次來到迦百農,祂和門徒都住在彼得的家裡,所以收稅的人自然找這家的主人彼得。【丁稅】折合【半舍客勒銀子】。當時猶太人一過二十歲,每年要繳【半舍客勒銀子】聖殿稅,用來維持聖殿(出30:16)。彼得卻不去問主,而是替主耶穌出主意做了答案。但耶穌先向他說主耶穌在彼得開口之前先說話,表明彼得不應該說話,而應該聽話。主耶穌有權不繳丁稅,但祂復活的時候還沒到,為了不絆倒別人,祂寧可捨棄自己的權力,不堅持兒子的地位,這就是十字架的工作。不但如此,祂還顧念到彼得的需要,【作我和你的稅銀】成為彼得的供應。 思想: 耶穌面對門徒信心微小,又要面對各方的敵擋,這需要有更大的忍耐,更多的信心,更多的智慧,才能繼續行上去。同樣我們或許面對環境看似很艱難,要面對很多敵擋,更要受苦,受磨鍊,但我們要深信這卻是一條榮耀的道路。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對一切困境時有正確的認識,帶領我們靠主祢面對係。也求主幫助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使我們的心是緊緊跟隨神的,親近神【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