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 年 6 月 10 日

【利未記】25:29-55【利未記】25:29-5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在古代以色列,有城牆的城市里居住的主要是官員 ,工匠和利未人 ,百姓大都住在
城外 ,以農耕 ,畜牧為業 ,做買賣或躲避戰亂時才進城。所以【城內的住宅】 (29節 )除了利未人的之外 ,並不是神所分配的產業 ,也 不是普通百姓的生存必需品 ,因此 ,賣出【一整年】 (29節 )後可以【永歸買主】 (30節 )。利未人的房屋是神所分配的
產業 ,所以【可以隨時贖回】 (32節 )。利未人賣房子的原因 ,可能是因為蒙召到聖
殿事奉 (申 18:6-8)。利未人可以賣城裡的房子 ,但是不能賣【各城郊野之地】因為
這是神給【他們永遠的產業】神要用這些【郊野之地】不住地提醒他們 :【我就是
你的分 ,是你的產業】 (民 18:21)。神的百姓在神面前都【是客旅 ,是寄居的】這是
神所啟示的禧年原則。神的百姓借錢給貧窮的弟兄 ,目的是為了彼此【幫補】 (35節 )所以【不可向他取 利】 (36節 )。因為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賜給他們的。所有的古
代文明都實行奴隸制 (創 12:16),但神並沒有取消奴隸制 ,是因當時社會對低下階層
的百姓未有全面性的保障 ,神藉此的制度能讓當時社會最低層的百姓透過主人 ,得
到住宿等生活最基本的保護 ,並且藉著奴隸制顯明了人作為【罪的奴僕】的事實 ,也藉著禧年啟示了神讓【受壓制的得自由】的方法。神的百姓是屬神的 ,已經被神
【從埃及地領出來】 (42節 )得了自由 ,所以【不可賣為奴僕】 (42節 )。賣身的以色
列人其實是一個最多服事六年的【僱工人】 (40節 ,到了安息年就恢復自由 (出 21:4;申 15:12-18);而到了禧年 ,【他兒女】也可以恢復自由 (41節 )。神的百姓最多只能
給人當六年奴僕 ,但外邦僕婢卻要世世代代終生作奴僕 ,不能被贖 ,禧年也不能得
自由。外邦僕婢的來源 ,有的是戰爭俘虜 (民 31:9;申 20:14),有的是從別國販賣奴隸
的人買來 (44節 ),有的是在主人家裡生養的 (創 14:14),也有親友贈送 (創 29:24)或父
母遺留的 (46節 )。僕婢的價格大約是三十舍客勒銀子 (出 21:32)。主人若使僕婢受
傷 ,僕婢就有權恢復自由 (出 21:26-27);主人若刑罰僕婢致死 ,就要受罰 (出 21:20)。
有些僕人會成為主人的女婿 (代上二 35)或養子 (創 15:3),有些婢女會成為主人的妻
妾 (出 21:8)或兒媳 (出 21:9),也有人叫僕人與兒子同分產業 (箴 17:2)。無論成為奴
隸或是得以自由 ,都讓百姓清楚明白誰是真正的主。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 ,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5節 )
思想
:神創造這個世界 ,讓這個世界可以自我恢復 ,讓貧富不均五十年就可以重新
分配 ,失去的土地可以重新歸還地主 ,失去的勞動力可以重新回到家裡 ,失去的自
由可以重新獲得尊嚴。神就是這樣慷慨 ,祂要讓我們活出尊嚴 ,安息 ,豐盛 ,恢 復 ,重
新走進神 ,人 ,大地整個系統的平衡裡 ,這是神的心意。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要對我們的生命作出保護 ,更要釋放我們的生命得著自由 ,尊
嚴 ,使我們安息 ,豐盛 ,恢復 ,重新走進主祢的愛懷 ,願我們一生都投入主祢的權柄中。
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