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神的兒女】(1節)和【聖潔的民】(2節)在原文裡都被放在句首,特別強調神百姓的身分是【神的兒女】【聖潔的民】與神有特殊的關係。揀選他們在地上作自己的見證,因此生活必須與【地上的萬民】(2節)有分別,才能彰顯神【聖潔】的性情。弔喪時【用刀劃身,將額上剃光】(1節)都是與外邦人敬拜偶像有關的喪葬習俗(王上18:28)神的百姓若效仿,就和【地上的萬民】沒有分別。【額上剃光】原文是【使你們的兩眼之間光禿】。【可憎的物】(3節)指律法規定屬於【不潔淨的】物(利10:10);【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就是現代生物分類學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芻亞目(Ruminantia)的動物,都是溫順的食草動物,常見的有【牛,綿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4-5節)。在挪亞洪水之前,動物就有潔淨和不潔淨之分(創7:2-3,8-9),不潔淨的動物不可以拿來獻祭(創8:20)。但只有利11:3-30和申14:3-20才詳細區分,神指示了甚麼動物【可吃】(4節),甚麼動物【不可吃】(7節),但並沒有說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園中,神也只是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3:17),卻沒有解釋為什麼會死。人雖然不太明白,但還是甘心樂意地接過神的命令,這就是順服。亞當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來,在萬邦中作祂的見證。9-10節【水里無翅無鱗的】大都是底棲,食腐的清道夫,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11-20節這裡列出的不可吃的雀鳥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現在已經不能確定其種類。位於生物鏈頂端的食肉,食腐動物,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因此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21節)【自死的】牲畜,血沒被放乾淨,所以以色列人不可食用。雖然【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但【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可能是迦南人豐收獻祭的儀式。在獻祭時仿效迦南人的風俗,是對神的不尊重。22-26節所提的【十分之一】(23節),並不是奉獻給利未人的十一奉獻,而是為了每年和【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一起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3節,與【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一起分享,目的是守【耶和華的節期】(利23:2)。神的百姓在神面前【吃喝快樂】(26節),並不是【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32:6)的狂歡和放縱,而是為了【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23節)。因為百姓把這【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帶到神面前,不是自己一家獨享,而是甘心與眾人一起分享神的恩典,承認自己【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27-29節所提的【十分之一】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28節)分給本城中【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並孤兒寡婦】(29節),目的是供應有需要的人。思想:吃喝是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小事,但神卻特地要求祂的百姓在每天的吃喝學習與地上的萬民分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學習感恩,分享。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賜予我們的飲食,或許我們習慣了三餐的溫飽,飲食的豐足,因此容易忘記感恩,甚至忘記了天父祢,求天父藉著經文繼續提醒我們,更願意每天在生活的細節中順服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