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10節就像盟約中的赦免條款。在使人絕望的咒詛(29:16-28)之後,神卻馬上發表了復興的應許。因為神的咒詛並不是要敗壞人,祂所做的一切都是要恢復人,甚至使用咒詛來催逼人迴轉。人可以失敗,但神的救贖計劃絕不會失敗,所以在百姓偏離之前,神已經預備了復興的計劃。當百姓經歷了【這一切祝福和咒詛】之後,就會【心裡追念】(1節)這正是神領人迴轉的方法。【歸向耶和華,你的神】(2節)就是神領人走上的那條脫離咒詛,歸回祝福的道路。人的心一轉回,神也馬上【迴轉過來】顯明祂的祝福,【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3節),讓神的百姓得以復興。以色列的復興包括兩步的恢復:第一步是神把百姓【招聚回來】(4節),【可以得著】(5節)那地【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5節);第二步是神用赦免和潔淨的恩典將他們【心裡的污穢除掉】(6節),使百姓能【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6節)。神是公義的,歷史上恨惡,逼迫過以色列的人,雖然被神用作管教百姓的工具,但最終都要在神面前接受審判。當以色列復興之後【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7節)。9-10節重複了28:3-6的祝福,表明當以色列復興之後,他們將在神的恩典中得著完全的恢復。(11節)【難行】原文是【困難】,思是難以理解,難以執行;【離你遠】(11節)的意思是【難以得知】。百姓落到咒詛中,不是因為律法【難行】,也不是因為律法【離你遠】,而是因為人不甘心活在神的話裡。但神已經啟示在百姓的【口中】和【心裡】( 14節),他們不但有了誡命,也能明白誡命,接下來當做的就是【遵行】。呼喚見證是當時世俗條約的慣例,立約雙方的神祇都會被召來作見證。神的百姓不可呼召其他神祇,所以摩西就【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19節)用天地來代表這見證的長久有效。【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19節)就是將兩條道路擺在人的面前。神不強迫人,而是把兩種選擇,兩種後果向人【陳明】讓人用自由意志來做抉擇,並且勸勉百姓【揀選生命】(19節)。神給人揀選的自由,但神更要向人指明,這是一個【生與福,死與禍】(15節)的選擇。不揀選神的人,不但今生要活在咒詛裡,而且會失去永遠的生命。而揀選神的道,就是【揀選生命】【因為祂是你的生命】(20節)。一個人【揀選生命】有三項責任:1.【愛耶和華,你的神】;2.【聽從祂的話】;3.【專靠祂】(20節)。
思想:人若不肯順服,總能找到不順服的理由,不是說沒時間讀聖經,就是說聖經讀不懂。但神絕不會把過重的擔子加給我們,人所缺少的不是神的話,而是順服的心。當我們甘心樂意地【揀選生命】的時候,就表明我們裡面已經有了永遠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生命中每日都有揀選,更感恩祢樂意將生與福,死與禍】的道指示我們,求主使我們每日懂得好好的選擇,更願將祢的道路指引我們,每日活在主祢的話語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