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 年 1 月 10 日

路加福音 19:1-10路加福音 19:1-1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十九1-10的主題是【耶穌尋找失喪的人】;【撒該】(2節)是希伯來文名字【薩改】(拉2:9)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純淨】。撒該是【稅吏長】(2節)可能是替羅馬帝國在耶利哥收稅的稅務總承包商。稅吏是被猶太人憎惡的罪人,稅吏長更是百姓眼中的罪魁禍首。但在主耶穌的眼中,他卻能成為一個【純淨】的人。耶利哥是個富庶的城鎮,又扼守交通要道,稅源豐富,所以稅吏長撒該【是個財主】(2節)。但財富並沒有使撒該感到快樂,也不能讓他對前途有把握,反而讓他被人鄙視,不受歡迎,沒有人願意給他讓路【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3節)。以色列的【桑樹】(4節)高達20多米,但樹幹分叉的地方比較低,所以很容易爬上去。有錢有勢的撒該不顧體面,在眾人必經的大道旁【爬上桑樹】(4節),顯示他迫切地想【要看耶穌是怎樣的人】(3節)。主耶穌還沒和撒該談過話,就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撒該看到素不相識的耶穌竟然能喊出他的名字,不由得驚呆了【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6節)。結果,他不但在家裡接待耶穌為客,也在心裡接待耶穌為【主】(8節)。眾人私下議論:【祂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7節)顯示他們對主耶穌的這個決定很不以為然。撒該主動說:【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8節),表示他已經真心接受耶穌為主,不再被金錢捆綁,不再以自我為中心。所以,主耶穌並沒有挑戰他,讓他變賣一切所有的(18:22)。【我若訛詐了誰】(8節),指稅吏常常故意高估別人的收入,從中牟利。律法規定,虧負別人的錢財,只需要賠償原數另加五分之一(利6:5;民5:7)。撒該說:【我若拿詐了誰,就還他四倍】(8節),顯示他的認罪並沒有輕描淡寫、避重就輕,而是當眾承認,自己過去的行為其實就是偷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9節),這句話回答了之前門徒的問題:【這樣,誰能得救呢】(18:26)。【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9節)顯示撒該的信心,已經使他成為亞伯拉罕的真正子孫,得著了神白白的救恩。主耶穌在即將進入耶路撒冷之前(11節),在耶利哥宣告了自己的使命:【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10節);【失喪的人】(10節)原文又被譯為【滅亡】(13:3)【失去】(15:4)【失落】(15:8)。一件東西的失落,就是離開了該在的位置,流失到一個錯誤的地方;被找到以後,就應被放回原處。一個人的【失喪】就是離開了神;被【尋找,拯救】以後,就應當回到本來站的地位,恢復到神起初創造的榮耀旨意裡。 思想: 無論是耶利哥城外的瞎子(18:35)或耶利哥城裡的撒該(2節),都是承認自己敗壞的人。我們若能承認自己的敗壞和救贖的需要,就是蒙恩的開始,因為主耶穌將會主動靠近我們【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私愛,更感謝的尋找,拯救,是你的主動,更是你的憐憫,能讓我們的生命得愛與心靈的滿足。求主使我們每日都謙卑返到你的面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