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做的,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彼拉多試圖藉著鞭打主耶穌來平息猶太人的忿怒(路23:16,22)使他可以釋放主耶穌(12節),結果卻是加增了主耶穌所受的痛苦和凌辱。這正應驗了【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5- 6)。【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朱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又挨近祂】原文意思是【不斷走到祂面前】兵丁乃是不斷地重複嘲弄祂的舉動。這些兵丁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主耶穌被崇尚法治的羅馬帝國審判官宣判為無罪。第4節這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你們看這個人】這句話可能同時表達了同情和輕蔑。彼拉多或許是想引眾人注意主耶穌頭戴荊冕,身上傷痕累累,滿布瘀青的模樣,能博得他們的同情而放過祂。【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釘祂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太20:19,太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第6節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猶太人終於透露了實情,主耶穌不是犯了叛亂罪,而是違犯了他們對律法的解釋。他們以為這樣棄絕主耶穌可以捍衛律法的尊嚴,沒想到主耶穌正是要以祂的死來滿足律法的要求,成就神憐憫人的恩典。彼拉多的【害怕】(8節)可能是出於迷信心理,不知是何方神聖藉耶穌降臨世間,而他剛剛鞭打了祂。【你是在那裡來的】(9節)意思是【你到底是誰】。【耶穌卻不回答】應驗了【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思想: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耶穌基督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祈禱:主耶穌,感謝祢傾盡祢的一生來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願主愛每日充滿我們的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