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8個月,哥林多教會已經被建立,所以聖靈允許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12節),帶領保羅離開,前往以弗所宣教(19:1)。保羅無論是留是走,都在聖靈的掌管之中。猶太人指控保羅【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13節)是想指控他所傳的並非猶太教。但迦流卻看出他們以違反羅馬法律為名,所爭論的只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15節)。因此,保羅剛要答辯(14節)就被迦流打斷了。迦流認為猶太人控告保羅的罪名只是宗教上的爭執,不是為了【冤枉或姦惡的事】(14節)也就是民事或刑事的問題,所以與羅馬法律無關,根本不予立案。迦流的判決等於斷定教會是猶太教的一部分,後來成為各地巡撫和方伯援用的先例,在主後50-60年代對教會起了一定的保護作用。【管會堂的所提尼】(17節)可能站在信徒一方猶太人抓住所提尼,是按照猶太教的規條【在堂前打他】(林後11:24)所以【這些事迦流都不管】(17節)。保羅【許過願】(18節)可能是在出發前或途中遇到難處時,許下了【拿細耳人的願】在完成宣教旅程前禁止剪髮,飲酒和接觸屍體(民6:1-6)【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這個願必須到耶路撒冷獻祭之後,才算完成(22節)。【以弗所Ephesus】(19節)位於愛琴海東岸,是亞細亞省最大的城市。保羅到以弗所因他與百基拉和亞居拉同行,而他們要先去以弗所(19節)。保羅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21節)表示聖靈的時間還沒到。此時,他必須履行還願的手續,在冬天停航之前趕回耶路撒冷【把離俗頭上的發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6:18)所以不能在以弗所久留。第二年春天,保羅果然履行了諾言(21節),重返以弗所,並在那裡住了將近三年多(19:1,101)。保羅的目的地是敘利亞的安提阿(18節)歸程卻到凱撒利亞,是為了上耶路撒冷還願(18節)。從以弗所到凱撒利亞的航海距離大約是1020公里,從凱撒利亞繞道耶路撒冷再到安提阿,路途需要750公里。保羅信主以後,這是第四次到耶路撒冷(9:26-29;11:30;12:25;15:2)時間大約是主後51年秋冬之間。22-23節可能是《使徒行傳》中最濃縮,也是最沉重的兩節。濃縮,是因為這兩句話就讓讀者越過了許多細節;沉重,是因為這兩句話的背後,是保羅步行1900公里,從基利家門(Cilician Gates)翻越托羅斯山脈(Taurus Mountains)登上安納托利亞高原。保羅確信神的預定(10節)已經藉著禁食禱告把眾教會【交託所信的主】(14:23)但卻仍【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林後11:26)付上艱苦的代價去【堅固眾門徒】。保羅並沒有激烈爭論是神的預定,還是人的配合,也沒有長篇論述是神的主權,人的責任;對他來說【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3:13)這才是真正的被聖靈充滿。亞波羅流利的口才和聖經知識,源自於他在亞歷山大所受的教育。亞波羅帶著更準確的真理,渡過愛琴海,從以弗所來到哥林多(19:1)。祂的恩賜是熟悉聖經,口才很好(24節),所以【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28節),特別適合向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傳道,對哥林多門徒的幫助很大(林前12),成為了保羅的好同工(林前16:12)。聖靈的宣教並沒有因為保羅正在翻越崇山峻嶺(22-23節)而暫停,在保羅不知道的時候,祂已預備好了亞波羅(24-28節)。 思想:主不但揀選能【屢次行遠路】的器皿(林後11:26),也揀選【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28節)的器皿;主可以興起任何人作自己的器皿,大使命(太28:18-20)乃是祂【親口應許,親手成就】(王上8:24)。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為你的教會的預備,更為我們生命的預備,我們的每一步,每一個經歷都有你精心的安排與設計,求主開我們心靈眼睛使我們勇敢踏上主你的旨意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