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週濟本國的捐項】(17節)指保羅此次耶路撒冷之行,負有把捐資送到耶路撒冷的任務(林前16:3-46)。【供獻的物】(17節)指保羅為那四個人(21:23-26)所付的款項。【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18節)意思是保羅並沒有在聖殿【聳動眾人】(12節)那些指控他的人才是捏造謊言並引發聖殿暴動的人(21:27-28)。(19節)【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意思是最初誣告保羅的【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18節)並沒有出庭作證,顯然是自知理虧。【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20節),意思是公會沒有定他有罪(23:9)所以帖土羅的指控只是代表撒都該人,並不代表公會。最後,保羅再次強調自己被指控不是因為違反了羅馬法律,而是為了【為死人復活的道理】(21節)。這不但是結辯詞,更是在法庭上公開為主作見證。腓力斯治理猶太多年,早就了解猶太教對耶穌門徒的逼迫,所以知道保羅並沒有違反羅馬律法。但他若宣判保羅無罪,就得罪撒都該人,所以就【支吾他們】(22節)。當權者在公義中行不義的拿手好戲,就是無限期地拖延;不但拖延了判決,也拖延了自己得救的時機。但是,這卻使保羅不斷有機會見證【死人復活的道理】(25:19;26:23)。保羅得到【寬待】(23節)是依法享有羅馬公民的權利(23節)。【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23節)顯示在保羅被關押期間,教會和弟兄一直在陪伴他,供給他。【土西拉】(24節)是猶太王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主後41-44年在位)的女兒,此時只有19歲,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而她是腓力斯的第三任妻子,雙方都為結婚而離了婚(《猶太古史記》卷20第7章141-144節)。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22節),在又主動要聽保羅【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24節)。面對這樣難得的傳道機會,保羅不但沒有降低福音的門檻,先用好言好語籠絡住他,反而向他們【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25)。腓力斯素以不仁不義著稱,並且貪戀美色,拋棄前妻另娶新歡,毫無節制可言。但他並無悔改之意,所以聽到【將來的審判】只是【甚覺恐懼】(25節),但卻不【紮心】(2:37)。今天,許多人也是明白福音的道理,找不出不信的理由,只是因為不願改變生活的方式,所以對福音的態度也是:【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25節)。腓力斯是個貪財的人,可能因為保羅提到帶著【週濟本國的捐項】(17節)就等候保羅的朋友用錢行賄,【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26節)。結果是一次又一次地聽福音,一次又一次地與救恩擦肩而過。【腓力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快樂的】但他很快就會失去快樂,回羅馬後就要面對凱撒利亞猶太領袖的指控(《猶太古史記》卷20第8章182節),所以【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27節)。保羅無辜被囚的兩年,是腓力斯離救恩最近的兩年。 思想: 腓力斯與世上最會傳福音的使徒近在咫尺,但卻沒有像腓立比的禁卒一樣得救(16:33);他想賺得全世界,但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太16:26)。今天,我們有否因著錯失聽從神而成為這樣不快樂的腓力斯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福音,你的話語最樂意人去認識,更期待讓人去聽從,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聽從主你的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