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是先稱讚(2節)後批判(17節);先從正面造就人,再從反面挽回人。(18節)所提的【分門別類】,是以貧富階層而分。保羅並不是完全相信,因為所傳聞的可能有誇大渲染。教會中那些【分門結黨】(19節)的人,目的是要顯明自己是神特別賞識、特別驗證的人。【主的晚餐】(20節)又稱【主的桌子】(10:21原文)不但包括現代教會的擘餅聚會或主餐,也包括愛筵(彼後2:13;猶12)。【吃的時候】(21節)指吃愛筵的時候,而不是指主餐。(21節)指信徒按貧富分成不同的群體各自吃喝,貧窮者沒有甚麼食物可吃,以致飢餓;富有者吃飽喝足,甚至酒醉。這樣的聚會沒有愛心合一的見證,失去了愛筵的意義,其實是【藐視神的教會】(22節)。【主的晚餐】(20)帶給信徒何等的能力與安慰,但竟然是始於因人性的醜惡使【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23節),因此,我們更應該在愛筵上省察自己的罪(28節)。【餅】(23),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象徵主耶穌無罪的身體,只有聖潔無罪的主才能代替我們贖罪。【擘開】(24)象徵基督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成就代贖的工作。(24節)【這是我的身體】關於這句話在教會史上有以下不同的理解;杯本身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表記,信徒藉著吃餅喝杯記念主,以激發他們裡面所原有的信心,愛心和盼望。【如此行】(24節)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不住地如此行。【記念】(24節) 原文是來10:3中的【想】就是思念,我們擘餅,吃餅,喝杯,都是為了思念基督為我們流血,受死。【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主耶穌用這杯設立主餐,杯裡的葡萄酒代表【立約的血】(太26:28)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31:31-34);【血】是立約的方法【杯】代表所立的新約。【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表明聖餐的杯裡面所裝的葡萄酒代表主立約的血,也是主耶穌為人的罪所流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太26:28)。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表明主的死】指餅和杯把基督的死【表明】在人面前,提醒我們,主耶穌基督已經徹底解決了我們的罪。【直等到祂來】指餅和杯不單提醒我們主為我們受死,也提醒我們預備向祂交帳;不單記念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也等候與主一起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因此【主的晚餐】(20節)不是一場宴樂大餐,而是信徒省察自己,承認信仰的機會。既然主餐有如此神聖和重要的意義,如果信徒在主餐中態度隨意輕慢,不【自己省察】(28節)【不分辨是主的身體】(29節),不但不能,表明主的死(26節),反而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必然會【被主懲罰】(32節)!【省察】(28節)原文是【試驗】,常用在試驗金屬上。【吃喝自己的罪】(29節)指對主餐的輕慢態度,會使我們陷自己於罪中。並非所有的疾病都是神的管教,但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軟弱,,患病甚至死亡,是【被主懲罰】(32節)的結果。【分辨】(31節)原文是過去未完成式,表示習慣的動作,即時常省察自己,分辨自己的光景與神的心意的差距,調整我們的生活為人,以致能通過基督台前的審判 【就不至於受審】(31節)。雖然有時主對信徒的懲治很重,甚至是疾病,死亡,但仍然能叫我們脫離永遠的死亡,免得我們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和世人一同定罪】(32節)。【主的晚餐】(20節)雖然形式上是吃飯,但目的卻不是為了解決肉身的飢餓。若有人已經飢腸轆轆,【可以在家裡先吃】(34節),這樣聚會的時候就可以【彼此等待】(33節),免得【自己取罪】(34節)了。 思想: 主餐是主所設立的嚴肅的儀式,我們在領受主餐之前,必須【自己省察】是否真正明白了主餐的意義(24-26節)。藉著在基督身體裡的交通,連結成靈裡合一的【一個身體】(10:17)。我們若看見了基督的身體,肢體之間就不會【分門結黨】(19節)【嫉妒,,紛爭】(3:3)高舉人,破壞基督的身體教會。 祈禱:親愛主,你設立主餐為的是記念你,因我們都是善忘的人,求主使我們每次藉著餅和杯,都提醒我們,光照我們,更不忘主的深恩厚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