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信]即介紹信。當時猶太人出門旅行常攜帶[薦信],而眾教會之間寫[薦信]也很普遍(林前16:3)。有些[假使徒](11:13)自我舉薦[自稱為使徒](啟2:2)或利用[薦信]到處招搖撞騙[為利混亂神的道](2:17)。而教會也用[薦信]的方式來證明所差派使者的身份(徒15:23)保羅自己也寫過薦信(羅16:1-2)。或許哥林多教會有人批評保羅到哥林多時沒有帶著薦信,就像亞波羅帶著薦信到哥林多教會一樣(徒18:27)。但保羅根本用不著給他們薦信,也不用他們推薦,因為他是創立哥林多教會的使徒。保羅在本信中多面向講到推薦神僕的問題(4:2;5:12)。保羅是創立哥林多教會的使徒(林前9:1-2)曾在那裡教導他們[一年六個月](徒18:11)哥林多教會的存在就是保羅的使徒職分和工作果效的明證,因此說[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我們看待神的僕人,不是根據學歷,資歷,頭銜或其他名人的推薦,神會透過他們在人心中動工,改變生命,來顯明神所託付的職事。基督徒[明顯是基督的信]是基督給世人看的。因此,信徒要讓人在自己身上看出基督來,而不是只會說[要看神,不看人]。保羅將哥林多人比喻為[基督的信]是保羅透過他的福音的職事[修成的]。任何人因聽保羅的道而生命而改變,都是聖靈工作的果效(羅15:17-19;林前2:4-5);因此,真實的[基督的信],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是聖靈透過人做工的記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引自先知書中對新約的描述(耶31:31-34;結36:24-32)指新約時代神要把律法寫在人的心上,聖靈用事奉人心中的實際變化來作薦信。因著這個引述,保羅繼續介紹自己和同工是[新約的執事](6節)引出了舊約和新約的職事的分別(7-18節)。基督徒[明顯是基督的信]是基督給世人看的。因此,信徒要讓人在自己身上看出基督來,而不是只會說[要看神,不看人]。保羅將哥林多人比喻為[基督的信]是保羅透過他的福音的職事[修成的]。任何人因聽保羅的道而生命而改變,都是聖靈工作的果效(羅15:17-19;林前2:4-5);因此,真實的[基督的信]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是聖靈透過人做工的記錄。 [精意]原文是[靈]可譯為[聖靈][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並非是在談論字面解經或靈意解經,而是談論律法的職事和福音的職事,也就是舊約[屬死的職事](7節) [定罪的職事](9節)與新約[屬靈的職事](8節)[稱義的職事](9節)的區別。舊約和新約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有實行法則的不同:舊約的職事是根據律法[字句]的管治,而新約的職事是根據聖靈的帶領。人若倚靠自己來遵守律法,就是[要立自己的義](羅3:20;10:13)結果沒人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最後都會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所以說[字句是叫人死];人若倚靠聖靈所賜的生命和能力,[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羅8:4)讓基督的生命從自己裡面活出律法的要求(耶31:33;結36:26-27;羅8:4)就不會再被定罪(羅8:3-4)所以說[精意是叫人活]。[新約]這個詞在保羅書信中只在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出現過(林後3:6;林前11:25)。新約完全是聖靈的工作,無論是信道或行道,一切都是[因基督](4節)[出於神](5節)憑著聖靈,為要[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9)。所以保羅[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4節)[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思想: 人若是靠著自己來信道,行道,新約也會成為叫人死的[字句];反而會成為比舊約律法更重的軛。我們來到神面有否願意藉著神的靈被祂光照,被祂引導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光照,更要藉著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能活在神面前,求主使我們靠著你信道,行出道。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