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聖徒並不是保羅勉強強加在哥林多信徒身上的壓力,而是他們自己主動[起此心意](10節)。[照你們所有的](11節)是一切事奉的原則。神若向我們要什麼,一定會先賜給我們什麼,決不會向我們要我們沒有的;因為凡不是從神而來的恩典,就是從人的肉體裡出來的,神一概看不上。一方面,神向我們所要的,不會超過祂給我們的恩典:祂要我們事奉,就先賜下恩賜;祂要我們奉獻,就先賜給我們財物;祂要得著我們這個人,就先賜下基督的生命。另一方面,神給我們的恩典,無論是恩賜,時間或金錢,健康,都是要我們去為祂使用的,不可浪費,閒置,因為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哥林多人之所以過了一年還沒有辦成捐助聖徒的事,可能是因為覺得自己的資源有限,沒辦法籌募足夠多的捐獻。因此保羅向他們解釋,神所悅納,所重視的是人[願做的心](12節),而不是捐獻的多寡。[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12節),這是神悅納人的屬靈原則。神只悅納從基督裡出來的東西,不悅納任何肉體裡出來的東西。因此,神所悅納的[所有],乃是神賜給我們的恩賜和神兒子的生命,以及這生命所結出的聖靈果子(加5:22-2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6:3),我們如果勉強照自己[所無的]去事奉-明明沒有基督的生命,卻要裝作柔和謙卑;明明沒有從神而來的愛心,卻要強裝愛人如己;明明沒有聖靈的呼召,卻憑著人的熱心,責任來幫忙,結果沒有一樣能堅持到底,也沒有一樣能蒙神悅納。因此,事奉神的人,首先要認識神賜給我們的[所有]是什麼,然後才能把神所賜的[一切]獻給神。不是當我們有了足夠的錢財,才幹,知識或經歷,才算得著了[所有]。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有神所賜的[所有],即使我們一貧如洗,一字不識,也可以用我們裡面[所有]的基督生命去活出神的愛,用我們[一切]的福音大愛去吸引人。(14節) [均平]是基督身體的原則。神的[均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共產主義,也不是合作互助社,而是指神賜給任何一個肢體的錢財,恩賜和知識,都是賜給整個身體的,因此肢體之間要彼此相愛,用[富餘](14)補[不足](14),使每個肢體都無所缺乏,一同享用神的豐富,在愛中建立基督的身體。15節引自出16:18。以色列人在曠野每早晨按各人的飯量收取嗎哪,有多收的。若有人所收的留到第二天,嗎哪便生蟲發臭(出16:20)。這是神讓以色列人學習順服和信靠的功課。在16-23節中,保羅推薦了三位弟兄到哥林多辦理捐獻的事。提多剛從哥林多回來,但他願意再做一次辛苦的長途旅行回到哥林多去,因為他對哥林多教會有[熱心](17節)的負擔。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使猶太人,外邦人與神和好,同時也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和好,一同進入基督的身體。這些外邦信徒捐贈猶太信徒,目的是[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19節),見證基督身體合一,彼此相愛的實際。[和我們同行](19節)不但是作為旅行的同伴,也是為眾教會作遞送款項的見證人。眾教會捐贈猶太弟兄,不是為了單純解決需要,更是為了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因此,不但動機要[榮耀主](19節),過程也不能給魔鬼留破口(20節)。而不給魔鬼留破口的方法,就是在神,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的事](21節)。[熱心]是神的用人的重要品格(羅12:11;林後7:11;8:7,17)。[基督的榮耀](23節)指這些人是為[榮耀主](19)而工作。提多代表保羅,那兩位弟兄代表[眾教會](23節),所以哥林多信徒行在他們面前,等於行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稱讚你們的憑據](24節)不是為了哥林多教會或保羅的面子,而是鼓勵哥林多教會與[眾教會]一起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作肢體,彼此扶持,彼此勉勵,一起做基督身體完整的見證。 思想:在神的安排裡,教會的每個信徒都有可以供應別人的[富餘],再軟弱的肢體也有[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的機會,好成為神祝福教會的管道;每個信徒也可能有[不足]的時候,再剛強的肢體也有軟弱需要扶持,好學習謙卑,感恩和信靠。 祈禱:親愛主,是你使我們成為你家的一份子,我們能夠活神你的家當中,使我們學習彼此,學習分享,求主記念我們,使我們因你的恩典,活出分享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