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必寫信給你們](1節),意思是再談這事其實是多餘的,因為這事本來就是哥林多教會主動參與的。[馬其頓人](2節)指馬其頓眾教會的信徒(8:1)[亞該亞人](2節)主要指哥林多信徒。哥林多是羅馬帝國亞該亞省的首都。[那幾位弟兄](3節)指提多和另兩位馬其頓眾教會的代表(8:16-24)。保羅的話並沒有落空,後來他離開亞該亞赴耶路撒冷之前,已經收齊了亞該亞的捐項(羅15:25-26)。保羅一面憑信心募捐,一面也盡心落實捐項,而不是只講交託,卻沒有忠心,只講屬靈的話,卻沒有屬靈的實際。[你們羞愧](4節)不只是因為失去面子。失去面子是小事,失去見證和神的[喜愛](7節)才是[成了羞愧](4節)的大事。保羅預料[萬一有馬其頓人與我們同去](4節)後來果然有幾位馬其頓人伴隨保羅到達哥林多,然後又一起上耶路撒冷去(徒20:2-6)。愛心不是被逼出來的,而是自然流露出來的。肢體之間在身體裡的彼此供應[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9:5)。按時兌現[所應許的捐資](5節)顯示此捐贈是[出於樂意](5節)的真實見證。若是再三拖延[出於勉強](5節)就不是真實的見證。所以保羅教導[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2)。能為供應肢體先[留著]表示我們已經真實地進入基督的身體裡,因為有了肢體的感覺,我們才會[留著],不是[現湊]。保羅盼望哥林多信徒的捐獻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1-5節)[出於樂意]的捐獻將帶來的結果是[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種]的是哥林多信徒的捐獻[收]的是7-14節所提到的結果,也就是神的愛(7節)和各樣恩惠(8節)叫我們可以擴充我們的服事,榮神益人。供應有缺乏的肢體,是各人[隨本心所酌的](7節)來自裡面同為肢體的感覺,並非來自外面的壓力。[先將自己獻給主](8:5)的人,所有的都是主的,自然會順服聖靈在裡面的調度和管理。聖靈不會勉強我們,也不會使我們作難,只會把我們帶到主面前,叫我們看見[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7節),因此能活出身體的見證。這裡所提的捐獻並非指平時教會的奉獻,而是指[週濟貧窮](9節),供應耶路撒冷貧窮聖徒。有人根據第7節認為,平時教會的奉獻[不要作難,不要勉強](7節),高興就奉獻一點,不高興就不要奉獻。實際上,教會奉獻的原則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而不僅僅是什一奉獻。神不是看我們獻上多少,只看我們給自己留下多少,所以完全獻上兩個小錢的窮寡婦是主耶穌最稱讚的(路21:1-4)。[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7節),引自七十士譯本中箴言22:8,希伯來文聖經沒有此句。當時哥林多信徒比較富有(8:14)這是神在他們身上的[恩惠](8)。蒙神物質或屬靈[恩惠]多的人,神所交託的責任也大[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 。[充足](8節)原文autarkeia在蘇格拉底的時代被用以討論倫理問題,在犬儒(Cynic)和斯多亞(Stoic)的哲學中[充足]指自我滿足的人。保羅同時代的斯多亞哲學家辛尼加(Seneca)認為[充足]是不假於外在的人、事、物而存在的傲然獨立的人,這種人有真正的幸福。但保羅卻指出,[充足]不是指自滿自足,而是靠著神恩典的供應而得到滿足;因此,[充足]的人不能獨立於他人存在,神賜我們[各樣的恩惠](8節),目的不是叫我們獨自享受,自我陶醉,而是要叫我們[能多行各樣的善事](8節)成為神賜福其他肢體的管道。第9節引自七十士譯本詩112:9。詩篇112篇是稱讚那些敬畏耶和華、喜愛祂命令之人所得的祝福,他的錢財來自神的祝福,因此他也照神的旨意施捨從神而來的錢財[週濟貧窮](9節)的弟兄。結果他的錢財並不減少,只不過是從地上轉到天上,從必朽壞的變成永不朽壞的,因為這錢財其實是用在主自己身上。
思想:只有認識到供應我們的是主,我們才能把主所供應的用在主身上,做在主身上的才能蒙主記念,使[祂的仁義存到永遠](9節)。我們有否明白神對我們的給予呢?如何運用神賜予我們的金錢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在我們生命的賜予,若不是真正明白恩典,我們或許只會自我地生活,求主光照我們使們明白你的賜予,你的恩典,好讓我們懂得給予,懂得分享。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