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節是第二段插入的話,保羅談論自己對福音的見證,這福音正是那些假師傅所離棄的(6節)。保羅列出了一份罪惡的清單(9-10節)但他並沒有把自己排除在清單之外,而是承認自己正是罪人中的[罪魁](15節)。因此,當他想到神竟然[交託我榮耀福音](11節)不由得[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12節)。[因祂以我有忠心]表示明明是基督[給我力量]卻也看我為可信任的,所以保羅不得不感謝主。[派我服事祂]表明保羅作基督的僕人,並非出於自己的能力或志願,而是出於基督的揀選和所加給的力量。保羅[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13節)在信主之前竭力逼迫教會(徒9:1-2),但卻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13節)就[蒙了憐憫](13節),證明救恩完全是神主動的白白恩典,沒有任何人的功德。神憐憫那些[不明白]的人,偶然軟弱的信徒,但卻恨惡那些明知故犯者(來10:26)特別是那些扭曲福音,混淆正道的假師傅(彼後2:1)。教會絕不可用[愛心,合一,不動血氣]的名義包容任何假師傅(20節)免得教會淪為人的團體,不再是[神的家](3:15)。神的恩典不只是[大能][憐憫][而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14節)。人並不是因為自己裡面有[信心],所以能信主;也不是因為自己裡面有[愛],所以能蒙悅納。[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15節)可能引自當時已經流傳的福音書(路19:10)。[十分可佩服的](15節)是當時希臘文的慣用語。耶穌降世,不是為了樹立一個道德榜樣,表達神對世人的關心,而是要將罪人從屬靈破產的困境中拯救出來,這才是真正的福音。而保羅承認[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5節)[是]原文是現在時,表明保羅不是承認自己在信主前[是個罪魁],而是承認自己現在仍然[是個罪魁禍首]。本信中原文三次使用[憐憫eleos/eleeo](2,13,16節)強調基督顯明在保羅這樣的[罪魁]身上的[憐憫]和[忍耐],同樣也可以顯明在以弗所教會那些被假師傅誤導的弟兄身上。事實上,保羅知道自己之所以[蒙了憐憫],目的[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6節)。連保羅這樣最極端的[罪魁],基督都能把他變成最忠心的[使徒](1節),祂也一定有足夠的[忍耐]來拯救任何人。如此就能為別人作榜樣,讓每個蒙召的人認識真正的福音,也讓每個軟弱的信徒認識[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1節)。保羅默想福音恩典的結果,是由衷地發出充滿敬畏的頌贊:[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7節):當年輕的提摩太面對以弗所教會的種種難處時,也必須越過環境,看見護理教會的乃是那位[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當教會出現問題的時候,同工的責任是用愛心勸勉人,因為我們已經[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5節),而神自己負責拯救那些[蒙了憐憫]的人。18-20節接續3-7節,重申對提摩太的指示。(18節) [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具體內容不得而知。[打那美好的仗]指與以弗所教會的假師傅和他們的謬誤爭戰。 [打strateuomai]原文的意思是[服兵役,打仗],[仗strateia]原文的意思是[戰役],這是把提摩太比喻成[永世的君王](17節)的忠心戰士。我們要[打那美好的仗],首先自己要[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19節)才能生出愛心(5節):[信心]就是準確地接受主的所是和所作,也準確地傳講主的所是和所做。19節表示許多人堅持真理上的錯謬,往往是因為道德上的失敗(弗4:19);許多假師傅之所以執迷不悟,正是因為他們捨不得離開罪惡的生活,所以故意拒絕良心的提醒。[許米乃和亞歷山大](20節)就是例子:[許米乃]在教會傳講復活的事已過(提後2:17)。[亞歷山大]可能是陷害保羅,極力敵擋使徒話語的銅匠亞歷山大(提後4:14-15)。這兩個人可能是領袖,所以保羅親自把他們逐出教會,而不是由教會執行紀律(林前5:5)。教會是[神的家](3:15),離開神家的信徒必然會流離失所,落在撒但的權勢之下(林後4:4)。但保羅的動機不是責罰,而是要使他們歸正[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 思想:[信心]和[良心]總是並肩而行的,如果我們的良心控告自己,就表明我們的信心出了問題;如果我們拒絕良心的提醒,在信仰上也無法前行,更無法產生[無偽的愛心]。我們有否願意用信心活出良心無虧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正如保羅所講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不是主你的憐憫,我們生命都沒有盼望,求主將你的恩每日都光照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