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 年 12 月 22 日

希伯來書 9:15-28希伯來書 9:15-28

15-22節的主題是[基督的獻祭確立了新約]。15節表示1.基督成為新約中保的原因,是因為祂獻上自己為祭(14節)帶來罪得赦免(12節),良心得潔淨(14節)的恩典。這恩典是新約的基礎(10:17-18),使信徒能發自內心地遵行神的旨意,這是新約更美的應許之一(8:10)。基督之死的救贖功效不但適用於將來,也能追溯既往,新約聖徒固然是因信靠基督而罪得赦免,舊約聖徒也同樣是因信神的應許而蒙神赦免(11:39-40)。2.基督作新約中保的目的,是要[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15節),這是新約另一個更美的應許。16-17節 [約]原文也可譯為[遺命](16節),這裡是雙關語。在立遺囑的人尚未死以前,遺囑並沒有生效,還可以修改。但立遺囑的人死了以後,遺囑立刻生效,就再也不能更改了。因此,新約是根據基督之死,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為祭,就確認遺囑已經生效,不但贖了眾人的罪,也[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18節),意思是說:新約是因基督的血而立,又因祂的死而生效;舊約作為新約的預表,也是用牛羊的血作立約的憑據(19-20節)。19節引自出24:6-8和利14:6。20節引自出24:8;這話與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設立新約時所說的話類似(太26:28)。21節指建好帳幕以後,將帳幕分別為聖的啟用禮(出40:9-11)。摩西五經並未提到[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21節),但猶太史學家約瑟有此記載(《猶太古史記》卷3第8章)。[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22節),指舊約大多數潔淨禮儀都藉著祭祀所流的血來進行,只有少數是用水(利15:5- 27)或火(民31:21-23)潔淨。[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節),[流血]代表喪掉生命,[因血裡有生命](利17:11);而[赦免]則是得著生命,赦免的原則是以生命換生命。23-28節的主題是[基督一次獻祭,永遠擔罪]與10:15-18[基督一次獻祭,永遠赦罪]首尾呼應。[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23節)指摩西的帳幕和其中各樣的物(8:5)。[用這些祭物去潔淨](23節)指帳幕的啟用禮。[天上的本物](23節)指天上的[更大更全備的帳幕](11節),是屬靈的[真帳幕](8:2),並不需要潔淨。[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23節),指天上[真帳幕]的啟用禮是用基督自己和祂的血(12,14節),正如地上帳幕的啟用禮一樣(21節)。[天堂](24節)原文是單數的[天]指神所在的第三層天(林後12:2),那裡就是屬靈的[聖所](24節)。基督作為代表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節)我們才可以[靠著祂進到神面前](7:25)。第25節基督[只一次](12節)獻上自己的血,而地上的大祭司則須[多次]獻上[不是自己的血],每次只能為過去一年的罪贖罪。第26節這是用反證法表明,基督受死的贖罪功效不但適用於新約的信徒,也適用於所有信靠神應許的舊約聖徒(15節;11:39-40)。舊約贖罪日的獻祭只是暫時遮蓋過去一年的罪,但罪仍在那裡。但基督的獻祭能徹底[除掉罪],[只顯現一次],就永遠有效,新舊約聖徒蒙赦免的根據,都是基督之死(羅3:25-26)。因此,身為人子的基督也要死一次,在十字架上代替人接受審判[擔當了多人的罪](賽53:12)。第28節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聖所供職的時候,以色列人要在外面等候他出來(利16:17)。同樣,新約的信徒也在等候已經進入天上聖所的基督[再一次顯現]。祂的再來[不是為擔當罪](28節),不必再獻祭買贖我們,而是為了成全救恩,拯救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 思想:主耶穌基督所獻上自己的祭能夠徹底[除掉罪],[只顯現一次]就永遠有效。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正是舊約獻上祭物的預表,是新約我們信靠的救贖;主所救贖是最徹底,永遠有效的。神的兒子為你和我成為贖罪的祭物;我們能夠與罪無關;是因祂是愛我,為為捨命。 祈禱:親愛主,我們真的要獻上無限的感謝,因是你愛我,為我成為贖罪的祭牲,更為我們流出寶血,完全捨去你自己。願我們一生都願明主愛,更以愛還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