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既在肉身受苦](1節)走通了十字架的得勝之路,我們就當[跟隨祂的腳蹤行](2:21),效法基督順服神[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 (1節)。[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1節)並不是說不再犯罪,而是當人[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8)。受苦的心志是信徒勝過試探的兵器,這兵器不是[受苦]而是[心志]。人若立志受苦,未必會受多大苦;人若逃避受苦,反而越多受苦;人若不願受苦,就越難忍受其苦,因為[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1:8)。現在,信徒有了受苦的心志,也可以[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2節)。一個沒有預期會受苦,或不打算[為義受苦](3:14)的人,不可能[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裡](猶21)。[隨從外邦人的心意](3節)可分為兩大類罪:一類是放縱私慾,另一類是拜偶像。這兩類罪息息相關,彼此助長,[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邪淫](3節)就是不受道德約束的生活,特別是放蕩的性生活。[惡欲](3節)指控制人的情慾。[荒宴](3節)指充滿淫亂的酒席宴會。[群飲](3節)指無節制的酒會。[可惡拜偶像的事](3節)指可憎的偶像崇拜。[時候已經夠了](3節)意思是這樣的生活也該停了,否則沒有辦法[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5節)。4-5節的主題是[新約時代信者和不信者的結局]。過去,聖靈曾藉挪亞的口向當時的人傳講悔改的信息,但大部分都是貪戀世界,不願受苦,結果被洪水除滅,成了[在監獄裡的靈](3:19) 只有少數人得救。現在,外邦人不肯因信徒的見證悔改,反而毀謗他們,也[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5節)只有少數人得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4節)。信徒的好品行只能感化神所揀選的人(3:1)沒有被神揀選的不信者不但不會被感化,反而會[毀謗]有好品行的信徒,好壓制良心不安,為罪自圓其說。所有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那時再後悔就來不及了。世界有三招:1.肉體的私慾(3a)2.偶像的誘惑(3b)3.毀謗的壓力(4節)目的是拉人下水。但這三招對於有受苦心志的人卻不靈:1.基督的受苦,使祂勝過仇敵,得了權柄,使萬有都服從了祂。因此,受苦的心志是與基督一同作王,通往寶座的十字架之路(3:22)。2.受苦的心志,是啟動聖靈權能的鑰匙,可以製服肉體,得著自由,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2節)。3.人越有受苦的心志,誘惑就越暗淡;越沒有受苦的心志,難處就越大(3節)。6a[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 [為此]指傳福音是為了讓人能面對最後的審判。[死人]指彼得寫信時已經過世的信徒,他們生前[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6b [肉體按著人受審判]指信徒也和基督一樣,要經過肉身的死亡。[他們的靈卻靠神活著]表明那些信從福音的人,就像基督一樣活在神面前。7-11節的主題是[信徒在神面前的生活]:過去[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3:18a)。現在,末世的信徒要活在神面前,為此[謹慎自守,警醒禱告](7b);因為[萬物的結局近了](7節),正在等候基督的再來。[謹慎自守]的意思是[頭腦清醒,冷靜],使我們的禱告[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2節)。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地求神阻止世人犯罪,讓世界平安無事,就不是警醒的代禱,而是自以為比神更公義、更有愛心。信徒每天應當禱告的兩個重點,是愛與忠心。其次,我們每天要為自己的忠心警醒禱告:每個信徒都有聖靈所賜的恩賜,目的是讓我們[彼此服事]。因此,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10節)。[彼此服事]的工作分為兩大類:[講道的](11節)和[服事人的](11節)。 思想:魔鬼願意用世上的萬國作代價,給主耶穌提供十字架的代替品;只需要向他下拜,就可以毫無風險地完成神託付的使命,好像很忠心;個人放下面子,卻能讓世人少受兩千年的苦,多幾百億靈魂得救,好像是大愛(太4:8-10)。但是,捷徑並不能解決罪和生命的問題;一個沒有十字架的國度,即使全民自稱基督徒,還是在罪惡的轄制之下,仍然是魔鬼的國度。我們有否明白十字架的愛心,就是因著經歷基督的捨己;放下自己,甘願捨己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不只是愛我們,更為我們受苦受死,明白受苦的意義,你是我們生命最美好的榜樣,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明白十字架的愛,不堅持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活出你捨已的大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