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21的主題是[生命確據]與1:1-4[生命之道]首尾呼應。當約翰提到[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2節)以後,接著就指出本信的目的,就是要叫[信神兒子之名的人]( 13節)得著三個生命的確據:1. (13節)永生的確據; 2.(15-17節)禱告的確據;3. (18-21節)得勝的確據。4.13節是[永生的確據]。[約翰福音]是給那些還不太認識耶穌的人寫的,目的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而[約翰壹書]是寫給已經[信神兒子之名]的人所寫的,目的是[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13節)。有些人常懷疑自己已經重生,有些人總是擔心自己是否得救,有些人以為永生在復活以後才會開始。但神不願讓自己的兒女活在惶恐和疑惑中,而要讓他們確切地[知道自己有永生],一生[坦然無懼](14節)地與祂相交,並且藉著永生的確據分辨異端,認出弟兄。 [有]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持續地有,表示一個人不但能現在就能確信自己已經[有永生],而且能持續[有永生]。使徒約翰用了七種不同的方式來表達[重生得救]:1.[與神相交](1:6);2.[住在主裡面](2:6);3.[屬神的](4:4)4.[認識神](四7);5.[由神而生](4:7);6.[有生命](5:12);7.[有永生](5:13)。信心是重生的記號,行為是重生的結果,兩者不可分割(雅2:22)[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2:20;26)。因此,永生的確據不只是宣認[信耶穌是基督](1節)[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也包括順服和愛心的行為。一個人重生得救有七個記號:在光明中行:[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1:6)。1.被真理光照的人必須就會對罪敏感;誠實認罪(1:8、10)。2.順服神:[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3: 24)。3.效法基督:[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行](2:6)。4.行公義:[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生的](2:29)。5.不犯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3:9)不會習慣性地持續犯罪、把犯罪當作生活方式。6.愛弟兄:[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已經出死入生了](3:14)[在行為和誠實上](3:18)彼此相愛。7.相信救恩真理:[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5:1;12;13)相信主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基督。 思想:我們要知道永生不是人憑著自己的努力與功德賺取的,因為人本來就活在罪惡的轄制中。信主的人擁有一個寶貝,比長生不老更好的,那就是在耶穌基督裡永遠的生命。讓我們生命每日都因神的兒子而活。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因為在基督裡面我們有永生。世上的一切都要過去,但你賜給我們這樣美好的盼望與確據;不只是永遠不死,更是與生命的主宰永遠美善愛的關係,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活在永生的生命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