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用東風充滿肚腹呢。他豈可用無益的話,和無濟於事的言語理論呢。你是廢棄敬畏的意,在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你豈是頭一個被生的人麼。你受造在諸山之先麼。你曾聽見神的密旨麼。你還將智慧獨自得盡麼。你知道甚麼,是我們不知道的呢。你明白甚麼,是我們不明白的呢。我們這裏有白髮的,和年紀老邁的,比你父親還老。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你以為太小麼。你的心為何將你逼去。你的眼為何冒出火星,使你的靈反對神,也任你的口發這言語。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約伯記15章記錄了以利法第二次對約伯的回應。在第一次對話中(伯4-5章),以利法以較為溫和的態度勸誡約伯,但這次他的語氣明顯變得嚴厲。以利法代表了傳統智慧的觀點,認為苦難是犯罪的直接後果,因此堅持約伯必須認罪悔改。(1-3)以利法質問約伯,是否以無知之言為智慧,自以為有理,卻只是用言語製造風暴。[虛空]原文是[風],與[東風](2節)相對應。 [東風]指來自沙漠的熱風,[用東風充滿肚腹](2節),比喻約伯的言辭暴躁,有害無益,也暗示約伯的講論就像肚腹中的排泄物。這個粗俗的比喻與以利法溫文爾雅的形像很不相稱,一句話就否定了約伯所有的講論,把受苦者的痛苦掙扎和深刻思考一律當作[無益的話和無濟於事的言語] (3節,不值得辯駁。只要不接受以利法的勸告,拒絕他的好意,就是自作聰明,自以為是(2-3節),既不敬畏,也不敬虔(4節)。這個結論,不但與神對約伯的評語完全相反(一8),也與以利法從前所稱許的約伯判若兩人(四3-6)。因此,2-6節一昧指責,不需要講理。為了進一步貶低約伯,以利法以一連串誇張的問題使他蒙羞。 7-16節都是大量的辭藻堆砌,並沒有實質的論證。以利法諷刺地問:[你是頭一個生下來的人嗎?你在諸山之先被造嗎?](15:7)他的意思是:[你以為自己比先祖更有智慧嗎?](15:9-10)。以利法被激怒到一個地步,道理不再四平八穩,而是充滿血氣,竟然自詡是替神說話(11節)。他堅持傳統的智慧觀,認為歷代的智者(15:18)早已明白”惡人必受苦”的道理,因此約伯的遭遇必定是因罪而來。 思想: 以利法的邏輯是:”義人必享平安,惡人必遭禍患”,因此約伯受苦=約伯犯罪。但聖經的智慧比這更豐富:苦難有時是神的管教(來12:6),有時是信心的試煉(彼前1:7),有時是為彰顯神的榮耀(約9:3)。我們有否經常都會作了公義的定義者,用公義對付別人,以恩典對待自己呢? 祈禱:慈愛的天父,求祢赦免我們,常常像以利法一樣,用冰冷的道理去對待受苦的人。幫助我們學習基督的樣式,在愛中傾聽,在真理中安慰。當我們自己經歷困惑時,也讓我們堅信祢的智慧遠超我們的理解,祢的恩典永不離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