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 8:1-36

利未記 8:1-3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神啟示完了五個祭 (第一至七章 ),就吩咐摩西照著山上指示的樣式 (出 29:1-42),給亞倫和他兒子行 【 承接聖職的禮 】 (7:37),用七 天的時間向百姓印證他們是神所呼
召 ,所使用的僕人。神絕不讓自己的百姓糊 裡 糊塗地跟隨人。神吩咐摩西 【 將亞倫
和他兒子一同帶來 】 (2節 ),就像帶來一件物品 ,表明 【 這大祭司的尊榮 ,沒有人自
取。 【 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 出 現 九次 (4,5,9,13,17,21,29,34,36節 )所表明的屬靈
要求 ,進入事奉的地位。會幕和其中的一切器皿都是至聖的 【 凡挨著的都成為聖 】
(出 30:29)。但這 裡 特別 【 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 】 可能是要特別顯明 ,雖然燔祭
壇是安放在會幕之外 ,但仍然是至聖的 ,能使壇上的祭物 【 都成為聖 】 。 神吩咐 【 要
膏亞倫和他的兒子 】 (12節 )但並沒有具體提到普通的祭司怎樣受膏。 【 亞倫和他
兒子 】 (4節 )必須先在會幕門口做三件事 (6-13節 )才能被按立 【 得了祭司的職任 】
(出 29:9):1.潔淨 (6節 ):第一次承接聖職時要 【 用水洗身 】 (出 29:4)以後每次執行聖
職之前還要 【 洗手洗腳 】 (出 30:21)。 2.穿衣 (7-9節 ;13節 ):事奉神的 人裡面 必須是
潔淨了 。 3.受膏 (12節 ):象徵 【 膏油 】 接觸到 甚 麼 甚 麼就 【 成聖 】 (10,11,12節 ,分別
出來獻給神。 祭司 【 得了祭司的職任 】 (出 29:9)之後 ,在開始實際事奉之前 ,還必須
獻上三個祭牲 ,除掉神所要廢棄的 ,接受神所要賜下的 ,把人帶進準確的事奉裡。第
一個獻上的 【 公牛 】 是作為 【 贖罪祭 】 (14-17節 )尋求神的赦免和潔淨。 第二個獻
上的 【 公綿羊 】 是作為 【 燔祭 】 (18-21節 )尋求神的悅納。 第三個獻上的 【 公綿羊 】
是作為 【 承接聖職之禮 】 (22-30節 ),相當於 【 平安祭 】 再加抹血的儀式 (23-24,30節 )表明真正的事奉是在恩典與交通中接過來的。在整個承接聖職的禮中 (6-35節 ),七次宣告摩西所做的都是 【 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9,13,17,21,29,34、 36節 )。
祭司必須 【 遵守耶和華的吩咐 】 (35節 ),在 【 七天承接聖職 】 的過程中 (33節 ),每天
獻上同樣的祭 (出 29:36 )【 晝夜住在會幕門口 】 (35節 )。
思想
:神的工人在與神的 相 交中 ,從賜恩典的神手裡接受了事奉的託付 ,所以才能
完全分別自己 ,不看自己 ,不看環境 ,不看人意 ,單單為要滿足賜恩典的主 ,討祂的喜
悅 ;每一個事奉神的人 ,都應當是完全分別出來的人。
祈禱
: 親愛 主 ,感謝祢是我們永遠的大祭司 ,更使 我們為君尊的祭司 ,能夠為主祢事
奉 ,是何等的 恩典 。求 主 幫助我們 珍惜 自己服事神的身份 ,在生活上要聖潔 ,不染世
俗 ,好讓我們 合乎主用 。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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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在古代以色列,有城牆的城市里居住的主要是官員 ,工匠和利未人 ,百姓大都住在
城外 ,以農耕 ,畜牧為業 ,做買賣或躲避戰亂時才進城。所以【城內的住宅】 (29節 )除了利未人的之外 ,並不是神所分配的產業 ,也 不是普通百姓的生存必需品 ,因此 ,賣出【一整年】 (29節 )後可以【永歸買主】 (30節 )。利未人的房屋是神所分配的
產業 ,所以【可以隨時贖回】 (32節 )。利未人賣房子的原因 ,可能是因為蒙召到聖
殿事奉 (申 18:6-8)。利未人可以賣城裡的房子 ,但是不能賣【各城郊野之地】因為
這是神給【他們永遠的產業】神要用這些【郊野之地】不住地提醒他們 :【我就是
你的分 ,是你的產業】 (民 18:21)。神的百姓在神面前都【是客旅 ,是寄居的】這是
神所啟示的禧年原則。神的百姓借錢給貧窮的弟兄 ,目的是為了彼此【幫補】 (35節 )所以【不可向他取 利】 (36節 )。因為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賜給他們的。所有的古
代文明都實行奴隸制 (創 12:16),但神並沒有取消奴隸制 ,是因當時社會對低下階層
的百姓未有全面性的保障 ,神藉此的制度能讓當時社會最低層的百姓透過主人 ,得
到住宿等生活最基本的保護 ,並且藉著奴隸制顯明了人作為【罪的奴僕】的事實 ,也藉著禧年啟示了神讓【受壓制的得自由】的方法。神的百姓是屬神的 ,已經被神
【從埃及地領出來】 (42節 )得了自由 ,所以【不可賣為奴僕】 (42節 )。賣身的以色
列人其實是一個最多服事六年的【僱工人】 (40節 ,到了安息年就恢復自由 (出 21:4;申 15:12-18);而到了禧年 ,【他兒女】也可以恢復自由 (41節 )。神的百姓最多只能
給人當六年奴僕 ,但外邦僕婢卻要世世代代終生作奴僕 ,不能被贖 ,禧年也不能得
自由。外邦僕婢的來源 ,有的是戰爭俘虜 (民 31:9;申 20:14),有的是從別國販賣奴隸
的人買來 (44節 ),有的是在主人家裡生養的 (創 14:14),也有親友贈送 (創 29:24)或父
母遺留的 (46節 )。僕婢的價格大約是三十舍客勒銀子 (出 21:32)。主人若使僕婢受
傷 ,僕婢就有權恢復自由 (出 21:26-27);主人若刑罰僕婢致死 ,就要受罰 (出 21:20)。
有些僕人會成為主人的女婿 (代上二 35)或養子 (創 15:3),有些婢女會成為主人的妻
妾 (出 21:8)或兒媳 (出 21:9),也有人叫僕人與兒子同分產業 (箴 17:2)。無論成為奴
隸或是得以自由 ,都讓百姓清楚明白誰是真正的主。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 ,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5節 )
思想
:神創造這個世界 ,讓這個世界可以自我恢復 ,讓貧富不均五十年就可以重新
分配 ,失去的土地可以重新歸還地主 ,失去的勞動力可以重新回到家裡 ,失去的自
由可以重新獲得尊嚴。神就是這樣慷慨 ,祂要讓我們活出尊嚴 ,安息 ,豐盛 ,恢 復 ,重
新走進神 ,人 ,大地整個系統的平衡裡 ,這是神的心意。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要對我們的生命作出保護 ,更要釋放我們的生命得著自由 ,尊
嚴 ,使我們安息 ,豐盛 ,恢復 ,重新走進主祢的愛懷 ,願我們一生都投入主祢的權柄中。
阿們 !

【利未記】22:1-33【利未記】22: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祭司不但個人生活必須聖潔(21章 ),事奉也必須聖潔 (22章 ),要嚴格根據神的吩咐
處理 【 聖物 】 以免褻瀆神的 【 聖名 】 。 3節 【 在我面前剪除 】 意思是不能再進入聖
所 ,被革除祭司的職務。祭司也會 【 身上有污穢 】 (3節 ),也有 【 長大麻風的 ,或是有
漏症的 】 (4節 )。祭司若偶然接觸了不潔淨的人 ,物 ,必須 【 用水洗身 】 才能潔淨。
但如果等到 【 日落的時候 】 (7節 ),新的一天開始了 ,神就不再記念他們的污穢 ,自動
潔淨了。 第 8節 這是特別的提醒 ,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 ,要在食物的
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祭司 若 【 輕忽了 】 神的吩咐 ,就會 【 擔罪而死 】 (9節 )。
祭司家裡的人都可以 【 吃聖物 】 (11節 ),表明祭司全家必須與祭司一樣 ,都已經分
別為聖歸神使用。 誤吃聖物的人 【 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4節 ),這是贖愆祭的規矩 ,他還要另外獻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 (5:16)。 15節的 【 祭司 】 原
文是 【 他們 】 可能指祭司 ,也可能指誤吃聖物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 ,都 【 不
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否則就會 【 自取罪孽 】 。 【 在以色列中寄居
的 】 (18節 )指在以色列境內長年居住的外邦人 ,他們也可以獻上 【 燔祭 】 (18節 )。
聖經中只有此處把 【 燔祭 】 分為 【 所許的願 】 和 【 甘心獻的 】 兩種。燔祭必須獻
上公的祭牲 ,並且 【 沒有殘疾 】 (19節 )。 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 ,並不算 【 殘疾 】 (20節 ),雖然不可 【 用以還願 】 (23節 ),但若 【 作甘心祭獻上 】 (23節 ),還是可以蒙神悅
納的。因為 【 甘心獻的 】 (21節 )平安祭 ,並不是因為人看見了神所賜的恩典 ,而是
因為人看見神是賜恩典的主 ,所以 盡 自己的能力主動獻上 【 甘心祭 】 。 26-30節所
說的都是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 (29節 ),但 27-28節的原則應該也適用於別的祭。 神
在本章的開頭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2,3,8節 ),結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30,31,33節 ),表明神是聖潔的 ,所以神的百姓也應該活出祂的所是。神在本章的中
間三次宣告【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9,16,32),表明祂不但要求百姓【成聖】 ,祂也是使百姓【成聖 】的能力。祭司之所以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31節 ),並不
是倚靠自己的努力 ,神在本章的開頭告誡不要 【 褻瀆我的聖名 】 (2節 ),結尾又再次
告誡 【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 (32節 ),這是對祭司的警告 ,人並不是越熱心 【 為
神工作 】 就越能蒙神悅納 ,榮耀神的名 ;人若 【 向神有熱心 ,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 (羅
10:2)那麼越熱心 【 為神工作 】 ,就越容易褻瀆神的 【 聖名 】 。
思想
:我們 今日 事奉神 ,我們 必須 要知道神 的 要求 ,神是聖潔的 ,這不但是知識 ,還要
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 在 我們 生活最基本 的 飲 食上要留意到最美好的 恩典 ,更
要在神面前謹慎 ,讓我們作 神悅納 的 祭司。
祈禱
:親愛的 主 ,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 ,是 我們 生命 的福份。求 主幫助 我們常
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 ,尊耶和華為聖 ,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