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10:8-20

【利未記】10:8-2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第8節 神 是 第一次單獨向大祭司亞倫說話 ,就是發表事奉時 【 清酒 ,濃酒都不可喝 】
的 【 永遠的定例 】 (9節 )。其實 ,亞倫的兩個兒子取來的凡火 ,人根本看不出來火是
從哪裡來的 ;喝酒也是一樣 ,很難被人看出來。但神要 百姓 甘心 ,自律 ,神要祭司 有自
律的生命。神不只看 百姓 的外表 ,祂要求 百姓 的思想 ,為人都能夠自律 ,且分別為聖。
神不允許 百姓 糊里糊塗地事奉 ,而要清清楚楚地分別為聖 (10節 )清清楚楚地教導
神的旨意 (11節 )。埃及的酒通常用大麥釀製 ,而迦南地的酒用葡萄釀製。 【 清酒 】
可能是用四分水對一分酒沖淡。 【 濃酒 】 原文是 【 濃會使人醉的酒 】 酒精較多。
亞倫的兩個兒子可能因為喝醉了酒 ,所以知法犯法。 (12節 )摩西再次重申祭司吃
祭物的規定 ,提醒 【 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 ,以他瑪 】 學習受約束 ,【 照耶和
華所吩咐的 】 完成第一次獻祭的剩餘程序 ,避免重蹈覆轍。在第 13至 15節 ,不斷
地說 :【 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 】 但要在聖處 ,潔淨地方吃。可是 ,亞倫的第三
第四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卻把所有的祭物都燒了。摩西為此很生氣 (10:17) 為甚麼把它燒了呢 ?亞倫急忙解釋 :因為兩個兒子都死了 ,大家都覺得自己是有罪
和不配 ,都不敢吃這些祭物。 【 摩西聽見這話 ,便以為美。 】 (10:20) 【 美 】 就是喜悅 ,所以耶和華沒有擊殺亞倫第三第四個兒子。第三第四個兒子不是刻意犯錯 ,他們
是敬畏神。 大祭司亞倫 第一第二個兒子不把神放在眼裡 ;第三第四個兒子卻存敬
畏的心。 亞倫的回答 ,表 明他與兒子認同 ,承認自己和兒子的犯罪有分 ,所以應當照
著大祭司獻贖罪祭的條例 ,不可再吃贖罪祭祭物 (4:12)。亞倫第一次主持獻祭 ,就出
現了兩次沒有完全遵照神吩咐的事故 ,但結果卻不相同。神追討拿答 ,亞比戶獻上
凡火 ,卻悅納亞倫沒吃祭肉。
思想
:神是公義的 【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 (出 34:7)。但神又是有憐憫 ,有恩典的 ,【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 ,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 (詩 103:10)。神鑑
察人心 ,接納亞倫的心意 ,因 神並不要求一切必須完美 ,神看的是 我們 的 內 心。
祈禱
: 親愛的天父 ,祢要我們真誠的面對祢 ,更是要我們按本相來面對祢 ,祢要的不
是外表的虛假 ,而是我們真誠敬畏祢的心 ,求祢 幫助我們 使我們 時刻警醒 .分別為
聖 活在祢面前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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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4節所列出來的 【 罪 】 都是人過去犯的 ,一旦知道自己有罪 ,就應該立刻認罪 ,並
且獻上 【 贖罪祭 】 (6節 )。在法庭上拒絕誠實 【 見證 】 (1節 )接觸到 【 不潔 】 (2節 )和 【 污穢 】 (3節 )【 冒失發誓 】 都是犯罪。 人在獻上贖罪祭之前 ,必須先 【 承認所
犯的罪 】 (5節 )【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 實的 ,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
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約壹 1:9)。人若不認罪 ,贖罪祭就沒有功效 ,因為 【 神所要的
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 ,憂傷痛悔的心 。【 】詩 贖 祢,不必看輕 ( 51:17) 愆牲祭 אָשָׁ ם 】 原
文的意思包括 【 贖愆祭 】 和 【 對於犯罪的補償 】 這裡更適合譯為 【 補償之物 】 ,而
不是真正的 【 贖愆祭 】 (15節 )。 神體恤人允許力量不夠的人用鳥代替羊羔獻上 【 贖
罪祭 】 (7節 )。但在獻鳥類的時候 ,不能把鳥的脂油除下 【 作為馨香的祭 】 (4:31)求
神悅納 ,所以必須獻上 【 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 】 (7節 ),一隻作為 【 贖罪祭 】 ,一隻
作為求神悅納的 【 燔祭 】 。 神不但是公義的 ,也是有憐憫的。連鳥都獻不起的人 ,就
獻 【 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 (11節 ),即一個成人一天的飯量 (出 16:16)。絕對不可因
著任何藉口不對付罪。作為 【 贖罪祭 】 的素祭 【 不可加上油 ,也不可加上乳香 】 (11節 ),表明沒有喜樂 ,與自願獻上的 【 素祭 】 (2:1)有所分別。 (13節 ) 整個贖罪的目的
就在這一點裡 :神很想 百姓 得蒙赦免。百姓犯了不知的罪 ,知道了就要來到神面前
認罪 ,並蒙神赦免 。
思想
:我們的 神看事情很仔細。只要是人有 了 罪 ,我們要公正 ,明辨是非 ,過去我們可
能不知道 ,但知道了 ,就要承認我們所犯的罪 。 神 更 為我們預備這些恩典的工具 ,並
且邀請我們來使用這些工具 ;無論是贖罪祭 ,贖愆祭 ,還是燔祭 ,都要付上代價 ,還要
償還 。
祈禱
: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愛我們 !或許我們每日都會面對很多的試探 ,很多的軟弱
更可能會 說急躁的話 ,和冒失 承諾 ,求祢來赦免我 們 ;賜我敏銳的靈 ,使我 們 不再犯
罪得罪祢。阿們!

利未記 6:14-30利未記 6:14-3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4-23節是祭司獻上素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 【 取出自己的一把 】 (15節 )原文是【 取出它的一把 】 。只有一部分 【 細麵 】 和一部【 油 】 要與 【 所有的乳香 】 一
起 【 燒在壇上 】 。 【 聖處 】 指 【 會幕的院子裡 】 (16節 )。 【 不帶酵而吃 】 (16節 )原文
是 【 做無酵餅吃 】 。 【 烤的時候不可攙酵 】 原文是 【 不可烘烤有酵的東西 】 。 因為
【 素祭 ,贖罪祭 ,贖愆祭 】 的祭物都是 【 至聖的 】 (17,25節 )。 【 至聖 קֹדֶשׁ קֹדֶשׁ 】 原文
是 【 神聖 ,神聖 】 。而 【 至聖的 】 的祭物 ,連 【 摸這些祭物的 ,都要成為聖 】 。神把 【 至
聖的 】 素祭賜給祭司作食物 ,祭司也就 【 成為聖 】。【當亞倫受膏的日子】 (20節 )意
思是【自亞倫受膏的日子起】 ;【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20節 )大約有 2.2升 ,是一個
成年人一天的食量 (出 16:16)。【祭司的素祭】是【常獻的素祭】 (20節 )由大祭司
代表所有的祭司獻上 ,並且【都要燒了 ,卻不可吃】。表明事奉神的人每天應當先順
服神 ,活在神面前 ,才有資格事奉。 24-30節是祭司獻上贖罪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
【贖罪祭牲】是【至聖的】 (25節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 (27節 )吃肉的祭司 ,煮肉的器皿都要與祭牲合一 ,分別為聖歸給神。如果只是【聖的】就不能使接觸到
的東西【算 為聖】 (該 2:12)。當時的瓦器沒有釉 ,肉汁會滲入孔隙之中 ,所以【煮祭
物的瓦器要打碎】 (28節 )。而銅器只需要【擦磨 ,在水中涮淨】 (28節 ,就可以被別
人碰到。【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就會被別人碰到 ,所以必須【在聖處洗淨】
(27節 )。【 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 】 表明是大祭司為自己 (4:5)、全會眾 (4:16)或贖罪日 (16:27)所獻的贖罪祭。祭司在這些情況下都是獻祭者 ,不能代替自己 ,所
以 【 那肉都不可吃 ,必用火焚燒 】 。
思想
:經文中 帶出一個真理 ,縱然在舊約的律法時代 ,神已為我們打開恩典之路 ;不
論是甚麼人 ,祭司 ,領袖 ,百姓 ,都是罪人 ,都要擺上這些祭 (燔祭 ,素祭 ,平安祭 ,贖罪祭 ,贖愆祭 )。這是神為我們開的出路 ,這出路就是耶穌 ,所以我們 每日都需要 基督的寶
血和救贖 ,讓基督的愛 ,基督的寶血覆蓋我們的生命 。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賜下恩典之路 ,使我們的罪過因耶穌的獻上可以被贖。 是
主的寶血救贖我們的生命 ,是主祢最期待我們返到祢面前。求主使我們每日都珍
惜主祢的寶血 ,珍惜主祢捨己的救贖。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