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13:1-59

【利未記】13:1-5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大 風麻 צָרַעַ ת 】 原文的字根是 【 得皮膚病 צָרַ ע 】 泛指各種惡性皮膚病和衣服 ,房屋
的霉爛 ,並非現代醫學所定義的 【 麻風病 Leprosy / Hansen’s Disease】 。人長了 【 大
麻風 】 就失去了原來的形象和榮耀 ,所以要 【 定他為不潔淨 】 (3節 )不能再親近神。
長大麻風的人被帶到大祭司面前察看 ,如同對罪的審判或赦免 :而審判的依據是神
的話。祭司不是醫生 ,他的工作不是為了診斷或治療疾病 ,而是要判斷人是否合適
參加敬拜。所以祭司並不詢問病痛的感受或患病的原因 ,只察看外表。 1-8節是一
般皮膚病的察驗方法。神把【將聖的 ,俗的 ,潔淨的 ,不潔淨的 ,分別出來】 (10:10)的
任務交給祭司 ,在大麻風的條例中 ,祭司的判決是唯一的權威 (申 24:8)。因此 ,神指
示祭司謹慎察看 ,若有猶疑 ,必須【關鎖七天】 (4節 ),甚至兩個【七天】來觀察。既
不能把長大麻風的人留在營中 ,與神的聖潔和公義衝突 ;又不能把不是大麻風的人
趕出營外 ,與神的恩典和慈愛不合。 大麻風的第一個特徵是毛髮 【 變白 】 (3節 ),而
古代以色列人的毛髮應該是黑色的。犯罪的結果 ,使人失去了起初被造時神的形
象 。 大麻風的第二個特徵是【深於皮】 (4節 )很難根治。罪表現在外面 ,根源卻在
裡面。大麻風的第三個特徵是【在皮上發散】 (6節 )帶出了犯罪的影響。【 發暗 】
原文是 【 黯淡 ,暗色 ,模糊 】 意思是 【 變淡 】【 消退 】 。 9-17節是慢性皮膚病的察驗
方法。 (11節 )【舊大麻風】原文是【慢性大 麻風】。 (13節 )【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
麻風】指全身變白 ,是基因變異 ,不會傳染。 (10節 )【紅瘀肉】 (14節 )【紅肉】的意
思是【潰爛的肉】是慢性嚴重皮膚病的明顯症狀 ,所以不必【關鎖七天】 (4節 )反
覆 察看 ,可以【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淨】 (15節 )。 18-23節是傷痕類皮膚病的
察驗方法。 24-28節是燙傷類皮膚病的察驗方法。【火毒】意思是【被火燙傷的疤
痕】。 29-37節是毛髮類皮膚病的察驗方法。 38-39節是潔淨的皮膚病。 40-44節
是分辨禿頭與皮膚病。 46節 【 獨居 】 並非完全脫離社會 ,孤獨生活 ,而是與正常人
保持 距離 ,仍然可以與不潔淨的人同居 (王下 7:3)。 衣服【染了大麻風災病】 (47節 ),指衣服感染了黴菌 ,很容易蔓延 ,並且難以去除 ,就像皮膚患了大麻風。【蠶食的】
原文是【使疼痛、刺痛】意思是【惡性的】。 神處理這種 【 大麻風 】 方法是 :把它
除掉。古代以色列人沒有多少衣服 ,但得了 【 大麻風 】 的衣服一定要燒掉。潔淨是
要付出代價的 ,不付出代價就不能過聖潔的生活。
思想
:神的百姓不但在食物 ,身體上要潔淨 ,住房 ,衣服也要潔淨。在 我們 今天這個污
穢越來越成為主流的社會 ,我們必須付上代價 ,遠離和放棄不潔淨的人 ,事 ,物 ,因為
【 要追求聖潔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要謹慎 ,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 !
祈禱
:親愛主 ,祢最重視我們的生命 ,更重視我們與主祢的關係 ,是主祢要光照我們
的生命 ,祢要光照我們生命中的黑暗 ,求主光照我們隱而未見的罪。使我們願意聖
潔地面對祢。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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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第五個祭是
【 贖愆祭 】 (15節 ),不但要獻上 【 沒有殘疾的公綿羊 】 (15節 )還需要用
【 銀子 】 (15節 )另外賠償 【 五分之一 】 以彌補虧欠。 【 贖愆祭 】 的功用不但是除去
罪的影響 ,潔淨神的百姓 ,還要除去人的虧欠 ,好讓人 【 蒙赦免 】 (16,18;6:7)。 【 耶和
華的聖物 】 (15節 )指 【 屬於耶和華的財物 】 包含丁稅 ,初熟之物 ,當獻的十分之一
等等。 【 誤犯了罪 】 (15節 )可能指該獻的沒獻上 ,以致祭司受到損失。 【 舍客勒 】 (15節 )原文是複數 ,猶太傳統認為一隻羊羔的價值至少是兩舍客勒。百姓 會怎樣在聖
物上誤犯了罪呢 ?原因有二 ,一是不該拿的卻去拿 ,另一則是該給的卻沒有給。不該
拿的卻去拿通常指把 屬神 的物品拿來作私人用途。至於該給的卻沒有給 ,最明顯
的例子就是十一奉獻。這些都是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犯了罪 ,人作這些事或許出於
無知 ,但神說這都是需要處理的。 贖愆祭還有一個特別的原則 ,就是另外再加五分
之一。第六章記述人與人之間的過犯也是同樣處理 ,若能計算價值 ,也要另加五分
之一賠還 ,所以獻贖愆祭時 ,百姓 一方面要對神負責 ,另一方面要賠償能夠計算的
價值 ,這樣關係才會圓滿。 【 他雖然不知道 ,還是有了罪 】 (17節 )意思是人並不清楚
自己是否犯了罪 ,但良心不安 ,這時就應當獻上 【 贖愆祭 】 (18節 ),從而 【 對神對人 ,常存無虧的良心 】 (徒 24:16)。在這種情況下 ,由於獻祭者並不知道自己造成的虧
欠是多少 ,所以不必 【 另外加五分之一 】 (16節 )。神百姓的生活應該 【 毫不玷污 ,無可指責 】 (提前 6:14)。因此 ,百姓 若有一點良心不安 ,就不可再為自己解釋、爭辯 ,應該在靈裡趕快獻上 【 贖愆祭 】。
思想
:贖愆祭是我們經常會忽略的 ,它雖然 在五祭中 放在最後 ,卻不表示它不重要 ,或許我們只注視與神的關係 ,忽略與人的關係 ,不懂得付出代價與人修補或建立關
係 ;當我們想更深與神同行 ,更明白神的心意時 ,就要更深明白贖愆祭 ,這樣神的同
在會更多的臨在我們身上 ,我們會成為一個 愛神 ,愛人服待神 ,人 ;討神喜悅的人。
祈禱
:親愛主 ,求主 祢 幫助我們凡事 都願意 尋求 祢 的心意 ,並順服 主祢 的旨意而行 ,好讓我們 不只重視與主祢建立美好的關係 ,更 願意重視看得到與人的關係 ,求主加
我們力量使我們謙卑 ,願意為主祢付出代價 與神 與人 建立更緊密的關係。 阿們 !

【利未記】27:1-34【利未記】27:1-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從第一章到二十六章,是神吩咐人怎樣正確地活在祂面前 ,活在祂的恩典和應許裡。
等這些【律例 ,典章和法度】 (26:46)都已經啟示完畢了 ,神才在最後吩咐人怎樣向
神獻上心意。利未記結尾的【特許的願】與開頭的【燔祭】 (1:2)首尾呼應 ,是人認
識了神的恩典和榮耀 ,也認識了神在自己身上的旨意 ,以致被神吸引到一個地步 ,甘心樂意地在神面前完全 擺上。 (1-8節 )是獻給耶和華的人這些價銀的估定 ,是根
據人在事奉中的功用。無論男女老少 ,只要有奉獻的心願 ,都能在神面前顯出屬靈
的功用。即使人貧窮到連三舍客勒的銀子都拿不出來 ,也可以向神許一個【特許的
願】把自己歸給神。 (9-13節 )是獻給耶和華的牲畜 ;【 (9節 )【成為聖】就是主權已
經交給神 ,所以不可改換 ,不可更換 ,不可贖回。若是許願的人覺得可以獻上一隻更
好的替換原來的【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聖】 (10節 )兩個都歸給神。【不潔淨】
(11節 )的牲畜包括驢 ,駱駝 ,可以照祭司的估價轉為奉獻金錢給神。 (14-29)是獻給
耶和華的房屋田地 ;14-15節只有城裡的房屋才能用來作為【特許的願】獻上
(25:29-30)而鄉間的房屋到了禧年必歸業主 ,不能完全分別為聖。 (16節 )【若撒大
麥一賀梅珥 ,要估價五十舍客勒】意思可能是這地每年若收成一賀梅珥大麥 ,就要
為兩個禧年之間五十年的收成付五十舍客勒銀子。 22-25節如果人把買來的地作
為特許的願 ,只能用它許願到禧年 ,禧年的時候還要還給賣主。牲畜中頭生的本來
就歸神所有 (出 13:2)所以不能【再分別為聖】 (26節 )當作【特許的願】。 (30-34節 )是十分之一的贖回【特許的願】是出於人的甘心 ,而 【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 (30節 ),是【當納的十分之一】 (瑪 3:8),正如【牲畜中頭生的】 (26節 ),並不是屬於甘心
樂意的奉獻。猶太傳統認為【一切從杖下經過的】 (32節 )指牧人在牛羊經過狹窄
出口時用杖點數 ,每數到第十隻就用紅色點印 ,那隻就歸耶和華為聖 (《密西拿
Mishnah》 Bekhorot 58b)。律法是神【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目的是【為以色
列人】但不是為了讓他們靠行律法而得救 ,稱義 ,也不是為了讓他們用守律法來換
取祝福。
思想
: 利未記讓我們知道我們的得救 ,稱義和蒙福都是根據恩典 ,而恩典是根據神
的揀选 和應許 ,並不是根據人是否守律法。律法是為了讓神的百姓能夠維持自己
活在神的恩典和應許裡 ,不讓自己從恩典中滑落 ,靈性滑向死亡。而許願是歸耶和
華為聖 ,是甘心 ,自由的 ,神沒有要求我們一定要許願。而是人的甘心 ,感恩。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讓我們得著祢賜予的贖價 ,把我們贖回 ,歸到祢的祝福裡 ;更感謝祢讓我們有能力獻上給祢 ,教導我們要甘心擺上 ,全心信靠。阿們!